① 加盟店的法律责任
你好,如果加盟店系注册成立的公司,那么属于独立的法人,否则加盟店只是公司的一个部门,有公司承担所有的责任和义务。
② 什么是加盟商他有什么法律责任
加盟商是指在 连锁加盟的模式下,接受总部的品牌与技术指导的一方。加盟在法律上称为特许经营,加盟商是被特许经营的一方,其应当根据与特许人的合同约定开展经营活动和支付相应费用。
③ 关于鞋类加盟店的法律问题,请问应该怎么办
在《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该规定的前提是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而且一般应该明确约定期限是多少。如果您确实要退出的话,可以根据合同查看一下对方是否有违约行为,可以以此为理由解除合同,要求对方退加盟费。如果对方没有违约行为,加盟费一般很难要回。
签订合同对加盟商很重要,应该在合同中尽量争取避免法律风险。
还有,看该公司成立特许经营的时间,是否满足两年一店的标准,不满足这个条件,你可以投诉他,做为筹码和对方谈。
最后,想办法看一下鞋子是否有仿冒行为的嫌疑,是否伪劣产品,如果是,可以告他诈骗。
这些应该都是你和对方谈时要掌握和了解的,以上如果有一点或二点成立,你应该有机会的
祝你好运!
④ 关于加盟的法律法规
你好,你所经营的商品有可能侵犯了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要看具体是什么商品)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第五十三条 有本法第五十二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最好的结果是你们协商点钱,不就是点加盟费么。付了加盟费你也放心大胆的做了。
最坏的结果他们到法院去告你,你还得付因此而得到的获利,或者到工商局去举报你,工商局也可以对你进行罚款。
⑤ 关于加盟方面的法律问题
你好,对于你陈述的事实,你现在手上收集有什么有利的证据呢?
⑥ 加盟相关法律
在当今的中国,各形各色的骗局可以说是五花八门,数不胜数!抛开一些小的街头骗局,大型的骗术就有传销骗局,短信中奖骗局,信用卡中奖骗局,连锁加盟骗局等等!
如果我要是问你这些骗局中哪种最可怕,最暴力,最可耻,最害人,最有诱惑力?相信大多数人会回答是传销或中奖骗局。因为前者有着严密的组织,可怕的洗脑,一夜暴富的诱惑!后者利用人***的贪婪和愚昧!的确是两种高明的手段,能够设想出这两种方法的创始人甚至可以说是天才!但是我想告诉大家当今中国最可怕的骗局是各形各色的连锁加盟骗局!之所以说它是最可怕的是因为它不但具有前两种骗局的本质,它还拥有前两者所不具备的无敌的,可怕的,得天独厚的优势——合法!
本人是一家服装连锁加盟品牌的高级招商主管,鉴于目前仍然在职,所以不能以真实身份透漏(说的严重些可能会有生命危险)。我今天想把我的亲身经历公布于众,我虽然不知道有没有用,但我愿尽全力来唤醒广大网友的帮助--救救那些可怜的加盟商(或准备加盟者)吧!至于动机我会在后面提到的!如果你已经看到现在那么请你坚持把它看完!我在此向您真诚的恳求!
我是河北人,2001年毕业于北京的一所民办高校。,学的是营销。家里的条件很不好,父母都是下岗工人,真的希望能够在北京站住脚,把父母接过来享享福!毕业后才发现想在北京立住脚真的很难!在三年的时间里我换了四份工作。不是我喜欢换工作,也不是我工作不努力。我工作一向很拼命,做事又灵活擅于找方法,以便做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可是要么公司无法使我获得可以立足京城的薪水!要么就是公司不公平,总之总有一种怀才不遇的感觉!现在回想起来,还是自己当时太年轻,个***太强了!2004年的九月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在报纸上看到了我现在就职的这家公司。我被它那挑战高薪的招聘条款所吸引,加上我本身好强,自信的***格!我递了求职信,第二天参加了面试!在面试的过程中我表现了相当的自信和良好的口才,面试结束后我的面试官(一位优雅的中年女士,后来知道是我们公司的副总)对我说:你的口才很好,公司处在发展之中,很需要你这种人才!我当时很感飘飘然!随后她向我介绍我的工作职责,她说公司的品牌服装是从某国引进的,生产基地是在广东,北京是招商中心。我的职责就是给有意向加盟的顾客打电话,邀请他们来京加盟!这工作并不难,前两天只是听听周围的同事们怎样和顾客电话沟通,熟悉了之后再自己打!我们的薪水是底薪加提成!底薪并不高,收入大半靠提成!每招来一位顾客来经考察有一定的提成,来京的顾客有招商主管接待,谈成了我还有一笔较高的提成!所有新员工都是从普通的话务员做起!就这样我开始了一段难忘的生涯!
我们的办公地点是一座位于繁华地段的商业写字楼,五间办公室。一间话务室,一间接待室(内隔为八小间,每间全封闭,环境幽雅,密闭吸音,可同时由八位主管在此接待来访者),一间财务室,一间总经理办公室,还有一间是我们的样板示范店(供顾客参观)!我们话务室当初只有十几个人(现在已经有近五十人),每人一张办公桌,一台电脑(可上网),一部电话机!
我被领到了我的办公桌前,副总叫我听一会适应一下,就走了!周围的人没人搭理我,都在不停的打着电话!起初我想找人打听一下工作的注意事项,想一想还是忍住了!我用心的听了一会,这份工作真的不是太难!首先,公司在各大招商网站都发布了招商信息,吸引顾客留下联系方式!我们公司从各网站那里拿回顾客的资料(花钱的),再分发给我们。我们只要照着联系方式打过去,向顾客介绍我们的服装品牌怎样好,加盟的细节啊等等,最后邀请顾客来京进行实地考察!难点在于怎样能够通过语言打动顾客!
再听了周围同事打了一天电话之后我大体上明白了整个流程,只是关于公司的一些细节不太懂,我整理了大概十条:公司的历史,品牌的历史,已加盟店面的数量,分布情况,如何回答顾客提出的一些刁难***问题等等!下班后我拿着这些问题去找副总(以下简称韩总)!韩总听了我提出的问题,微微笑笑,没有正面回答,只是问我:你想不想拿高薪?我回答当然想!于是她递给我一本招商画册:晚上回去,把这个看熟,顾客问的时候照答就是!其它的以后工作中慢慢体会!
我带着满腔的疑惑回到我的出租屋,仔细的看完了画册!上面说我们的公司已经成立了三年多,现在代理的这个品牌在国外已经有几十年的运作经历!服装的款式怎样新颖,材质怎样好,加盟有巨大的利润空间,在国内的很多电视台都有我们的广告......等等。加盟的方式是收取3万元的加盟费(法律规定不退的),首批货款3万元(首批货是不允许顾客自己挑选的,只能是由公司配给,公司的说法是要了解当地的市场。如果顾客卖不动可以全部返还公司调换)!如果卖得好公司年底会奖励多少多少钱!说实话,当时看完画册连我都心动了,要是有钱的话,我都想回家开一家!我觉得这个项目真的很不错!我想我找到了一份很适合我的工作!我一定能够这里实现我的自我价值!下定了决心后,我连夜找了一间网吧想查多一点公司的资料,以及竞争对手的资料!想干好一份工作必须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就像打仗一样,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当我在网络输入公司的名称后,一下查出了几千条的相关资讯,我点开了钱几十条到多数都是各招商网站的信息以及公司的主页。不看不知道,一看招商网我才真是吓了一跳!举个例子来说就只一家u88招商网就有近万家公司在招商。总类真可谓是五花八门,有服装,饮食,首饰,小商品,甚至连赌术都有!只要你能够想到的人们需要的包罗万有!我点看了其中一些,都是在介绍自己怎样好,怎样赚钱,怎样无风险!看多了,我的疑惑就产生了!这些连锁加盟品牌所用的方式方法和我们公司都是差不多,细节上可能有些出入(有的是不收加盟费,但有别的费用比如说保证金啊,权益金等)本质上却都是一致的--给顾客一种感觉“你加入了肯定挣钱”!这些会不会是骗子啊?这个念头出现在我的脑海里!我不由自主的在公司的名称后面加上“骗子”两个字,再一次的点击搜索。这次又搜出了近千条的链接。我看了很多,大多数是介绍我们公司是一个皮包公司,目的就是骗取加盟商的加盟费!有一些介绍的相当详细。还有一些是已经加盟的顾客讲述上当的经过,想讨回一个公道!看完之后,我心里已经明白了公司的***质,但是我不愿意相信!我想:这是不是竞争对手的恶意中伤呢?我又点看了一些其它公司(包括服装之外的一些)。当我在这些公司的后面加上“骗子”进行搜索后,无一例外的搜出了大量的链接!再看了一个通宵之后,我彻底的明白了“连锁加盟”这类公司是多么的丑恶(此时我还不明白这些公司的具体操作步骤)!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出网吧的,心里充满了失落的情绪!看看上班的时间快到了,我却不想去了!然而想到我昨天已经把***,毕业证等的复印件交到了公司,我还是要去一次,把那些要回来!来到公司,我就韩总叫住。她又叫过来一个中年男士,姓王,向我介绍说是我们公司的高级主管。让我以后在工作中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向他请教!由于心里正想着怎么开口说辞职,我有些心不在焉的敷衍了一声!可能是看出我情绪不高,王主管拍了一下我的肩膀,说:小伙子,精神点!来,我带你去参观一下我们的样板示范店!我想:反正今天也没什么事,就在公司在呆一天!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吧!就这样我随他去了样板间。
这是我第一次来样板间,进门的第一感觉是真的很漂亮,很有品味和档次!各式服装分类明晰,层次分明,色彩搭配很有视觉冲击力!无论这样一个店放在任何的市县,只要有一个不是太差的铺位,相信都会顾客盈门!只可惜我通过在网上的了解知道,在这里吸引眼球的那些漂亮服装在顾客加盟以后都是拿不到货的(至于为什么拿不到我当时并不知道)!在样板间,正好碰上公司的售后(后来知道那就是一群痞子)来送新样品,是一批款式很新颖的服装。王主管招呼我帮忙,将这些新样品挂了上去,替下了一些老款的样式!在整理的过程中,我摸了摸一些衣服的质地,都很不错!翻看了一下衣服的标识,也都是公司的牌子!这是怎么回事呢?既然我们公司有这些货为何加盟商说拿不到货呢?难道真的是竞争对手的打击?之所以当时我会有这么多的疑问,其实都是因为在此之前我对服装行业一点也不懂!恰好此时售后的人拿出一张交收单交给王主管!随后售后的人就走了。而王主管和我则继续整理样板间,这时我很想把心底的疑惑向他问个清楚,又不知如何开口。而王主管却和我亲切的聊起了家常。问了我很多问题,哪里人,来北京几年了,以前干什么的等等(和查户口差不多)!通过聊天发现我俩竟然是老乡,这样一来顿时感觉亲近了几分!这时为了弄清楚我心里的问题,我表现出对这份工作很有兴趣,请他多关照!并提出中午想请他吃顿饭!他一口答应了!快整理完样品间的时候,我无意中看到了王主管随手放到地台上的那张交接单。上面写着衣服的型号.颜色.标码.价格。价位一般是150至300元不等!我弄不清楚这是供货的价格还是零售的价格?没关系,中午的时候我会一并问他!
从样板间回到话务室,王主管告诉我今天仍然不用我打电话,继续听其他同事打!这回再听的时候,我用了心去观察每一个人.我发现每一个同事在跟顾客交流时都有一套自己的东西。有的跟顾客套感情,有的装专业,有的甚至威胁顾客(告诉顾客如果在不尽快来京考察就没有名额了),还有的竟然自称是公司副总(称可以给顾客优惠的加盟条件)!这才真是八仙过海,称之为群魔乱舞可能更确切些!试想一个正规的品牌哪会让招商者如此信口开河呢?我听得都快忍不住发笑了!到了此时,我就算不问王主管也知道这家公司不怎么地道了!但是好奇心还是驱使我在中午时和王主管来到了公司附近的一家餐馆(我想弄清楚一些细节)。饭桌上我问他能喝酒吗?他平时不可以,但今天是我第一天正式加入公司,破例可以喝,但不能过量!就这样我们每人喝了三瓶啤酒!看得出来他酒量并不大,三瓶下肚已经有些晕了!这时看时机差不多了,我给他敬了一支烟。再次表达了我对这份工作的“期待”,又对他进行了一番恭维,然后向他讨教工作“心得”!一小时后我已经弄清了我想知道的所有问题!
我们公司说白了就是一家典型的皮包公司!但是却是经过合法注册的!法人代表姓朱(其实朱只是一个退休多年的老头),公司真正的老板就是前面提到的韩副总!公司根本就没有生产厂家,所谓的品牌也是凭空捏造出来的(也经过合法注册)!在样板间里那些打眼的衣服是我们公司从各个名牌服饰里购回来吸引顾客的!上边的商标是我们公司送到广东,浙江的一些工厂里撕掉原来的标签后把我们的商标在贴上去!至于顾客加盟后我们发给他们的货是从大红门,动物园等服装批发地淘来的积压货,顾客如果想换货,换的还是那些积压货(这些衣服也是公司重新贴过标签的)!价格却涨了不止三倍!试想一下,加盟商拿到的货姑且不论样式多么老,质地多么差,光是他们的拿货价就已经高于市场的零售价了!怎么还能挣钱,怎么还能不倒闭呢?上这些是王主管对我说的“肺腑之言”(他原话不是这么说的,还是很说的比较“艺术”的,我在这里给他直白的翻译一下)!接下来他又向我传授了一些“工作技巧”。比如说有的顾客在考察时想看我们的实体店,而我们在北京是不让人加盟的(如果北京有店,顾客去了一问我们就露馅了),这是我们就要告诉顾客自北京开店投入太大,房租太贵,面积有严格要求(少于一百平不行),等等!其它理由也行主要就是要顾客看不到!顾客要是想看别的地方的店,也要想尽一切办法推脱!看工厂就说在浙江,顾客要是提出去考察,就说工厂不对外开放,不让参观!如果顾客就是要看实体店,那么要分析这个顾客是否真的会加盟,如果希望不大,干脆赶走!如果是很想加盟的就给他一两个地址让他去(这些地址的店是还没有倒闭的,公司会事先和当地打好招呼让他们说好话,承诺如果他们促成了这个意向顾客会给他们一定好处,当地的加盟商本来就在苦苦支撑,往往会同意!这就是为虎作伥!)除此之外顾客的其它要求都会尽量满足!目的就一个——让他们交钱!(可以优惠,可以许诺全程指导等等)最后,王主管对我说:这行别的不难,机灵点,会说点就行。难的是刚开始时的心理压力(就是良心问题)!他告诉我他刚进入这行的时候,也不想干,后来想通了就好了。这个社会就这样想生活的好一点,就不能讲良心!弱肉强食,适者生存是不可改变的法则!
下午上班的时间到了,我又回到了话务室!当时我并没有把王主管的话当回事,我已经决定明天就不再来了!我只是想在这个下午再欣赏一下这些小丑们的表演!可是我万万没有想到我的人生在这个下午将被改变,我也变成了一个小丑!!
到了下午五点,就在快下班时(我也欣赏够了准备回家时),正好赶上公司发工资!为了激励员工的竞争,公司采取薪水公开制!十几个话务员工资最低的开了2000多,最高的开了6000多元,六位主管最低的拿了5000多,最高的竟然开了2万多!天啊!我真的没想到这行的工资竟然比一般的白领还要高!我被深深的震撼了(是被钱震撼的,当时我没想到有多少钱就意味着有多少受害人)。
晚上回到家,我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眼前晃动的都是那一沓沓的钞票,那正是我最缺的东西啊!难道我就这样放弃这份工作吗?在北京这个到处讲学历,将工作经验的地方,我很难再找到这样一份工作了!可是如果干的话,我的良心真的受不了啊!从小到大,我不敢说自己是多么高尚的一个人,但是我敢说自己从没坑过人,从没害过人!每天晚上睡觉我可以说都是问心无愧的!可是那诱人的金钱又是我根本无法抗拒的!而且我相信如果我干的话,我会做到最好的!当晚我连晚饭也没吃,一直躺在床上不停的在想。脑海里各种各样的念头不停的翻滚着!我想起了含辛茹苦的父母,想起了嫌弃我穷离我而去的初恋女友,幻想着有钱的风光,痛苦着道德的谴责!想着很多很多......我不知道是怎样睡着的!第二天一早,我迷迷糊糊的起了床,鬼使神差的又去了公司!站在公司所在的大厦外,我连抽了四支烟!当我掐灭最后一支烟,迈步走进大厦的那一刻起,我下定了决心:什么道德,什么正义,什么良心,都他妈的见鬼去吧!我没饭吃的时候谁又管过我!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我在心里这样告诉自己!就这样我开始了我的小丑生涯!
如果说当我打出第一个电话时心里还残留着一丝不安,话说的有些结结巴巴,那么在下午下班时,我已经打的非常流顺畅了,无数的谎言从我的嘴里狂泻而出!在正式入职第三天时,我就完成了自己的第一份业务——邀请到了一位陕西某县的投资者来京实地考察!我至今仍清晰的记得那是一对在外打工多年的夫妻,存了一点钱,在家乡的镇上租了一间门脸,打算开个小店自己当老板!他们来到公司,我将他们带到接待室,告诉他们:这是我们公司的副总(王主管)由他接待你们!在王主管向他们介绍项目时,我没在场!但是半小时后,我看见王主管带他们去了样板间!从样板间出来后,我看见那对夫妇脸上充满着激动的神情(也可能是兴奋)!随后他们很快的的和公司签了合同,然后急匆匆赶回家去准备“发财”了!我想他们在回家的火车上一定会沉浸在兴奋之中,夫妻俩可能还会一起策划一下美好的未来!但是残酷的现实会给他们好好地上一课的!过了不到两个月,我又接到了那对夫妻的电话。他们在电话里向我大声的斥骂,说我们公司欺骗了他们!我平静的听着(此时的我对这种情况已经很麻木了,可以说没有任何感觉,即不生气也不激动)等他们骂够了,我用一种温和的语气告诉他们:有什么问题可以拨打我们的客服部(就是售后),电话号码是*********!然后我就挂了电话!这种说法是公司要求的!当顾客把电话打到售后时,为非是一些发给他们的货差,质量不好,价格太高,在店里看到的样品没货啊什么的!售后的回答往往是公司的货就这样,原要不要!想退货,退加盟费?门都没有!不服尽管来北京告我们!公司之所以敢这样的猖狂,最重要的就是因为我们是“合法”的!公司和顾客签的的合同就是一个没有任何缝隙的网,只要你签了,就等于掉到了陷阱里面。基本上所有的加盟商到最后都会倒闭,只不过是时间长短的问题。到那个时候你拿出合同会发现,里面没有一条能帮的上你,而你想去告他也100%会输。而连锁加盟行业往往对顾客群体的定位是很准确的!大多数的加盟者都是没什么钱的,真正有钱有势的人是不会看上这种小生意的!所以公司一般情况下加盟费(有的公司是保证金或权益金等各种说法)都是不高的,往往不会超过12000—30000元,就算加上首批货款也不会超出6万!这点钱对一个想开店的人还是拿的出来的(实在不够顾客也会借的)。加盟者都是外地的,就算想告我们公司,也要上京来打官司!这时公司的“合法”作用就开始体现了!首先检查愿会依据法律法规认定这不是诈骗案而是合同纠纷!然后就是漫长的调查,调节,审理.公司有专业的律师队伍帮公司从合同、说辞等方面规避责任,少数不服气想讨回损失或为损失讨个说法的投资加盟商,很容易被公司拖跨或轻松击溃(前面说过大多数是平头百姓又都是有家的人,不可能长期号在北京)。整个“局”做得极其机巧、奥妙无穷,也极其容易快速逃脱法律的监管和惩罚,甚至巧用法律作为保护伞,出了事无比强悍的律师将受害者和法律玩于股掌之间,镇定自若地一边打官司一边诈骗,根本犯不着撤离市场放弃既得利益惊慌逃跑,让绝大多数投资加盟商防不胜防!政府机构单单从法律条文上也奈何不得我们。
在公司的第一个月我就进了业务销量的前三名!在此期间,通过我的“好学”“聪明”,我很快的掌握了这行的要点!一定要分辨出有效顾客——有店铺的!这些投资者往往已经租好了铺面,正在考察投资项目!他们的心态往往很急(店租每天都是钱啊),此类顾客最宜邀请来京。只要他看到了我们公司的招商广告,留下了联系方式,那么在我们将电话打过去时,只要我们抓住顾客心理:诱人的利润,短期赚大钱,动人的承诺,公司加盟前后的指导帮助等等!顾客大半会被打动,来京考察!当投资者来到公司时,我们的招商主管就会进一步对顾客进行洗脑— "利润与赚钱速度,夸大公司名头,精美的样板店,真诚的指导,完善的售后服务,庞大的广告宣传等等”使一切看上去像是上天安排给顾客的赚钱机会,于是在发热大脑的驱使下,众多投资者会不由自主掉进我们的圈套!对于此类顾客我们一向是“穷追猛打”!一次沟通不行就打第二次,第三次......总之,不到顾客翻脸不罢休!对于那些暂时名有店面的顾客我们将之列为“可发展型”和“扯淡型”。“可发展型”的就是还没有店面却正在找或应经有了合适铺位只是在等找好项目再租的。这类顾客我们一般是催促他们尽量快租店面,也可以先来京考察签约。顾客一旦认准了我们的项目,不用我们在催(实际上他只要交了钱,店爱开不开,我们都不会再过问的),都会疯了一样的找店面!至于“扯淡型”的就是压根只是随便问问的(有的可能是想开店,但是最少也要一年后的),或者根本就是闲扯的!对此类顾客我们心情好的时候会把公司的主页发给他,让他详细的了解一下!过几天再给他打个电话问一问,看看有没有可能发展!如果碰上我们心情不好,有确定他是没戏的,我们一般会“问候他妈(他爸,祖宗)一下”,没关系的,反正他不能追到北京来打我一段!工作需要发泄吗!!!
我在工作中不断的吸取周围同事在和顾客沟通时的一些“精华”为我所用,又在此基础上不断的“创新”(比如说为公司虚构出一些美好的未来,游说顾客和公司“一同发展”,为顾客“出谋划策”,指导一些所谓的营销策略等)。通过自身不懈的“努力”,我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几乎每个月的“业务量”都名列前茅,公司破格将我提为招商主管(一般必须入职满两年才有机会提升)!按理说我应该很高兴才是,但是我却并没有什么感觉!只是我知道自己的收入又会有一个大幅度的提升而已。其实,做主管和话务员本质上并没有太大的区别,只是前者需要和顾客面对面的“交流”,后者只是通过电话!如果要说最大的区别就是作为主管我开始接触到公司一些核心的机密!
一·在北京类似我们这种***质的连锁招商公司大概有一万多家(行业不同,本质无二)。大多数都挂着一国内外合法注册,挂着集团、连锁加盟总部、国际集团、国际连锁机构等令人崇敬向往的“头衔”(现在想到台湾、香港、韩国、日本、法国等地去注册一个公司很简单)!在这些大量的公司之间,相互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很多家公司的幕后老板都是同一个人。比如说我们公司的韩总除了我们这家服装品牌外,还有三四家饰品啊,玩具啊类的连锁公司!
二·我们公司的规模在这些公司中只是中小型的,那些大的公司一般都会请一些当红的影视明星来做代言!普通加盟商很难相信那样的公司竟然会是假的!基本上所有此类公司的法人代表都不会是幕后老板,都是一些老头老太太,这些“法人”大多数都不知道自己竟然是“公司老板”。目的是一旦真的出现了意外情况司法机关无法调查下去!一般此类公司在北京都会找一两个政府人物做后台,想动这些公司和反 腐 败难度差不多 还有。。。。。
⑦ 加盟店的法律问题急
不违法.加盟店的地址你自己可以任意选.只要你的加盟合同依然有效.否则即构成侵权.
还有通知你所加盟的公司.
⑧ 加盟店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1 目前加盟市场鱼龙混杂,加盟之前要考察清楚加盟商是否有加盟资质,和所加盟的行业前景,
2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有合同法,和国务院颁布的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⑨ 关于加盟店的法律问题
一,你们当初的加盟协议上具体条款如何规定的?比如,协议有没有确定直营店应该怎么帮助加盟店搞好加盟培训/加盟设备?一切看你们的协议.
如果协议上有这些内容,他们自然算违约了.
二.他们让加盟店自己摸索开拓市场的行为不违法.你们既然选择这样的直营店,就要对他们经营不成熟的风险有充分认识.事前的了解很重要.
如果你确实认为现在他们的做法有违公平,可以和他们协议改变合同内容.如果对方说你单方面中止合同违约,你可以诉诸诉讼解决(建议聘请律师)
中止对自己不利的合同不是坏事,建议你尽早行动以免损失更大!
以下来自网络:
所谓的加盟,就是该企业组织,将该服务标章授权给加盟主,让加盟主可以用加盟总部的形象、品牌、声誉等,在商业的消费市场上,招揽消费者前往消费。而且加盟主在创业之前,加盟总部也会先将本身的know-how、技术…等经验,教授给加盟主并且协助创业与经营,双方都必须签订加盟合约,以达到事业之获利为共同的合作目标;而加盟总部则可因不同的加盟性质而向加盟主收取加盟金、保证金以及权利金等。
直营店和加盟店是目前当今消费终端的两种主要构成模式,直营店是由厂家直接开设的,而加盟店则是厂家招募的利益共同体。他们之间的关系就象同父异母的两个兄弟,处得好的可能会非常融洽,但绝大多数店之间似乎总免不了有些磕磕碰碰,成为冤家。为什么会这样呢?
直营和加盟的矛盾是如何产生的?
目前,很多企业是采用加盟和直营模式并存的,特别是在同一个区域,这两种模式并存的矛盾就会很明显地暴露出来了。我们先看看矛盾是如何产生的:
1、价格冲突。
价格是产生矛盾的最敏感的因素,最直接的矛盾往往是从价格开始的。因为竞争的存在,为了争取顾客,直营店或加盟店的一方常常会把降价当作竞争的重要手段。
2、货品冲突。
在货品陈列方面,直营店往往拥有较多的资源优势,能够最大限度的陈列公司的所有产品。此方面所产生的销售力要强于加盟店。特别一些紧俏货品的支配方面,自营店往往拥有更多的主动。
3、形象、服务和理念等的冲突。
直营店能直接诠释公司的理念,展现公司的品牌形象和服务规范,而加盟店在些这方面的表现力度相对要有所欠缺。导致品牌在两类终端无法和谐统一。
4、人为的矛盾。
一些直营店的管理人员和加盟商很容易因为各自利益的问题而站在对立面上,生成一些其它的矛盾。
说到底,矛盾是产生在利益冲突的基础上的,作为企业或者分公司的市场管理者们,关键是看我们如何来协调他们的关系,如何来维系二者之间的均衡。既要保证自营店的利益和发展,又要兼顾加盟商的情绪和利益,维系加盟商的忠诚度。
如何来解决直营、加盟店并存的矛盾?
1、制定合理的销售半径。
距离能产生美,也能减少不少矛盾。让直营店和加盟店保持一定的销售距离,可以避免最直接的近距离利益和客源冲突。也就是说,在一定方圆范围内,最好不要让直销店和加盟店同时出现。
不同行业的店与店之间的合理销售半径是不一样的,必须参考当地地经济水平、主体消费人群、消费习惯等因素来制定合理的销售半径距离。
比如在一个城市的同一条主流商业街,如果你的产品市场容量很大,你希望开设两家以上的店,那你就最好这两家店都由公司来统一自营,或者都交给同一个加盟商来开设。如果已经存在小范围内自营店和加盟店并存的情况下,双方最好协商由其中一方退出。
广东某知名餐饮连锁企业在广州市场是这样操作的:以行政区域为单位,在东山区由公司直接开设自营店,而其它几个区则每个区设立一名加盟商,加盟商只能在自己的区域内开设分店。有效保持各自的距离,以免相互争夺客流。
2、严格进行价格规范
前面说过,价格是最容易产生利益冲突的因素。这需要企业有严格的价格保障体系,才能避免直营店与加盟店的直接价格冲突。
自营店一定要对价格实行自律,同时公司也要对加盟店的价格实行控制,并严格防止变相降价的行为。双方可以约定最低零售销售价格(或折扣),谁也不得随意突破价格底线。
价格保护最重要的是加强价格管理的力度,比如对加盟店可以收取一定的经营保证金,以便对加盟店的价格进行约束和规范,对加盟商擅自违反价格政策的行为要进行坚决处理,以使其能自觉遵守价格约定,从而维护品牌的整个价格体系不受冲击。
某洗衣连锁店进入每个省会城市都会预先开设一家直营店,然后再进行加盟商的招募,所以几乎在每个省会城市都有直营店和加盟店并存。但它们各店的服务价格却一直控制得很好。因为总部在和加盟商的合同上都明确约定了洗涤所有服装种类的最低价格,并对贵宾折扣卡的发放都进行了严格的限制。而且总部的人经常会以顾客的身份去各加盟店进行明查暗访,一旦发现有违反价格政策的加盟店,就会处以1000~3000元的罚款,所以,很多城市即使开设了七八个加盟店也能和平共处、相安无事。
3、统一终端形象建设。
直营店和加盟店要保持竞争力的一致,形象上的统一很重要。但一些加盟商往往因为理念及自身实力等的原因,导致加盟店在形象上无法和公司自营店统一,装修档次上也不如公司的自营店。这就需要企业在挑选加盟商时候要慎重,而且在经营理念方面能经常给予引导,经常组织督导和培训人员进行跟踪管理,加强终端形象、服务的统一。
4、保持促销活动的统一步调。
自营店和加盟店,其中的一方做促销,往往很容易对另一方的销售构成冲击。比如在商场或自营店促销期间企业应该通知加盟店同步进行一些促销活动,或者视促销规模给予加盟店一定的促销补贴。自营店在操作特价活动的时候也应该视情况给加盟商提供一些有效的特价商品等。而企业也可以要求加盟店在有促销活动推出时候,应该报公司批准备案,而不得擅自操作促销活动。
99年笔者曾经供职于康师傅,当时康师傅的业务人员分成两大块:直营业代和经销业代。分别负责直营卖场和经销商的管理。商超类卖场一般由直营业代负责,记得曾经在东莞家乐福做促销活动时候,一天就卖空了满满两个大货架的货,需要紧急配货,而广州的分公司又来不及调货过来。所以业代只好找东莞当地的经销商商量借货,经销商就很愿意配合,马上从仓库调了很多货物送到卖场。因为公司在促销活动同期,已经给了经销商相应的补偿(公司自营店促销期间,经销商可以享受买十赠一的优惠),让他的利益并没有因公司促销而受到损害。
5、科学地进行货品品类管理
在货品品类、货品陈列方面,加盟店往往会处于劣势。因此,企业应针对加盟商制定比较合理的退换货政策,鼓励加盟店大胆增加货品种类和陈列数量,增强其竞争力。并能有效指导加盟店优化组合货品的结构,加快货品流通率。
也有部分厂家采用加盟店和直营店销售不同规格、型号的产品的方法,这样则可以避免最直接的销售冲突。
在当今的市场环境下,直营和加盟店这两种方式都有其合理性和局限性,在很多行业这两种终端模式也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共存,企业如何加强管理和协调它们之间的关系,应是市场工作的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