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特许加盟中双方的利益冲突有哪些如何解决
对特许经营绩效的一大威胁是利益重叠问题,也就是学者们通常所说的“搭便车”问题。无论是在受许人之间,还是在特许人拥有的经销店之间,或在特许人和受许人之间,都存在明显的搭便车问题,其原因却各不相同。造成受许人之间或特许人拥有的经销店之间利益重叠问题的原因是他们之间的外部性问题,而造成特许人和受许人之间利益重叠问题的原因则是内部性问题。 严重的不对称信息容易诱发双方的机会主义行为。这是因为,特许人在特许经营产品的赢利性和其它特许系统的专用知识上拥有明显的信息优势,而受许人在地方市场条件的知识上有比较优势,如特许经销商很难搞清楚,特许人或其他特许经销商的成功,是因为他们有优越的市场区位,还因为有高市场需求或他们自身的有效努力,而他们自己的失败是因为市场区位不好,或市场需求发生了变化或他们自己努力不够;反过来,特许人也很难搞清楚,受许人销售收入的下降是因为受许人的努力下降了,还因为特定区位的市场条件恶化了。 特许人往往要求高加盟费和高特许使用费,以弥补其事前的高关系专用性投资和降低其事后的高关系专用性投资的风险,但这些无疑会增大受许人的经营风险,降低其进行关系专用性投资的激励。显然,不对称信息和资产专用性是造成特许人和受许人之间合约不完全的两个重要的交易费用相关的原因之一。而另一个重要原因是,特许人和受许人出于策略上的考虑而有意选择不完全合约。其理由有:当特许人或受许人不能在法律上约束他们自己不去重新谈判时,他们宁愿选择不完全合约,以利用可能出现在复杂的签约环境中的赢利机会;特许人或受许人的知识资产即特许系统或经销店专用的知识和技能有较高的默示性和不可编码性,使特许人和受许人之间难以进行正式的沟通。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宁愿选择不完全但可重新谈判的合约,而不是完全但不能重新谈判的合约。 某些变量是事前难以在合约中界定的,却是事后可以在合约中界定的。在这种情况下,特许人和受许人宁愿以合约的不完全为代价而保持重新谈判的机会。重要的是,合约的不完全性意味着特许人和受许人的无形资产都有一部分价值被置于巴泽尔意义的公共领域,激励他们采取搭便车策略,以攫取由对方的专用性资产所产生的准租金。结果,无论是特许人还是受许人,其专用性投资都不足。
⑵ 管理加盟店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一、资金管理
投资加盟店注意事项——加盟费用。投资加盟的加盟总部对代理加盟的加盟者一般收取三种费用,分别是权利金、保证金和代理加盟金。代理加盟金说的是开店盒子钱,总部帮助代理加盟者对开店经营做的全体的规划,包括店铺选址、装修、教育培训等等,保证金是指为了确保加盟者确实了履行合约内容,担保货款交付所收取的费用。加盟费用一般情况下是爱签订合约之后就没有办法退回的,所以,加盟者在签订合同之前一定要慎重考虑,货比三家,选择最合适的项目签订加盟合约。
二、成本控制
投资加盟店注意事项——违约金。加盟合同的模板是由总部统一拟好的,这样的合同肯定对总部会更加有利,因此,在潍坊合同的惩罚责任上,一般都只列出加盟者的那一部分,对于总部违反合约的那一部分向来都不提只字。所以,投资加盟店注意事项里违约金的赔付十分重要,加盟者不仅要了解自己的违约金赔付金额,更应该要提出要求,对总部的违约情况也要定制出相应的罚则条约,特别是总部应给予的帮助支持项目,合同要明确罚则要求总部要如实做到。
三、员工管理
投资加盟店注意事项——加盟终止的处理。如果加盟者想要终止加盟关系的时候,加盟者最关心的问题就是保证金能否完全取回。虽然很多加盟者投资加盟店的终极目的开启自己的事业之门,但是,也不是所有加盟项目、加盟案例都是成功的。所以,在处理加盟店终止加盟关系的时候,加盟者应该注意相关的加盟规定。一般情况下,当加盟者提出解除加盟关系的时候,总部是检查加盟者是否有一些违反合约的情况,并要求加盟店摘下招牌,这些情况如果没有意外,保证金便能顺利圆满的取回。
四、客户管理
投资加盟店注意事项——总部供货价格。像一般情况下,投资加盟总部往往会强行要求加盟者跟总部进货,不允许加盟者私自从其他渠道进货,这个问题也是加盟总部跟加盟者之间最明显、最激烈的矛盾与冲突。站在加盟者的一方来说,加盟者往往抱怨总部的进货价格普遍偏高,但是站在总部的角度来说,为了保证连锁产业链下的产品品质的一致性,总部不得不强行要求加盟者向总部进货。为了投资加盟店顺利经营,投资者们在签订加盟合同是,一定要与总部协商好进货价格。
五、
五、与总部协调共进
投资加盟店注意事项——商圈保障问题。商圈保障就是加盟总部为了保证加盟连锁体系下,各个加盟者之间不会相互争夺客源,一般都会设置商圈保障,在商圈保障的范围之内,不得在开设第二家加盟连锁分店。所以,弄清自己的商圈保障范围有多大是投资加盟店注意事项之一。按常理来说,我们的商圈保障范围越大,对我们的经营就越有利。所以,在于总部签署加盟合同的时候,一定要对自己的商圈保障范围据理力争,尽量是自己的商圈范围更大更广。
⑶ 我是肌肤食品加盟商 在同一商场内出现两家加盟商 我如何处理
一、跟公司说是肯定要的,过些天在去观察下他还有没有在卖。
二、了解他的货源是从哪进的叫公司处理。
三、其实只要价格不比你低那也没什么的,那样更让消费者提升这个产品知名度。
四、你放心想发展的工公司一定会解决这种问题的,厂家只有保护好加盟商的利益才能发展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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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加盟店的矛盾
很多企业是采用加盟和直营模式并存的,特别是在同一个区域,这两种模式并存的矛盾就会很明显地暴露出来了。
1、价格冲突。
价格是产生矛盾的最敏感的因素,最直接的矛盾往往是从价格开始的。因为竞争的存在,为了争取顾客,直营店或加盟店的一方常常会把降价当作竞争的重要手段。
2、货品冲突。
在货品陈列方面,直营店往往拥有较多的资源优势,能够最大限度的陈列公司的所有产品。此方面所产生的销售力要强于加盟店。特别一些紧俏货品的支配方面,直营店往往拥有更多的主动。
3、形象、服务和理念等的冲突。
直营店能直接诠释公司的理念,展现公司的品牌形象和服务规范,而加盟店在些这方面的表现力度相对要有所欠缺。导致品牌在两类终端无法和谐统一。
4、人为的矛盾。
一些直营店的管理人员和加盟商很容易因为各自利益的问题而站在对立面上,生成一些其它的矛盾。
说到底,矛盾是产生在利益冲突的基础上的,作为企业或者分公司的市场管理者们,关键是看我们如何来协调他们的关系,如何来维系二者之间的均衡。既要保证自营店的利益和发展,又要兼顾加盟商的情绪和利益,维系加盟商的忠诚度。
5、售后服务态度
优质的售后服务是品牌服经济的产物,名牌产品的售后服务往往优于杂牌产品。名牌产品的价格普遍高于杂牌,一方面是基于产品成本和质量,同时也因为名牌产品的销售策略中已经考虑到了售后服务成本。
从服务体系而言,产品的售后服务,既有生产厂商直接提供的,也有经销商提供的,但更多的是以厂家、商家合作的方式展现给消费者的。
矛盾的解决
1、制定合理的销售半径。
距离能产生美,也能减少不少矛盾。让直营店和加盟店保持一定的销售距离,可以避免最直接的近距离利益和客源冲突。也就是说,在一定方圆范围内,最好不要让直销店和加盟店同时出现。
不同行业的店与店之间的合理销售半径是不一样的,必须参考当地地经济水平、主体消费人群、消费习惯等因素来制定合理的销售半径距离。
比如在一个城市的同一条主流商业街,如果你的产品市场容量很大,你希望开设两家以上的店,那你就最好这两家店都由公司来统一自营,或者都交给同一个加盟商来开设。如果已经存在小范围内自营店和加盟店并存的情况下,双方最好协商由其中一方退出。
广东某知名餐饮连锁企业在广州市场是这样操作的:以行政区域为单位,在东山区由公司直接开设自营店,而其它几个区则每个区设立一名加盟商,加盟商只能在自己的区域内开设分店。有效保持各自的距离,以免相互争夺客流。
2、严格进行价格规范
前面说过,价格是最容易产生利益冲突的因素。这需要企业有严格的价格保障体系,才能避免直营店与加盟店的直接价格冲突。
自营店一定要对价格实行自律,同时公司也要对加盟店的价格实行控制,并严格防止变相降价的行为。双方可以约定最低零售销售价格(或折扣),谁也不得随意突破价格底线。
价格保护最重要的是加强价格管理的力度,比如对加盟店可以收取一定的经营保证金,以便对加盟店的价格进行约束和规范,对加盟商擅自违反价格政策的行为要进行坚决处理,以使其能自觉遵守价格约定,从而维护品牌的整个价格体系不受冲击。
某洗衣连锁店进入每个省会城市都会预先开设一家直营店,然后再进行加盟商的招募,所以几乎在每个省会城市都有直营店和加盟店并存。但它们各店的服务价格却一直控制得很好。因为总部在和加盟商的合同上都明确约定了洗涤所有服装种类的最低价格,并对贵宾折扣卡的发放都进行了严格的限制。而且总部的人经常会以顾客的身份去各加盟店进行明查暗访,一旦发现有违反价格政策的加盟店,就会处以1000~3000元的罚款,所以,很多城市即使开设了七八个加盟店也能和平共处、相安无事。
3、统一终端形象建设。
直营店和加盟店要保持竞争力的一致,形象上的统一很重要。但一些加盟商往往因为理念及自身实力等的原因,导致加盟店在形象上无法和公司自营店统一,装修档次上也不如公司的自营店。这就需要企业在挑选加盟商时候要慎重,而且在经营理念方面能经常给予引导,经常组织督导和培训人员进行跟踪管理,加强终端形象、服务的统一。
4、保持促销活动的统一步调。
自营店和加盟店,其中的一方做促销,往往很容易对另一方的销售构成冲击。比如在商场或自营店促销期间企业应该通知加盟店同步进行一些促销活动,或者视促销规模给予加盟店一定的促销补贴。自营店在操作特价活动的时候也应该视情况给加盟商提供一些有效的特价商品等。而企业也可以要求加盟店在有促销活动推出时候,应该报公司批准备案,而不得擅自操作促销活动。
99年笔者曾经供职于康师傅,当时康师傅的业务人员分成两大块:直营业代和经销业代。分别负责直营卖场和经销商的管理。商超类卖场一般由直营业代负责,记得曾经在东莞家乐福做促销活动时候,一天就卖空了满满两个大货架的货,需要紧急配货,而广州的分公司又来不及调货过来。所以业代只好找东莞当地的经销商商量借货,经销商就很愿意配合,马上从仓库调了很多货物送到卖场。因为公司在促销活动同期,已经给了经销商相应的补偿(公司自营店促销期间,经销商可以享受买十赠一的优惠),让他的利益并没有因公司促销而受到损害。
5、科学地进行货品品类管理
在货品品类、货品陈列方面,加盟店往往会处于劣势。因此,企业应针对加盟商制定比较合理的退换货政策,鼓励加盟店大胆增加货品种类和陈列数量,增强其竞争力。并能有效指导加盟店优化组合货品的结构,加快货品流通率。
也有部分厂家采用加盟店和直营店销售不同规格、型号的产品的方法,这样则可以避免最直接的销售冲突。
在当今的市场环境下,直营和加盟店这两种方式都有其合理性和局限性,在很多行业这两种终端模式也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共存,企业如何加强管理和协调它们之间的关系,应是市场工作的重中之重。
⑸ 连锁加盟网的常见连锁纠纷
由于加盟连锁网鱼龙混杂,所以经常出现纠纷,下面列出十大最常见的加盟连锁纠纷:
一、加盟店对于总部所提供的“行销支援与辅导”不满意;
二、加盟店对总部所提供的“商品价格”不满意;
三、加盟店对总部的“政策配合度与执行力”很低;
四、加盟店对于每月的营业额并不满意;
五、加盟店与总部之间对于“商品采购限制不得自行进货”的争议;
六、加盟店对于总部所举办的促销活动不愿意配合;
七、加盟店与总部之间对于“商圈保障范围”的看法分歧;
八、加盟店对于总部举办的“教育训练”不配合;
九、加盟店对:每月缴交的权利金与管理费用“有争议;
十、加盟店不能每月按时缴交贷款。
⑹ 两家加盟店一样的牌子相隔几百米可是只能开一家怎么办
噢,这明明是商家违约,典型的“一女二嫁”式违规侵权行径,找商家理论,否则起诉商家,诉请法院判决商家停止违规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⑺ 如何解决电商和店商之间的冲突,实现渠道间的融合
让这种关系发生变化的,是移动购物所特有的优势。小小一部手机,正在让消费者可以一边在线下试穿试用,一边直接在网上下单,而需要体验后购买的商品往往属于非标商品,具有更高的毛利率。对于传统零售业来说,这意味着更好地发挥自身服务与体验的差异化竞争优势,在一定程度上抵御纯电商的分流影响,同时享受到线上售卖带来的成本下降和效率提升,并能增强与目标消费者的互动,增强客户黏性。一份来自广发证券的研究报告表示,“线上线下无缝衔接是未来零售渠道的变革方向。”通过O2O,传统百货业有机会与网络购物平台重新回到同一条起跑线。
⑻ 一般加盟店都会出现什么样的不良问题
成功的特许经营项目,必须以科学定位和标准化为前提。身为特许商,一方面要进行特许权推广,招募加盟商,另一方面要做加盟店的营业推广,吸引终端顾客。因此,特许经营的定位,是加盟店和特许权的双重定位,特许商必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定位,不是指产品本身,而是指在潜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印象,即产品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地位。定位取决于消费者或用户如何认识该产品,取决于他们对产品的评价,定位的本质是一种心理效应。没有只卖产品的加盟店,任何成功的特许经营,都在加盟店的产品销售过程中,或明显或隐含地附加了服务。因此,针对加盟店的市场定位,我们研究的对象是加盟店提供的服务(下文均用“服务”一词)。特许商在完成了加盟店的市场定位之后,还必须以特许权为研究对象,做好特许权的市场定位。
加盟店的市场定位。主要研究的内容是目标商圈、目标族群及其行为特点和心理特点。目标商圈的研究,不是只研究具体地理位置上的某一个特定商圈,而是研究具有某一类特征的概念商圈。比如,公交枢纽商圈、地铁出口商圈或高校休闲区商圈等等。确定某类商圈特征之后,我们在目标发展城市按照这种特征,至少可以找到几十个符合这类特征的适合开店的位置。目标族群研究是个非常专业的问题,与加盟店的服务设计,营业氛围设计,生活形态的设计有着密切的关系。加盟店市场定位的核心任务,是树立加盟店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
特许权的市场定位。主要研究的内容是目标发展区域、目标加盟人及其投资习惯和投资心理。特许权的市场定位,是把特许权看成商品,消费者即是投资加盟者。只不过一般商品给消费者提供的是使用价值,而特许权给投资者提供的是投资回报。特许经营的发展往往是先从一个城市开始,把被选定的城市特征与加盟店的定位相结合,找出国内还有哪些城市与之相似,这一类城市就是下一步特许权推广的目标城市。在特许权定位之中,更重要的是目标加盟人的定位。目标加盟人定位成下岗职工、自有资金的初次创业者,或者是理性的实力投资者,他们的数量、分布、投资习惯和投资心理,都有着很大的区别。特许权市场定位的核心任务,是给目标投资人留下什么样的印象,引起意向加盟者的共鸣,启发其投资加盟的欲望。
一般来说,加盟店定位是特许权定位的基础,特许权定位是加盟店定位落实的保障。不可能孤立地进行加盟店定位或特许权定位,二者必须统筹考虑,相互匹配。如果一味地强调特许权的定位,忽视加盟店的定位,会出现脱离市场不切实际的问题。当意向加盟者站在市场的立场上,考虑加盟的可行性时,不会给特许商以积极地响应。如果脱离特许权定位,孤立地进行加盟店的定位,会导致加盟商对特许商的依赖性偏弱,当加盟店到达一定的数量、规模时,特许商会陷入依赖加盟商的被动局面。
除了上述两个市场定位之外,经智高点策划公司的研究还认为,特许经营模式定位的任务也具有双重性。首先,在核心依赖模型的设计方面,不但要考虑加盟商对特许商在哪些要素上产生强烈的依赖性,还要考虑顾客对加盟店的哪些特点可以产生强烈的依赖性,因为路径依赖是特许经营发展的灵魂。其次,经营幅度、活跃度、硬度等特许经营生态的设计,都需要分别针对特许权和加盟店来进行考虑。经营幅度对于特许权来说是店型的设计,对于加盟店来说是服务的组合设计。活跃度对于特许权来说是加盟频率和加盟效率,对于加盟店来说是收入频率和收入效率,也就是特许经营的命根子——现金流。硬度设计对于特许权来说,是特许商对加盟店的控制强度;对于加盟店来说,是能从特许商那里获得多少营业支援。
从以上的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出,特许商开发一项特许权,吸引众多加盟者投资经营,最后在市场上打下一片江山。首先特许商必须站在终端顾客的角度上,把顾客看成合作者,对加盟店进行精确定位和合理的店型设计;再站在加盟商的立场上,把加盟商看成合作者,对特许权进行定位并开发完善。在加盟店策划时,不忘特许权,在特许权策划时,不忘加盟店,加盟店和特许权定位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只有这样才能做到特许商、加盟商的共赢。
⑼ 关于加盟店的法律问题
一,你们当初的加盟协议上具体条款如何规定的?比如,协议有没有确定直营店应该怎么帮助加盟店搞好加盟培训/加盟设备?一切看你们的协议.
如果协议上有这些内容,他们自然算违约了.
二.他们让加盟店自己摸索开拓市场的行为不违法.你们既然选择这样的直营店,就要对他们经营不成熟的风险有充分认识.事前的了解很重要.
如果你确实认为现在他们的做法有违公平,可以和他们协议改变合同内容.如果对方说你单方面中止合同违约,你可以诉诸诉讼解决(建议聘请律师)
中止对自己不利的合同不是坏事,建议你尽早行动以免损失更大!
以下来自网络:
所谓的加盟,就是该企业组织,将该服务标章授权给加盟主,让加盟主可以用加盟总部的形象、品牌、声誉等,在商业的消费市场上,招揽消费者前往消费。而且加盟主在创业之前,加盟总部也会先将本身的know-how、技术…等经验,教授给加盟主并且协助创业与经营,双方都必须签订加盟合约,以达到事业之获利为共同的合作目标;而加盟总部则可因不同的加盟性质而向加盟主收取加盟金、保证金以及权利金等。
直营店和加盟店是目前当今消费终端的两种主要构成模式,直营店是由厂家直接开设的,而加盟店则是厂家招募的利益共同体。他们之间的关系就象同父异母的两个兄弟,处得好的可能会非常融洽,但绝大多数店之间似乎总免不了有些磕磕碰碰,成为冤家。为什么会这样呢?
直营和加盟的矛盾是如何产生的?
目前,很多企业是采用加盟和直营模式并存的,特别是在同一个区域,这两种模式并存的矛盾就会很明显地暴露出来了。我们先看看矛盾是如何产生的:
1、价格冲突。
价格是产生矛盾的最敏感的因素,最直接的矛盾往往是从价格开始的。因为竞争的存在,为了争取顾客,直营店或加盟店的一方常常会把降价当作竞争的重要手段。
2、货品冲突。
在货品陈列方面,直营店往往拥有较多的资源优势,能够最大限度的陈列公司的所有产品。此方面所产生的销售力要强于加盟店。特别一些紧俏货品的支配方面,自营店往往拥有更多的主动。
3、形象、服务和理念等的冲突。
直营店能直接诠释公司的理念,展现公司的品牌形象和服务规范,而加盟店在些这方面的表现力度相对要有所欠缺。导致品牌在两类终端无法和谐统一。
4、人为的矛盾。
一些直营店的管理人员和加盟商很容易因为各自利益的问题而站在对立面上,生成一些其它的矛盾。
说到底,矛盾是产生在利益冲突的基础上的,作为企业或者分公司的市场管理者们,关键是看我们如何来协调他们的关系,如何来维系二者之间的均衡。既要保证自营店的利益和发展,又要兼顾加盟商的情绪和利益,维系加盟商的忠诚度。
如何来解决直营、加盟店并存的矛盾?
1、制定合理的销售半径。
距离能产生美,也能减少不少矛盾。让直营店和加盟店保持一定的销售距离,可以避免最直接的近距离利益和客源冲突。也就是说,在一定方圆范围内,最好不要让直销店和加盟店同时出现。
不同行业的店与店之间的合理销售半径是不一样的,必须参考当地地经济水平、主体消费人群、消费习惯等因素来制定合理的销售半径距离。
比如在一个城市的同一条主流商业街,如果你的产品市场容量很大,你希望开设两家以上的店,那你就最好这两家店都由公司来统一自营,或者都交给同一个加盟商来开设。如果已经存在小范围内自营店和加盟店并存的情况下,双方最好协商由其中一方退出。
广东某知名餐饮连锁企业在广州市场是这样操作的:以行政区域为单位,在东山区由公司直接开设自营店,而其它几个区则每个区设立一名加盟商,加盟商只能在自己的区域内开设分店。有效保持各自的距离,以免相互争夺客流。
2、严格进行价格规范
前面说过,价格是最容易产生利益冲突的因素。这需要企业有严格的价格保障体系,才能避免直营店与加盟店的直接价格冲突。
自营店一定要对价格实行自律,同时公司也要对加盟店的价格实行控制,并严格防止变相降价的行为。双方可以约定最低零售销售价格(或折扣),谁也不得随意突破价格底线。
价格保护最重要的是加强价格管理的力度,比如对加盟店可以收取一定的经营保证金,以便对加盟店的价格进行约束和规范,对加盟商擅自违反价格政策的行为要进行坚决处理,以使其能自觉遵守价格约定,从而维护品牌的整个价格体系不受冲击。
某洗衣连锁店进入每个省会城市都会预先开设一家直营店,然后再进行加盟商的招募,所以几乎在每个省会城市都有直营店和加盟店并存。但它们各店的服务价格却一直控制得很好。因为总部在和加盟商的合同上都明确约定了洗涤所有服装种类的最低价格,并对贵宾折扣卡的发放都进行了严格的限制。而且总部的人经常会以顾客的身份去各加盟店进行明查暗访,一旦发现有违反价格政策的加盟店,就会处以1000~3000元的罚款,所以,很多城市即使开设了七八个加盟店也能和平共处、相安无事。
3、统一终端形象建设。
直营店和加盟店要保持竞争力的一致,形象上的统一很重要。但一些加盟商往往因为理念及自身实力等的原因,导致加盟店在形象上无法和公司自营店统一,装修档次上也不如公司的自营店。这就需要企业在挑选加盟商时候要慎重,而且在经营理念方面能经常给予引导,经常组织督导和培训人员进行跟踪管理,加强终端形象、服务的统一。
4、保持促销活动的统一步调。
自营店和加盟店,其中的一方做促销,往往很容易对另一方的销售构成冲击。比如在商场或自营店促销期间企业应该通知加盟店同步进行一些促销活动,或者视促销规模给予加盟店一定的促销补贴。自营店在操作特价活动的时候也应该视情况给加盟商提供一些有效的特价商品等。而企业也可以要求加盟店在有促销活动推出时候,应该报公司批准备案,而不得擅自操作促销活动。
99年笔者曾经供职于康师傅,当时康师傅的业务人员分成两大块:直营业代和经销业代。分别负责直营卖场和经销商的管理。商超类卖场一般由直营业代负责,记得曾经在东莞家乐福做促销活动时候,一天就卖空了满满两个大货架的货,需要紧急配货,而广州的分公司又来不及调货过来。所以业代只好找东莞当地的经销商商量借货,经销商就很愿意配合,马上从仓库调了很多货物送到卖场。因为公司在促销活动同期,已经给了经销商相应的补偿(公司自营店促销期间,经销商可以享受买十赠一的优惠),让他的利益并没有因公司促销而受到损害。
5、科学地进行货品品类管理
在货品品类、货品陈列方面,加盟店往往会处于劣势。因此,企业应针对加盟商制定比较合理的退换货政策,鼓励加盟店大胆增加货品种类和陈列数量,增强其竞争力。并能有效指导加盟店优化组合货品的结构,加快货品流通率。
也有部分厂家采用加盟店和直营店销售不同规格、型号的产品的方法,这样则可以避免最直接的销售冲突。
在当今的市场环境下,直营和加盟店这两种方式都有其合理性和局限性,在很多行业这两种终端模式也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共存,企业如何加强管理和协调它们之间的关系,应是市场工作的重中之重。
⑽ 和加盟商合作要注意哪些问题
合伙人公司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合伙人拥有公司并分享公司利润的企业。合伙人为公司主人或股东。其主要特点是:合伙人享有企业经营所得并对经营亏损共同承担责任;可以由所有合伙人共同参与经营,也可以由部分合伙人经营,其他合伙人仅出资并自负盈亏;合伙人的组成规模可大可小。合伙做生意需要注意:
1、选择合伙人"理念"要统一:在选择合伙人的时候,一定要选择与自己的理念统一的,大家合力为的是能力,资源互补,坚决不能与一开始就想着可能会失败,私心重重,各怀鬼胎,尤其不要用经典的理论只能苦,不能共甘,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过河拆桥等等思维,给大伙脑中产出这些类潜意识。
2、合伙做生意要有一套正规的合伙规则合同:合伙人要建立一套正规的合伙规则合同。一切按合作的规则办事,不能只凭感情处理问题。商量好的日后谁管人事,谁管客户,那日后就一定要一直这么下去,就算其中有一人占股份多,那也不能干涉。
3、要选择能很好“沟通”的合伙人:沟通就是所有合伙人一起交流,遇到诗经,合伙人商议,最终下结论。不管是会议模式还是沙发模式,还是聊天模式都可以,只要坚持不断的沟通,把所有遇到的问题都拿到桌面上说,如何解决,共同商讨,办法永远比问题多,肯定会有很好的方法处理。
4、财务透明化:做生意都是为了赚钱,即使是合伙人做生意也是为了赚钱,所以在财务方面一定要透明,要彼此一清二楚。有能力一定要一个人请会计,一个人请出纳,过一段时间大家在交换。如果财务都不清不楚,大家都不知谁贪污了谁,那么肯定是失败的。
温馨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
应答时间:2021-04-01,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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