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怎样加盟水果超市连锁店
开水果超市其实可以自己开,找连锁店会增加成本,现在水果进货渠道很方便,现在水果的利润是可以的,需要找一个路段好的店铺,就是竞争很大,做的人太多。
㈡ 我是做连锁加盟的,现在要做招商手册,想向您请教加盟流程一般的经济型连锁酒店加盟条件是什么
浙江的中宙光电绝对是业内大牌。美国能源部都去考察呢。它在中国招商联盟上有发布招商项目。可以去了解下。。。
1、华东地区最大的LED封装器件及照明产品制造企业;
2、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
3、浙江省创新基金项目负责单位;
4、浙江省学习型中小企业100佳;
5、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重点企业;
6、“中宙”发光二极管为浙江省名牌产品;
7、获得SGS环境保护认证;
8、浙江省首家获得EN60825激光等级认证;
9、获得环球市场集团的GMC中国优质供应商认证;
10、获得“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研发及产业联盟”优秀成员奖;
11、拥有CE认证、PSE认证、UL认证、ROHS认证、PSE报告,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㈢ 怎样加盟餐饮连锁店
加盟连锁创业并不是人们想象中那么容易,实践表明,要成功地加盟连锁经营,你得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一:选对加盟行业 近年来,新冒出的热门连锁业品牌不在少数,但有不少品牌没“火”多久就消失了。可以这样说,加盟连锁的品牌几乎每年都要重新洗牌,这无疑加大了加盟连锁创业者选择的难度。因此,选择加盟行业时,一定要经得起市场的考验:连锁经营体系至少已经有5年以上。 二:加盟要求越高成功机会越大 加盟连锁经营,对想创业的人而言,省去了找不到创业项目的烦恼,的确是一条成功的快捷方式。据一项调查显示,日本零售业有80%的独立开店者第一年就关门大吉,能撑到第五年者只有8%;而连锁店第一年就结束营业者仅有20%,有77%的连锁店能存活到第五年,这个调查就证明“加盟一定比自行创业划算。”但这些数据并不是说,加盟后就一定百分之百能成功。 据调查,找具有一定开店经验,且连锁店数达一定规模或发展至少五年以上的总部,有竞争力的连锁品牌,比较有经营保障。有些新兴加盟体系,本身在市场上发展的时间就不够长,还没有经过市场的经验,顾客的消费习惯尚未养成,容易造成暂时生意兴隆的假象。当选择弱势连锁品牌时,虽然你可以少缴加盟金,但相对之下,所能享有的总部资源和帮助也较少;许多事情都要靠加盟店自己打理,竞争力自然也就较弱。 有竞争力的连锁品牌由于发展前途较好,加盟要求自然也高。但要明白,加盟条件越严格的品牌往往有较完整的加盟制度以及较强大的财力与实力,反而较有能力保证加盟者获利。正因为如此,越有信誉的连锁企业,挑选加盟者时把关就越严谨。 三:最好能与连锁总部“面对面” 现在连锁企业很多,加上前几年加盟店利润可观,使得有些新兴的连锁企业和加盟者都比较浮躁。一些创业者创业心切,只听连锁企业的一些宣传资料就草率地签约加盟,等到有纠纷才发现连锁总部比自己的店面还小,甚至是一个空壳,根本没有解决门店问题的能力和经验。因此,亲自走一趟总部及其加盟店搜集第一手现场资料,非常必要。 另外:加盟签约十大注意事项 近年来,随著创业风潮日趋盛行,加入连锁加盟店的人愈来愈多,加盟纠纷也随之增多。这些纠纷的产生泰半肇因于加盟合约,加盟总部在加盟前,未向加盟者详细说明合约内容,而加盟者往往也未加深入了解就签下合约,在双方各自模糊处理之下,会产生纠纷也就不足为奇了。 其实,加盟者在签立加盟合约之前,就应深入了解合约内容,以确保自身权益。切莫以为加盟合约都是总部制式的范本不可修改。其实合约应该是透过彼此双方协议之后做成的。换句话说,加盟者不仅该睁大眼睛看清楚内容,更有权利要求修改内容。本文仅提供以下十点注意事项,供加盟者做为签约时的参考。 第一、应要求加盟总部出示服务标章注册证。因为所谓加盟,就是总部将品牌授权给加盟店使用,换句话说,总部必须要先拥有这个品牌,才能授权给加盟店。也就是说,总部必须先取得中央标准局,所颁发的服务标章注册证才行。前一阵子即发生某中式餐饮连锁体系的纠纷案,新旧二个体系闹进公平交易委员会,后来败诉的一方被迫更改品牌名称,连带使已经加盟该体系的加盟店也被迫改名,真是何其无辜啊!所以加盟者在加盟前,务必要先确认总部的确拥有此一品牌,才能放心地加盟。 第二、权利金的支付方式。一般而言,总部会向加盟者收取三种费用,分别是加盟金、权利金及保证金。所谓的加盟金,指的是总部在开店前帮加盟者做整体的开店规划,及教育训练所收取的费用。而权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用总部的商标,以及享用商誉所需支付的费用,这是一种持续性的收费,只要加盟店持续使用总部的商标,就必须定期付费。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至于保证金,则是总部为确保加盟者会确实履行合约,并准时支付货款等所收取的费用。其中,由于权利金是持续性的收费,某些加盟总部会在签约时,要求加盟者一次开出合约期限内全额权利金的支票,例如合约期限为五年,权利金采取年缴方式,某些总部便要求加盟者将五年的权利金,一次开齐五张支票缴交总部。后来曾有这样的案例发生,某一体系的加盟者开店二年,因为生意不佳而关门大吉,但是却早在签约时,已开齐五年权利金的支票缴交给总部了。按理说,后面三年既然已经收店不再使用总部的商标、商誉,就不需再支付权利金,然而总部却仍将已收取的支票轧进银行取款,害得这位加盟者,不仅赔了二年生意,还得另外支付这些已开出的支票金额!所以,加盟者若遇总部要求一次开齐合约期限内,全部权利金的支票面额时,务必记得在合约上加注一点,当加盟店收店不再开店时,总部必须退回未到期的权利金,以保障自身的权益。 第三、总部供货的价格问题。一般的加盟合约中,总部都会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总部进货,不得私下进货。这点往往是总部与加盟店纷争最多的一环。因为加盟店经常认为总部的供货价格偏高,于是纷纷自行向外采购。但是总部基于连锁体系品质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须统一向总部采购,于是争端便产生了。较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签立合约时,即应事先要求总部供货的价格不得高于市场行情,或是高出市场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后双方为了价格问题争执不休。 第四、商圈保障问题。通常加盟总部为确保加盟店的营运利益,都会设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个商圈之内不再开设第二家分店。因此,加盟者对保障商圈的范围有多大,必须十分清楚。不过常见的情形,是总部在保障商圈以外不远处的距离,再开设第二家店时,影响到原有加盟店的生意而引发抗议。其实,总部若是开在保障商圈以外的地方,加盟店并没有抗议的权利。但值得一提的是,某些连锁体系因为加盟店增多或已达饱和状态时,在商圈的保障下,已很难再开新的加盟店,于是便取巧发展第二品牌。意即使用另一个新的品牌名称,而营业内容与原来的品牌完全相同,这样就可以不用受限于原有品牌的商圈保障限制了。例如曾有某个房屋仲介连锁体系就是如此,最后当然就会招致加盟店的群起抗争。因此,加盟者为保障自身权益,在签约时,最好载明总部不得再发展营业内容完全相同的第二品牌。 第五、竞业禁止的条款。所谓竞业禁止,就是总部为保护经营技术及智慧财产,不因开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合约存续期间,或结束后一定时间内,不得从事与原加盟店相同行业的规定。此一规范旨在保护总部的智慧财产权,并无可厚非,公平交易委员会亦认为此举不致违法。但是竞业禁止的年限究竟应该多久才合理?如果太长,恐会影响加盟者往后的工作权益。对此,曾有某连锁体系的竞业禁止条款规定为三年,被加盟店告进公平交易委员会,公平会认为竞业禁止条款乃属合理,惟认为三年是否过长?后来该总部也很识相地把三年改为一年。所以加盟者在签约时必须考虑清楚,以免影响日后生计。 第六、管理规章的问题。一般的加盟合约内容少则十几二十条,多则七、八十条上百条,不过通常都会有这样一条规定,「本合约未尽事宜,悉依总部管理规章办理。」如果加盟者遇到这样的情形,最好要求总部将管理规章附在合约后面,成为合约的附件。因为管理规章是由总部制定的,总部可以将合约中未载明事项,全纳入其管理规章之中,随时修改、为所欲为,届时加盟者就只好任由总部摆布了。 第七、关于违约罚则。由于加盟合约是由总部所拟定,所以会对总部较为有利,在违反合约的罚则上,通常只会列出针对加盟者的部份,而对总部违反合约部份则只字未提。加盟者对此应可提出相对要求,明定总部违约时的罚则条文,尤其是规定总部应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后勤支援方面,应要求总部确实达成。 第八、关于纠纷之处理。一般的加盟合约上都会明列管辖之法院,而且通常是以总部所在地之地方法院为管辖法院。为的是万一将来有需要时,总部人员来往附近法院比较方便。值得一提的是,曾有某加盟总部在合约中规定,加盟者欲向法院提出诉讼前,需先经过总部的调解委员会调解。遇此状况时,应先了解调解委员会的组成成员为那些人?如果全是总部的人员,那么调解的结果当然会偏坦总部,而不利于加盟者。碍于合约,加盟者又无法忽略调解委员会,而直接向法院诉讼。因此笔者建议加盟者在遇到类似的条款时,应要求删除。 第九、合约终止之处理。当合约终止时,对加盟者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取回保证金。此时,总部会检视加盟者是否有违反合约或是积欠货款,同时,总部可能会要求加盟者自行将招牌拆下,如果一切顺利且无积欠货款,总部即退还保证金。但若是发生争议时,是否要拆卸招牌往往成为双方角力的重点。某些总部甚至会自行雇工拆卸招牌,加盟者遇此情况,需视招牌原先是由何者出资而定。若由加盟者出资的话,那么招牌「物」的所有权就应归加盟者所有,总部虽然拥有商标所有权,但不能擅自拆除。若真想拆,就必须透过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总部自行拆除,即触犯了毁损罪。 第十、这是最后一点应注意事项,就是在合约签立之后,双方务必要各执一份。曾经有某超商连锁体系与加盟者签约之后,总部留二份合约,并未留一份给加盟者,后来被一状告到公平交易委员会才改正。所以加盟者一定要切记自己保留一份,才能清楚了解合约内容,确保自身权益。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要把合约内容看清楚再签,逐一了解内容,若有任何不明了或不明确的地方,都应该向总部人员询问清楚。因为唯有在签约前,仔仔细细了解合约,才能减少日后的纷争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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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武汉7tt便利店加盟,有谁知道
7TT目前还没有加盟店,估计到今年六月份可以加盟
㈤ 7tt便利店兼职要培训吗
正规的兼职肯定是有培训的
根据工作内容的难易程度决定培训的长短
但是,不管是不是要培训的,都是不需要缴费的
㈥ 怎么加盟麦当劳加盟费是多少拜托了各位 谢谢
加盟肯德基,麦当劳都是通过百胜公司 公司全称:百盛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21-34254515 总部地址: 上海市天钥桥路30号美罗大厦21-22楼 邮编: 200030 总店数: 1000 投资总额: 800万元 加盟形态: 特许加盟 加盟金: 3.83$万元 保证金: 万元 营业内容:美味炸鸡、汉堡、快餐 加盟条件: 1、合同期限: 10年; 2、加盟权使用费: 营业额6% 。 特许经营项目简介: 肯德基在中国的发展 肯德基于1987年进入具有悠久饮食文化的古都北京,从而开始了她在这个拥有世界最多人口的国家的发展史。 1987年11月12日肯德基在中国的第一家餐厅在北京前门繁华地带正式开业。以此为起点,肯德基开始摸索,学习中国社会和市场,逐步打造具有中国特色的管理模式。 1992年全国餐厅总数为10家;到1995年,发展到71家。1996年6月25日,肯德基中国第100家店在北京成立。这是一个里程碑,标志着肯德基在中国进入了一个更加稳步发展的阶段。 与此同时成长的是肯德基在中国广大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1999年根据全球著名的AC尼尔森调研公司在中国30个城市16,677份问卷调查显示, 最早进入中国市场的西式快餐--肯德基, 因其独有的美食和品质,被中国消费者公认为“顾客最常惠顾的”品牌,并在中国名列前十个国际著名品牌的榜首。 随着公司管理经验的逐渐丰富,员工队伍的不断壮大和经营体系的日趋完善,肯德基在进入21世纪后大大加快了成长速度。2000年11月肯德基在中国连锁餐饮企业中第一个突破400家餐厅规模。2001年10月发展到500家,2002年2月达到600家,11个月以后的总数是800家。至今肯德基已在全中国200多个城市开设了1000多家餐厅,在中国餐饮业遥遥领先。不仅如此,中国肯德基还一直保持着良好的经济业绩。肯德基的中国总部中国百胜餐饮集团连续三年居全中国餐饮百强之首,2002年的营业额达到71亿元。其中绝大部分来自肯德基。 16年来,肯德基已经深深植根于中国,形成了一个高素质的团队和完整的管理体系。同时,中国肯德基也成长为中国餐饮业规模最大,收益最好的第一品牌,为推动整个产业的发展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加盟说明: 中国百胜餐饮集团非常欢迎志同道合的伙伴加入肯德基特许经营加盟商,共同开创美好的未来。 中国百胜餐饮集团是一家经营必胜客和肯德基等品牌的组织架构齐全、信誉良好的餐饮连锁企业,是美国百胜餐饮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百胜餐饮集团成立于1997 年10月7日,百事可乐公司那时将其三个餐饮品牌 - 肯德基 、必胜客和塔可钟分离出来成立百胜餐饮集团。我们在中国已有1000多家的肯德基和120多家的必胜客餐厅,同时,塔可钟也于2003年5月在上海开出第一家餐厅。目前,中国百胜的所有餐厅中只有小部分采取了特许经营的方式。 中国百胜的特许经营项目为其特许经营商提供了独一无二的机会。这样的机会是当您从一家国际性大型机构获得商标、操作、系统和营销方面支持的同时,拥有从属于您自己的公司,并获得成就感和利润。我们深信,在我们的专业的领导与国际品牌质量的保证下,加入成为肯德基特许经营加盟商,将为您自己开创出一个不一样的成就人生。 如何申请加盟 我们严格的选择程序使双方都能仔细地检查有关事实和数字。下面所列的是有关我们特许经营商所应知晓的细节 01-加盟优势利益 肯德基在中国的特许加盟是不从“零”开始的特许加盟 “不从零开始”的特许经营,就是肯德基将一家成熟的、正在盈利的餐厅转售给加盟者。与通常的特许经营模式不同在于:加盟者不须从零开始,避免了自行选址、开店,招募、训练及管理员工的大量繁复的工作,其中,决定在哪里开店往往是成功的关键。从中国百胜接手一家正在盈利的肯德基餐厅,加盟者的风险会大大降低,提高了成功的机会。 肯德基作为一个国际品牌,我们认为,现阶段在中国市场进行“不从零开始”的特许经营是一个最佳的开始方式。 它能确保加盟者尽快融入肯德基标准的管理系统,共同发展。 02-申请加盟资格 我们希望您是真正渴求发展的有实力的投资者和经营者 · 认同肯德基的企业文化 · 有企业家的精神 · 在相关的行业中有很好的企业管理经验 · 愿意从事服务行业的经营管理 · 愿意处理每天的日常经营事宜 · 没有犯罪及破产的记录 · 有为了事业迁移到其它城市的意愿 · 与百胜的所有品牌没有利益冲突 03-长期合作关系 这是一个长期的合作关系 特许经营协议的首次期限至少为十年。未来的特许经营商必须自愿地从事肯德基特许经营十年以上。 04-投资经费要求 每个特许加盟商初始投资是不同的 新的特许经营商将会被授权经营一家在营运之中的肯德基餐厅,每个餐厅的购入费将至少在800多万人民币左右(包括餐厅所有的装修、设备、利润、租约及员工转让,但不包括不动产的购买)。 特许经营商可以自行安排融资。但是,我们的特许加盟商在该项目中投入的自有资金的比例不少于70%。 下列费用对所有的特许经营商都一致 在一个特许经营店开始时须支付特许经营初始费,该费用是一次性的,并将根据美国当年的物价指数做一些调整,同时,每个加盟商在发展一家新店时,都要支付这个费用。 持续经营的费用包括特许经营权使用费和广告分摊费用。这些费率和费用是在现行的基础上制定的,在特许经营合同签定之后十年内保持不变。 05-加盟地区选择 加盟地区的选择 根据中国百胜在中国整体发展的需求,我们挑选出已有的,分布在不同省份的肯德基餐厅,提供给具有加盟资格的加盟申请者选择。 目前我们主要在国内中小城市,已经有肯德基餐厅开业的地区提供一定的加盟机会,与我们所有国际标准的特许经营协议一样,所有的特许经营者都不享有区域性的和商圈的专有权。 06-加盟前后培训 培训是成功的关键因素 成功的候选人在经营餐厅前将被要求参加一个内容广泛的为期13周的培训项目,13周的餐厅培训使加盟者有效掌握经营一家成功餐厅需要了解的值班管理,领导餐厅等课程,还包括如汉堡工作站、薯条工作站等各个工作站的学习。 加盟商接手餐厅后,还要安排长期的餐厅管理实习。在培训过程中,未来的特许经营商将承担自己的费用(交通费用、生活费用)。 07-双方的承诺 对双方来讲这都是一项很大的投入 在得到我们的特许经营机会之前,您必须清楚,这对双方来说都是很大的承诺,这一点非常重要。 您所投入的资本是实质性的,并且存在风险。在开始之前,我们希望您去寻求一些独立的金融指导。 同样,对本公司来说,这也是一项至少十年的长期业务伙伴关系。正因为如此,我们只有在对您的组织机构、金融状况和项目计划完全满意的情况下,才会开始合作。整个申请、培训、审查的时间过程大约需要六个月左右。 注: 目前开放加盟不采用自有店面/地点开新店的方式,如您有自有的店面推荐,欢迎您与各地分公司开发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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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加盟店怎么去工商局注册
开办加盟店,应持有加盟授权委托书或协议,而后到当地工商部门核定企业名称,在提交身份证明/场地证明/或前置审批手续后,办理营业执照,而后办理税务登记证,领取发票,即可从事经营活动.
三、加盟店选址要求
店址选择是餐饮业能否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对每个加盟店址做出全面、准确的评估是非常必要的。在选址前期准备工作应遵循以下几点建议。
1、商业中心或副中心,餐饮集中地;
2、良好的可见性和可及性;
3、有方便的停车场;
4、有足够的营业面积和空间;
5、比较规整的外形;
6、最好为一层(或独立的门位及门厅);
7、独立配套的广告位;
8、水、电、气三通,并具备空调安装位置,排污油烟处理通畅。
四、加盟条件
1、热爱餐饮事业,自愿专职投入餐饮经营管理,具有吃苦耐劳,艰苦创业的精神。
2、认同并自愿接受本企业经营管理模式、企业理念。
3、有足够的资金。
4、具有交通便利、停车方便、停车位配套充足的店面。
五、加盟方式
1、特许加盟
由投资者自主经营,业务上接受总部指导,并向总部一次性支付加盟费,签定加盟合同书,连续享有总部支持。
2、特许股份制联营
a、公司总部投入品牌,专有技术,经营管理秘诀及导入CIS系统,作为无形资产投资股本。
b、公司可投入流动资金或启动资金作为实际投资进入企业盈亏核算。
c、公司智力投资股本不承担亏损。
3、零风险加盟
你投资、我经营、利润共享、风险我担(详见零风险专版)
加盟连锁经营的注意事项
加盟连锁创业并不是人们想象中那么容易,实践表明,要成功地加盟连锁经营,你得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事项一:选对加盟行业
近年来,新冒出的热门连锁业品牌不在少数,但有不少品牌没“火”多久就消失了。可以这样说,加盟连锁的品牌几乎每年都要重新洗牌,这无疑加大了加盟连锁创业者选择的难度。因此,选择加盟行业时,一定要经得起市场的考验:连锁经营体系至少已经有5年以上。
事项二:加盟要求越高成功机会越大
加盟连锁经营,对想创业的人而言,省去了找不到创业项目的烦恼,的确是一条成功的快捷方式。据一项调查显示,日本零售业有80%的独立开店者第一年就关门大吉,能撑到第五年者只有8%;而连锁店第一年就结束营业者仅有20%,有77%的连锁店能存活到第五年,这个调查就证明“加盟一定比自行创业划算。”但这些数据并不是说,加盟后就一定百分之百能成功。
据调查,找具有一定开店经验,且连锁店数达一定规模或发展至少五年以上的总部,有竞争力的连锁品牌,比较有经营保障。有些新兴加盟体系,本身在市场上发展的时间就不够长,还没有经过市场的经验,顾客的消费习惯尚未养成,容易造成暂时生意兴隆的假象。当选择弱势连锁品牌时,虽然你可以少缴加盟金,但相对之下,所能享有的总部资源和帮助也较少;许多事情都要靠加盟店自己打理,竞争力自然也就较弱。
有竞争力的连锁品牌由于发展前途较好,加盟要求自然也高。但要明白,加盟条件越严格的品牌往往有较完整的加盟制度以及较强大的财力与实力,反而较有能力保证加盟者获利。正因为如此,越有信誉的连锁企业,挑选加盟者时把关就越严谨。
事项三:最好能与连锁总部“面对面”
现在连锁企业很多,加上前几年加盟店利润可观,使得有些新兴的连锁企业和加盟者都比较浮躁。一些创业者创业心切,只听连锁企业的一些宣传资料就草率地签约加盟,等到有纠纷才发现连锁总部比自己的店面还小,甚至是一个空壳,根本没有解决门店问题的能力和经验。因此,亲自走一趟总部及其加盟店搜集第一手现场资料,非常必要。
另外:加盟签约十大注意事项
近年来,随著创业风潮日趋盛行,加入连锁加盟店的人愈来愈多,加盟纠纷也随之增多。这些纠纷的产生泰半肇因于加盟合约,加盟总部在加盟前,未向加盟者详细说明合约内容,而加盟者往往也未加深入了解就签下合约,在双方各自模糊处理之下,会产生纠纷也就不足为奇了。
其实,加盟者在签立加盟合约之前,就应深入了解合约内容,以确保自身权益。切莫以为加盟合约都是总部制式的范本不可修改。其实合约应该是透过彼此双方协议之后做成的。换句话说,加盟者不仅该睁大眼睛看清楚内容,更有权利要求修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