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有个30,35类商标,对方有个40类商标,请问,对方仅仅拥有40类商标开加盟连锁算不算侵权
法律讲究个案分析,您的问题中的描述并不全面,30类为甜点面包,35类营销,广告。40类为食品加工服务,主要视对方的商业表现来判断是否侵权。今年来的商标判决,多将门店招牌定义为35类推销替他人,加盟连锁仅仅是一种商业行为,不能断定侵权
2. 我注册了43类商标,没有注册35类,别人可以开43类范围内的加盟连锁店吗请教各位专家解答一下,谢谢了
不行,只是注册43类餐饮的,主要是提供餐饮服务,需要申请第35类。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依照商标注册申请人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中核定的类别和商品(服务)项目名称进行审查和核准。注册商标的保护范围仅限于所核准的类别和项目,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提供的《商标注册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为基础,国家商标局制定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将商品和服务总共分为45个类别,在相同或近似的类别及商品(服务)项目中只允许一个商标权利人拥有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在不相同和近似的类别中允许不同权利人享有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2)41类商标可以做加盟连锁可以吗扩展阅读:
商标注册的注意事项: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知识产权局申请商标注册。狭义的商标注册申请仅指商品和服务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国际注册申请、证明商标注册申请、集体商标注册申请、特殊标志登记申请。
广义的商标注册申请除包括狭义的商标注册申请的内容外,还包括变更、续展、转让注册申请,异议申请,撤销申请,商标使用许可备案,以及其他商标注册事宜的办理。
国内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有两种途径:一是自行办理,即由申请人直接办理商标注册申请;二是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两种途径的主要区别是发生联系的方式、提交的书件和文件递交方式不同。
3. 您好!我做孕婴连锁,已注册商标,注册分类中有41摄影,35替人销售,现在可以用这个商标开设加盟业务吗
你好,在八戒知识产权官网上查询到关于35类商标的信息,查询结果为:
第三十五类 广告、商业管理、市场营销
广告;商业经营;商业管理;办公事务。
【注释】
第三十五类主要包括由个人或组织提供的服务,其主要目的在于: (1)商业企业的经营或管理进行帮助; (2)工商企业的业务活动或者商业职能的管理进行帮助; 以及由广告部门为各种商品或服务提供的服务,旨在通过各种传播方式向公众进行广告宣传。 本类尤其包括: ——为他人将各种商品(运输除外)归类,以便顾客看到和购买;这种服务可由零售、批发商店通过邮购目录或电子媒介提供,例如通过网站或电视购物节目; ——有关注册、抄录、写作、编篡、或者书面通讯及记录系统化,以及编篡数学或者统计资料的服务; ——广告单位的服务,以及直接或邮寄散发说明书或者样品的服务;本类可涉及有关其他服务的广告,如银行借贷或无线电广告服务。 本类尤其不包括: ——与工商企业的经营或者管理无直接关系的估价和编写工程师报告的服务(查阅按字母顺序排列的服务分类表)。
可以用这个商标开设加盟业务,不需要变更商标。
望采纳,谢谢!
4. 做连锁加盟要注册哪几类商标
需要申请第35类。广告;商业经营;商业管理;办公事务。[注释]为他人将各种商品(运输除外)归类,以便顾客浏览和购买;这种服务可由零售商店、批发商店、自动售货机、邮购目录或借助电子媒介提供。
商标注册一般分为个人和公司申请两种。
个人申请所需文件: (1)身份证复印件(需签名);(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商标注册申请书;(4)委托代理机构的需要提供委托书。
公司申请所需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盖章) 2、商标注册申请书;3、委托代理机构的需要提供委托书。流程总的来说大概需要14个月左右,其中,受理通知书(1个月左右), 实质审查(9个月) ,公告(3个月), 发证(1个月左右) 。
(4)41类商标可以做加盟连锁可以吗扩展阅读:
一、缴费规范:
1枚商标1次申请官费为300元,可以选择10个商品或服务类别,不足10个类别仍收取300元官费,超过10个类别超出部分按照30元/个类别收取官费。
2013年10月1日前,每件提供商标注册证明申请的官费为1000元
在2013年10月1日调整为每件800元。
至2015年10月15日调整为每件600元。
至2017年4月1日调整为每件300元。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商标注册证明官费和代理费,商标局收取的商标注册证明规费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
二、商标注册证的领取
1、领取途径
直接办理的,当事人须到商标注册大厅领取商标注册证。
委托代理机构的,商标局将商标注册证发给代理机构,当事人到代理机构领取。
2、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领取所需材料
(一)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1)《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未收到的,须提交申请人盖章或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并提供商标注册号及公告期;
(2)申请人单位出具的介绍信;
(3)领取人的身份证其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4)申请人名称已变更的,须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原件;
(5)商标已办理转让的,应提交商标局核准转让商标证明。
(二)、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1)《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未收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的,应提供商标注册号及公告期;
(2)申请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3)委托他人代为领取的,须提交申请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委托书以及领取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4)商标已办理转让的,应提交商标局核准转让商标证明。
特别说明: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注册人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续展申请的,可在期满后的六个月宽展期内提出,但须缴纳续展注册延迟费。宽展期满后仍未提出续展申请的,商标局将注销该注册商标。
5. 商标注册43类后还可否加盟
可以的,43类本来就是服务类,所以可以开连锁。
43类-餐饮住宿、养老托儿、提供动物食宿
提供食物和饮料服务;临时住宿。
【注释】
第四十三类主要包括由个人或机构为消费者提供食物和饮料的服务以及为使在宾馆、寄宿处或其他提供临时住宿的机构得到床位和寄宿所提供的服务。
本类尤其包括:
——为旅游者提供住宿预订服务,尤其是通过旅行社或经纪人提供的服务;
——为动物提供膳食。
本类尤其不包括:
——提供永久使用的不动产,例如住房、公寓等的租赁服务(第三十六类);
——由旅行社提供的旅行服务(第三十九类);
——食物和饮料的防腐处理服务(第四十类);
——迪斯科舞厅服务(第四十一类);
——寄宿学校(第四十一类);
——疗养院(第四十四类)。
【4301】提供餐饮,住宿服务
【4302】提供房屋设施的服务
【4303】养老院
【4304】托儿服务
【4305】为动物提供食宿
【4306】单一服务
(430186)出租椅子、桌子、桌布和玻璃器皿
(430190)烹饪设备出租
(430191)饮水机出租
6. 我个人已经注册了第41类教育服务商标。有直营店。 想开连锁。在我注册之后有人注册了同名35类商标。
楼主,我个人认为谁注册35类和你相同或者近似的名字都是侵权(只要是在你之后注册的)!很多人都打一种擦边球,认为去注册35类所谓的什么“特许经营的商业管理”以抗衡他人已经在先注册过的商标,个人认为此做法不妥!那样的话,已经获得商标权的商标注册岂不是白注册了?还谈什么保护?还谈什么唯一性?我教育类注册完了,别人在去注册一个什么所谓的“特许经营的商业管理”,我肯定要诉讼于他!再者,35类中的“特许经营的商业管理”的含义我是这么理解的:这只是一个管理公司,不是教育培训公司,概念不一样,不能混为一谈!换言之就是:35类中的“特许经营的商业管理”是指该公司去管理一个具有特许经营加盟性质的公司。比如,我开了一个饭店,目前我开了有2家了,我还要打算扩大更多家,而店面开多了我不会管理,我就找一个具有这样能力的、有这样加盟连锁管理经验的公司来为我管理,该管理公司负责店员培训、招聘、装潢装修、采购等等,协商好每成立一个店面给该管理公司多少佣金或者占有多少股份,我认为这才是特许经营的商业管理公司。而且目前我所接触到的很多客户搞加盟连锁的确实是在和这样的管理公司合作,尤其是南方这样的管理公司比较多。这纯属我个人观点,供楼主参阅!
7. 注册了43类商标,就可以把注册了的商标做成门店招牌吗别人可以打这招牌行吗
你注册了43类的商标是可以把这些商标注册的做成门店招牌别人的话,但是不可以打这个招牌的,因为这个注册的是你注册的,所以这个权利是属于你的。
8. 我以成功注册43类商标,可以进行连锁加盟吗
你的是服务商标,他的事商品商标,都是合法有效的,都有权开展连锁加盟。
既然是有可能存在争议的商标,建议不要再使用该商标开展连锁加盟业务,否则后患无穷。
9. 我在43类注册商标。35类没注册。我和朋友开连锁加盟店这个营业执照怎么办理。
建议应该注册下35类,还有,你注册的商标是以你自己的营业执照办理的,还是你们要开连锁的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