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哦是一名退伍军人,想加盟一家店
有朋友也是做这个项目的,收入很可观!
『贰』 请问退伍军人开办公司有什么优惠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 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4]93号 2004-06-09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更好地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10号)的精神,现就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为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就业而新办的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当年新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营业税及其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上述企业当年新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人数不足职工总数30%,但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可按计算的减征比例减征企业所得税。减征比例=(企业当年新招用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人数÷企业职工总数×100%)×2。 二、对为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就业而新办的商业零售企业,当年新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上述企业当年新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人数不足职工总数30%,但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可按计算的减征比例减征企业所得税。减征比例=(企业当年新招用的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人数÷企业职工总数×100%)×2。 对于新办的从事商品零售兼营批发业务的商业零售企业,凡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每吸纳1名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每年可享受企业所得税2000元定额税收扣减优惠。当年不足扣减的,可结转至下一年继续扣减,但结转期不能超过两年。 三、对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在《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10号)下发后从事下列行业的,可以享受如下税收优惠政策: 1、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2、从事开发荒山、荒地、荒滩、荒水的,从有收入年度开始,3年内免征农业税。 3、从事种植、养殖业的,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按照国家有关种植、养殖业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 4、从事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业务的,按现行营业税规定免征营业税。 四、本《通知》所称新办企业是指((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10号)下发后新组建的企业。原有的企业合并、分立、改制、改组、扩建、搬迁、转产以及吸收新成员、改变领导或隶属关系、改变企业名称的,不能视为新办企业。 本《通知》所称服务型企业是指从事现行营业税“服务业”税目规定的经营活动的企业。 本《通知》所称商业零售企业是指设有商品营业场所、柜台,不自产商品、直接面向最终消费者的商业零售企业,包括直接从事综合商品销售的百货商场、超级市场、零售商店等。 本《通知》所称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是指符合城镇安置条件,并与安置地民政部门签订《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协议书》,领取((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的士官和义务兵。 五、上述优惠政策自2004年1月1日起执行,此前已征税款予以退还。 六、本《通知》下发之后,现行有关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其他扶持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仍按原规定执行。如果企业既适用本《通知》规定的优惠政策,又适用原有的优惠政策,企业可选择适用最优惠的政策,但不能累加执行。 七、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另行制定。
『叁』 退伍军人当中,有没有加盟祺世界当老板的
有啊,我一个高中同学就是当兵退伍的,现在在我们那社区开了掌上便利店。他们那平台好像是叫祺世界,也是现在最火的社区020项目,不过一个社区只准开一个,有区域保护,不然我都想开一个了。
『肆』 我是一名退伍军人,想加盟祺世界创业,适合吗
很适合啊。祺世界可以迅速帮助创业者在本地社区搭建起一个适合自己的掌上社区便利店。可谓投资少,见效快,而且退伍军人加盟前期好像还有扶持呢。
『伍』 退伍军人创业选择什么生意加盟项目有发展
自己开网点
『陆』 退伍军人学西餐好吗
退伍军人学厨师的人很多 学厨师相比较其他技术学习的门槛比较低 没有学历等其他的要求,而且创业成本比较低 很符合军人学技术的要求哦
『柒』 退伍军人创业,有一个全国性的合作模式
退伍军人,我是退伍军人。感同身受的是退伍军人回到地方后,发现自己啥也不会,很迷惘,不知道干什么,于是很多人走进了直销、传销的行列,这样的例子太多了。我从“全国性的合作模式”上就能感受到这个项目的特点,我不建议战友从事。找一个踏实的、可行的,树立远大目标,开始时别怕小,咱当兵的人又不怕苦不怕累,一门心思的做下去,过几年你再看,已经有所成绩。
『捌』 退伍军人创业国家有哪些政策
第五章优惠政策
第二十二条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向市民政局申领《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以下简称《自谋职业证》)后,即可在本市享受自谋职业的各项优惠政策。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在面向社会招聘员工时,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用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各级行政机关在考录公务员时,应允许符合报考条件的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参加考试,服役期视为具有社会实践的年限,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第二十四条 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就业后,要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和工伤等社会保险,军龄视同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并和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未实现就业或没有固定用工单位的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可在户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具体按本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中,转业士官可选择按市属标准或镇街标准缴纳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凭《自谋职业证》,为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接续手续,及时建立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等社会保险个人账户。
第二十五条退役士兵就业后,其军龄、待业时间,可一并计算为所在单位的连续工龄,享受本单位同工龄、同工种、同岗位职工的同等工资福利待遇。
第二十六条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凭《自谋职业证》,3年内免缴下列五类费用:
(一)工商部门收取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
(二)卫生部门收取的民办医疗机构管理费;
(三)劳动部门收取的劳动合同鉴证费;
(四)省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涉及个体经营的登记类和管理类的项目收费;
(五)其他有关登记类、管理类的项目收费。
第二十七条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一)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二)对为安置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就业而新办的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和商业零售企业,当年新安置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的,经市民政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对服务型企业在3年内免征营业税及其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对商业零售企业在3年内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上述企业当年新安置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人数不足职工数的30%,但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的,经市民政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可按计算的减征比例减征企业所得税。减征比例= (企业当年新招用的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人数÷企业职工总数×100%)×2。
(三)对于新办的从事商品零售兼营批发业务的商业零售企业,凡安置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市民政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每吸纳1名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每年可享受企业所得税2000元定额税收扣减优惠。当年不足扣减的,可结转至下一年继续扣减,但结转期不能超过两年。
新办企业、服务型企业和商业零售企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93号)的规定确定。
第二十八条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经济实体,经营资金不足时,可持《自谋职业证》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符合贷款条件的,商业银行应优先予以信贷支持。
第二十九条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在办理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及其随调(迁)配偶、子女落户时,不得收取国家政策规定以外的费用。
第三十条对生产、生活、住房方面确有困难的退役士兵,市、镇、村应当予以扶持。
『玖』 听说祺世界有很多退伍军人加盟当老板了,是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很适合退伍军人,前期好像还有扶持,我一个高中同学,现在当兵退伍了,就在家里加盟了祺世界,开了个社区便利店,干得是风生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