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烟酒店加盟什么品牌好
总部在淮塔 东边 自己顺便去考察下
Ⅱ 西安 烟草专卖在哪
东关正街58号西安市烟草专卖局;029-82509257
鸡市拐公交站;
8路 27路 37路 43路 102路 203路 300路 602路
604路 704路 709路 714路 715路 903路 K630路
尚德路155号陕西省烟草专卖局 - 029-87445566
尚德路公交站;610路、707路
Ⅲ 想做烟酒生意,但烟草专卖证很难办,所以想加盟一个烟酒专卖店,有加盟渠道的兄弟请指点一下,谢谢
找个符合办证的好地方,自己给自己打工,总比给别人打工强。加盟店同样要办许可证的。办证可打12313咨询。
Ⅳ 香烟代理违法吗
根据我国的烟草专卖法,所有的卷烟必须通过烟草专卖局才能进入零售。个人是无法代理的。网上那些招代理烟的都是假烟
Ⅳ 我想代理茶烟,怎么代理
烟草都要去当地的烟草局去问 去备案。x茶叶的也有加盟的品牌 还是在网络上找个品牌大的,发展前景会比较好,也会协助找店面,加盟费应该是要的。
Ⅵ 做烟酒代理商大概需要多少钱
如果你是个菜鸟,就不要想着拿个县级代理了。
据我所知,除了茅五剑这三个,其他的一线品牌哪怕是县级代理要求也是极高的,就我目前在做的某皖系品牌来说,光代理费据说就要300W,而且厂家会综合考虑你的渠道,过往的销售资历,这位代理大佬以前可是做洋河的,年销售额过亿的人物。
除非是杂牌,轻松给你个代理,什么保证金、加盟费、销售任务也不要求你的,但是肯定会要你满足他的首批进货要求,几万到二三十万都有,你货回来了就傻眼,根本卖不出去,人家就赚你这一笔钱闪了。
所以如果你想要做白酒,先别想着拿代理,自己挑个品质和口碑都经过市场检验的大牌,慢慢的做做分销,利润哪怕低点,关键是容易卖,我们自己就是做品牌起家的,深知杂牌卖起来太耗精力,后来也接了个大牌,对比太明显。
就这么多,不懂的点用户名再详聊吧。
Ⅶ 中国烟草加盟店有什么条件啊
需要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制定的实施条例第九条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
(三)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四)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各地县级烟草专卖局都会在办证场所将办证要求公示出来,申请人可以根据当地烟草专卖局公布的标准,衡量自己是否具备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条件。
《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与办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 持证人在有效期内遗失或损毁许可证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补办许可证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新办申请表;
(二)个体工商户、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
(四)审批机关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7)西安烟代理加盟扩展阅读:
烟草的生产和销售: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六条烟草专卖批发企业和烟草制品生产企业只能从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企业购买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和烟草专用机械。
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的生产企业不得将其产品销售给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
第三十七条烟草专用机械的购进、出售、转让,必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烟草专用机械的名录由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第三十八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用机械、卷烟纸、滤嘴棒及烟用丝束。
淘汰报废、非法拼装的烟草专用机械,残次的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及下脚料,由当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处理,不得以任何方式销售。
Ⅷ 烟酒怎么加盟
1,先说烟,这个没别的先拿专卖证,然后就开张了~~~但听说专卖证没以前好拿了~~~加盟不了,充其量也是给烟草局加盟,烟草是专卖的~~
2,再说酒,一般来说是这样,看你要做几级代理了,最高代理的是这样的,先申请,然后厂方考察,这都是不重要的,最重要你要有保证金和销售路子(也就是你的市场),然后有两条路1,直接铺货,卖完给钱,到一个销售周期(比如一年),按销售额算扣点.2,还得你出钱进货,然后下同.二,三级分销的话就容易多了,但赚得少,风险小.~~~
Ⅸ 烟草怎么可以做总代理
无法成为代理。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个人或单位可以在取得许可证后销售烟草。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于1991年6月29日经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自1992年1月1日起施行。实行烟草专卖管理,有计划地组织烟草专卖品的生产和经营,提高烟草制品质量,维护消费者利益,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烟草专卖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辖区的烟草专卖工作,受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双重领导,以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为主。
任何单位和个人,没有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就不能进行烟草经营和销售。烟草专卖许可证包括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三类。
国家在民族自治地方实行烟草专卖管理,应当依照本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有关规定,照顾民族自治地方的利益,对民族自治地方的烟叶种植和烟草制品生产给予照顾。
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的烟叶、复烤烟叶的调拨计划由国务院计划部门下达,省、自治区、直辖市辖区内的烟叶、复烤烟叶的调拨计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部门下达,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变更。
开办烟草制品生产企业,必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其分立、合并、撤销,必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注销登记手续。
未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核准登记。
Ⅹ 你好!我想办理一个烟草证!有没有代理机构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章申请与受理
第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进出口等业务的,应当依法向烟草专卖局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
法人所属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单独领取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者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其所属法人单位应当向相关的烟草专卖局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第九条申请人一般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也可以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并按烟草专卖局要求填报格式文本。
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第十条烟草专卖局应当根据申请人申请的不同事项确定申请类型,并要求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
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类型包括新办申请、延续申请、变更申请、停业申请、恢复营业申请、歇业申请等。
第十一条申请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生产烟草专卖品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生产烟草专卖品所需要的技术、设备条件;
(三)符合国家烟草行业的产业政策要求及企业组织结构调整的需要;
(四)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申请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专业人员;
(三)符合烟草专卖批发企业合理布局的要求;
(四)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
(三)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四)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四条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所规定的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条件,在实施前应当公布。
第十五条制订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时,应当根据辖区内的人口数量、交通状况、经济发展水平、消费能力等因素,在举行听证后确定零售点的合理布局。
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经营资金要求和经营场所条件,由县级以上烟草专卖局制定,并报上一级烟草专卖局备案。
第十六条连锁经营企业在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时,应当由各个分店分别向所在地烟草专卖局提出申请。
第十七条外商投资的商业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不得从事烟草专卖品批发或者零售业务,不得以特许、吸纳加盟店及其他再投资等形式变相从事烟草专卖品经营业务。
第十八条烟草专卖局应当将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条件、要求、程序、时限等需公示的内容通过公示栏、电子查询系统或者互联网等方式予以公示。
第十九条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场所应当公示下列内容:
(一)烟草专卖许可证名称;
(二)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
(三)各类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审批机关;
(四)申请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条件;
(五)申请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
(六)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的方式、途径;
(七)烟草专卖许可证审批程序、时限;
(八)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办公场所准确地址、联系方式;
(九)其他需要公示的内容。
第二十条申请人要求烟草专卖局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烟草专卖局应当予以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
第二十一条烟草专卖局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二)申请事项不属于本烟草专卖局法定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三)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五)申请事项属于本烟草专卖局法定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烟草专卖局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烟草专卖局应当受理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
第二十二条烟草专卖局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应当向申请人出具加盖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第三章审批与发放
第二十三条经审查,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烟草专卖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许可书面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烟草专卖局应当自作出予以发放烟草专卖许可证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送达烟草专卖许可证。
第二十四条依法作出不予发放烟草专卖许可证的书面决定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一)经营场所基于安全因素不适宜经营卷烟的;
(二)中、小学校周围;
(三)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不满三年的;
(四)因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烟草专卖局作出不予受理或者不予发证决定后,申请人一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
(五)因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烟草专卖许可证被撤销后,申请人三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
(六)未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专卖品业务,并且一年内被执法机关处罚两次以上,在三年内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
(七)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不予发证的情形。
第二十六条烟草专卖局依法作出发放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应当公开,允许和方便公众查阅。
第二十七条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为五年,自发证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