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起诉我加盟总公司,违反合同,损害我的利益
最好我能看到证据材料。如果协议约定你方是北京总代理,则初步判断山东总公司存在违约行为,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法院判断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对方不履行时,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最好起诉同时申请财产保全。仅供参考。
Ⅱ 总部有权向加盟商索要店面监控账号及密码,我该怎么办
您好,网络平台合作律师为您服务!已收到您的问题,请稍等!【回答】
总部是有权向渣加盟商所要店面监控账号及密码的,因为这是公司内部管理问题【回答】
如果你富有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其他相关问题的话 总部是要进行赔偿的【回答】
我觉得总部的要求不合理啊!不合情理,不知道合法吗?【提问】
那意思加盟商就卖给总部了呗!交加盟费用还得什么都得听它的合理吗?【提问】
他给你提供相关的服务,然后你是需要按照他的要求【回答】
他这是属于管理自己加盟商的行为【回答】
你是有权拒绝的【回答】
但是他也可以按照加盟合同解除加盟合同【回答】
加盟合同没有这一条啊!我不理他是不是没有什么问题,以后申述是不是有胜算呢!【提问】
如果加盟合同上面没有这一条,没有这个约定的话,你是可以拒绝他的【回答】
如果说你们之间的加盟合同,你是可以起诉他,要求他承担违约金【回答】
Ⅲ 加盟店转让后,其经营者还在用以前的商标,总公司为什么起诉我侵权
因为你转让加盟店的话必须跟总公司沟通好,不能私自转让的,要是公司计较起来是可以起诉你的,除非你不加盟了转让出去,他直接换别的品牌就不关他们的事!
Ⅳ 总公司如果涉及非法融资,加盟商有没有责任
那是自然有的。总公司自己都知道自己是在搞非法融资了,那么加盟商不可能不知道总公司是在弄非法融资的行为,为了互赢互利还冒险加入成为加盟商,那么如果总公司涉及非法融资,自然而然加盟商同样也有一定的责任的。
Ⅳ 起诉中介的加盟公司,是起诉分公司呢还是总公司
分公司如果有营业执照可以直接起诉分公司。如果不知道,保险起见,可以一并起诉。没有写多久退押金,是合同期满即应退押金,可以从合同期满第二天起按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息。至于打车费等损失,可以算作因对方违约而造成的损失,不过要看合同具体怎么约定这个违约责任的。如果立案顺利的话,钱应该好要。另,提醒注意留好交房证据,避免对方以各种借口比如损害房屋什么的不退押金。
Ⅵ 总公司公开违约加盟商怎样办
你可以先和他们妥协,如果他们还说发展多少家都不受我们限制。
你就可以将他们告上法院了。(你的合同上必须得写有不再发展加盟商这句话)
祝你好运
Ⅶ 与加盟商之间的经济纠纷怎么样起诉起诉需要准备什么流程是什么
我想你可以把你的问题说得具体一点,不然别人都还没搞清楚你这个是个什么问题
照你说的这几句话看,只能看出你们有经济纠纷,你想向对方索要加盟费,但具体是为什么起纠纷,你凭什么索要加盟费?加盟费是你去加盟别人,被别人骗了吗?还是到底是怎么回事!
Ⅷ 公司赖账加盟商应该怎么办
提供证据直接起诉,先协商如果不解决,就起诉
Ⅸ 加盟店亏损可以起诉总公司吗
具体问题需要具体分析,比如你的加盟合同是怎么签订的,当初是如何约定的。可以上加盟之家咨询下加盟专家。
Ⅹ 我该怎样起诉加盟商
下面对到法院起诉的流程做一个简单的介绍。
(1)起诉:当事人书面或者口头起诉。
(2)审查立案:法院对当事人的起诉,审查后决定是否立案。
(3)庭前准备,主要包括:
①送达书状;
②告知权利义务以及合议庭成员;
③审核材料、收集证据;
④通知必要诉讼参与人参加诉讼;
⑤通知开庭并公告;
⑥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
⑦宣布法庭纪律、告知权利义务、宣布审判人员和书记员、询问回避等。
(4)开庭审理:包括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征求最后意见、调解四部分。其中,法庭调查包括当事人陈述、举证质证两部分,当事人可以提交新证据。
(5)裁判:包括当庭宣判和定期宣判两种方式。当庭宣判应当在10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应立即发给判决书。
【案例】×××美容机构虚假宣传被判返还加盟费
由于发现自己加盟的美容机构进行虚假宣传,不具备连锁经营的条件,并且未获得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章女士将北京×××美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告上法庭。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章女士与×××公司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失效,×××公司返还章女士加盟费10万元、货款28301. 40元,章女士交付全部设备和美容产品。
原告章女士诉称,2005年6月13日,原告与×××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原告依约给付×××公司加盟费10万元,并给付×××公司28301. 40元购进美容产品。因开业第一个月未实现合同所约定的营业额,原告与×××公司签订补偿协议,约定×××公司补偿原告1. 88万元。原告发现×××公司进行虚假宣传,并不具备连锁经营的法定条件,供给原告的特殊用途化妆品也没有批准文号,起诉要求确认特许经营合同无效,×××公司返还加盟费10万元,退还购货28301. 40元,给付补偿金1.88万元。
被告×××公司辩称并反诉称,原告关于特许经营合同无效的理由均不成立,被告方已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现提出反诉,因特许经营合同约定原告应给付被告方加盟费12万元,而原告只交付了10万元,故要求原告给付加盟费2万元;因原告擅自终止合同属违约,故要求原告给付违约金3.6万元。
经审理查明,2005年6月13日,原告与×××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合同,约定原告加盟×××公司,加盟费12万元,店型c级,店址湖北省十堰市,店铺面积121平方米,员工人数8人,其中管理人员1人、美容顾问1人、美容师6人。合作期限自2005年6月13日至2008年6月12日,原告给付×××公司保证金2万元,原告如在合同期内违反合同条款,保证金不退;如无违约,合同期满后,若双方不再续签合同,×××公司退还保证金。×××公司确保供货量,加盟店不得使用其他同类产品。违约金确定为3.6万元,无论违约行为是否造成损害,违约方均有义务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公司保证原告开业10日内营业额2万元,如未达到×××公司给付原告差额部分。原告给付×××公司加盟费和保证金的方式100为:签订合同时给付加盟费8万元,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给付加盟费2万元,原告开业后15日内给付×××公司加盟费2万元及保证金2万元,否则合同无效。
合同订立后,原告给付×××公司加盟费10万元,并给付美容产品的货款28301. 40元。×××公司交付原告一批设备和美容产品。
2005年10月25日,原告与×××公司签订协议书,确定原告的加盟店自2005年7月27日开业至2005年8月4日营业额为1200元, ×××公司补偿原告18800元。
本案审理过程中,原告提交从×××公司购买的化妆品,其中祛斑类特殊用途化妆品并无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与×××公司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原告开业后15日内给付×××公司加盟费2万元及保证金2万 1元,否则合同无效,系双方对合同效力的约定,故该特许经营合同系附解除条件的合同,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加盟店开业后,原告至今未给付×××公司其余加盟费及保证金,故双方所签的特许经营合同已经失效。合同失效后,×××公司应将其收取原告的加盟费退还原告。鉴于特许经营合同失效,且×××公司供给原告的化妆品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应退还原告;交付的购买化妆品的货款,原告应退还×××公司化妆品。因双方签订的合同失效,双方所签附属协议书也没有效力,故对原告依据2005年10月25日所签协议书要求×××公司给付补偿金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对×××公司根据失效的特许经营合同要求原告给付加盟费和违约金的诉讼请求,法院也不予支持。最终,法院做出了上述判决。 |
据悉,×××公司在2008年1~9月,曾经因做虚假广告、欺骗加盟商、产品三无等一系列违法行为,被多家媒体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