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合伙人是干股,要分红怎么办
分红的话应当按事先约定怎样参加分红。
所谓“干股”就是没有实际投资,需要由双方协商解决,只要双方都认可就可以在公司章程里加以规定了。
干股是指未出资而获得的股份,但其实干股并不是指真正的股份,而应该指假设这个人拥有这么多的股
份,并按照相应比例分取红利。
(1)加盟公司分干股扩展阅读:
干股是股份公司无偿赠送的股份。
一般用作公司发起人的酬劳; 有时也用于赠送职工或拉拢某些有势力的人。赠送干股应经董事会同意,因它涉及股东权益,造成股东权益的减少。
如果所赠干股是超过公司实收资本所出,就会形成掺水股,使股价减少和每股收益减少。若以公司留成收益转作干股,等于是把对股东负债的留成收益转成公司资产,使每股权益降低,也会影响股票的市场价值。
合伙企业可用劳务代替出资,接受干股。而属于公司的组织形式,不允许以干股赠送,获得股份的形式,只能以货币出资而得。以杜绝实质的或变相的掺水股。
Ⅱ 我和朋友合作开公司各出资%50但是我可以多得%10的干股分红那我们两的持股各多少啊
首先要了解干股的概念。干股是指未出资而获得的股份,但其实干股并不是指真正的股份,而应该指假设这个人拥有这么多的股份,并按照相应比例分取红利。
根据你的问题可以分两种情况:
1、如果分红比例是按照法律规定写在《公司章程》中,并且提交给工商局备案,所以这种所谓的“干股”即有法律保障的“干股”。 这样的话,虽然你们出资是各50%,但是实际上你们俩所持的股份比例就是60%和40%。你是60%。
2、如果分红比例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写在《公司章程》中,只是口头的协议,或者私下的协议,是不受法律保护的。那么实际上你们所持有的股份还是各百50%。但是年底分红的时候是按照60%和40%来分的。你还是能拿到60%。
Ⅲ 朋友和我一起使用我的店名注册成立餐饮管理公司,给我多少干股合适
股份多少你们自己协商,双方同意就可以
Ⅳ 关于企业合作的干股都要注意那些
司员工入干股时,一般情况下要以一个有效的赠股协议为前提,如果干股股东通过公司股东变更,在工商局登记备案,则会成为正式股东,完全享有股东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干股是股份公司无偿赠送的股份。一般用作公司发起人的酬劳; 有时也用于赠送职工或拉拢某些有势力的人。赠送干股应经董事会同意,因它涉及股东权益,造成股东权益的减少。
如果所赠干股是超过公司实收资本所出,就会形成掺水股,使股价减少和每股收益减少。若以公司留成收益转作干股,等于是把对股东负债的留成收益转成公司资产,使每股权益降低,也会影响股票的市场价值。
总之,赠送干股对股东有极大的不利影响,但若能从干股赠送中,对公司的发展或整体利益带来好处,股东也愿意牺牲眼前的利益。这多少有不正当的投机因素在里面,因此,有的国家和地区禁止这样做,但合伙企业可用劳务代替出资,接受干股。而属于公司的组织形式,不允许以干股赠送,获得股份的形式,只能以货币出资而得。以杜绝实质的或变相的掺水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所以我们假设这样一种情况:某公司注册资金10000元,在提交给工商局的《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A出资9900元并按照60%的比例分取红利,B出资100元并按照40%的比例分取红利,此时B的实际出资额只有1%,但是却按照40%的比例分红,这种分红比例相当于B出资了40%。
同时,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所以B在承担责任的时候只是承担100元钱的法律责任。由于这种分红比例是按照法律规定写在《公司章程》中,并且提交给工商局备案,所以这种所谓的“干股”即有法律保障的“干股”。
入干股一般不能认定为资本投资或者资金注入,在公司管理的过程中,可以对有贡献的员工入干股,主要的目的在于奖励,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可以认定为一些资金股份,因此在入干股时,一般需要就相关事项进行明确,并签订协议,避免干股在以后的公司改制或者重组中消失,造成个人的经济损失。
Ⅳ 公司干股是如何分配的
干股是指在公司的创设过程中或者存续过程中,公司的设立人或者股东依照协议无偿赠予非股东的第三人的股份。该种股份就是干股,持有这种股份的人叫做干股股东。 干股具有如下特点: 一是干股是股份的一种; 二是干股是协议取得,而非出资取得; 三是干股具有赠与的性质; 四是干股的地位要受到无偿赠予协议的制约。 3、 享有的股权是否受到限制 很多情况下,根据协议受让干股的股东不享有完全的股权,仅享有部分股权。通常干股股东享有红利分配权,解散时的剩余财产分配权、持有一定期限后享有转让的权利,但不享有表决权、查阅账簿权等参与决策的权利。在干股股东仅享有不完整的股权时,干股股东应注意,当股权受到侵害时,股东应识别其是否合法享有被侵害的权利,如果依据协议其并未合法取得该项股东权利,就不能主张此项权利。 4、 影响干股股权效力的因素 当干股股东与其他股东或公司发生纠纷进行诉讼时,干股股东的法律地位可能会被否认。相对于普通股东而言,干股股权的效力更易于被否定。干股股权的效力可能因以下情形被否定:没有在工商档案中予以登记,没有在公司章程中予以记载,缺少合法的股东会决议,股权赠予协议被认定无效,股权赠予协议被申请撤销等。 因此,干股股东在受让股份并持有股权的过程中将面临很大的法律风险,建议其在受让和持有的各个环节征询专业律师的法律意见,以减少或避免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可见,干股的分红是依当事人协议而定,而此协议是否完全受法律保护要受很多因素的制约。
Ⅵ 干股和分红股有什么区别
干股和分红股的区别是:
1、分红股的取得和存在往往以一个有效的赠股协议为前提,而干股可有可无。
2、分红股股东通过公司股东变更,在工商局登记备案,则会成为正式股东,完全享有股东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而干股则不能。
干股是指股东不必实际出资就能占有公司一定比例股份份额的股份,他不出股资,却参与分红。分红股是指股东实际出资后占有公司一定比例股份份额的股份,享受分红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干股的风险有:
1、没有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出资协议,“股东”地位不被认同,收益无保障。
2、干股持有人如果在工商局登记为股东,如果公司在很多业务上需要股东签名等,则可能会不断找该股东签字或者出具资料等,造成生活和工作的困扰。
3、即使干股持有人不实际出资,在法律意义上,他仍需要对外承担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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