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酒店预订 被商家取消 违约金怎么赔偿
可以索要违约赔偿的,违约方要双倍返还押金,酒店应当退回服务费用,如果给消费者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第五十二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1)如家加盟解除合同违约金扩展阅读:
根据合同法:
《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
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
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
法律规定预定违约金,除了给当事人施加心理压力外,也避免了违约后损失计算的麻烦和当事人证明损失大小的麻烦,使当事人能迅速确定自己应当承担的具体责任。因此,当事人如需要法院增加违约金额、或者当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时,则需承担证明损失大小的责任。
『贰』 解除合同的违约金怎么算
关于合同违约金怎么计算的问题,要分三种情况。第一首先要看合同对违约金有没有约定,有约定就按照合同的约定来计算违约金。这个约定有可能是一个具体的金额,也可能是一个违约金的计算方式都可以。第二种情况,就是如果合同对违约金没有约定,或者是约定不明确的这种情况下,就看守约方因为对方的违约给自己这一方造成了多大的损失,这个损失的金额就是违约方应当承担的违约金。第三种就是如果说守约方的损失不好计算,那么也可以按照违约方因为他的违约所得到的利益,这个他得到的利益可以作为违约金的数额来进行计算。
『叁』 如家酒店员工辞职违约金扣多少
看你说的是什么违约金,目前的劳动合同法仅规定两种违约金有效,一个是培训服务期的违约金,一个竞业限制违约金,除这两个外约定员工承担违约金的条款都是无效的。
『肆』 加盟合同签了,钱也交了,说不想做了他们说交的钱没有退,还要交多70%违约金,怎么才能解除呢
被骗入套或被诱入套了,你不想作了,“加盟费”(不能通过司法机关认定为诈骗行为的)是退不回来了,70%的违约金是骗你的。
这样的合同关系一般都存在诈骗性,即使正式的正规合同关系,违约承担方式在合同中约定,且不能高于标的额的30%。如果造成相对方损失大于违约金约定额的,对方可以主张以实际损为赔偿额度,你这样的加明行为有可能为对方造成损失(对方铺货的除外)。
『伍』 和一家公司签订了一份加盟合同,但是我想退,可合同上写的要付百分之八十的违约金,请问我该怎么办
一、没有说明公司如何不守信用的情形,如确实为公司不守信用,那就是公司违约,你有权要求公司支付违约金;
二、进货价格比之前贵,要看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如果定价违反了合同约定,那也是违约,你也有权要求公司支付违约金,并要求退还超出约定定价范围的款项;
三、违约金百分之八十显然是不合理的,违约金的标准应当与一方违约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数额相当,一般不超超过损失金额的30%,违约金过高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调低违约金。
以上情况可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合同,如公司违约在先的,要求公司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陆』 关于解除合同违约金的计算
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领域,只有两种情况需要支付违约金,第一是单位对员工进行了专项劳动培训,比如开飞机,机长跳槽,要支付违约金。第二是员工违反保密协定,你的情况,不属于这两类,不需要支付。网上咨询只能回答简单问题,具体案件细节建议在当地联系律师面谈,如果在福州,可以电话预约后到我的律师事务所面谈,祝你顺利。
『柒』 加盟合同签了,违约需要赔钱吗
一般情况,合同约定违约责任,就要赔钱,没约定,就不用。
『捌』 加盟合同,违约了加盟费可以拿回来吗
拿不回来
1.首先 特许经营是特许者将自己拥有的商标、商号、产品、专利或技术、经营模式等以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许者使用,被特许者按合同规定,在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者支付相应费用的经营方式。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特许经营合同纠纷。纠纷产生的原因是特许加盟合同提前解除后,双方对合同解除的后果不能达成一致的认识,这在当前的特许经营纠纷中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具有代表性。以下结合本案的争议焦点,就其反映的法律问题展开探讨,以期为同类纠纷的解决提供参考。
2.其次、特许加盟费是否应退还
加盟费一般是在特许经营合同签订后,由加盟方一次性支付。商务部发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将加盟费定义为“被特许人为获得特许经营权而向特许人支付的一次性费用”,虽然《办法》属于行政规章,效力层次不高,但该定义仍可作为本案审理时的一个参考。
3.第三、实践中,特许双方往往并不清楚加盟费的性质,只是约定加盟费“一次性支付”,有的把加盟费看作是合同中特许使用费的一部分或预付款,也有的把加盟费理解为合同保证金。因此,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解除合同时,特许双方对加盟费应否返还产生争议。
4.最后,一般情况下,特许双方一经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即要求加盟者交纳加盟费,特许人才可能把特许经营权授予加盟者,加盟者也才有可能开展特许经营业务。正如《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所规定的,被特许人(加盟方)交纳加盟费是为了获得特许经营权。加盟费可以说是加盟者获取特许经营资格的对价,有了这种特许经营资格,加盟者才得以借鸡下蛋、快速实现资本的积累。然而,取得特许经营资格并不意味着经营活动能顺利展开,并取得成功。我们知道,特许经营作为一种特殊的商业模式,特许人首先应有自己的商标、商号、经营模式等资源;为将这些经营资源授权给被特许人使用,必须对被特许人提供相关的培训和支持,以使其顺利开业;在被特许人开业后,特许人仍需与其保持密切联系,继续提供支持与帮助,促成其成功经营。可见,从加盟者的角度来讲,交纳加盟费,取得特许经营资格而能顺利开业,只是特许经营的第一步,加盟者还必须以自有资金对业务进行实质性投资,并在经营过程中与特许人持续合作,才可能实现预期收益,达到加盟的目的。在特许经营中,加盟者支付的费用除加盟费外还应包括特许经营使用费,即“在使用特许经营权过程中按一定的标准或比例向特许人定期支付的费用”,后者才是合同履行中,使用特许人经营资源的对价。
5.在市场经济中,商业风险随时存在,而特许经营恰恰具有低风险低成本扩张、迅速广泛占领市场的特点,加盟者正是通过交纳加盟费获得特许经营资格,从而降低经营风险。美国有关商业立法中规定加盟费是加盟者必须交纳的风险金,其原因就在于加盟者交纳该费用后即可直接享受他人成功的经营模式,大大降低创业风险。因此,在合同开始履行后,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中途解除时的处理原则,而特许方又切实履行了收取加盟费所应承担的义务,将特许权授予了加盟者,那么,即使中途解约,加盟费也不存在退还问题。
『玖』 如果和淘宝官方加盟签了合同的话 现在想解约 可是他们却要说赔偿违约金2000元 到底该不
如果当时合同有约定的话,违约金应当赔偿,但不能超过实际损失的30%。另外,也可以考虑看看是不是合适合同条款,如是则可以认定该条款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