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什么叫做附负担的赠与 什么叫做附条件的赠与
所谓附条件赠与,是指当事人对赠与行为设定一定的条件,把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赠与行为的效力发生或消灭的前提。在附条件的赠与中,条件的成就与否关系到赠与合同的效力。当条件尚未成就时,赠与的权利义务虽已确定,但效力却处于未定状态。
而附义务赠与合同是指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对其赠与附加一定的条件,使受赠人负担一定的义务。附义务的赠与,赠与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生效;但如果不履行义务,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合同。
例如:如:张三对李四说:如果明天下大雪,我就将一套红木家具赠送给你。又说:我要将300册藏书赠送给你,但你不得转让给第三人,否则我就有权收回。那么前者是附条件的赠与合同,后者是附义务的赠与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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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赠与合同是单务、实践合同同时又有部分属于诺成性合同,附义务赠与合同与一般赠与合同区别在与受赠人一方承担一定给付义务,在民法上称为“负担“但它仍属于赠与合同性质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1、附义务的赠与与用于目的的赠与之间的区别
所谓目的赠与,是指为了实现一定的目的、达到一定的结果而赠与。目的赠与的赠与人不得要求受赠人实现结果,只能在结果未实现的情况下要求受赠人返还不当得利。如果因为结婚而赠与对方的礼物,就是目的性礼物。但是,在受赠人不履行义务时,赠与人可以要求受赠人履行义务,以取得结果。
2、附义务的赠与与附条件的赠与的区别
所谓附条件赠与,是指当事人对赠与行为设置一定条件,把条件的实现与否作为赠与行为效力发生或破坏的前提。
在附条件赠与中,赠与条件的达成关系到赠与合同的效力。在赠与条件未满足的情况下,赠与的权利义务已经确定,但赠与的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附随义务赠与所附义务与赠与合同的法律效力无关,赠与的效力不能因附随义务而延迟或解除。
3、附义务的赠与与附期限的赠与之间的差异
所谓附随期限赠与,是指当事人对赠与行为设定一定的期限,以期限的到达为赠与行为效力发生或消灭的前提。附期限赠与中,期限的到达关系到赠与合同的效力。赠与合同虽成立,但期限未到时,赠与合同效力处于停止状态。
附随义务的赠与的附随义务不影响赠与合同的效力,但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公共秩序、良好风俗习惯的除外。因受赠人未履行合同所附义务,赠与人不能为合同的效力辩护。
㈡ 什么是附条件赠与
有附带条件的赠予行为。
㈢ 附条件赠与合同和附义务赠与合同的区别
两者之间没有区别。
附义务赠与,也可称为附条件赠与或附义务赠与合同。是指赠与可以附义务,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赠与行为。
附义务赠与作为一种契约,须以双方当事人之合意为要件。只有当赠与人要约表示将自己的财产给予受赠人,并要求受赠人负担一定的义务;受赠人承诺表示接受赠与财产,并愿意履行义务时,赠与合同方为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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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条件赠与合同的相关规定:
1、附义务赠与是双务合同:《合同法》第一百九十条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2、有偿合同,当赠与人约定受赠人附义务是金钱行为时,属于有偿合同。如甲与乙约定,甲赠与乙一套房子,但乙须帮对甲进行赡养。这一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就是有偿合同。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条一款;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无偿合同,当赠与人约定受赠人附义务是不需要履行金钱行为时,属于无偿合同。如甲与乙约定,甲赠与乙10万,但此款必须投入教育行业支出。这一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就是无偿合同。
㈣ 怎么区分附条件的赠与和附义务的赠与
附条件与附期限合同的区别很多,最重要一点是:
附期限合同中这个期限是未来的某一确定的日子,这一天终究是会到来的;而附条件合同中的条件是个两可的东西,也许会到来,也许不会来。
㈤ 这种附加条件的赠与合同合法吗
赠与合同是指赠与方将自己所有的物品、现金或者某种权利赠送给他人的行为。赠与合同通常是单务合同,即合同生效后,赠与方负有将赠与物交给受赠人的义务而不享有任何权利;受赠方享有领取赠与物的权利而不承担义务。赠与也可以附条件,即赠与一方要求受赠方履行某种义务,受赠方不履行义务赠与方有权撤销赠与。但这种条件一般是与赠与人的利益无关的条件,而不是要求有偿地赠送。如果将某种物送给他人并要求给付一定的金钱就不是赠与关系。因此,附条件的赠与仍然是单务行为。签订赠与合同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赠与标的必须是赠与人所有的或者赠与人有权处理的财产或者某种权利,赠与人不能把不履于自己或者自己无权处理的财产和权利赠送他人,否则,构成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赠与标的可以是物,可以是货币(包括外国货币),也可以是有价证券、某种权利。例如专利权人可以将专利权赠与他人,房屋所有人可以将房屋赠与他人等。 (2)权利转移涉及到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在合同中订立清楚。例如,赠与房屋合同就需要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手续,没有办理手续的,其转让无效。 (3)合同中要写清楚赠与人有权处理赠与财产的证明文件,确保赠与行为的合法有效。
㈥ 如果是赠与也是附条件的赠与
没明白你的问题 呵呵
㈦ 什么是附条件赠与附条件赠与和遗赠的区别
附条件赠与,是一种财产赠与行为,但是只有当赠与合同生成法律效益时,该附条件赠与才是有效的,很多人在财产分配过程中会遇到类似问题,附条件赠与遗赠有什么区别?附条件赠与是否可以进行撤销?
一、附条件赠与满足什么条件可以撤销?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二、附条件赠与和遗赠有什么不同?
遗赠与生前赠与,都是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两者有相同处,但两者的差别也十分明显。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两者的法律行为性质不同。遗赠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遗赠人在立遗嘱时,不必征求受遗赠人的同意,即可在其遗嘱中作出遗赠的规定。此遗嘱在遗赠人死亡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并不受受遗赠人接受遗赠与否的影响。而生前赠与则是双方法律行为,是一种合同关系。赠与成立与否,取决于两方面的意见表示,一方面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的意思表示,另一方面还要有受赠人同意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
2.两者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不同。遗赠必须在遗赠人死亡之后才能发生法律效力,而生前赠与只能在赠与人生前发生法律效力。
3.两者生效的条件不完全相同。遗赠只要有遗赠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其他条件符合法律的规定,即可生效。而生前赠与除此之外,还必须以交付赠与物为条件,否则不能生效。
4.两者的方式不同。遗赠必须以遗嘱的方式进行,要符合订立遗嘱的法定条件。而生前赠与则没有严格的方式,可以书面方式也可以口头方式。
5.接受一方负有的义务不同。遗赠在特定条件下可以附带条件,而生前赠与则不附带任何义务。
当附条件赠与的合同法律效应生成时,如果要撤销附条件赠与,则需要一定的流程及法律措施,因此,在做出附条件赠与时,要考虑清楚,做好长远打算。
㈧ 附条件的赠与与附义务的赠与最大的区别是什么
附条件的赠与,条件成就时,合同才生效。
附义务的赠与,赠与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生效,但如果不履行义务,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合同。
举下例子,如果你结婚了,我就赠一套房子给你,这是附条件的赠与。我赠与你一套房子,你只能自己居住,这是附义务的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