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支付的加盟费应计入什么会计科目
这是特许经营权,计入无形资产 借:无形资产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按照我国税法规定,无形资产可以按规定摊销并在税前列支。但目前我国企业的加盟费情况比较复杂,是否能按无形资产核算要看贵单位代理协议的约定情况。一般来说,代理的加盟费分几种情况,现分述如下: 1、长期有效,不再退还。属于特许经营权无形资产取得成本,按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和税法规定办理,可以在合同期内摊销,没有约定代理期限的摊销期不少于5年; 2、长期有效,分批返还。属于保证金性质,按长期应收款核算,不能作费用摊销。 3、长期有效,部分返还,返还金额按加盟时间长短确定,符合一定条件时的全额返还。这样具有保证金和或有支出性质。应该在支付时暂挂往来,确定不能收回的部分作费用处理。 4、当年/长期有效,抵顶货款。支付时挂往来,待实际抵顶货款时作相应处理。 附:《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有关内容包括:“特许权,又称经营特许权、专营权,指企业在某一地区经营或销售某种特定商品的权利或是一家企业接受另一家企业使用其商标、商号、技术秘密等的权利。前者一般是由政府机构授权,准许企业使用或在一定地区享有经营某种业务的特权,如水、电、邮电通讯等专营权、烟草专卖权等;后者指企业间依照签订的合同,有限期或无限期使用另一家企业的某些权利,如连锁店分店使用总店的名称等
㈡ 代理记账合同范本
代理记账合同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记帐,根据《会计法》和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签定以下协议:
一、委托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 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二) 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三) 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
(四) 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二、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 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二) 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三) 对委托人示意其作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
(四) 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予以解释。
三、业务范围:
1)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2)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和提供财务会计报告要符合《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和税务部门的要求,内容真实、准确;
3)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4)会计资料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做好凭证签收工作,指导甲方妥善保管会计档案;
4)按有关规定审核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登记会计帐册,及时编制会计报表;
5)在每月月度结束后15 天内,向甲方报告核算结果和会计报表;
6)对委托方有关会计法规和财税政策等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并可根据委托方的要求提供财务分析报告;
7)如委托方需要变更工商营业执照的有关内容,并相应变更国税和地税登记内容的,按市场价格的70%收费。
四、代理记帐收费:
经协商,乙方代理记帐收费标准为人民币每月 元,按月支付。
另外,每年一次性收取150元帐簿费。
五、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 并在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事项完成之前有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合同终止:
委托人、受托人终止委托合同应当办理的会计交接事宜。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年 月 日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