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注册典当行,注册条件是什么
根据《典当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设立典当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
(二)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
(三)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办理业务必需的设施;
(四)有熟悉典当业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及鉴定评估人员;
(五)有两个以上法人股东,且法人股相对控股;
(六)符合本办法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的治安管理要求;
(七)符合国家对典当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
第八条 典当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元;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从事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
典当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应当为股东实缴的货币资本,不包括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资本。
流程:
根据《典当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受理后应当在10日内将申请材料及初步审核结果报设区的市(地)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核批准,设区的市(地)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在10日内审核批准完毕。经批准的,颁发《特种行业许可证》。
设区的市(地)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的申请,应当在20日内审核批准完毕。经批准的,颁发《特种行业许可证》。
设区的市(地)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在发证后5日内将审核批准情况报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在5日内将有关情况通报同级商务主管部门。
申请人领取《特种行业许可证》后,应当在10日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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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我想开一家典当行需些什么手续
开典当行,需要申领三个证:
1、申请人应当向拟设典当行所在地设区的市(地)级商务申请《典当经营许可证》,这个证一般是市级初审,省级核发。
2、到当公安机关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
3、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
(2)典当行加盟条件扩展阅读:
申请《典当经营许可证》应当提交的材料:
(1)设立申请(应当载明拟设立典当行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额、经营范围等内容)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2)典当行章程、出资协议及出资承诺书;
(3)典当行业务规则、内部管理制度及安全防范措施;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个人股东、拟任法定代表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
(6)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法人股东近期财务审计报告及出资能力证明、法人股东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
(8)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㈢ 注册典当行需要什么条件和流程
根据《典当管理办法》:
第七条申请设立典当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
(二)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
(三)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办理业务必需的设施;
(四)有熟悉典当业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及鉴定评估人员;
(五)有两个以上法人股东,且法人股相对控股;
(六)符合本办法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的治安管理要求;
(七)符合国家对典当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
第八条典当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元;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从事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
典当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应当为股东实缴的货币资本,不包括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资本。
流程:
根据《典当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受理后应当在10日内将申请材料及初步审核结果报设区的市(地)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核批准,设区的市(地)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在10日内审核批准完毕。经批准的,颁发《特种行业许可证》。
设区的市(地)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的申请,应当在20日内审核批准完毕。经批准的,颁发《特种行业许可证》。
设区的市(地)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在发证后5日内将审核批准情况报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在5日内将有关情况通报同级商务主管部门。
申请人领取《特种行业许可证》后,应当在10日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
(3)典当行加盟条件扩展阅读:
根据《典当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典当行变更机构名称、注册资本(变更后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以上的除外)、法定代表人、在本市(地、州、盟)范围内变更住所、转让股份(对外转让股份累计达50%以上的除外)的,应当经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批准。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在批准后20日内向商务部备案。商务部于每年6月、12月集中换发《典当经营许可证》。
典当行分立、合并、跨市(地、州、盟)迁移住所、对外转让股份累计达50%以上、以及变更后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以上的,应当经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同意,报商务部批准,并换发《典当经营许可证》。
申请人领取《典当经营许可证》后,依照本办法第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申请换发《特种行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第十九条典当行增加注册资本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开业时间或者前一次增资相隔的时间在一年以上;
(二)一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第二十条典当行变更注册资本或者调整股本结构,新进入的个人股东和拟任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资格审查;新进入的法人股东及增资的法人股东应当具备相应的投资能力与投资资格。
第二十一条无正当理由未按照规定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的,或者自核发营业执照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营业,或者营业后自行停业连续达6个月以上的。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设区的市(地)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分别收回《典当经营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原批准文件自动撤销。收回的《典当经营许可证》应当交回商务部。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收回《典当经营许可证》,或者设区的市(地)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收回《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应当在10日内通过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相互通报情况。
许可证被收回后,典当行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㈣ 想开个典当行要怎么办
现在注册典当行管理十分严格:
1、需先经国家商务部审批,由商务部批准并颁发《典当经营许可证》。
2、申请人领取《典当经营许可证》后,应当在10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典当行《特种行业许可证》。
3、申请人领取《特种行业许可证》后,应当在10日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
4、典当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元;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从事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典当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应当为股东实缴的货币资本,不包括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资本。
5、 典当行应当建立、健全以下安全制度:
(1)收当、续当、赎当查验证件(照)制度;
(2)当物查验、保管制度;
(3)通缉协查核对制度;
(4)可疑情况报告制度;
(5)配备保安人员制度。
6、 典当行房屋建筑和经营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和消防管理规定,具备下列安全防范设施:
(1)经营场所内设置录像设备(录像资料至少保存2个月);
(2)营业柜台设置防护设施;
(3)设置符合安全要求的典当物品保管库房和保险箱(柜、库);
(4)设置报警装置;
(5)门窗设置防护设施;
(6)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及器材。
(4)典当行加盟条件扩展阅读:
申请设立典当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
(二)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
(三)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办理业务必需的设施;
(四)有熟悉典当业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及鉴定评估人员;
(五)有两个以上法人股东,且法人股相对控股;
(六)符合本办法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的治安管理要求;
(七)符合国家对典当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
㈤ 个人可以开家典当行吗
典当行一般都是私有的,申报基本条件。
1、需要两个以上法人股东
2、需要两个以上自然人股东
3、根据各地情况不同,典当行的最低注册资本金不同,具体可参照当地商务厅每年公布的通知内容。
4、在审报的时候,需要提前准备好申报材料,是具体材料参照当地商务厅公布的通知内容,有的有参考样本。
如果有其它问题,可以继续问我,我是金河典当行的,欢迎交流。
㈥ 典当行需要什么手续,怎么办理
典当行注册条件:
1、典当行必须有2个法人股,该法人企业必须成立满3年,每家注册资本在3000万以上,每家总营业额在1500万以上每年;
2、典当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300万元;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注册资本最低限额500万元;从事财产权利质押(eg:股权等)典当业务,注册资本最低限额1000万元。
3、典当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股东实缴的货币资本,不包括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资本。
申请应提交以下材料:
1、设立典当行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额、经营范围 ;
2、典当业务要求:最低4名高管,其中一名必须是评估鉴定师,剩下3名必须在典当行业有3年从业经验,法人必须本科毕业,法人可不为高管;
3、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4、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个人股东、拟任法定代表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
典当行设立流程:
商委:20个工作日发放典当行经营许可证----公安部15个工作日核发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工商税务局10个工作日办理执照,办理时间一共3月左右。
(6)典当行加盟条件扩展阅读
典当行管理办法
第十条设立典当行,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设立申请报告(应当载明拟设立典当行的机构名称、注册资本数额与来源、机构住所、经营范围及可行性分析等内容);
2、典当行章程;
3、典当行业务规则、内部管理制度及安全防范措施;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拟任法定代表人和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6、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的产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
7、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8、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一条设立典当行,应当持批准文件和省级人民政府经济贸易委员会核发的《典当经营许可证》,到公安机关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典当行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