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宣传资料说是加盟,但签的却是合作协议,是欺骗吗
这个怎么说呢?他宣传上可能有点问题,但是签合同还是按照合同的条款为主吧,如果你觉得合作协议不行,那你可以不签这个协议啊
㈡ 加盟骗局,签订了陷阱合同,怎么维权
如果你认为是被陷阱合同诈骗,可向公安机关的经侦大队报案,究竟是有效合同或是无效合同有公安机关确定,如果是诈骗合同,被骗金额达到立案数额,经侦大队可将立案侦破。
㈢ 加盟合同属于哪一类合同加盟被骗了几万怎么办总部在外地
现在加盟纠纷很普遍,原因是加盟陷阱太多,有点让毫无法律知识的普通老百姓防不胜防,因加盟被骗的人比比皆是。北京丰台曾经被称为加盟基地,北京朝阳和北京海淀也有很多搞加盟的公司在骗人。很多特许加盟总部专门靠大肆广告虚假宣传骗取不义之财,尤其是骗取外地人的钱财。因为这些特许加盟总部利用了外地人受骗后维权成本高、维权难度大等特点,肆无忌惮的蒙骗大量的各地加盟商血汗钱。
加盟之前把好考察关和签约关是防范被骗的基本方法。但一旦被骗该怎么办?怎么才能打赢加盟纠纷的官司索回血汗钱呢?北京合同律师给您做个简单的解答。
首先要准备、搜集相关证据。比如加盟合同(或代理合同、经销合同都是必备的),加盟前后的宣传资料、加盟或代理授权书、培训手册、来往信函(包括电子邮件)、缴纳加盟费或代理费、货款及保证金等的票据、视情况对网站资料进行公证,等等。
其次要根据现有证据资料制定诉讼方案并开始起草起诉书。这里需要提醒各位:这类加盟合同纠纷属于一种特许经营的合同纠纷,不但要适用合同法而且还要适用特许经营管理法规以及一些法院的规定。这类纠纷案由属于特许经营合同纠纷,而不是一般的合同纠纷,如果按照一般的买卖合同等案由起草起诉书立案,基本是打不赢官司的。另外,这类纠纷虽然存在很多欺诈的情况,但是真正搜集有关欺诈或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证据不是很容易,因此稳妥起见不建议按撤销或无效合同理由起诉,否则败诉的风险也比较大。
最后要做好开庭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对法律要熟知于心,要对证据做证据目录,要写辩论意见,要分析对方可能的辩驳理由,等。
合同律师提示,加盟合同纠纷中,合同约定内容一般都对加盟商是非常不利的,都是一些霸王条款。但是也不必因此而气馁。根据我们的经验,这类纠纷虽然比较复杂,但是有其一定的规律性和技巧性,只要思路方法正确、有一定的证据支持,胜诉率还是很高的。但是,需要特别引起注意的是,这类合同期限一般都是一年,所以一旦发现被骗,请您立即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如果合同到期想维权都几乎不可能了。
友情提示:很多加盟商朋友们大多来自大江南北、五湖四海。如果为了依法维权长途跋涉来北京维权成本太高,有可能得不偿失。对此,我们有一套成功的操作经验,就是加盟商与我们电话联系沟通,交流案情,通过网络或特快专递传递证据资料,通过银行汇款支付律师费和诉讼费,诉讼过程中,我们会及时与您沟通信息,拿到加盟费或货款、保证金后再及时汇给您,这样就大大节省了维权成本。而且考虑到加盟商因加盟被骗已经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我们前期一般收取很少的律师费,后期再按照所获得赔偿金额的15%-30%(具体比例可以根据情况协商确定)的比例收取律师费。这样就大大减轻了加盟商前期的维权成本、大大降低了维权风险。
㈣ (包万)市监罚字〔2018〕1号对安徽姥爷香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虚假宣传影响加盟店吗
虚假宣传,只是涉嫌某个方面的行政违法。但并不代表实体经营就存在欺诈行为。如果,正常的经常活动是合法的,还是可以加盟的。但要注意签订相关合同,规定违约责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㈤ 我最近转了一个加盟店,后来才知道加盟店的合同是假的。怎么办
若存在欺诈行为,可以撤销合同。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㈥ 以加盟的名义诱骗签服务合同算不算诈骗
不属于诈骗,加盟本来就是一种服务合同。
如果诱骗签署不公平合同,可以告知对方撤销。双方发生争议的,可以到法院起诉处理。
㈦ 签订加盟合同后被骗了怎么办
如果能够证明加盟组织存在欺诈故意,可以考虑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合同;如果具备了诈骗罪(合同诈骗)特征的且数额较大的,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合同诈骗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㈧ 加盟签了合同发现被骗怎么办
退加盟费,1.首先 特许经营是特许者将自己拥有的商标、商号、产品、专利或技术、经营模式等以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许者使用,被特许者按合同规定,在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者支付相应费用的经营方式。纠纷产生的原因是特许加盟合同提前解除后,双方对合同解除的后果不能达成一致的认识,这在当前的特许经营纠纷中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具有代表性。 2.其次、特许加盟费是否应退还 加盟费一般是在特许经营合同签订后,由加盟方一次性支付。商务部发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将加盟费定义为“被特许人为获得特许经营权而向特许人支付的一次性费用”,虽然《办法》属于行政规章,效力层次不高,但该定义仍可作为法院审理时的一个参考。 3.第三、实践中,特许双方往往并不清楚加盟费的性质,只是约定加盟费“一次性支付”,有的把加盟费看作是合同中特许使用费的一部分或预付款,也有的把加盟费理解为合同保证金。因此,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解除合同时,特许双方对加盟费应否返还产生争议。 4.最后,一般情况下,特许双方一经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即要求加盟者交纳加盟费,特许人才可能把特许经营权授予加盟者,加盟者也才有可能开展特许经营业务。一般而言,在加盟商没有实际使用对方公司经营资源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冷静期的规定依法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加盟费,具体需要看你们合同的约定。如需进一步帮助也可以带材料
㈨ 由于装修公司的虚假宣传诱导,我跟该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这种情况可以算是合同欺诈吗合同可以撤销吗
《民通意见》第6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期诈行为。”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可撤销。如果合同被撤销,合同自始无效。
㈩ 虚假宣传导致的合同纠纷,可以追究虚假宣传的责任吗
虚假宣传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参考如下。经营者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可根据情节处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