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自己开一个餐饮连锁加盟店。需要哪些手续哪些法律
市场调研: 必须在决定投资前进行详细的市场调查,具体了解目标消费群、竞争对手(包括财务状况、经营现状、员工人数等)、所在商圈状况,以及与餐饮行业相关的法律手续、租赁合同、供应商关系等。 选址条件: 所在商圈必须具备办公中心、商业中心、居住中心三个条件,必须是交通便利、视野宽阔、50米内有停车位置的标准门面。 餐饮特色:,必须有五个以上价格在60元以上的主打菜。
拟定人员: 2名厨师,2名助理厨师,4个店面服务员(含领班和收银),月工资总额控制在1万元以内。 开业准备: 选址和签约、工商税务消防等政府事务、人员招聘和培训、岗位制度的制定、菜点设计和价格设计、装修配套和店内装饰、供应商接触、首批物料备货、网络推广等等。
开业策划: 试营业一周时间择日正式开业,开业庆典连续两周时间,活动期间均可享受活动宣传的优惠;媒体推广策划、户外现场策划、店内布置、促销活动设计等。
投资预算: 房租和押金周转资金8万元,固定资产投资20万元(装修15万元,电器和厨房设备3万元,家具装饰等2万元),物料周转资金2万元,合计30万元。 经营成本: 房租2万元/月,水电0.2万元/月,人工1万元/月,促销推广平均0.3万元/月(节庆日集中使用,每次5000元左右,全年做5次,其余1.1万元平时使用),税金0.1万元/月,其他开支0.4万元/月,合计每月成本支出4万元,每年成本支出48万元。
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20万元,预算2年折旧完毕,即平均每月折旧0.834万元,折旧资金可用于周转,但必须预算2年后重新装修。 盈利预算: 预计月营业额12万元,预计65%毛利(内部必须控制75%以上毛利,留足10%空间用于折扣销售)即7.8万元,固定资产折旧0.834万元/月,成本支出4万元/月,净利润为2.966万元。年净利润为35.592万元。
生存分析: 单店盈亏平衡点为每月营业额7.44万元,即平均每天营业额0.248万元,年营业额89.28万元。第一年的年营业额如果低于89.28万元,则不具备生存条件,必须尽快整体商业转卖;第一年的年营业额高于89.28万元,则具备了生存条件,可以设法改善;第一年的年营业额达到144万元则可以迈开步子考虑进一步发展。
利润分配: 年净利润35.592万元的60%用于提升品牌、继续投资开店,即21.3552万元;年净利润的40%用于股东分红,即14.2368万元。
扩张计划: 如果第一年的年营业额达到144万元且净利润中用于继续投资的资金大于20万元。
㈡ 餐饮招商加盟这块怎么做比较有效果
下面通过四个阶段为大家介绍下餐饮招商加盟的四个阶段:
招加盟商一般有四个阶段:接触、了解、释疑、成交。在每个阶段加盟商的心理也各不相同,因此要变换相应的技巧,各个击破。
1.接触阶段
加盟商心理:这是第一个阶段,加盟商通过某种方式得知你的品牌,而且第一印象尚好,有想深入了解的意思。
餐饮招加盟商技巧之一:声东击西
这一阶段,你首先要了解对方的基本情况,如可用资金、创业意向、对该项目的意向程度等,方便为接下来的项目介绍做好铺垫。这时你要获取客户信息,又不能直接问讯,就可采取旁敲侧击的方法。
实际案例
经理:您知道连锁加盟风险虽低,但加盟商的管理能力仍无比重要,我们不要求有相关行业背景,但基本的管理能力不可或缺。所以,我们首先会对您以往的经营项目和管理背景做一些基本了解。你能给我介绍一下你以前做过什么样的生意,或者从事过什么样的职位和管理工作吗?
案例分析
表面上是在考核对方背景,其实暗藏玄机,让对方无意中透露出自己的从业背景、资金状况、投资规模等。
餐饮招加盟商技巧之二:抛砖引玉
了解基本情况之后,如果觉得对方是潜在客户,就需要调起他的兴趣。如果直接将我们的公司怎么怎么好,项目怎么怎么棒,难免有自夸之嫌,导致对方反感。此时就需抛砖引玉,间接提供相关内容及信息,引导对方自己分析判断,得出我们想要的结果。
2.了解阶段
初步了解对方后,换由对方主攻,该要详细了解一些你的项目。这时一定要让对方详细了解项目内容、投资规模等。
餐饮招加盟商技巧之三:反客为主
通常情况,客户会有很多疑问需要解答,我们如果一一细说,不仅浪费时间,还让对方抓不住重心。此时可以采用反客为主的策略,先引导对方发问,当对方问完自己比较关心得问题,我们再对余下得关键点稍做补充。
3.释疑阶段
双方互相介绍完毕,顾客心理仍会有很多疑惑。这一阶段要消除对方潜在的顾虑,增强他的投资信心,并引导他做好决策。
餐饮招加盟商技巧之五:欲擒故纵
当一个人再接纳了大量信息后,往往需要一些时间吸收消化。在感觉上。他会意识到这一点,反复提醒自己不能仓促听信,贸然决定,要先冷静下来。这时我们越渴望达成交易,他的防备心反而会更重。所以,我们不妨欲擒故纵,帮他缓解压力,消除疲惫。
餐饮招加盟商技巧之六:调虎离山
一般顾客来谈判,常常找来亲友陪同,方便给出一些意见。在交谈中如果发现对方几人意见不合,需重点围攻关键人物,并间接灌输“投资因人而异,每个人做事都有不同的结果,其实朋友和亲人也就是建议”的意识。
4.收单阶段
餐饮招加盟商技巧之七:打草惊蛇
成交之前,客户还会有最后的一丝顾虑。可以通过其他客户的案例鼓舞他定下决策。餐饮招加盟商技巧之八:顺手牵羊
这招主要用在后期辅助品的营销上。一般来说,总部为了方便加盟商,会提供很多物品,价格与市场相当或稍微优惠。因此,在收单后做产品配送确认时,就要顺带做介绍,把它们加到物流清单里面。这是一种顺水推舟的营销方式。
在加盟过程中如果您有疑问,可以参考中国加盟网推出的“加盟六步法”,减少加盟风险。
㈢ 怎么做餐饮招商加盟,找餐饮招商外包公司靠谱吗
灵犀运营:给出的建议是,招商外包公司可以找,但是要比较他们的服务和过往成功的案例,有些公司是夸大其词的承诺的
㈣ 现在餐饮加盟靠谱不靠谱
对于餐饮加盟,完全没有必要风声鹤唳草木皆兵,优秀的项目大把的存在,只需要略微仔细辨别,毕竟偌大的餐饮市场如果都是骗人项目,那么就不可能有今天如火如荼的景象了,选择加盟项目不能只听品牌方许诺的各种天花乱坠的条件,要去实际考察,多打听,同时自己心里也要算一算账,很多承诺明显不可能实现,就不要被听起来美妙的话蒙骗,品牌的资质如何,不是自称著名的品牌就一定著名,实力要眼见为实,总部大楼漂亮不一定项目就漂亮,多走访一些门店,去吃一吃,尝一尝。总得来说连锁加盟是餐饮行业一种先进的商业模式,有众多成功的案例存在,但加盟也只是相对来说有一些先天优势,不是说可以躺着赚钱,无论选择加盟还是自己创业,餐饮行业都是需要自己付出努力才能有收获的。
㈤ 新人开餐饮店是加盟好还是自己开店比较好
新人开餐饮店是加盟好还是自己开店比较好,对于众多餐饮企业来说,总会面临这样的矛盾。进入2019年,围绕餐饮品牌的加盟又闹出了不少新闻,也出现了一些新的动态。
到底要不要搞加盟?对于这种“终极拷问”,请看本文的分析。
2018年餐饮加盟门店增长率
在开放加盟的主体之外,有关连锁加盟形式的变化也在发生,比如越来越多的餐饮品牌愿意把近似加盟商的角色称为“合伙人”。2015年成立于北京的烘焙品牌牛角村近期也有类似的计划。
牛角村CEO耿磊告诉亿欧,基于扩大规模和树立品牌的考虑,牛角村的“城市合伙人”计划正在进行中,在这个模式里,开设一家门店的前期投入和后期分红属于“合伙人”,门店的运营管理则由牛角村来做,希望通过这样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加盟商难管理”问题,同时将本公司做成“轻资产”。
可以预见的是,如果连锁加盟是餐饮品牌实现规模化必经之路,那么高势能品牌的相继进入,或许会为加盟模式带来更多新玩法和更多想象力。(来源:亿欧网)
㈥ 特色餐饮加盟店,有成功的案例吗,讨教一下成功者的经验
有的呀,长野拉面松五郎品牌原创于1968年,发源地在日本长野。从创店开始,就赋予了它“良心品质,源自长野”的使命,所采用的白汤,都是由精选的猪大骨,各类鱼骨以文火长时间熬炖而成。其内在含有大量的软骨素,对人体的骨骼钙质有着极佳的补充。他的独特之处还在于熬汤的技巧,白汤一律选用猪大骨、鱼骨等为原料,经低温处理破碎,并加入多种香料、药材按严格的比例进行配比,经专用设备,在一定压力、温度、时间、火候的控制下熬制而成,并从中提取超浓缩的骨胶原,经沸水兑制成乳白色浓汤,配以调料,使其汤味浓而不腻,骨香扑鼻,营养丰富。
长野拉面松五郎秉承的是健康至上的理念,经国际烹饪协会美食营养业委员会评审认定,长野拉面汤料中,含有丰富的胶原蛋白,多种氨基酸,多项B族维生素,以及其他人体所必需的微量元素。长野系列拉面,是国际烹饪协会美食营养专业委员会营养健康推荐品种。
长野拉面松五郎每天带给您更优质的食物,更丰富的美味,更健康的享受,致力于全人类更积极、更安康的生活。
㈦ 怎样加盟餐饮连锁店
加盟连锁创业并不是人们想象中那么容易,实践表明,要成功地加盟连锁经营,你得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一:选对加盟行业 近年来,新冒出的热门连锁业品牌不在少数,但有不少品牌没“火”多久就消失了。可以这样说,加盟连锁的品牌几乎每年都要重新洗牌,这无疑加大了加盟连锁创业者选择的难度。因此,选择加盟行业时,一定要经得起市场的考验:连锁经营体系至少已经有5年以上。 二:加盟要求越高成功机会越大 加盟连锁经营,对想创业的人而言,省去了找不到创业项目的烦恼,的确是一条成功的快捷方式。据一项调查显示,日本零售业有80%的独立开店者第一年就关门大吉,能撑到第五年者只有8%;而连锁店第一年就结束营业者仅有20%,有77%的连锁店能存活到第五年,这个调查就证明“加盟一定比自行创业划算。”但这些数据并不是说,加盟后就一定百分之百能成功。 据调查,找具有一定开店经验,且连锁店数达一定规模或发展至少五年以上的总部,有竞争力的连锁品牌,比较有经营保障。有些新兴加盟体系,本身在市场上发展的时间就不够长,还没有经过市场的经验,顾客的消费习惯尚未养成,容易造成暂时生意兴隆的假象。当选择弱势连锁品牌时,虽然你可以少缴加盟金,但相对之下,所能享有的总部资源和帮助也较少;许多事情都要靠加盟店自己打理,竞争力自然也就较弱。 有竞争力的连锁品牌由于发展前途较好,加盟要求自然也高。但要明白,加盟条件越严格的品牌往往有较完整的加盟制度以及较强大的财力与实力,反而较有能力保证加盟者获利。正因为如此,越有信誉的连锁企业,挑选加盟者时把关就越严谨。 三:最好能与连锁总部“面对面” 现在连锁企业很多,加上前几年加盟店利润可观,使得有些新兴的连锁企业和加盟者都比较浮躁。一些创业者创业心切,只听连锁企业的一些宣传资料就草率地签约加盟,等到有纠纷才发现连锁总部比自己的店面还小,甚至是一个空壳,根本没有解决门店问题的能力和经验。因此,亲自走一趟总部及其加盟店搜集第一手现场资料,非常必要。 另外:加盟签约十大注意事项 近年来,随著创业风潮日趋盛行,加入连锁加盟店的人愈来愈多,加盟纠纷也随之增多。这些纠纷的产生泰半肇因于加盟合约,加盟总部在加盟前,未向加盟者详细说明合约内容,而加盟者往往也未加深入了解就签下合约,在双方各自模糊处理之下,会产生纠纷也就不足为奇了。 其实,加盟者在签立加盟合约之前,就应深入了解合约内容,以确保自身权益。切莫以为加盟合约都是总部制式的范本不可修改。其实合约应该是透过彼此双方协议之后做成的。换句话说,加盟者不仅该睁大眼睛看清楚内容,更有权利要求修改内容。本文仅提供以下十点注意事项,供加盟者做为签约时的参考。 第一、应要求加盟总部出示服务标章注册证。因为所谓加盟,就是总部将品牌授权给加盟店使用,换句话说,总部必须要先拥有这个品牌,才能授权给加盟店。也就是说,总部必须先取得中央标准局,所颁发的服务标章注册证才行。前一阵子即发生某中式餐饮连锁体系的纠纷案,新旧二个体系闹进公平交易委员会,后来败诉的一方被迫更改品牌名称,连带使已经加盟该体系的加盟店也被迫改名,真是何其无辜啊!所以加盟者在加盟前,务必要先确认总部的确拥有此一品牌,才能放心地加盟。 第二、权利金的支付方式。一般而言,总部会向加盟者收取三种费用,分别是加盟金、权利金及保证金。所谓的加盟金,指的是总部在开店前帮加盟者做整体的开店规划,及教育训练所收取的费用。而权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用总部的商标,以及享用商誉所需支付的费用,这是一种持续性的收费,只要加盟店持续使用总部的商标,就必须定期付费。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至于保证金,则是总部为确保加盟者会确实履行合约,并准时支付货款等所收取的费用。其中,由于权利金是持续性的收费,某些加盟总部会在签约时,要求加盟者一次开出合约期限内全额权利金的支票,例如合约期限为五年,权利金采取年缴方式,某些总部便要求加盟者将五年的权利金,一次开齐五张支票缴交总部。后来曾有这样的案例发生,某一体系的加盟者开店二年,因为生意不佳而关门大吉,但是却早在签约时,已开齐五年权利金的支票缴交给总部了。按理说,后面三年既然已经收店不再使用总部的商标、商誉,就不需再支付权利金,然而总部却仍将已收取的支票轧进银行取款,害得这位加盟者,不仅赔了二年生意,还得另外支付这些已开出的支票金额!所以,加盟者若遇总部要求一次开齐合约期限内,全部权利金的支票面额时,务必记得在合约上加注一点,当加盟店收店不再开店时,总部必须退回未到期的权利金,以保障自身的权益。 第三、总部供货的价格问题。一般的加盟合约中,总部都会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总部进货,不得私下进货。这点往往是总部与加盟店纷争最多的一环。因为加盟店经常认为总部的供货价格偏高,于是纷纷自行向外采购。但是总部基于连锁体系品质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须统一向总部采购,于是争端便产生了。较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签立合约时,即应事先要求总部供货的价格不得高于市场行情,或是高出市场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后双方为了价格问题争执不休。 第四、商圈保障问题。通常加盟总部为确保加盟店的营运利益,都会设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个商圈之内不再开设第二家分店。因此,加盟者对保障商圈的范围有多大,必须十分清楚。不过常见的情形,是总部在保障商圈以外不远处的距离,再开设第二家店时,影响到原有加盟店的生意而引发抗议。其实,总部若是开在保障商圈以外的地方,加盟店并没有抗议的权利。但值得一提的是,某些连锁体系因为加盟店增多或已达饱和状态时,在商圈的保障下,已很难再开新的加盟店,于是便取巧发展第二品牌。意即使用另一个新的品牌名称,而营业内容与原来的品牌完全相同,这样就可以不用受限于原有品牌的商圈保障限制了。例如曾有某个房屋仲介连锁体系就是如此,最后当然就会招致加盟店的群起抗争。因此,加盟者为保障自身权益,在签约时,最好载明总部不得再发展营业内容完全相同的第二品牌。 第五、竞业禁止的条款。所谓竞业禁止,就是总部为保护经营技术及智慧财产,不因开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合约存续期间,或结束后一定时间内,不得从事与原加盟店相同行业的规定。此一规范旨在保护总部的智慧财产权,并无可厚非,公平交易委员会亦认为此举不致违法。但是竞业禁止的年限究竟应该多久才合理?如果太长,恐会影响加盟者往后的工作权益。对此,曾有某连锁体系的竞业禁止条款规定为三年,被加盟店告进公平交易委员会,公平会认为竞业禁止条款乃属合理,惟认为三年是否过长?后来该总部也很识相地把三年改为一年。所以加盟者在签约时必须考虑清楚,以免影响日后生计。 第六、管理规章的问题。一般的加盟合约内容少则十几二十条,多则七、八十条上百条,不过通常都会有这样一条规定,「本合约未尽事宜,悉依总部管理规章办理。」如果加盟者遇到这样的情形,最好要求总部将管理规章附在合约后面,成为合约的附件。因为管理规章是由总部制定的,总部可以将合约中未载明事项,全纳入其管理规章之中,随时修改、为所欲为,届时加盟者就只好任由总部摆布了。 第七、关于违约罚则。由于加盟合约是由总部所拟定,所以会对总部较为有利,在违反合约的罚则上,通常只会列出针对加盟者的部份,而对总部违反合约部份则只字未提。加盟者对此应可提出相对要求,明定总部违约时的罚则条文,尤其是规定总部应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后勤支援方面,应要求总部确实达成。 第八、关于纠纷之处理。一般的加盟合约上都会明列管辖之法院,而且通常是以总部所在地之地方法院为管辖法院。为的是万一将来有需要时,总部人员来往附近法院比较方便。值得一提的是,曾有某加盟总部在合约中规定,加盟者欲向法院提出诉讼前,需先经过总部的调解委员会调解。遇此状况时,应先了解调解委员会的组成成员为那些人?如果全是总部的人员,那么调解的结果当然会偏坦总部,而不利于加盟者。碍于合约,加盟者又无法忽略调解委员会,而直接向法院诉讼。因此笔者建议加盟者在遇到类似的条款时,应要求删除。 第九、合约终止之处理。当合约终止时,对加盟者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取回保证金。此时,总部会检视加盟者是否有违反合约或是积欠货款,同时,总部可能会要求加盟者自行将招牌拆下,如果一切顺利且无积欠货款,总部即退还保证金。但若是发生争议时,是否要拆卸招牌往往成为双方角力的重点。某些总部甚至会自行雇工拆卸招牌,加盟者遇此情况,需视招牌原先是由何者出资而定。若由加盟者出资的话,那么招牌「物」的所有权就应归加盟者所有,总部虽然拥有商标所有权,但不能擅自拆除。若真想拆,就必须透过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总部自行拆除,即触犯了毁损罪。 第十、这是最后一点应注意事项,就是在合约签立之后,双方务必要各执一份。曾经有某超商连锁体系与加盟者签约之后,总部留二份合约,并未留一份给加盟者,后来被一状告到公平交易委员会才改正。所以加盟者一定要切记自己保留一份,才能清楚了解合约内容,确保自身权益。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要把合约内容看清楚再签,逐一了解内容,若有任何不明了或不明确的地方,都应该向总部人员询问清楚。因为唯有在签约前,仔仔细细了解合约,才能减少日后的纷争产生。
麻烦采纳,谢谢!
㈧ 想要做餐饮的加盟应该怎么做啊
快餐型、中小型、大型餐饮均有成功的案例。
成功的背后无非是刻苦付出的结果。
所以,身体力行,认真专研,无论是哪个行业都会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