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自己開的火鍋店名字和加盟店名字一樣可以不
最好不要一樣的名字哈,別人如果是注冊了版權的,要是取一樣的名字,除非得到了別人的授權,不然就是屬於侵權哈
⑵ 在別人的加盟店名字後面加三個字,算不算侵權,我有注冊
當然不算,如果你有注冊的話,那就受法律保護了.
如果你只加一個字,那就不好說了,要看對方的名字有沒有申請專利,如果有的話,而你和對方只差一個字,很小的區別,對方可以告你。如果你加三個字,那意思差的遠呢,這就好比你加一百個字,你看對方會找你理論不
⑶ 自己起個和加盟店名字差不多的但不一樣違法么
朋友,只要是別人沒有注冊過商標,就可以使用,不違法
⑷ 我的店名和別人的店名一樣算侵權嗎
不算侵權行為,我國法律對商號權未有明確規定,並有權對侵害其商號權行為提起訴訟要求賠償、盜用其商號。
也就是說對方的店名需要依法注冊,各國法律有不同的規定,都確認商號權的排他性和專用性,而且有權禁止他人重復登記或擅自冒用、許可使用或設為抵押商號權是指商業主體對其注冊取得的商業名稱依法享有的專有使用權。
商號權具有人身權屬性,但民法通則中對企業名稱權的保護有具體規定:允許對商號買賣。商號權人不僅可依法使用其商號。依世界通例。對於商號權的轉讓,我國民法通則的規定類似於法國法的規定,與特定的商業主體的人格與身份密切聯系。
商號權又具有精神財產權屬性,與主體資格同生同滅。
(4)和人家加盟店取樣名字可以嗎擴展閱讀:
我國法律對商號權未有明確規定,但《民法通則》中對企業名稱權的保護有具體規定。商號權具有人身權屬性,與特定的商業主體的人格與身份密切聯系,與主體資格同生同滅。商號權可轉讓、繼承,具有財產權屬性。
商號在同一個行政區劃內的相同營業范圍里具有排他性和專用性。商號權人可依法使用其商號,有權在行政區域內禁止他人重復登記或擅自冒用、盜用其商號,還有權對侵害其商號權行為提起訴訟要求賠償。對於商號權可以轉讓、許可使用或設為抵押。
商號與商標的關系極為密切,經常一起出現在同一商品上,商號有的情況下可以成為商標的,一個組成部分或同一內容,但有時又不是。商號和商標在作用和性質上是有區別的,主要表現為:
(1)商標主要是用來區別商品或服務的,代表著商品的信譽,必須與其所依附的某些特定商品或服務相聯系而存在,商標權屬於知識產權;
商號主要是用來區別企業的,代表著廠商的信譽,必須與商品的生產者或經營者相聯系而存在,商號權屬名稱權,所以商號權與人身或身份聯系更緊密。
(2)商標按照《商標法》的規定進行注冊和使用,具有專用權。其專用權在全國范圍內有效,並有法定的時效性;
商號按照《公司法》或《企業登記管理條例》登記注冊,同樣具有專用權。其專用權在所登記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管轄的地域范圍內有效,並與企業同生同滅。
(3)商標權受到商標法的專門保護;
而商號權僅比照民法通則關於企業名稱權的保護方法保護。
(4)帶有某公司商號標記的含注冊商標的商品銷售到另一國家時,商標有必要在該國另行注冊,商號沒有必要另行注冊。
企業將自己的商號注冊成商標使用時,或將已注冊的商標變更登記為企業的商號時,商標和商號就成為同一內容或是其中的一個組成部分。這都是《商標法》、《公司法》及《企業登記管理條例》所允許的。
⑸ 開服裝店用朋友加盟店名字和log可以嗎
看他們公司的政策,如果人家公司不允許的話,那是不行的
⑹ 我開皮膚管理中心的 我的營業執照名字和別人加盟店名字一樣 有沒有關系
可以的。
既然工商批准了,你就是合法的。
但這個只是招牌名稱。不是服務商標。
不能亂用於宣傳。
⑺ 和加盟店的名字就差一個字我要怎麼做才能不算侵權
如果你們經營范圍相同的話 在明知別人的公司名的情況下取了相似性高的名稱是屬於侵犯他人公司名稱權的
⑻ 我開餐館和別人取名字一樣的違法嗎
不是當地的可能沒事,但是工商局注冊的時候重名字的是注冊不了的吧?
⑼ 加盟店,要用人家的名字嗎
肯定啰,你加盟還不是看中他金字招牌和技術,不用的話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