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移動小吃車需要辦營業執照嗎
移動小吃車是不辦不了營業執照的,辦照需要提供房產證明才可以。
『貳』 街邊固定小吃車有必要辦理營業執照嗎
街邊固定小吃車,有必要辦理營業執照嗎?也應該辦個營業執照,那樣車到哪裡都可以營業?
『叄』 要搞個小吃車要什麼證件
首先是健康證,在當地衛生局辦理,然後拿著健康證去辦衛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就可以了,當然像你那種小攤只要有健康證就可以了,一般也不會查那麼嚴,真的查來了,你給他健康證應該就可以了,如果他要是刁難你你就說不知道還需要其他什麼證件,我保證你沒事,當然如果你連健康證都沒有那就不好說了,
『肆』 小吃車怎麼辦理營業執照
親,小吃車因為是流動經營,沒有固定的經營場所,所以不需要辦理營業執照的哦。你找到攤位,如果有需要,交納相應的攤位費就可以了。
『伍』 在夜市干個小吃車,,都需要什麼東西,程序
買個加盟車
『陸』 小吃車需要什麼執照
如果是屬於固定經營場所的小吃車,可以辦理營業執照,也就是在房內的經營,如果屬於流動經營,歸城管管理,不辦理營業執照。
餐飲服務營業執照的辦理需要提供的許可證比較多,但是每個地區對許可證的要求都不盡相同,《餐飲服務許可證》、《環保批文》、《衛生許可證》(很多地區要求不同,有些地方需要,有些地方不需要,根據所處位置不同要求也不同)、《消防許可》(根據經營場所和操作方式不同,需要辦理的規格也不同) 。這些許可證多數地區已經改為後置許可,也就是可以先辦理營業執照,然後辦理許可證。
營業執照辦理流程
一、辦理依據
《個體工商戶條例》、《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辦法》
二、辦理需提交材料
1、經營者簽署的《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申請書》;
2、經營者的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復印件);
3、經營場所使用證明:
個體工商戶以自有場所作為經營場所的,應當提交自有場所的產權證明復印件;租用他人場所的,應當提交租賃協議和場所的產權證明復印件;無法提交經營場所產權證明的,可以提交市場主辦方、政府批准設立的各類開發區管委會、村居委會出具的同意在該場所從事經營活動的相關證明;使用軍隊房產作為住所的,提交《軍隊房地產租賃許可證》復印件。
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屬城鎮房屋的,還應提交《登記附表-住所(經營場所)登記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或業主委員會)出具的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證明文件;屬非城鎮房屋的,提交當地政府規定的相關證明;
4、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中有餐飲服務項目,提交區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核發的《餐飲服務許可證》復印件;餐飲服務項目因涉及到公共場所經營項目,還應提交區衛生局核發《衛生許可證》復印件;
5、《個體工商戶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無字型大小名稱的或經營范圍不涉及前置許可項目的可無需提交《個體工商戶名稱預先核准申請書》);
6、委託代理人辦理的,還應當提交經營者簽署的《委託代理人證明》及委託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註:
1、申請登記為家庭經營的,以主持經營者作為經營者登記,由全體參加經營家庭成員在《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申請書》經營者簽名欄中簽字予以確認。提交居民戶口簿或者結婚證復印件作為家庭成員親屬關系證明;同時提交其他參加經營家庭成員的身份證復印件,對其姓名及身份證號碼予以備案;港、澳居民、台灣農民、台灣居民申請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
2、提交的申請書與其它申請材料應當使用A4型紙;
3、以上各項未註明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提交復印件的,應當註明「與原件一致」並由個體工商戶經營者或者由其委託的代理人簽字;
4、根據法定條件和程序,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依法進行核實。
三、辦理程序
申請——受理——審核——決定
四、辦理期限
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自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二個工作日領取營業執照。
五、收費
免收費
餐飲服務許可證辦理流程
一、名稱及法人欄:應與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核準的一致。
二、地址欄:按經營場所的詳細地址填寫。
三、許可類型欄:
(一)餐館(又稱酒家、酒樓、酒店、飯庄等):指以飯菜(包括中餐、西餐、日餐、韓餐等)為主要經營項目的單位,包括火鍋店、燒烤店等。
1.特大型餐館:指經營場所使用面積在3000㎡以上(不含3000㎡),或者就餐座位數在1000座以上(不含1000座)的餐館。
2.大型餐館:指經營場所使用面積在500-3000㎡(不含500㎡,含3000㎡),或者就餐座位數在250-1000座(不含250座,含1000座)的餐館。
3.中型餐館:指經營場所使用面積在150-500㎡(不含150㎡,含500㎡),或者就餐座位數在75-250座(不含75座,含250座)的餐館。
4.小型餐館:指經營場所使用面積在150㎡以下(含150㎡),或者就餐座位數在75人以下(含75座)以下的餐館。
如面積與就餐座位數分屬兩類的,餐館類別以其中規模較大者計。
(二)快餐店:指以集中加工配送、當場分餐食用並快速提供就餐服務為主要加工供應形式的單位。
(三)小吃店:指以點心、小吃為主要經營項目的單位。
(四)飲品店:指以供應酒類、咖啡、茶水或者飲料為主的單位。
(五)食堂:指設於機關、學校、企業、工地等地點(場所),為供應內部職工、學生等就餐的單位。
四、許可證號格式欄:省、自治區、直轄市簡稱+餐證字+4位年份數+6位行政區域代碼+6位行政區域發證順序編號。許可證號中的數字如不足相應位數,應在數字前加零補足。
五、備注欄:
(一)各類餐館:單純經營火鍋或者燒烤的,加註「單純火鍋」或者「單純燒烤」。
(二)各類食堂:屬於工地食堂、學校食堂的,加註「工地食堂」或「學校食堂」。
(三)上述經營類別中的(一)-(四)類單位:
1.供應冷盤的加註「含冷盤」,不供應的加「不含冷盤」;
2.供應自製裱花蛋糕的加註「含裱花蛋糕」,不供應的加「不含裱花蛋糕」;
3.供應生食海產品的加註「含生食海產品」,不供應的加「不含生食海產品」。
辦理手續
申請人向辦證窗口提交申請資料,由窗口工作人員初審,對符合規定的進行登記,並出具事前服務登記書,告知審查機構或人員的聯系方式。由申請人根據自身的情況進行聯系,落實現場指導、審查的具體事宜。
申請資料包括:
(一)餐飲服務許可申請書。
(二)預先核准名稱的證明。
(三)餐飲服務場所使用證明和設備布局、工藝流程、衛生設施等示意圖。
(四)提出申請的餐飲服務經營者,其法定代表人或業主的身份證明復印件。
(五)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培訓合格證明復印件。
(六)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七)法律、法規、規章、標准、規范性文件或省級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註:申請資料應用A4紙列印(圖紙除外),逐頁加蓋公章,按次序裝訂;提交的材料為復印件的,均應在復印件上寫明「系原件復印」,並加蓋單位公章。申報資料的各項內容應真實、完整、清楚,不得塗改。未取得公章的企業在提供的資料上由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非申請人本人前來辦理的,辦事人員應提供申請人委託書。
二、經現場指導、審查,持有結論為符合要求和基本符合要求的,由窗口受理,對申請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在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應當補正的全部材料,補正後受理。
三、按規定程序進行審查,對符合規定的發放《餐飲服務許可證》。對不符合規定的給予書面答復並說明理由。
環保批文由當地環保局審查,消防審批在當地派出所申請,或者在消防辦理。
『柒』 小吃車需要辦理營業執照嗎
如果是屬於固定經營場所的小吃車,可以辦理營業執照,也就是在房內的經營,如果屬於流動經營,歸城管管理,不辦理營業執照。
餐飲服務營業執照的辦理需要提供的許可證比較多,但是每個地區對許可證的要求都不盡相同,《餐飲服務許可證》、《環保批文》、《衛生許可證》、《消防許可》(根據經營場所和操作方式不同,需要辦理的規格也不同) 。這些許可證多數地區已經改為後置許可,也就是可以先辦理營業執照,然後辦理許可證。
個體工商戶辦理營業執照手續
⒈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外來人員另需要暫住證及復印件)。
2、經營場所的房屋租賃合同或者房產證及復印件。
3、本人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兩張。
4、如果是國有和集體企業下崗事業人員,特困戶。還需要帶上失業證、失業人員優惠證、特困證等及復印件,這樣可以依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減免管理費的政策優惠。
5、從事飲食、化妝品等特殊行業的還要准備健康證件等及復印件(涉及前置審批行業需提供審批意見)。
攜帶上述文件到當地所屬的工商所,向工作人員說明要辦理那一類的營業執照。檢驗過有關文件後,工作人員會給表格要填寫。
『捌』 經營流動的小吃車需要辦些什麼證件才能不被工商、城管這類的部門抓
如果是屬於固定經營場所的小吃車,可以辦理營業執照,也就是在房內的經營,如果屬於流動經營,歸城管管理,不辦理營業執照。
餐飲服務營業執照的辦理需要提供的許可證比較多,但是每個地區對許可證的要求都不盡相同,《餐飲服務許可證》、《環保批文》、《衛生許可證》(很多地區要求不同,有些地方需要,有些地方不需要,根據所處位置不同要求也不同)、《消防許可》(根據經營場所和操作方式不同,需要辦理的規格也不同) 。這些許可證多數地區已經改為後置許可,也就是可以先辦理營業執照,然後辦理許可證。
營業執照辦理流程
一、辦理依據
《個體工商戶條例》、《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辦法》
二、辦理需提交材料
1、經營者簽署的《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申請書》;
2、經營者的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復印件);
3、經營場所使用證明:
個體工商戶以自有場所作為經營場所的,應當提交自有場所的產權證明復印件;租用他人場所的,應當提交租賃協議和場所的產權證明復印件;無法提交經營場所產權證明的,可以提交市場主辦方、政府批准設立的各類開發區管委會、村居委會出具的同意在該場所從事經營活動的相關證明;使用軍隊房產作為住所的,提交《軍隊房地產租賃許可證》復印件。
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屬城鎮房屋的,還應提交《登記附表-住所(經營場所)登記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或業主委員會)出具的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證明文件;屬非城鎮房屋的,提交當地政府規定的相關證明;
4、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中有餐飲服務項目,提交區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核發的《餐飲服務許可證》復印件;餐飲服務項目因涉及到公共場所經營項目,還應提交區衛生局核發《衛生許可證》復印件;
5、《個體工商戶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無字型大小名稱的或經營范圍不涉及前置許可項目的可無需提交《個體工商戶名稱預先核准申請書》);
6、委託代理人辦理的,還應當提交經營者簽署的《委託代理人證明》及委託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註:
1、申請登記為家庭經營的,以主持經營者作為經營者登記,由全體參加經營家庭成員在《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申請書》經營者簽名欄中簽字予以確認。提交居民戶口簿或者結婚證復印件作為家庭成員親屬關系證明;同時提交其他參加經營家庭成員的身份證復印件,對其姓名及身份證號碼予以備案;港、澳居民、台灣農民、台灣居民申請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
2、提交的申請書與其它申請材料應當使用A4型紙;
3、以上各項未註明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提交復印件的,應當註明「與原件一致」並由個體工商戶經營者或者由其委託的代理人簽字;
4、根據法定條件和程序,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依法進行核實。
三、辦理程序
申請——受理——審核——決定
四、辦理期限
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自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二個工作日領取營業執照。
五、收費
免收費
餐飲服務許可證辦理流程
一、名稱及法人欄:應與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核準的一致。
二、地址欄:按經營場所的詳細地址填寫。
三、許可類型欄:
(一)餐館(又稱酒家、酒樓、酒店、飯庄等):指以飯菜(包括中餐、西餐、日餐、韓餐等)為主要經營項目的單位,包括火鍋店、燒烤店等。
1.特大型餐館:指經營場所使用面積在3000㎡以上(不含3000㎡),或者就餐座位數在1000座以上(不含1000座)的餐館。
2.大型餐館:指經營場所使用面積在500-3000㎡(不含500㎡,含3000㎡),或者就餐座位數在250-1000座(不含250座,含1000座)的餐館。
3.中型餐館:指經營場所使用面積在150-500㎡(不含150㎡,含500㎡),或者就餐座位數在75-250座(不含75座,含250座)的餐館。
4.小型餐館:指經營場所使用面積在150㎡以下(含150㎡),或者就餐座位數在75人以下(含75座)以下的餐館。
如面積與就餐座位數分屬兩類的,餐館類別以其中規模較大者計。
(二)快餐店:指以集中加工配送、當場分餐食用並快速提供就餐服務為主要加工供應形式的單位。
(三)小吃店:指以點心、小吃為主要經營項目的單位。
(四)飲品店:指以供應酒類、咖啡、茶水或者飲料為主的單位。
(五)食堂:指設於機關、學校、企業、工地等地點(場所),為供應內部職工、學生等就餐的單位。
四、許可證號格式欄:省、自治區、直轄市簡稱+餐證字+4位年份數+6位行政區域代碼+6位行政區域發證順序編號。許可證號中的數字如不足相應位數,應在數字前加零補足。
五、備注欄:
(一)各類餐館:單純經營火鍋或者燒烤的,加註「單純火鍋」或者「單純燒烤」。
(二)各類食堂:屬於工地食堂、學校食堂的,加註「工地食堂」或「學校食堂」。
(三)上述經營類別中的(一)-(四)類單位:
1.供應冷盤的加註「含冷盤」,不供應的加「不含冷盤」;
2.供應自製裱花蛋糕的加註「含裱花蛋糕」,不供應的加「不含裱花蛋糕」;
3.供應生食海產品的加註「含生食海產品」,不供應的加「不含生食海產品」。
辦理手續
申請人向辦證窗口提交申請資料,由窗口工作人員初審,對符合規定的進行登記,並出具事前服務登記書,告知審查機構或人員的聯系方式。由申請人根據自身的情況進行聯系,落實現場指導、審查的具體事宜。
申請資料包括:
(一)餐飲服務許可申請書。
(二)預先核准名稱的證明。
(三)餐飲服務場所使用證明和設備布局、工藝流程、衛生設施等示意圖。
(四)提出申請的餐飲服務經營者,其法定代表人或業主的身份證明復印件。
(五)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培訓合格證明復印件。
(六)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七)法律、法規、規章、標准、規范性文件或省級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註:申請資料應用A4紙列印(圖紙除外),逐頁加蓋公章,按次序裝訂;提交的材料為復印件的,均應在復印件上寫明「系原件復印」,並加蓋單位公章。申報資料的各項內容應真實、完整、清楚,不得塗改。未取得公章的企業在提供的資料上由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非申請人本人前來辦理的,辦事人員應提供申請人委託書。
二、經現場指導、審查,持有結論為符合要求和基本符合要求的,由窗口受理,對申請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在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應當補正的全部材料,補正後受理。
三、按規定程序進行審查,對符合規定的發放《餐飲服務許可證》。對不符合規定的給予書面答復並說明理由。
環保批文由當地環保局審查,消防審批在當地派出所申請,或者在消防辦理。
『玖』 流動小吃車要工商執照嗎
1、流動餐車是辦理不了的,因為辦理營業執照需要固定的經營場所。
2、流動快餐車應當先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
3、關於流動快餐車的經營場所,從登記上來說,流動經營不是指其經營場所為流動,而僅是指其流動經營的方式,如送貨上門即是指一種經營方式,故流動快餐車應以其固定的辦公場所作為經營場所進行登記。
(9)加盟小吃車要營業執照擴展閱讀:
基本簡介
國務院法制辦公室2009年7月21日全文公布《個體工商戶條例(徵求意見稿)》,徵求社會公眾意見。一旦該條例獲得通過,那些流動的馬路攤販也可獲得合法身份,不必整日提心吊膽地與城管部門打游擊了。
「這是一個巨大進步,是對過去生硬、缺乏人性的管理方式的糾錯。」北京憶通律師事務所的李勁松律師稱。「崔英傑殺死城管案」曾得到公眾和輿論強烈關注,李勁松正是崔英傑的辯護律師。在代理過程中,他曾專門對馬路攤販的生存狀態做過調研。
按照現行的《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個人或家庭要申請登記為個體工商戶,必須提供經營場所、字型大小名稱,否則不予核准登記。這使得那些像崔英傑一樣無力進入市場的馬路攤販只能尋求「地下」生存。有關部門不完全統計,目前全國各城市的流動攤販不少於3000萬人。
「給予流動攤販合法身份,體現了監管思路從堵到疏的巨大轉變。」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教授說。他同時兼任中國個體勞動者協會常務理事。
「這些人都是自食其力的勞動者,他們中的絕大多數不具社會危害性。」在李勁松看來,如果輔之以適當的疏導性管理,流動攤販在滿足市民需要、方便消費方面是一種非常好的補充。但城管部門在執法中一律取締,動輒沒收經營工具,端人飯碗,不遵守執法程序、執法生硬粗暴的現象屢屢發生,自然會激化與流動攤販之間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