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有個30,35類商標,對方有個40類商標,請問,對方僅僅擁有40類商標開加盟連鎖算不算侵權
法律講究個案分析,您的問題中的描述並不全面,30類為甜點麵包,35類營銷,廣告。40類為食品加工服務,主要視對方的商業表現來判斷是否侵權。今年來的商標判決,多將門店招牌定義為35類推銷替他人,加盟連鎖僅僅是一種商業行為,不能斷定侵權
2. 我注冊了43類商標,沒有注冊35類,別人可以開43類范圍內的加盟連鎖店嗎請教各位專家解答一下,謝謝了
不行,只是注冊43類餐飲的,主要是提供餐飲服務,需要申請第35類。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依照商標注冊申請人提交的《商標注冊申請書》中核定的類別和商品(服務)項目名稱進行審查和核准。注冊商標的保護范圍僅限於所核準的類別和項目,以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提供的《商標注冊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為基礎,國家商標局制定的《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將商品和服務總共分為45個類別,在相同或近似的類別及商品(服務)項目中只允許一個商標權利人擁有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在不相同和近似的類別中允許不同權利人享有相同或近似的商標。
(2)41類商標可以做加盟連鎖可以嗎擴展閱讀:
商標注冊的注意事項: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對其商品或者服務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向知識產權局申請商標注冊。狹義的商標注冊申請僅指商品和服務商標注冊申請、商標國際注冊申請、證明商標注冊申請、集體商標注冊申請、特殊標志登記申請。
廣義的商標注冊申請除包括狹義的商標注冊申請的內容外,還包括變更、續展、轉讓注冊申請,異議申請,撤銷申請,商標使用許可備案,以及其他商標注冊事宜的辦理。
國內的商標注冊申請人辦理商標注冊申請有兩種途徑:一是自行辦理,即由申請人直接辦理商標注冊申請;二是委託依法設立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兩種途徑的主要區別是發生聯系的方式、提交的書件和文件遞交方式不同。
3. 您好!我做孕嬰連鎖,已注冊商標,注冊分類中有41攝影,35替人銷售,現在可以用這個商標開設加盟業務嗎
你好,在八戒知識產權官網上查詢到關於35類商標的信息,查詢結果為:
第三十五類 廣告、商業管理、市場營銷
廣告;商業經營;商業管理;辦公事務。
【注釋】
第三十五類主要包括由個人或組織提供的服務,其主要目的在於: (1)商業企業的經營或管理進行幫助; (2)工商企業的業務活動或者商業職能的管理進行幫助; 以及由廣告部門為各種商品或服務提供的服務,旨在通過各種傳播方式向公眾進行廣告宣傳。 本類尤其包括: ——為他人將各種商品(運輸除外)歸類,以便顧客看到和購買;這種服務可由零售、批發商店通過郵購目錄或電子媒介提供,例如通過網站或電視購物節目; ——有關注冊、抄錄、寫作、編篡、或者書面通訊及記錄系統化,以及編篡數學或者統計資料的服務; ——廣告單位的服務,以及直接或郵寄散發說明書或者樣品的服務;本類可涉及有關其他服務的廣告,如銀行借貸或無線電廣告服務。 本類尤其不包括: ——與工商企業的經營或者管理無直接關系的估價和編寫工程師報告的服務(查閱按字母順序排列的服務分類表)。
可以用這個商標開設加盟業務,不需要變更商標。
望採納,謝謝!
4. 做連鎖加盟要注冊哪幾類商標
需要申請第35類。廣告;商業經營;商業管理;辦公事務。[注釋]為他人將各種商品(運輸除外)歸類,以便顧客瀏覽和購買;這種服務可由零售商店、批發商店、自動售貨機、郵購目錄或藉助電子媒介提供。
商標注冊一般分為個人和公司申請兩種。
個人申請所需文件: (1)身份證復印件(需簽名);(2)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3)商標注冊申請書;(4)委託代理機構的需要提供委託書。
公司申請所需文件: 1、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需蓋章) 2、商標注冊申請書;3、委託代理機構的需要提供委託書。流程總的來說大概需要14個月左右,其中,受理通知書(1個月左右), 實質審查(9個月) ,公告(3個月), 發證(1個月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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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繳費規范:
1枚商標1次申請官費為300元,可以選擇10個商品或服務類別,不足10個類別仍收取300元官費,超過10個類別超出部分按照30元/個類別收取官費。
2013年10月1日前,每件提供商標注冊證明申請的官費為1000元
在2013年10月1日調整為每件800元。
至2015年10月15日調整為每件600元。
至2017年4月1日調整為每件300元。
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申請人應向商標代理機構繳納商標注冊證明官費和代理費,商標局收取的商標注冊證明規費從該商標代理機構的預付款中扣除。
二、商標注冊證的領取
1、領取途徑
直接辦理的,當事人須到商標注冊大廳領取商標注冊證。
委託代理機構的,商標局將商標注冊證發給代理機構,當事人到代理機構領取。
2、直接到商標注冊大廳領取所需材料
(一)申請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須提交以下材料:
(1)《領取商標注冊證通知書》;未收到的,須提交申請人蓋章或簽字確認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營業執照副本、身份證等)復印件,並提供商標注冊號及公告期;
(2)申請人單位出具的介紹信;
(3)領取人的身份證其復印件(原件經比對後退還);
(4)申請人名稱已變更的,須提交登記機關出具的名稱變更證明原件;
(5)商標已辦理轉讓的,應提交商標局核准轉讓商標證明。
(二)、申請人為自然人的,須提交以下材料:
(1)《領取商標注冊證通知書》;未收到《領取商標注冊證通知書》的,應提供商標注冊號及公告期;
(2)申請人身份證及其復印件(原件經比對後退還);
(3)委託他人代為領取的,須提交申請人身份證及其復印件、委託書以及領取人的身份證及其復印件(原件經比對後退還);
(4)商標已辦理轉讓的,應提交商標局核准轉讓商標證明。
特別說明: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六個月內申請續展注冊。注冊人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續展申請的,可在期滿後的六個月寬展期內提出,但須繳納續展注冊延遲費。寬展期滿後仍未提出續展申請的,商標局將注銷該注冊商標。
5. 商標注冊43類後還可否加盟
可以的,43類本來就是服務類,所以可以開連鎖。
43類-餐飲住宿、養老托兒、提供動物食宿
提供食物和飲料服務;臨時住宿。
【注釋】
第四十三類主要包括由個人或機構為消費者提供食物和飲料的服務以及為使在賓館、寄宿處或其他提供臨時住宿的機構得到床位和寄宿所提供的服務。
本類尤其包括:
——為旅遊者提供住宿預訂服務,尤其是通過旅行社或經紀人提供的服務;
——為動物提供膳食。
本類尤其不包括:
——提供永久使用的不動產,例如住房、公寓等的租賃服務(第三十六類);
——由旅行社提供的旅行服務(第三十九類);
——食物和飲料的防腐處理服務(第四十類);
——迪斯科舞廳服務(第四十一類);
——寄宿學校(第四十一類);
——療養院(第四十四類)。
【4301】提供餐飲,住宿服務
【4302】提供房屋設施的服務
【4303】養老院
【4304】托兒服務
【4305】為動物提供食宿
【4306】單一服務
(430186)出租椅子、桌子、桌布和玻璃器皿
(430190)烹飪設備出租
(430191)飲水機出租
6. 我個人已經注冊了第41類教育服務商標。有直營店。 想開連鎖。在我注冊之後有人注冊了同名35類商標。
樓主,我個人認為誰注冊35類和你相同或者近似的名字都是侵權(只要是在你之後注冊的)!很多人都打一種擦邊球,認為去注冊35類所謂的什麼「特許經營的商業管理」以抗衡他人已經在先注冊過的商標,個人認為此做法不妥!那樣的話,已經獲得商標權的商標注冊豈不是白注冊了?還談什麼保護?還談什麼唯一性?我教育類注冊完了,別人在去注冊一個什麼所謂的「特許經營的商業管理」,我肯定要訴訟於他!再者,35類中的「特許經營的商業管理」的含義我是這么理解的:這只是一個管理公司,不是教育培訓公司,概念不一樣,不能混為一談!換言之就是:35類中的「特許經營的商業管理」是指該公司去管理一個具有特許經營加盟性質的公司。比如,我開了一個飯店,目前我開了有2家了,我還要打算擴大更多家,而店面開多了我不會管理,我就找一個具有這樣能力的、有這樣加盟連鎖管理經驗的公司來為我管理,該管理公司負責店員培訓、招聘、裝潢裝修、采購等等,協商好每成立一個店面給該管理公司多少傭金或者佔有多少股份,我認為這才是特許經營的商業管理公司。而且目前我所接觸到的很多客戶搞加盟連鎖的確實是在和這樣的管理公司合作,尤其是南方這樣的管理公司比較多。這純屬我個人觀點,供樓主參閱!
7. 注冊了43類商標,就可以把注冊了的商標做成門店招牌嗎別人可以打這招牌行嗎
你注冊了43類的商標是可以把這些商標注冊的做成門店招牌別人的話,但是不可以打這個招牌的,因為這個注冊的是你注冊的,所以這個權利是屬於你的。
8. 我以成功注冊43類商標,可以進行連鎖加盟嗎
你的是服務商標,他的事商品商標,都是合法有效的,都有權開展連鎖加盟。
既然是有可能存在爭議的商標,建議不要再使用該商標開展連鎖加盟業務,否則後患無窮。
9. 我在43類注冊商標。35類沒注冊。我和朋友開連鎖加盟店這個營業執照怎麼辦理。
建議應該注冊下35類,還有,你注冊的商標是以你自己的營業執照辦理的,還是你們要開連鎖的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