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加盟店利潤薪酬是怎麼分的
簡單理解就是:直營是公司總部自己直接投資的,收入完全由公司總部掌握;加盟是加盟商自己投資的,扣除加盟相關的費用後收入歸加盟投資者自己。
1、加盟: 是指特許經營權擁有者(特許者)以合同約定的方式,允許被特許經營者(被特許者)有償使用其名稱、標志、專有技術、產品及運作管理經驗等從事經營活動的組織經營模式。
2、直營: 指總公司直接經營的連鎖店,即由公司本部直接經營投資管理各個零售點的經營形態,此連鎖形態並無加盟店的存在。總部採取縱深似的管理方式,直接掌管所有的零售點,零售點也毫無疑問地必須完全接受總部的指揮。
直營連鎖的主要任務在「渠道經營」,意思指透過經營渠道的拓展從消費者手中獲取利潤。因此直營連鎖實際上是一種「管理產業」。
(1)加盟代理商怎麼分紅擴展閱讀:
1、加盟的優點在於:特許者只以品牌、經營管理經驗等投入,便可達到規模經營的目的,不僅能在短期內得到回報,而且使無形資產迅速提升。被特許者可以在選址、設計、員工培訓、市場等方面,得到經驗豐富的特許者的幫助和支持,使其運營迅速走向良性循環。
缺點是自負盈虧,公司提供協助,主要經營者是自己。說白了經營好壞,是賺是虧看自己怎麼經營了。
2、直營的優點在於:公司統一管理,統一調度,能夠使品牌影響力最大化,同時能夠使信息及管理資源等共享化。
缺點是資金投入更大,成本更高,而且靈活性差,營銷調整速度慢,很難做到因地制宜。
㈡ 那加盟費交了之後怎麼分紅呢
肯德基交了加盟費之後還是要分紅的,好像是10%的利潤,但他們基本能保證你有20%的利潤,而且肯德基是非0起點加盟店,所以還是不錯的
㈢ 加盟店利潤如何分配
加盟店一般以上交加盟費方式,向品牌商上交利潤。加盟費如何交,每個企業不一樣,有核定每年固定交多少的,也有按照銷售額或銷量按一定比例或金額上交的,等等。
㈣ 經銷商,代理商,加盟商的區別
經銷商與代理商都是渠道的中間商 經銷是指,拿著錢,從企業進貨,他們買貨不是自己用,而是轉手賣出去,對於他們只是經過手,再銷售而已,他們關注的利差,而不是實際的價格。企業對他們不是賒銷,而是收到了錢的。這個商是指商人,也就是一個商業單位。所以"經銷商",一般是企業,用來說從企業拿錢進貨的商業單位的。 代理商是和經銷商截然不同的概念。代理是代企業打理生意,不是買斷企業的產品,而是廠家給額度的一種經營行為,貨物的所有權屬於廠家,而不是商家。他們同樣不是自己用產品,而是代企業轉手賣出去。所以"代理商",一般是企業指,賺取企業代理傭金的商業單位的。 簡單來說,就是你出錢,然後廠家出商品,設備等等這些 代理商和加盟商的區別 代理商和加盟商雖然同為合作夥伴,但在性質上有很大的區別. 代理商可以享受到區域性的產品保護,價格優勢,屬於廠家在當地的代言人,要一個銷量的要求,廠家會有廣告,技術,設備方面的去持.而加盟商僅是終端商的一種,是銷售點的一種,產品價格方面沒有優勢,不過銷售任務一般不會很重. 代理是把這個區域的經銷權全部授權給你,是排他的也是唯一的。你可以根據你的情況向下發展經銷商,進行分銷。代理有的時候會收取經營保證金,當然也會有銷售或提貨額的保底限制,作不到的話,要承擔約定的賠償或損失。 加盟是商家或廠家擴大銷量的一種經銷方式,一般有統一門頭,統一裝修,統一著裝的要求,加盟一個正規的特別是有經驗和實力的商家能使你的經營風險降到很低。但是做代理加盟還是經銷加盟就要根據你的實際情況來定了。 代理商是在授權地區能代表或替代公司,在營銷上擁有更多的自主權,與公司在授權地區平等;而加盟商要認同經營理念,遵守公司的規定,並接受公司監督。
㈤ 請問直營和加盟的區別 收入怎麼分配
簡單理解就是:直營是公司總部自己直接投資的,收入完全由公司總部掌握;加盟是加盟商自己投資的,扣除加盟相關的費用後收入歸加盟投資者自己。
1、加盟: 是指特許經營權擁有者(特許者)以合同約定的方式,允許被特許經營者(被特許者)有償使用其名稱、標志、專有技術、產品及運作管理經驗等從事經營活動的組織經營模式。
2、直營: 指總公司直接經營的連鎖店,即由公司本部直接經營投資管理各個零售點的經營形態,此連鎖形態並無加盟店的存在。總部採取縱深似的管理方式,直接掌管所有的零售點,零售點也毫無疑問地必須完全接受總部的指揮。
直營連鎖的主要任務在「渠道經營」,意思指透過經營渠道的拓展從消費者手中獲取利潤。因此直營連鎖實際上是一種「管理產業」。
(5)加盟代理商怎麼分紅擴展閱讀:
1、加盟的優點在於:特許者只以品牌、經營管理經驗等投入,便可達到規模經營的目的,不僅能在短期內得到回報,而且使無形資產迅速提升。被特許者可以在選址、設計、員工培訓、市場等方面,得到經驗豐富的特許者的幫助和支持,使其運營迅速走向良性循環。
缺點是自負盈虧,公司提供協助,主要經營者是自己。說白了經營好壞,是賺是虧看自己怎麼經營了。
2、直營的優點在於:公司統一管理,統一調度,能夠使品牌影響力最大化,同時能夠使信息及管理資源等共享化。
缺點是資金投入更大,成本更高,而且靈活性差,營銷調整速度慢,很難做到因地制宜。
㈥ 資金加盟是怎麼回事,一般怎麼分紅呢
的資本額…享有所有者的資產權益」。這種資產受益的權利就是股東的分紅權。
一般地說來,股東可以以三種形式實現分紅權:
1、以上市公司當年利潤派發現金;
2、以公司當年利潤派發新股;
3、以公司盈餘公積金轉增股本。
從法律層次上說,股東的分紅權是一種自益權,是基於投資者作為股東個體身份所具有的不可剝奪的權利,一旦受到公司、公司董事或第三人的侵害,股東就可以以自己的名義尋求自力救助 如要求召開股東會或修改分配預案 或司法救濟以維護自身的利益。理論上股東的分紅權是股東的一種固有權利,不容公司章程或公司機關予以剝奪或限制,但實際上,由於股東權是體現為一種請求權,它的實現是有條件的:
1、以當年利潤派發現金須滿足:1 公司當年有利潤;2 已彌補和結轉遞延虧損;3 已提取10%的法定公積金和5%-10%的法定公益金;
2、以當年利潤派發新股除滿足第1項條件外,還要:1 公司前次發行股份已募足並間隔一年;2 公司在最近3年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錄;3 公司預期利潤率可達到同期銀行存款利潤;
3、以盈餘公積金轉增股本除滿足第2項 1-3 條件外,還要:1 公司在最近三年連結盈利,並可向股東支付股利;2 分配後的法定公積金留存額不得少於注冊資本的50%; 除此之外,根據《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關規定,上市公司股利的分配必須由董事會提出分配預案,按法定程序召開股東大會進行審議和表決並由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代表的1/2 現金分配方案 或2/3 紅股分配方案 以上表決權通過時方能實現。
㈦ 入股後公司收加盟商的收入也需要分紅嗎
按照公司章程規定的條款,一般是凈利潤按股東投資比例分紅。
㈧ 准備開個加盟點店,怎麼與合夥人分紅合理呢
第一、很多人看到商機,腦子一轉認為有利可圖,朋友親戚坐下來吃一頓,一合計就馬上開始幹了,至於以後的利益分成問題,只有口頭的承諾,完全出於義氣與信任。而生意變化萬千,當生意走上正軌了,往往就涉及到具體的分紅問題啦,在利益面前,之前的承諾可能都成了浮雲。因此,合夥做生意之前,一定要確立分紅協議,或是在合夥協議里專門一章明確分紅問題。具體協議項包括分紅依據、分紅比例、分紅時間、支付方式等。
第二、在合夥生意里,絡、技術能資金、客戶資源、市場渠道、經營管理能力、人脈資源、社會關系網力、貨源等等,這些都是合夥的基礎資源和前提,也是分紅的依據。合夥生意里的每一個合夥人都有某些方面的合夥資源,在生意的謀劃期,一定要認真評估每一種合夥資源的價值,再根據價值確定股份,進而給出該資源對應的分紅比例。這樣每一個價值都得到體現,消除爭議隱患。
第三、分紅的時間也最好進行約定。生意往往是需要資金儲備和資金周轉的,如果過快把盈利分光了,後續可能出現周轉危機,且頻繁分紅也會增加經營成本。因此,可以根據行業情況,約定按月、按季度或是按年進行分紅。一些特殊行業也可以按天或是周,甚至是按項目周期進行分紅。
第四、合夥生意里,往往會出現這樣的情況,甲合夥人負責生意的經營管理,而其他合夥人只投入自己的資源,不參與經營。這種情況下,對於甲合夥人的經營管理付出,有兩種解決辦法,一種是把其折算成甲的股權進行分紅,而不對其發對應薪酬;另一種方法是,給甲的經營管理付出開薪酬,不參合到甲的其他合夥資源里這算股權。
生意有成敗,如果生意失敗了,或是短期無盈利,那甲就很可能長期沒有收入了,也就是其付出的勞動沒有得到回報,有失公允。因此,建議對於這樣的情況採用後一種方法。
㈨ 加盟店怎麼分紅還是就要加盟費
加盟費出了就可以了,以後盈利也好虧損也好都是自己的事情。加盟只是代理個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