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加盟一個冰淇淋店大概要多少錢
你想開冰淇淋迷你店,最少的加盟費是一萬三千八,首次進冰淇淋原料成本可以最少進一千至一千五,你租個店面在人流量多的地方需要多少我這就不好說了,因為不同城市是不同的消費,(我人在深圳我就知道深圳同樣的十平米的店面也同樣的是在商業街。兩店不一樣的就是一個在關外和關內他們的價錢就相差幾千上萬)還有你的裝修和做燈箱在花費一點,也就是三萬左右就能開起來了。
B. 又在河北滄州做冰淇淋的么 我想加盟一個店 誰能幫我推薦一個 不是騙子 靠譜投資又少的
很多事情 不是別人說是什麼就是什麼的,關鍵看自己的並沒有腦與眼光,我做這份事業,我的哥就說不好,我現在做起來了,而且還不錯,我還是兼職呢。你要自己看,自己去了解與分析,嗯,我的話就這樣了。
C. 一個優TA冰淇淋加盟店需要多少投資
開個冰淇淋店大概多少錢,既然問得是需要多少錢,那麼冰淇淋店的規模肯定是不能大的。現在就以在四線城市開一個10平方米的小型店鋪為例,我們來看看到底需要投入多少成本。
房租:四線城市地價不高,如果不是開在中心地段的話,那房租就更沒有多少了,大概為2000元/月。
裝修:既然是小本生意,那麼裝修也不需要多豪華,干凈、整潔、大方即可,可適當添加一些個性化的小元素,以吸引消費者的眼球,裝修成本大概控制在400元/㎡。
設備、原材料:小型冰淇淋店的產品比較大眾化,所以購買一般的冰淇淋製作設備及儲存設備即可,通常包括製冰機、冰淇淋機、飲水機、冷藏冰箱等,一套下來大概15000元左右。原材料一次采購不宜過多,2000元就夠了。
人工成本:因為你做的是小本生意,所以在可能的情況下,夫妻或者親人幫忙就不需要僱傭服務員,那人工成本就可以節省下來。
水電費:這部分開銷較小,一個月也就200—300元左右。
加盟費:如果你想加盟品牌的話,是需要交納加盟費的,加盟費視加盟品牌、加盟規模而定,小型冰淇淋店的加盟費一般為幾千或者幾萬元,當然也有的品牌不收取加盟費。
開個冰淇淋店需要多少錢?綜上,冰淇淋店的投資成本大概在3萬元左右,當然該費用為預估,僅供參考,具體以實際情況為准。
以上的諸多問題就是有關於冰淇淋店費用問題的基本概況了,想必大多數朋友在讀過之後都能夠對開個冰淇淋店大概多少錢這一問題有一個比較清晰的認知。但是冰淇淋店經營的費用絕非一以概之的,需要綜合分析,更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找到適合自己的裝修風格、冰淇淋品種、選址、以及設備材料後通過計算得出的最終價格,當然你也可以選擇參考文中提供的價格,根據自己所在的城市進行估量。如果各位朋友想要開一家屬於自己的冰淇淋店,可以試一試。
D. 想加盟一家冰淇淋連鎖店,請朋友們說說加盟哪一家比較好
看看你的店面地址了,在什麼地方選什麼價位,如果是在休閑娛樂區最好不要太貴,薄利多銷才是王道,如果在高級休閑區或高級別墅區或商務辦公區最好選個有文化底蘊的歐洲品牌當然要有情調,高雅,高貴.當然冰淇淋最好銷的對象是年輕人,學校附近最好,當然你說到前景,我告訴你不是很樂觀,屬於餐飲業嗎,大家都有個口味的習慣期的問題,除非你加盟的品牌口味多又及時創新改變口味和花色,還有你的選位置很重要,要綜合考慮.尤其是冰激凌店面牽扯到一個季節性,前景不是想像中的樂觀,也看你加盟的品牌魅力和質量還有個文化因素,還有地址和銷售對象,望宏觀考慮一下.
E. 滄州市盛天喜雪糕廠家的電話
查找,五羊五羊大力發展深圳市場,冰箱是很容易申請
F. 加盟一家冰淇淋店大概要用多少錢
自己開店,自己製作冰淇淋賣,當然必須要有自己的優勢,而普通的人很難學到正宗的冰淇淋製作技術,於是,很多人都想到了加盟。
但是,很有一些公司利用人們對冰淇淋的信任和熱情,用各種欺詐手法,套取加盟商的加盟費。這些公司常用的騙取加盟商的手法有哪些呢?如何識別騙子公司呢?
在做冰淇淋加盟的時候,創業第一步網提醒您需要考慮這些問題,而不要被精美的廣告,漂亮的網站,美麗的錢景而迷住,沖昏頭腦:
■關於冰淇淋的風味:
看一下一些招商網站,招商公司多是「法國」風味、「義大利」風味、「美國」風味等,可是,風味是冰淇淋粉來源於這些國家,還是香精等添加劑來源於這些國家,在風味上要多研究?!風味提出有多少根據?!味道有多特別?是不是能適應當地的口味?
■關於冰淇淋機和冰淋粉:
製作冰淇淋由主要原料冰淇淋粉外,一般還需適量添加一些輔料。製作冰淇淋的主要設備是冰淇淋機。製作工序,一般先攪拌,再冷凍。
冰淇淋機有二種,一種是連續式冰淇淋機,另一種是間歇式冰淇淋機,街邊賣的軟冰淇淋一般屬於間歇式軟冰淇淋機。如果用冰淇淋粉做比較簡單,自己配料就復雜點。主要工序為、配料一殺菌一均質一老化一凝凍。一般質量要求為、干固物百分之三十五左右,脂肪百分之八至十、非脂乳固體百分之十左右、糖百分之十五左右、膨脹率百分之四十到五十。冰淇淋粉大多是公司到大的生產企業進行采購。
冰淇淋機是全套進口嗎?還是僅壓縮機進口,機器的其他零件及設備是國內企業生產?
根據強制性產品認證(3C)和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有關規定,生產的冰淇淋機企業,要麼通過強制性產品認證,要麼通過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否則,該冰淇淋機不能在市場上銷售。
目前,冰淇淋連鎖加盟項目公司,本身沒有生產冰淇淋的資質和技術條件,多是從冰淇淋製造公司購買機器後,轉賣給加盟商,加盟商一定要擦亮眼睛,搞清楚從特許人手中購買的冰淇淋機是否通過了強制性產品認證或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認證。如果發現特許人銷售給自己的機器沒有這類認證,加盟商應積極向質術監督部門舉報或投訴,要求查處,積極維護自己的權利。
從冰淇淋的製作過程、工序、原料等分析來看,招收加盟商的冰淇淋總部,所謂的特許經營資源或核心競爭力,只是在產品多樣性、產品穩定性、產品獨特性上。而掌握這些技術的人員團隊的技術水平則顯得非常重要。當總部沒有技術資源、技術水平相支持,加盟商將必敗無疑?!
■關於品牌、技術、人員!請問哪一樣來源於國外?網站或宣傳冊的照片和合影並不能說明是來源於國外?
技術人員最基本的應是學食品專業出身,懂得食品成分,才能創造出較好的原料配比方法。如總部說技術人員來源於國外,證據是什麼?招商時一次合影不算!每年都來中國進行培訓,證據是什麼,幾張機票嗎?也不能算?總之,對於技術人員的資歷及背景要相對的考察和分析。
■關於兩店一年和直營關系
總部的冰淇淋直營店已經開了一年以上了嗎?開在哪裡,效益如何,能不能讓現場考察?這需要慎重考察。總部在外地開設一家分公司,算不算直營店?必須要有銷售收入才能算直營店?分公司辦公場裡面擺幾台冰淇淋設備,並不能說明總部具有直營關系。
要看總部是否自己經營冰淇淋,如果總部自己不經營,說明總在「空轉」特許經營權,多一半是在圈錢,而不是扶持廣大冰淇淋加盟商,與總部「同呼吸、共命運」。
參考資料:http://www.cyone.com.cn/Article/Article_2728.html
G. 滄州有哈根達斯冰激淋專賣店嗎
哈根達斯 哈根達斯(Häagen-Dazs)是一隻美國雪糕品牌,1961年由Reuben Mattus在美國紐約布朗克斯創立。它亦成立了連鎖雪糕專門店,在世界各國銷售其品牌雪糕,在54個國家共開設超過700間分店。哈根達斯生產的產品包括雪糕、雪糕條、雪葩(sorbet)及冰凍乳酪(frozen yogurt)等。哈根達斯的雪糕有多種不同味道,亦被稱為「超級品牌」,因為其雪糕密度較高,在生產時混合的空氣比較少,亦有較高的牛油脂肪。哈根達斯的名稱很歐洲化,但其實並不來自歐洲,只是由兩個合成的字所組成,它甚至在北歐沒有任何分店。其創辦人Mattus則是來自波蘭的歐洲移民。哈根達斯的品牌於1983年出售予Pillsbury公司,現由通用磨坊(General Mills)持有。在美國和加拿大,產品為雀巢旗下品牌。風靡全球的哈根達斯冰淇淋1921 年誕生於紐約布朗克斯市的一個家庭。二十世紀五十年代,由於冷凍技術和科技的發展而導致很多冰淇淋製造商在產品中加入更多的空氣,穩定劑和防腐劑以延長產品的保質期限和降低經營成本。因而使冰淇淋的質量大不如前,當時魯本.馬特斯(Reuben Mattus)便立下宏願要生產純天然的,高質量,風味絕佳的冰淇淋產品,讓世人享受真正高品質的冰淇淋美味。 當時他生產了三種口味的冰淇淋,香草,巧克力和咖啡,主要把產品提供給一些高級的餐廳和商店。口碑載道,產品於1961年正式命名為 「Haagen-Dazs」。 Haagen-Dazs 馬特斯根據北歐語系而創造的,這是因為他年幼時曾在丹麥嘗過他認為最好的冰淇淋,所以運用此語系為產品命名。 如今,不僅在全美,在全球都是極受歡迎的品牌。無論在那裡,一提到「哈根達斯」,人們就會想起極其美味誘人的冰淇淋,在中國也是如此,她似乎更象是優質生活和品味的象徵。 哈根達斯提倡"盡情盡享,盡善盡美"的生活方式,鼓勵人們追求高品質的生活享受。在提供冰淇淋的同時,哈根達斯非常注重營造一種氛圍,使品嘗哈根達斯冰淇淋成為一種難忘的體驗.。這也就是「哈根達斯一刻」。 哈根達斯採用純天然材料,不含任何防腐劑、人造香料、穩定劑和色素。脫脂奶的選用更將美味與健康絕妙融合。紐約時代雜志曾賦予哈根達斯「冰淇淋中的勞斯萊斯」的美名。 該品牌1996年進入中國內地市場後發展迅速,目前在中國內地已經開設了48家分店,深圳有5家
H. 開一家冰淇淋加盟店需要注意些什麼
一:選對加盟行業 近年來,新冒出的熱門連鎖業品牌不在少數,但有不少品牌沒「火」多久就消失了。可以這樣說,加盟連鎖的品牌幾乎每年都要重新洗牌,這無疑加大了加盟連鎖創業者選擇的難度。因此,選擇加盟行業時,一定要經得起市場的考驗:連鎖經營體系至少已經有5年以上。 二:加盟要求越高成功機會越大 加盟連鎖經營,對想創業的人而言,省去了找不到創業項目的煩惱,的確是一條成功的快捷方式。據一項調查顯示,日本零售業有80%的獨立開店者第一年就關門大吉,能撐到第五年者只有8%;而連鎖店第一年就結束營業者僅有20%,有77%的連鎖店能存活到第五年,這個調查就證明「加盟一定比自行創業劃算。」但這些數據並不是說,加盟後就一定百分之百能成功。 據調查,找具有一定開店經驗,且連鎖店數達一定規模或發展至少五年以上的總部,有競爭力的連鎖品牌,比較有經營保障。有些新興加盟體系,本身在市場上發展的時間就不夠長,還沒有經過市場的經驗,顧客的消費習慣尚未養成,容易造成暫時生意興隆的假象。當選擇弱勢連鎖品牌時,雖然你可以少繳加盟金,但相對之下,所能享有的總部資源和幫助也較少;許多事情都要靠加盟店自己打理,競爭力自然也就較弱。 有競爭力的連鎖品牌由於發展前途較好,加盟要求自然也高。但要明白,加盟條件越嚴格的品牌往往有較完整的加盟制度以及較強大的財力與實力,反而較有能力保證加盟者獲利。正因為如此,越有信譽的連鎖企業,挑選加盟者時把關就越嚴謹。 三:最好能與連鎖總部「面對面」 親自走一趟總部及其加盟店搜集第一手現場資料,非常必要。 近年來,隨著創業風潮日趨盛行,加入連鎖加盟店的人愈來愈多,加盟糾紛也隨之增多。這些糾紛的產生泰半肇因於加盟合約,加盟總部在加盟前,未向加盟者詳細說明合約內容,而加盟者往往也未加深入了解就簽下合約,在雙方各自模糊處理之下,會產生糾紛也就不足為奇了。 其實,加盟者在簽立加盟合約之前,就應深入了解合約內容,以確保自身權益。切莫以為加盟合約都是總部制式的範本不可修改。其實合約應該是透過彼此雙方協議之後做成的。換句話說,加盟者不僅該睜大眼睛看清楚內容,更有權利要求修改內容。本文僅提供以下十點注意事項,供加盟者做為簽約時的參考。 第一、應要求加盟總部出示服務標章注冊證。因為所謂加盟,就是總部將品牌授權給加盟店使用,換句話說,總部必須要先擁有這個品牌,才能授權給加盟店。也就是說,總部必須先取得中央標准局,所頒發的服務標章注冊證才行。前一陣子即發生某中式餐飲連鎖體系的糾紛案,新舊二個體系鬧進公平交易委員會,後來敗訴的一方被迫更改品牌名稱,連帶使已經加盟該體系的加盟店也被迫改名,真是何其無辜啊!所以加盟者在加盟前,務必要先確認總部的確擁有此一品牌,才能放心地加盟。 第二、權利金的支付方式。一般而言,總部會向加盟者收取三種費用,分別是加盟金、權利金及保證金。所謂的加盟金,指的是總部在開店前幫加盟者做整體的開店規劃,及教育訓練所收取的費用。而權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用總部的商標,以及享用商譽所需支付的費用,這是一種持續性的收費,只要加盟店持續使用總部的商標,就必須定期付費。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至於保證金,則是總部為確保加盟者會確實履行合約,並准時支付貨款等所收取的費用。其中,由於權利金是持續性的收費,某些加盟總部會在簽約時,要求加盟者一次開出合約期限內全額權利金的支票,例如合約期限為五年,權利金採取年繳方式,某些總部便要求加盟者將五年的權利金,一次開齊五張支票繳交總部。後來曾有這樣的案例發生,某一體系的加盟者開店二年,因為生意不佳而關門大吉,但是卻早在簽約時,已開齊五年權利金的支票繳交給總部了。按理說,後面三年既然已經收店不再使用總部的商標、商譽,就不需再支付權利金,然而總部卻仍將已收取的支票軋進銀行取款,害得這位加盟者,不僅賠了二年生意,還得另外支付這些已開出的支票金額!所以,加盟者若遇總部要求一次開齊合約期限內,全部權利金的支票面額時,務必記得在合約上加註一點,當加盟店收店不再開店時,總部必須退回未到期的權利金,以保障自身的權益。 第三、總部供貨的價格問題。一般的加盟合約中,總部都會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總部進貨,不得私下進貨。這點往往是總部與加盟店紛爭最多的一環。因為加盟店經常認為總部的供貨價格偏高,於是紛紛自行向外采購。但是總部基於連鎖體系品質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須統一向總部采購,於是爭端便產生了。較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簽立合約時,即應事先要求總部供貨的價格不得高於市場行情,或是高出市場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後雙方為了價格問題爭執不休。 第四、商圈保障問題。通常加盟總部為確保加盟店的營運利益,都會設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個商圈之內不再開設第二家分店。因此,加盟者對保障商圈的范圍有多大,必須十分清楚。不過常見的情形,是總部在保障商圈以外不遠處的距離,再開設第二家店時,影響到原有加盟店的生意而引發抗議。其實,總部若是開在保障商圈以外的地方,加盟店並沒有抗議的權利。但值得一提的是,某些連鎖體系因為加盟店增多或已達飽和狀態時,在商圈的保障下,已很難再開新的加盟店,於是便取巧發展第二品牌。意即使用另一個新的品牌名稱,而營業內容與原來的品牌完全相同,這樣就可以不用受限於原有品牌的商圈保障限制了。例如曾有某個房屋仲介連鎖體系就是如此,最後當然就會招致加盟店的群起抗爭。因此,加盟者為保障自身權益,在簽約時,最好載明總部不得再發展營業內容完全相同的第二品牌。 第五、競業禁止的條款。所謂競業禁止,就是總部為保護經營技術及智慧財產,不因開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合約存續期間,或結束後一定時間內,不得從事與原加盟店相同行業的規定。此一規范旨在保護總部的智慧財產權,並無可厚非,公平交易委員會亦認為此舉不致違法。但是競業禁止的年限究竟應該多久才合理?如果太長,恐會影響加盟者往後的工作權益。對此,曾有某連鎖體系的競業禁止條款規定為三年,被加盟店告進公平交易委員會,公平會認為競業禁止條款乃屬合理,惟認為三年是否過長?後來該總部也很識相地把三年改為一年。所以加盟者在簽約時必須考慮清楚,以免影響日後生計。 第六、管理規章的問題。一般的加盟合約內容少則十幾二十條,多則七、八十條上百條,不過通常都會有這樣一條規定,「本合約未盡事宜,悉依總部管理規章辦理。」如果加盟者遇到這樣的情形,最好要求總部將管理規章附在合約後面,成為合約的附件。因為管理規章是由總部制定的,總部可以將合約中未載明事項,全納入其管理規章之中,隨時修改、為所欲為,屆時加盟者就只好任由總部擺布了。 第七、關於違約罰則。由於加盟合約是由總部所擬定,所以會對總部較為有利,在違反合約的罰則上,通常只會列出針對加盟者的部份,而對總部違反合約部份則隻字未提。加盟者對此應可提出相對要求,明定總部違約時的罰則條文,尤其是規定總部應提供的服務項目及後勤支援方面,應要求總部確實達成。 第八、關於糾紛之處理。一般的加盟合約上都會明列管轄之法院,而且通常是以總部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為的是萬一將來有需要時,總部人員來往附近法院比較方便。值得一提的是,曾有某加盟總部在合約中規定,加盟者欲向法院提出訴訟前,需先經過總部的調解委員會調解。遇此狀況時,應先了解調解委員會的組成成員為那些人?如果全是總部的人員,那麼調解的結果當然會偏坦總部,而不利於加盟者。礙於合約,加盟者又無法忽略調解委員會,而直接向法院訴訟。因此筆者建議加盟者在遇到類似的條款時,應要求刪除。 第九、合約終止之處理。當合約終止時,對加盟者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取回保證金。此時,總部會檢視加盟者是否有違反合約或是積欠貨款,同時,總部可能會要求加盟者自行將招牌拆下,如果一切順利且無積欠貨款,總部即退還保證金。但若是發生爭議時,是否要拆卸招牌往往成為雙方角力的重點。某些總部甚至會自行僱工拆卸招牌,加盟者遇此情況,需視招牌原先是由何者出資而定。若由加盟者出資的話,那麼招牌「物」的所有權就應歸加盟者所有,總部雖然擁有商標所有權,但不能擅自拆除。若真想拆,就必須透過法院強制執行,如果總部自行拆除,即觸犯了毀損罪。 第十、這是最後一點應注意事項,就是在合約簽立之後,雙方務必要各執一份。曾經有某超商連鎖體系與加盟者簽約之後,總部留二份合約,並未留一份給加盟者,後來被一狀告到公平交易委員會才改正。所以加盟者一定要切記自己保留一份,才能清楚了解合約內容,確保自身權益。 當然最重要的,還是要把合約內容看清楚再簽,逐一了解內容,若有任何不明了或不明確的地方,都應該向總部人員詢問清楚。
I. 我想開一個冰淇淋加盟店,我要做哪些准備
第一,不要加盟,因為全是騙人的
第二,買好的冰淇淋粉
第三,學好技術
你其實可以去創業巡洋艦上看看,上面有冰淇淋的製作和營銷方案,先看看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