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連鎖葯房加盟後如果要退出還需要承擔什麼責任
加盟費是企業允許自己的品牌被他人使用,因此要求他人支付一定的費用。加盟是一種特許經營模式,當事人是需要向品牌商支付費用的
首先,商業特許經營不是一個行業,它是一種經營模式,是一種經營活動,是在特許人統一的經營模式下的經營活動。
商業特許經營的基礎是特許合同。特許人與被特許人通過簽訂特許經營合同,確立了特許與加盟的法律關系。特許經營關系建立在正式合同的基礎上,特許人與被特許人之間的關系是一種合同關系。
商業特許經營要求特許人在一個規定的市場、一段規定的時期內將商標、商號、專利、專有技術等經營資源授予被特許人使用。特許經營中的特許經營資源並非僅僅指商標、商號、經營訣竅、產品、專利、專業技術等中的某一項,而是他們的某幾項或者多項的組合,並且這個組合已經被市場證明是成功的。
既然合同已經約定不能退,那麼在退出的時候,應當遵守合同的約定,是不能要求退的。商業特許經營不是一個行業,它是一種經營模式,是一種經營活動,是在特許人統一的經營模式下的經營活動。
⑵ 連鎖加盟葯店進貨如何管理
1、按政策規定,必須由總部統一配送,但實際上很多加盟店也會自己從其他的渠道進貨,特別是價格有吸引力的情況下。由總部配送質量問題基本上不用很擔心,外購如果出了質量問題是要負責任的。2、進貨的時間和數量、品種就要根據你的實際情況來操作了。
⑶ 葯店開連鎖需要那些手續
葯店開連鎖店需要具有若干個門店的材料;總部關於設立其全資或控股的配送中心和門店的決定,或者總部與其參股或無資產關系的門店簽訂的連鎖經營合同等材料到工商部門辦理注冊。
根據《關於連鎖店登記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第四條 連鎖店申請登記注冊應提交的文件。提供連鎖店申請登記注冊應向企業登記主管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能夠證明具有若干個門店的材料;
(二)總部關於設立其全資或控股的配送中心和門店的決定,或者總部與其參股或無資產關系的門店簽訂的連鎖經營合同;
(三)企業登記法律、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文件、證件。
連鎖經營合同應規定合同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並包括下列事項:授權使用總部商標、字型大小的內容;統一采購、配送商品的內容;提供經營技術的內容;門店裝潢設計的內容;促銷的內容;質量管理的內容;總部對門店實施財務監控及收取特許費的內容;公平競爭和保護知識產權的內容;合同的期限、修改、解除以及違約責任的內容等。
(3)連鎖加盟葯店退出加盟文件擴展閱讀:
《關於連鎖店登記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第一條 設立的條件
(一)連鎖店應由總部、配送中心和若干個門店組成;
(二)統一采購配送商品,購銷分離,統一質量標准,實行規范化經營管理;
(三)總部應具備企業法人條件,配送中心可以是總部內設機構,單獨設立的配送中心應由總部控股;
(四)企業登記管理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⑷ 我家有一個葯房,是加盟的連鎖葯房。現在我想開單體店,從加盟的那家撤出來。需要什麼個流程
建議關注下跟其簽署的加盟合同,一般這種特許加盟合同上都有規定,退出加盟後在一定期限內不能從事同行業的經營。
⑸ 加盟葯店需要什麼手續。大概多少錢
申請開辦葯店時,應當向所在地的市級葯品監督管理機構或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直接設置的縣級葯品監督管理機構提出申請。
葯店加盟一般需要以下這些條件:
1、必須要具備相關的行業知識,最好是葯師、醫回師、醫葯界從業人員。
2、如果有自己的醫葯連鎖公司、醫葯零售葯店更好。
3、有固定的營業場所。
4、一定的資金實力,有能力支付加盟金、保證金、權利金、店面投資、營運流動資金。
(5)連鎖加盟葯店退出加盟文件擴展閱讀
根據《葯品管理法》規定,開辦葯品經營企業,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葯學技術人員;
(2)具有與所經營的葯品相適應的營業場所、設備、倉儲設施、衛生環境;
(3)具有與所經營葯品相適應的質量管理機構或人員;
(4)具有保證經營葯品質量的規章制度。申請開辦葯店時,應當向所在地的市級葯品監督管理機構或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直接設置的縣級葯品監督管理機構提出申請。
受理申請的葯品監督管理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依據國務院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的規定,結合當地常住人口數量、地域、交通狀況和實際需要進行審查,作出是否同意籌建的決定。
⑹ 加盟連鎖葯店因生意不好,葯品能退嗎
要看你們合同怎麼簽的,一般生意不好是可以退貨的。
⑺ 加盟的葯店怎麼變回單體
重新裝修,更換形象與店名
重新注冊營業執照,和資格證書
葯品監督還是蠻嚴的
有沒有資質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