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連鎖超市的運營模式是怎樣的
先給你來點概念,最後是我給你的建議:
「特許經營」一詞譯自英文franchising,用以表示一種特殊形式經營的商業。「特許」(franchise)原本為譯文,意為「關於奴隸、苦役的身份」(free from servitude),以後英文詞意一直被作為「特許」來解釋。最早在中世紀的英國,「特許權」指英國國王的特權或指國王授予某些人的特權。到了19世紀中後期,「特許權」一詞被運用到商業上,指製造商或商業公司授予批發商或零售商使用其商號、商標以及經營管理制度來批發、銷售其產品以及服務項目的權利;同時,批發商或零售商在享受這種權利的同時要盡一定的義務,受到一定的約束,雙方對取得這種特權的商業共同具有合法的經濟利益。
目前,「特許經營」在不同國家、不同組織有不同的定義。1997年,我國國內貿易部頒發的《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試行)》曾對商業「特許經營」作出如下定義:
特許經營指特許經營人將自己所擁有的商標(包括服務商標)、商號、產品、專利和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等以特許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許人使用,被特許人按合同規定,在特許人統一的模式下從事經營活動,並向特許人支付相應的費用的一種新的商業形態。
特許經營被稱為商業形態的第三次革命。第一次是農業時代的雜貨店;第二次是工業時代的百貨超市;第三次是後工業時代的連鎖——特許經營。有資料表明,國際上著名的跨國公司,70%-80%的連鎖店是通過特許經營方式建立的。國際上運用特許經營模式比較成功的有「可口可樂」、「麥當勞」、「肯德基」、「家樂福」等。
特許經營是一種新的現代商業運營組織方式。它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能夠更好地為客戶服務。它利用知識產權的轉讓,充分調動了一切有利的資本並將其實現了最優化的組合。
特許經營的定義為:
特許經營是指特許者將自己所擁有的商標、商號、產品、專利和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等以特許經營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許者使用,被特許者按合同規定,在特許者統一的業務模式下從事經營活動,並向特許者支付相應的費用。由於特許企業的存在形式具有連鎖經營統一形象、統一管理等基本特徵,因此也稱之為特許連鎖。
合作、動力和團隊精神是特許經營成功的重要構件。這些東西主要不是來自法律協議,而是來自倫理道德的交往、強有力的領導和一方對另一方目標的尊重。
事實上,特許者與受許者之間的關系常常象婚姻,這是由於雙方這種合作關系的長期特性和雙方相互依存的緣故。特許者與受許者關系達到最佳狀態,也是雙方共同努力的目標。要達到這一目標,受許者必須成熟、客觀、執著,另一方面,特許者在與其受許者打交道中必須有耐心、公正和始終如一。
連鎖經營的三S原則:
1.簡單化(Simplification)
2.專業化(Specialization)
3.標准化(Standardization)。
連鎖經營包含:直營連鎖(Regular Chain 簡稱RC)、自願連鎖(Voluntary Chain簡稱VC)、連鎖加盟(Franchise Chain簡稱FC)三種類型。
「連鎖加盟」是指加盟總公司和加盟者締結契約,加盟總公司將商標、商品、經營技術授權於加盟者。而加盟者在得到上述權利之時,相對必須支付一定金額給加盟總公司,並根據加盟總公司的指導、培訓及協助,使用相同商標,全部或部份使用相同商品、服務和經營技術,行使專業分工、集中管理的經營團隊。同時,加盟店設立,所需資金大部份(或全部)由加盟者負責,加盟店所需人員原則上由加盟者負責。他具備「十個統一」的特徵:即統一領導、統一商號、統一進貨、統一價格、統一服飾裝飾、統一廣告宣傳、統一經營形式、統一倉儲運輸、統一售後服務、統一管理體系。
「連鎖加盟」的魅力
1、對加盟店而言:總部提供一整套經營模式、人員培訓、商標和商譽、廣告及商品供應,降低時間與資金成本並迅速提高和擴大了知名度。消費趨勢的掌握和新產品的研發都由總部負責,快捷地掌握行業信息和銷售信息,降低了風險,從而大幅度地提高了創業成功率。
2、對總部而言:幫助年輕的創業家實踐事業理想,在減少資金和人力開拓市場的同時,有更多更快的機會擴展其業務。
3、對消費者而言:提供品質標准化、價格大眾化的商品及服務。
加盟連鎖經營是指授權者將自己所擁有的商標(包括服務商標)、商號、產品、專利和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等以經營合同的形式授予加盟者使用,加盟者按照合同規定在授權者統一的業務模式下從事經營活動,並向授權者支付費用。
授權者是指提供商標、商號、產品、專利和專有技術、經營模式者。加盟者也稱為受許者,是指獲得授權者商標、商號、產品、專利和專有技術、經營模式使用權者。
加盟連鎖經營和單一獨自經營相比有很多優勢:
1、高成功率
連鎖經營已經在世界范圍內被證明行之有效,超過90%以上的客戶在加入連鎖體系後獲得了不同程度的成功。由於連鎖經營在降低采購成本、銷售成本、管理成本的同時,提高了企業的品牌形象和信譽,降低了競爭風險,因此也取得了較高的成功率。
2、較短的學習曲線
成功的經營模式。加盟者可以用很短的時間,很少的代價學習到成功的經營管理經驗與知識,可以讓自己少走很多彎路。
3、品牌優勢
加盟者可以用較小的代價分享授權者經過長期經營努力形成的著名品牌和信譽從而有力地促進銷售,並極大地擴展自己的業務范圍。
4、規模采購優勢
統一采購可以使連鎖經營企業享受大批量購買的優惠,增強與供應商合作的力度,擴大采購規模,提高支付和銷售的速度,降低采購成本,可以大大節約采購費用。
5、共同的廣告、促銷
連鎖經營企業可以集中資源用於廣告促銷,降低廣告促銷平均成本,有利於連鎖企業樹立品牌形象。
6、專業的管理改進
授權者通過輸出自己成功的行業經營經驗和管理模式,可以幫助加盟者改進管理。
7、培訓
加盟者將經常得到來自授權者的有針對性的培訓和指導,不斷提高自己的經營和管理能力。
8、服務支持
加盟者可以用很小的成本享受授權者提供的綜合服務,如物流配送和售後服務,而連鎖經營體系則通過規模效應使服務更加專業化。
我的建議:看了上面的定義,我想你該對加盟連鎖有一個概念了吧。具體到實際操作上。首先你要先定義你所要成立的加盟連鎖店是什麼形式:直營連鎖(Regular Chain 簡稱RC)、自願連鎖(Voluntary Chain簡稱VC)、連鎖加盟(Franchise Chain簡稱FC),這三種模式決定了你對下面的加盟店管理的松緊。其中直營連鎖關系最緊密,自願連鎖最鬆散;對資金的自我投入方面,直營連鎖投入最多,自願連鎖和連鎖加盟投入較少。
決定了加盟形式,才能決定你要增加的相應投入。以你開酒樓連鎖為例,如果是直營連鎖,就需要對下屬店的人員、采購、菜品製作都要進行培訓和統一管理;如果是連鎖加盟,可減少人員這塊的投入;如果是自願連鎖,你只用提供統一的標識,統一的服裝,統一的菜品製作即可。
在設備上,直營連鎖要設立人員培訓基地、配送中心、采購基地、設備安裝等相應部門,連鎖加盟可對人員培訓這塊減少投入。
在操作上,直營連鎖就完全是你現有店的復制,從人員於是采購到製作都要操心,但這種連鎖店的風格不會和總店差得太多。加盟連鎖就差一些,而自願連鎖甚至和總店的風格背道而馳。
所以呢,你還是根據自己的實力和習慣的操作手法先進行連鎖形式的選擇,然後再進行實際的操作。而辦理相應的工商手續,反而不是什麼重要的事情,咨詢一下當地相應的會計公司都可辦妥。
② 加盟店模式和直營店模式,各有什麼優點和缺點
一、加盟店
1、加盟店模式:
加盟店是企業組織將其服務標章授權給加盟店主,讓加盟店主可以用加盟總部的形象、品牌、聲譽等在商業消費市場上招攬消費者。
2、加盟店優點:
各加盟店的靈活性、主動性和自主性較強。市場比較穩定,有自主品牌,總部的廣告宣傳力度較大。比較容易管理,進貨、裝修等比較統一。
3、加盟店缺點:
各加盟店容易各自為陣,缺乏團隊合作精神,不便於統一管理、統一運營。
二、直營店
1、直營店模式
直營店是指由總公司直接經營的連鎖店,即由公司總部直接經營、投資、管理各個零售門店的經營形態。
2、直營店優點:
可以統一調動資金,統一經營戰 略,統一開發和運用整體性事業;在人才培養使用、新技術產品開發推廣、信息和管理現代化等方面,易於發揮整體優勢。
3、直營店缺點:
各成員店自主權小, 積極性、創造性和主動性受到限制。
③ 加盟有哪些形式
1、自願加盟
自願加盟是指個別單一商店自願採用同一品牌的經營方式及負擔所有經營費用,這種方式通常是個別經營者繳交一筆固定金額的指導費用,由總部教導經營的知識再開設店鋪,或者經營者原有店鋪經過總部指導改成連鎖總部規定的經營方式。
2、委託加盟
委託加盟與自願加盟相反,加盟主加入時只需支付一定費用,經營店面設備器材與經營技術皆由總部提供,因此店鋪的所有權屬於總部,加盟主只擁有經營管理的權利,利潤必須與總部分享,也必須百分之百的聽從總部指示。
3、特許加盟
特許加盟介於上述兩方式之間,通常加盟主與總部要共同分擔設立店鋪的費用,其中店鋪的租金裝潢多由加盟主負責,生產設備由總部負責,此種方式加盟主也需與總部分享利潤,總部對加盟主也擁有控制權,但因加盟主也出了相當的費用。
4、免費加盟
這種方式在市場很少,這種方式不收取任何費用,這種方式加盟主要針對材料生產商和中小小型企業,他們利益來源於以技術入股、銷售原材料給客戶(生產廠家)來獲取利潤,這種加盟方式的最大優點就是安全性高,可調性強。
(3)加盟連鎖運營模式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要加盟的總部必須是合法立案的公司或是行號,且代表簽約的對象必須是公司的法定代理人。此外,加盟就是總部將品牌授權給加盟店使用,總部必然要先擁有這個品牌的商標權才能授權給加盟者。
合同的簽訂要正式:簽一份正式的書面合同。加盟的行為涉及到財產安全,以及加盟者與特許企業總部間的權利與義務關系。
此時合約的內容就相當重要,它必須是完整、合理且有效的合約,這樣能減少日後的糾紛,給雙方的發展提供一個正向發展的法律保障。
④ 加盟連鎖店是什麼性質的經營方式
經營方式受限制,不過贏利有些保障啊
⑤ 誰知道加盟店的運營模式
很簡單,總部提供產品,銷售模式,品牌】你投資,但是每年會有一些管理費加盟的時候要品牌授權費
⑥ 加盟店從上到下的管理經營模式是怎樣的。求詳細
加盟店經營管理手冊
一、專賣店開業前的准備
1、 選店擇店址
a) 區位條件:彩田公司委派專業人員幫助加盟業主對專賣店店
址做選址堪察;
b) 環境條件:周圍500米的住民\流動人口狀況\\周圍商務
樓的密集程度.是否適合開設辦公用品專賣店,
c) 商務環境:周圍同業店鋪的狀況調查;1)店的外部結構與內
部結構是否適合做加盟店
d) 面積:專賣店面積大小及簡易倉庫面積;是否可設辦公場所,
e) 租店注意事項:談判方法、租約方式、年限 租金等。
2、 開業促銷策略
a) 活動:開業促銷,各種節慶之促銷活動完全配合彩田公司統一
實施, 並且由上海辦公用品網做信息支持, 同步進行;
b) 海報:DM廣告, 單頁促銷廣告, 每周計劃的單品特買廣告,
新品發布廣告, 禮品促銷或贈品廣告等
c) 節慶促銷:節慶促銷目的是讓老顧客感覺到本公司及本店充
分體現以人為本的銷售模式 ,向老顧客贈送節日禮品 ;
d) 時點促銷:配合特殊事件發生而促銷, 按照時點來進行微利
特買,
3、 店鋪員工招聘
a) 招聘信息發布;加盟業主可以自行招聘也可以委託公司代招
聘並且由公司免費為加盟店培訓店員
二、專賣店店長管理
1、 店面管理
a) 人員崗位職責;實行固定崗位責任制, 每個崗位所產生的效益
與本人的實際收入相結合, 要充分體現多勞多得的勞動管理
1/5
體系,
b) 貨品擺放;商品必須按照系列,大小, 銷售的冷熱程度, 先後
順序進行排列, 保持貨架的清潔, 不準有亂堆亂放的跡象和
習慣.
c) 人員配置;每家加盟店要有一個店長,, 負責具體的商品銷售,
訂貨及物流, 傳達與接受公司對加盟店的各種活動與之持.
至少配有一到二名店營業員和一到二個配送貨人員,
d) 財務管理,,加盟店可以由店長負責也可安排其他人管理.
2, 人員管理
a) 人力資源管理;由店長或業主自行安排, 彩田公司只提供推
薦或幫助招聘,
b) 員工績效考核;員工的實際收入是根據本人的業績來計算的,
多勞多得.上不封頂.
c) 員工技能培訓;加盟店員工的業務能力培訓由彩田公司免費
培訓,
⑦ 什麼是連鎖經營模式詳細些!
特許經營連鎖是指特許者將自己所擁有的商標、商號、產品、專利和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等以特許經營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許者使用,被特許者按合同規定,在特許者統一的業務模式下從事經營活動,並向特許者支付相應的費用。由於特許企業的存在形式具有連鎖經營統一形象、統一管理等基本特徵,因此也稱之為特許連鎖。連鎖經營優勢 1、連鎖經營已經形成了時代的潮流發展方向,現在各個繁華地段,城市中心及居民生活區均已看到各種不同性質的連鎖加盟店。 2、連鎖經營作為一種現代商業運作方式,以其獨特的經營機制顯現出強大的生命力。 3、連鎖合作是前所未有最成功的市場策略。 4、全球性市場調查,超過92%的由獨立經營轉為連鎖經營事實說明,連鎖經營獲得成功極大。 5、美國商務部的統計也表明,獨立開辦公司的業主,成功率不到20%,而加入連鎖體系開辦的企業,成功率高達90%。 6、在經濟迅猛發展的今天,以消費者為中心的市場模式已是大勢所趨,而連鎖合作正適應了這種模式的變革。 7、連鎖經營的最大優勢就是:獲得一個成功的經營模式,直接擁有他人的成功經驗和品牌優勢,站在巨人肩膀上創業。 8、加盟連鎖是商業運作的高級形式。 9、加盟方同樣也是獨立法人,享有管理權和支配權。 10、取固定加盟金、保證費,不收取每年固定許可金、管理費等,採取利益共享的方式,協同發展,降低加盟方負擔。
⑧ 連鎖經營的運作模式
連鎖經營包括三種形式:直營連鎖、特許經營和自由連鎖。
特許加盟FC(Franchise Chain) 即由擁有技術和管理經驗的總部,指導傳授加盟店各項經營的技術經驗,並收取一定比例的權利金及指導費,此種契約關系即為特許加盟。特許加盟總部必須擁有一套完整有效的運作技術優勢,從而轉移指導,讓加盟店能很快的運作,同時從中獲取利益,加盟網路才能日益壯大。因此,經營技術如何傳承,則是特許經營的關鍵所在。
直營連鎖RC(Regular Chain) 就是指總公司直接經營的連鎖店。即由公司本部直接經營投資管理各個零售點的經營形態,此連鎖型態並無加盟店的存在。總部採取縱深似的管理方式,直接下令掌管所有的零售點,零售點也毫無疑問地必須完全接受總部的指揮。直接連鎖的主要任務在「渠道經營」,意思指透過經營渠道的拓展從消費者手中獲取利潤。因此直營連鎖實際上是一種「管理產業」。
自願加盟VC(Voluntary Chain) 即自願加入連鎖體系的商店。這種商店由於是原已存在,而非加盟店的開店伊始就由連鎖總公司輔導創立,所以在名稱上自應有別於加盟店。自願加盟體系中,商品所有權是屬於加盟主所有,而運作技術及商店品牌則歸總部持有。所以自願加盟體系的運作雖維系在各個加盟店對「命運共同體」認同所產生的團結力量上,但同時也兼顧「生命共同體」合作發展的前提,另一方面則要同時保持對加盟店自主性的運作,所以,自願加盟實際可稱為「思想的產業」。意義即著重於二者間的溝通,以達到觀念一致為首要合作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