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現在健康產業連鎖加盟哪家公司最具實力
產康行業目前是朝陽行業,要想知道一家健康產業連鎖加盟實力可以從門店人流量、口碑、專業技術、服務等方面綜合看。一家好的健康產業連鎖加盟公司口碑都是很不錯,消費者都會在一些線上平台進行評論。一般時間成立比較久的加盟公司實力都可以,在各地都會有很多家加盟門店,也可以通過他們的官網進行查詢合作了多少家連鎖店了。畢竟市面上不少招商加盟公司,都說自己是招商加盟全國第一,將加盟模式吹得天花亂墜,還是實際考察比較重要。口碑好的加盟公司在服務上都會有成熟的模式。
② 正規中醫館加盟哪家好
正規的中醫館你首先需要有的證書需要具備,才能談加盟的事情,而且人家正宗的中醫館是不會要你加盟的都是家族醫館,分店都是徒弟或者是家裡人管理的。
③ 中國養發館加盟排行榜是什麼
養發館加盟排行榜可以為我們選擇加盟品牌時提供一個參考,但具體來說,養發館加盟哪家好呢?我們可以從三個方面去進行判斷。
第一步,看銷 量。
同等范圍內:絲域96、國頤堂10、章光18
加盟一定要看這些點,銷量、政策、品牌,在做到全 面分 析,全 面對 比的情況下,才能打開局面,做到加盟盈 利,在這個養發藍海的市場里分一杯羹。
④ 中國視力康復連鎖加盟品牌哪個好
那還是建議明眸時代吧,正規專業投資加盟性價比高
⑤ 全國產後恢復中心排行榜,加盟哪家產後恢復品牌好
女性在分娩過後進行身體的調養是非常重要的,這個時間一般來說是一個月,現在科學的時間一般來說在45天,如果是破腹產會用更長的時間,這段時間也是我們傳統所說的坐月子。產後加盟時尚媽咪還不錯,38年品牌。
⑥ 中國第一個運動品牌是什麼
李寧,是「體操王子」李寧先生在1990年創立的體育用品公司,總部位於北京市通州區中關村科技園區,經過二十多年的探索,李寧公司已逐步成為代表中國的、國際領先的運動品牌公司。
從成立初期率先在全國建立特許專賣營銷體繫到持續多年贊助中國體育代表團參加國內外各種賽事,從成為國內第一家實施ERP的體育用品企業到不斷進行品牌定位的調整,再到2004年6月在香港的上市,李寧公司經歷了中國民族企業的發展與繁榮。公司口號——「讓改變發生」、「一切皆有可能」。
一、銷售網路
李寧公司擁有品牌營銷、研發、設計、製造、經銷及零售能力,產品主要包括自有李寧品牌生產的運動及休閑鞋類、服裝、器材和配件產品。主要採用外包生產和特許分銷商模式,在中國已經建立龐大的供應鏈管理體系以及分銷和零售網路,截止2011年末,李寧品牌店鋪在中國境內總數達到8255間,並且在東南亞、中亞、歐洲等地區開拓業務。
二、品牌建設
李寧公司意在成為有國際競爭力的體育用品品牌。作為一家體育用品公司,李寧公司以體育激發人們突破的渴望和力量,致力於專業體育用品的創造,努力讓運動改變生活,追求更高境界的突破。我們秉持「贏得夢想」、「誠信守諾」、「我們文化」、「卓越績效」、「消費者導向」與「突破」的公司理念,力求將李寧公司打造成為全球領先的體育用品公司。
三、發展策略
李寧公司還採取多品牌業務發展的策略,在聚焦自有核心李寧品牌的同時,還(i)與Aigle International S.A成立合資經營,並獲授予專營權在中國生產、推廣、分銷及銷售法國AIGLE(艾高)品牌戶外運動用品;(ii)透過附屬公司從事生產、研發、推廣及銷售紅雙喜品牌乒乓球及其它體育器材;(iii)獲Lotto Sport Italia S.p.A旗下公司授予獨家特許權,在中國開發、製造、推廣、分銷及銷售義大利運動時尚Lotto(樂途)品牌特許產品;及(iv)從事Kason(凱勝)品牌羽毛球專業產品的研發、製造及銷售。創新是李寧品牌發展的根本。
四、產品研發
李寧公司自成立之初就非常重視原創設計。1998年建立了中國第一家服裝與鞋產品設計開發中心,率先成為自主開發的中國體育用品公司。2004年8月,香港設計研發中心成立,集中負責設計李寧品牌服裝產品。並且與國內外各大知名高校和研究機構保持密切合作。
⑦ 國家對連鎖加盟的有哪些規定
商務部令2004年第25號 《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商業特許經營行為,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商業特許經營健康有序發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商業特許經營(以下簡稱特許經營),是指通過簽訂合同,特許人將有權授予他人使用的商標、商號、經營模式等經營資源,授予被特許人使用;被特許人按照合同約定在統一經營體系下從事經營活動,並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
第三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開展特許經營活動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 特許人可以按照合同約定,將特許經營權直接授予被特許人,被特許人投資設立特許經營網點,開展經營活動,但不得再次轉授特許經營權;或者將一定區域內的獨家特許經營權授予被特許人,該被特許人可以將特許經營權再授予其他申請人,也可以在該區域內設立自己的特許經營網點。
第五條 開展特許經營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遵循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不得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
特許人不得假借特許經營的名義,非法從事傳銷活動。
特許人以特許經營方式從事商業活動不得導致市場壟斷、妨礙公平競爭。
第六條 商務部對全國特許經營活動實施監督管理,各級商務主管部門對轄區內的特許經營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第二章 特許經營當事人
第七條 特許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依法設立的企業或者其他經濟組織;
(二)擁有有權許可他人使用的商標、商號和經營模式等經營資源;
(三)具備向被特許人提供長期經營指導和培訓服務的能力;
(四)在中國境內擁有至少兩家經營一年以上的直營店或者由其子公司、控股公司建立的直營店;
(五)需特許人提供貨物供應的特許經營,特許人應當具有穩定的、能夠保證品質的貨物供應系統,並能提供相關的服務。
(六)具有良好信譽,無以特許經營方式從事欺詐活動的記錄。
第八條 被特許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依法設立的企業或者其他經濟組織;
(二)擁有與特許經營相適應的資金、固定場所、人員等。
第九條 特許人享有下列權利:
(一)為確保特許經營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按照合同約定對被特許人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
(二)對違反特許經營合同規定,侵犯特許人合法權益,破壞特許經營體系的被特許人,按照合同約定終止其特許經營資格;
(三)按照合同約定收取特許經營費和保證金;
(四)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條 特許人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按照本辦法有關規定及時披露信息;
(二)將特許經營權授予被特許人使用並提供代表該特許經營體系的營業象徵及經營手冊;
(三)為被特許人提供開展特許經營所必需的銷售、業務或者技術上的指導、培訓及其他服務;
(四)按照合同約定為被特許人提供貨物供應。除專賣商品及為保證特許經營品質必須由特許人或者特許人指定的供應商提供的貨物外,特許人不得強行要求被特許人接受其貨物供應,但可以規定貨物應當達到的質量標准,或提出若干供應商供被特許人選擇;
(五)特許人對其指定供應商的產品質量應當承擔保證責任;
(六)合同約定的促銷及廣告宣傳;
(七)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一條 被特許人享有下列權利:
(一)獲得特許人授權使用的商標、商號和經營模式等經營資源;(二)獲得特許人提供的培訓和指導;(三)按照合同約定的價格,及時獲得由特許人提供或安排的貨物供應;(四)獲得特許人統一開展的促銷支持;(五)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二條 被特許人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按照合同的約定開展營業活動;(二)支付特許經營費、保證金;(三)維護特許經營體系的統一性,未經特許人許可不得轉讓特許經營權;(四)向特許人及時提供真實的經營情況,財務狀況等合同約定的信息;(五)接受特許人的指導和監督;(六)保守特許人的商業秘密;(七)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第三章 特許經營合同
第十三條 特許經營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內容:
(一)當事人的名稱、住所;
(二)授權許可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內容、期限、地點及是否具有獨占性;
(三)特許經營費的種類、金額、支付方式以及保證金的收取和返還方式;
(四)保密條款;
(五)特許經營的產品或服務質量控制及責任;
(六)培訓和指導;
(七)商號的使用;
(八)商標等知識產權的使用;
(九)消費者投訴;
(十)宣傳與廣告;
(十一)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十二)違約責任;
(十三)爭議解決條款
(十四)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四條 特許經營費是指被特許人為獲得特許經營權所支付的費用,包括下列幾種:
(一)加盟費:是指被特許人為獲得特許經營權而向特許人支付的一次性費用;
(二)使用費:是指被特許人在使用特許經營權過程中按一定的標准或比例向特許人定期支付的費用;
(三)其他約定的費用:是指被特許人根據合同約定,獲得特許人提供的相關貨物供應或服務而向特許人支付的其他費用。
保證金是指為確保被特許者履行特許經營合同,特許人向被特許人收取的一定費用。合同到期後,保證金應退還被特許人。
特許經營雙方當事人應當根據公平合理的原則商定特許經營費和保證金。
第十五條 特許經營合同的期限一般不少於三年。
特許經營合同期滿後,特許人和被特許人可以根據公平合理的原則,協商確定特許經營合同的續約條件。
第十六條 特許經營合同終止後,原被特許人未經特許人同意不得繼續使用特許人的注冊商標、商號或者其他標志,不得將特許人的注冊商標申請注冊為相似類別的商品或者服務商標,不得將與特許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文字申請登記為企業名稱中的商號,不得將與特許人的注冊商標、商號或門店裝潢相同或近似的標志用於相同或類似的商品或服務中。
第四章 信息披露
第十七條 特許人和被特許人在簽訂特許經營合同之前和特許經營過程中應當及時披露相關信息。
第十八條 特許人應當在正式簽訂特許經營合同之日20日前,以書面形式向申請人提供真實、准確的有關特許經營的基本信息資料和特許經營合同文本。
第十九條 特許人披露的基本信息資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特許人的名稱、住所、注冊資本、經營范圍、從事特許經營的年限等主要事項,以及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報告內容和納稅等基本情況;
(二)被特許人的數量、分布地點、經營情況以及特許經營網點投資預算表等,解除特許經營合同的被特許人占被特許人總數比例;
(三)商標的注冊、許可使用和訴訟情況;商號、經營模式等其他經營資源的有關情況;
(四)特許經營費的種類、金額、收取方法及保證金返還方式;
(五)最近五年內所有涉及訴訟的情況;
(六)可以為被特許人提供的各種貨物供應或者服務,以及附加的條件和限制等;
(七)能夠給被特許人提供培訓、指導的能力證明和提供培訓或指導的實際情況;
(八)法定代表人及其他主要負責人的基本情況及是否受過刑事處罰,是否曾對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等;
(九)特許人應被特許人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資料。
由於信息披露不充分、提供虛假信息致使被特許人遭受經濟損失的,特許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條 被特許人應當按照特許人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自己經營能力的資料,包括主體資格證明、資信證明、產權證明等。在特許經營過程中,應當按照特許人的要求及時提供真實的經營情況等合同約定的資料。
第二十一條 在特許經營期間及特許經營合同終止後,被特許人及其雇員未經特許人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特許人的商業秘密。
第二十二條 未與特許人鑒定特許經營合同,但通過特許人的信息披露而知悉特許人商業秘密的人和申請人,應當承擔保密義務。未經特許人同意,不得泄露、向他人透露或轉讓特許人的商業秘密。
第五章 廣告宣傳
第二十三條 特許人在宣傳、促銷、出售特許經營權時,廣告宣傳內容應當准確、真實、合法,不得有任何欺騙、遺漏重要事實或者可能發生誤導的陳述。
第二十四條 特許人和被特許人在廣告宣傳材料中直接或者間接含有特許人的經營收入或者收益的記錄、數字或者其他有關資料,應當真實,涉及的地區及時間應當明確。
第二十五條 特許人和被特許人不得以任何可能誤導、欺騙、導致混淆的方式模仿他人商標、廣告畫面及用語或者其他辨識標記。
第二十六條 在特許經營推廣活動中,特許人不得人為誇大特許經營所帶來的利益或者有意隱瞞特許經營客觀上可能出現的影響他人利益的情況。
第六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七條 各級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特許經營活動的管理和協調,指導當地行業協會(商會)開展工作。
各級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建立特許人、被特許人信用檔案,及時公布違規企業名單。
第二十八條 特許經營行業協會(商會)應當根據本辦法制定行業規范,開展行業自律,為特許經營當事人提供相關服務,促進行業發展。
第二十九條 特許人應當在每年1月份將上一年度簽訂的特許經營合同的情況報其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和被特許人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備案。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應將備案情況報上一級商務主管部門。
第三十條 在特許經營活動中涉及專利許可的,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簽訂專利許可合同,並按《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管理辦法》規定辦理備案事宜。
第三十一條 在開展特許經營活動之前,特許人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辦理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事宜。
第七章 外商投資企業的特別規定
第三十二條 外商投資企業不得以特許經營方式從事《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中的禁止類業務。
第三十三條 外商投資企業以特許經營方式從事商業活動的,應向原審批部門提出申請增加「以特許經營方式從事商業活動」的經營范圍,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書及董事會決議;
(二)企業營業執照及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復印件);
(三)合同、章程修改協議(外資企業只報送章程修改);
(四)證明符合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的有關文件資料;
(五)反映本辦法第十九條規定的基本信息資料;
(六)特許經營合同樣本;
(七)特許經營操作手冊。
審批部門應當在收到上述全部申請材料之日起30日內做出批准或者不批準的書面決定。
申請人獲得批准後,應在獲得審批部門換發的《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後一個月內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企業登記變更手續。
第三十四條 外商投資企業經批准以特許經營方式從事商業活動的,應在每年1月份將上一年度簽訂的特許經營合同的情況報原審批部門和被特許人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第三十五條 外國投資者設立專門以特許經營方式從事商業活動的外商投資企業時,除符合本辦法外,還須符合外商投資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
第三十六條 本辦法施行前已經以特許經營方式從事商業活動的外商投資企業,應將已開展業務的情況向原審批部門備案,繼續以特許經營方式從事商業活動的,應按本章規定的程序辦理相關手續。
第三十七條 港、澳、台投資企業在內地以特許經營方式從事商業活動參照本章規定執行。
第八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八條 違反本辦法第七條、第八條規定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並可處以3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提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第三十九條 未按本辦法規定進行信息披露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並處以3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提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第四十條 特許人違反本辦法規定進行廣告宣傳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規章的規定處理。
第九章 附則
第四十一條 本辦法由商務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二條 本辦法自2005年 2月 1日起施行,原國內貿易部發布的《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試行)》同時廢止。
⑧ 全國麻辣燙十強
麻辣燙作為市場上消費者非常喜愛的特色小吃,有著廣闊的消費市場,但是現在市場上麻辣燙品牌眾多,要想受歡迎就要做得更好。張亮麻辣燙具有自己獨特的優勢,營養的骨湯湯底,搭配各種菜品,讓張亮麻辣燙的店裡一年四季生意興隆,顧客不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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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更好地為投資者提供服務,讓他們能更輕松的經營,張亮麻辣燙總部百人的專業團隊,潛心為加盟商服務,從產品到技術、從經營到管理,建立標準的營運體系。總部完善的技術培訓,加盟商開店以後無需聘請廚師,製作過程簡單,沒有經驗一樣可以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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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 國內現在最大的養生,保健公司有哪些
7月初,中國區策略委員邢均帶領團隊數千人憤然離開中脈,引起「系統運作大師」而著稱的周希儉極大的驚愕!為何一個寧願放棄月薪幾十萬而跟隨周希儉從月朗出來跟隨系統的人,到最後忍無可忍放棄這個跟隨了多年的系統呢?為何跟周希儉、張國平等人反目成仇?令周希儉更加震驚遠不是一個人離開,而是邢均要把類似中脈的核心產品遠紅外磁療床墊一起帶到隆##拿牌公司,據說是同一個廠家生產,產品一摸一樣,在中脈15000元的在那邊只要9000元,中脈18000的在那邊只要12000元,如此懸賞的價格差,讓周希儉等人看到公司前景危在旦夕。產品最終是否被嫁接過去現在還沒有得到證實。
細數中脈N宗罪:
1.東方葯林沒有拿牌,道和系統人員流失至少過半,周希儉攜剩餘弟子入駐中脈,2009年6月6日決定加入中脈,6月28日就正式啟動了。以驚人的速度「速婚」,導致物流、管理跟不上,床墊以外的產品是一個半月後到的貨,床墊是兩個半月後到的貨!
2.王尤山怕周希儉這個職業跳蚤把中脈牌子炒作一把只有又跑掉,所以押了周希儉2000萬保證金。所以周希儉這一年多來的運作方式就是能斂財的地方挖空心思斂財。會務費上大肆斂財:光10月18號開業大典斂財就幾十萬,普通的兩天一夜系統會議260元到360元一場,每月都有,美其名曰「商學院」收費680元。哈葯和隆力奇是幾乎不收任何會務費的。工具包費,系統大力推崇工具流,稱一人至少要備20套以上,說周希儉做如新的時候一個人准備了5000套之雲雲,中脈一套資料的費用是280呀,裡面的成本絕對不會超過60快錢,心也太黑了!!!台灣旅遊6000元一位,提前半年收錢,大家可以去看看台灣游的價格!!!有人打款之後不去的也不及時退款,而是要托到7月10號以後才給人退。 斂財的手法之多令人乍舌,在這里就不一一列舉了。
3.王尤山只是把這個牌照給了周希儉他們運作,至於中脈集團還有其他好幾大板塊,王尤山根本不懂直銷,更不懂得如何運作,只是公司大型會議參加一下而已。試想想,是周希儉在做中脈直銷,而不是王尤山!我們經常在講,選擇公司要看「老闆的心態」,老闆心都不在這上面了,談何心態?更可悲的是老闆的權利賦予了斂財高手,中脈人是何等的悲慘?
4.公司的管理層根本就不辦實事,基本上是做了幾年直銷不擅長帶團隊的就弄過去搞管理了,一群不懂管理的人在管理,為限至極!本人無數次向公司提寶貴意見,幾乎從沒有被採納過的。這些管理層被這些大忽悠人吹成從來都不是睡過去的,而是累昏過去的!乃天下之大稽呀!
5.獎金制度養老不養小,前兩年所有的人都是靠小區的10%和12%來養活自己,PV完之後只剩8%和9.6%,這幾乎是前兩年唯一的獎金來源了!黑心的周希儉他們還要六周之後才發第一周的獎金(按照國家退貨機制,四周後就可以發),不滿500元不給發,光這一項逼走了絕大部分新人。
6.給皇冠大使和皇冠特使獎勵寶馬、保時捷等頂級名車!高層作出的決策看來永遠是往自己口袋裝錢啊!!!喪盡天良的他們根本就不缺錢,卻不顧底層人的死活,有這些錢可以讓辛苦在一線的人獎金提高一點,到時候他們拚命幹活高層要幾輛保時捷???可悲的是這群低學歷的炒手本來就是目光短淺的,吃到嘴裡的才是自己的,根本不會考慮長遠的計劃。
7.整合另外一家公司數十萬人,周希儉居然公然決定允許原中脈人肆無忌憚對「新家人」進行哄搶,這嚴重違背行業規則的事情周先生居然做得出來。種什麼因,得什麼果!一來整合其他公司幾十萬人讓一直跟隨周希儉的心腹相當不滿,另外幾十萬人被肢解得支離破碎根本不買周希儉的賬,極度憤慨!以至於有人帶刀參加中脈會議,在大會上把章小軍的話筒直接奪過去了,大聲呵斥「你在上面講個屁,講得多麼好聽,在下面是怎麼做黑心事的?」據說後來一次萬人大會被迫取消!這件事讓中脈內耗極大,眾多心腹漸漸心生去意!
8.很佩服這群人的「造夢」技巧,從海南的道和家園,到南京浦口的道和大廈,再到巴馬買地建道和旅遊度假村,一篇一篇的謊言!!!該死的是我居然還真被忽悠了,被忽悠幾次之後我就像范偉一樣傻子都能看明白了。。。 護膝產品從去年冬天就一直說要上,到半年後才猶抱琵琶半遮面出來。 買工具包算業績這事一直也沒著落。。。
9.馬上周希儉會來招更狠的,就是JOYME軟體上搞拍賣的事情,如果一旦實現的話,這更加是巨大的驚天騙局。拍賣規則:誰的價格越低東西就歸誰,每拍一次價格低一次,誰拍一次後,半分鍾內沒人拍的話,拍品就歸誰!很多人會很好奇,保時捷一輛居然-38元,誰都會想去試試,我們每拍一次要花一次的錢,但是這半分鍾馬上要結束眼看東西歸你的時候,公司會專門派人去點一下的。也就是說,你的「子彈」是有限的,而公司的「子彈」是無限的。這個拍賣只會增加會員的賭性,騙取會員更多的錢。如此高明的騙局,周希儉萬萬不會想到還沒有推出來就會被人揭穿了!
。。。。。。
不想過多寫下去了,心情越來越不是滋味,我跟中脈也沒有仇,只是有感而發而已!我替王尤山感到惋惜,跳蚤天性就是跳,炒作高手天性就是炒,不會因為換了一個平台就換了天性。
當最近一次記者問周希儉是否會像自己說的那樣在中脈一直做到退休的時候,他的回答是不到萬不得已是不會再換公司的,看來已經從言辭上慢慢給自己找退路了。。。嗚呼哀哉!
不想讓更多人被系統所綁架,不想讓更多好心人誤入歧途,不忍心繼續看到無數的人在追尋無法實現的夢,更不希望看到某些陰險毒辣的人得意忘形!這是我寫這篇感想的目的。文中如有偏激之處,還望理解!但句句珠璣...
再補充兩條:
10. 產品價格高企,頤順個人洗護系列,200毫升洗發水,400毫升沐浴露,200毫升潤膚露。號稱是純天然、純植物中提煉的。但是細心的人會發現,成分上全是各種化學合成劑,本人用了洗發水頭皮屑猛增。這樣一套產品居然賣600元的天價,要知道安利的洗發水才34元一瓶... 這三件成本估計也就不到30塊錢!賣的價格高出20倍...
11.經常搞促銷導致價格混亂,飲鴆止渴!每次大會上現在都會有促銷活動了,鑽石卡送旅行床墊,加盟店送磁療被。。。 有段時間還買600的送600,買3000送3000,買6000送6000,買12000以上送12000以上。 現在很多人都不敢讓新人直接報單了,怕報了之後公司經常促銷新朋友覺得我們不仗義只顧自己賺錢,所有有些人乾脆壓單等公司會議促銷,一級一級壓著,市場動勢全無!價格紊亂之後造成的肯定是市場紊亂,再到團隊紊亂,不知高層們是否想過!!!這是殺雞取卵的行為!
12.為了再扒會員一層皮,居然搞起了會員續費政策,到了一年的不續600元以上的產品會被取消獲獎金資格,周希儉居然異想天開以為上面聖旨一下,下面的都會服從,他想得也太簡單了。水能載舟亦能覆舟,你是在造富大眾還是在愚弄大眾,每個人都看得很明白,沒有人是傻子!這個政策推出來之後,我下面五千多人的團隊人心惶惶。周董的「創新」實在是「高明」,蚊子肚中刮油脂啊。。。這群人跟你一年都窮困潦倒了,你還搞個續費政策,你要把這群人逼向絕境啊!!!他們都是有父母有家庭的人,都在等待他們成功後去盡孝盡責,你要把他們都逼走,你情何以堪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