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司收取押金不退怎麼辦
用人單位招聘勞動者收取押金是違法的,你可以向勞動部門申訴。要有押金收據,否則單位也許會抵賴。
勞動合同法:
第九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等證件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處罰。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標准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者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檔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B. 加盟店不退保證金怎麼辦
找律師通過法律可以要回我們是法制社會法大於天它再換換羊頭賣狗肉等你要回公布於事警告世人小心上當多做善事
C. 加盟押金不退怎麼辦
找律師,吃不吃虧,能不能打,律師都能告訴你
D. 公司不退押金怎麼辦
可以收集證據提起仲裁,也可以向當地勞動局申訴,要求老闆退還保證金,勞動局有責任主持公道。
《勞動合同法》第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而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1995]309號)第24條規定: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時,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勞動者收取定金、保證金(物)或抵押金(物),對違反以上規定的,由公安部門和勞動行政部門責令用人單位立即退還給勞動者本人。
拓展資料: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不能收取財物」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九條、第八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 或 者以 其 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據此規定,公司收取押金的做法違反了法律規定,農民工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反映,要求用人單位退還押金。用人單位違法情節嚴重者,還將處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
押金是一種物權,由於依當事人約定而創設,其實是意定擔保物權。押金的標的是貨幣,貨幣為物的一種特殊形式,押金因交付而轉移貨幣的所有權,受領押金的人享有佔有支配的權利。
而且,受領押金的人對與他債權人的關繫上,對於押金有優先受償權,因此,押金當然是一種物權。而這種物權的設定是為了保障交易安全,保障債權的實現,故又是擔保物權。但我們無法把押金歸入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任何一種擔保形式中。
首先,押金不同於定金,定金的適用范圍不受限制,而押金只適用於租賃合同等有限的合同中。定金是一種雙向擔保,定金罰則既適用於給付定金方,也適用於受領定金方,具有懲罰性;押金是一種單向擔保,只能由債務人提供,結果也只是返還或抵扣,不具懲罰性,卻又有補償性。
其次,押金不同於抵押,兩者最大的區別在於,抵押對抵押物不轉移佔有,押金不但轉移佔有,而且還轉移作為押金的貨幣的所有權。最後,押金也不同於質押,質押返還的財產必須是原物,而押金,返還的卻不是原物。
E. 公司強制收押金!交了押金不退了!怎麼辦
公司強制收押金!交了押金不退了!怎麼辦?
葉赫那拉聞解答;
一、《勞動合同法》第九條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二、《勞動合同法》第八十四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等證件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處罰。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標准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者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檔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綜上所述,你可以依法申請勞動仲裁,請求用人單位承擔賠償責任。
F. 退加盟後,加盟公司一直拖退保證金怎麼辦
不知道你和對方簽署加盟連鎖協議的時候條款內是否有涉及到解除加盟協議這部分內容,你先看看清楚,同時你也應該搞清楚對方是不是真的有加盟連鎖的資質,第一如果加盟合同內有涉及到退款的內容那就嚴格按照合同來辦理,如果對方和你商量延後退款時間,你應該讓對方出具書面的延時請求,並有雙方簽字確認,如果在不履行你可以考慮法律途徑解決;第二,確認對方如果總部沒有加盟連鎖的資質的話,那就不是退給你錢這么簡單了,這就是合同欺詐了。您看看這么回答你是否滿意。
G. 餐飲項目加盟公司押金遲遲不退,怎麼辦
餐飲項目項目公司的話,如果押金遲遲不退的話,你可以考慮哦,看看能不能給你根,用拐棍溝通退押金。
H. 加盟店到期解約但是公司不退保證金,應該怎麼辦
仔細看一下加盟合同,根據合同要保證金,可請當地經警協助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