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加盟公司是總公司的分公司還是子公司
子公司是相對於母公司而言,指其一定數額的股份最少不得低於50%被另一個公司所控制,或依據協議受另一個公司實際控制的公司。子公司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有自己獨立的名稱、章程、組織機構,對外以自己的名義進行經營活動,獨立承擔債權債務,但其重大問題決定權通常掌握在母公司手中。分公司是相對於總公司而言,屬於總公司的分支機構或辦事機構,在法律上、經濟上沒有獨立性,僅僅是總公司的附屬機構。分公司不具有獨立的法律人格,以總公司的名義進行經營活動,民事責任由總公司承擔。由此可見,公司的分公司和子公司是不一樣的。
㈡ 總公司與加盟的分公司如何管理
你好:加盟與分公司在法律上指兩總公司,加盟公司與總公司無債權債務關系,對於他的經營你不需要承擔責任。分公司為總公司的一部分,總公司對其債務承擔責任。
㈢ 分公司 代理商 運營中心 加盟的區別
分公司:是企業的分支機構,運營成本以及總體工作還是要受總公司管理的;
代理商:是總公司之外的另一家公司,代理公司的某些業務,同時獲得這部分業務的授權;
運營中心:是整個企業的一個部門,負責整體公司的業務運營;
加盟:具體是針對公司的業務加盟環節
㈣ 分公司,加盟店,子公司,個體戶哪個更好
個人建議:往之前的公司掛靠,也不要叫什麼分公司、子公司、加盟店,直接注冊成直營店!這樣會對你原有的公司有一定的資質提升,還能讓直營店借原有公司的名氣。
㈤ 建築工程分公司加盟需要注意什麼
1、安全事故和質量問題
無資質施工企業,其人員配置和工程施工實力,通常無法滿足工程施工的需要。
因此,無資質施工企業在工程施工中,由於缺乏專業人員,技術力量不達標,很容易發生安全事故和質量問題。
2、不能得到工程款的建築企業承包工程時,必然要與工程業主簽訂合同,以確保雙方的利益。但對於沒有資質的建築企業,其簽訂的合同和其他文件不受法律保護。這就是說,建築企業辛勤施工,最終卻可能因為無效的工程合同,而不能得到發包人的結算。
第一、工程資質的加掛是針對掛靠開發出一種全新的合法合規模式,即在施工單位或戶籍所在地以總公司名義在當地辦理分公司
第二、分公司獨立運作,獨立核算,財務獨立,帳目獨立。(所有建築工程的款項都存入自己的帳戶,安全可靠。)
第三、分公司獨立招標承接工程,開發票報稅也很方便。
第四、節約成本,一次投入不用一次繳回的管理費用。
第五、成功加入後,分公司共享總公司的資質、安許、八大員,以及施工人員。
第六、業績優異:總部能幫助分公司取得更好的業績。(招標好處)
第七、資質升級:在加盟過程中,總公司資質升級,分公司免費享受資質升級。
第八、人脈:總部能更好地幫助分公司搭建平台,獲得更好的人脈關系。
㈥ 工頭幫是加盟還是分公司
公投案是佳明還是分公司呢?有多種情況的區分清楚就好了!
㈦ 連鎖、分公司、分店有什麼區別
連鎖、分公司、分店從概念上、組織形式以及覆蓋范圍上各有不同,具體區別如下。
一、三者概念不同
連鎖是指投資創業者使用某一品牌,在品牌旗下店面的加盟模式。是一種商業模式。連鎖商業模式分為直營和加盟等多種形式,分為直營店和加盟店。
分公司是指在業務、資金、人事等方面受總公司管轄而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分公司屬於總公司分支機構,在法律上、經濟上沒有獨立性,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僅僅是總公司的附屬機構。
分店是主店之外下設的同類店,在經濟上有附屬關系,在管理上有一定的隸屬關系,在品牌和產品上有授權關系。
二、三者組織形式不同
分店與分公司實際上都屬於分支機構,不具備獨立法人地位。但是兩者的區別主要是企業組織形式的不同,分公司是公司制企業的分支機構,而分店不一定是公司制,也許是合夥,獨資等其他形式。
分公司是由總公司依法設立的,分公司的主要業務活動完全由總公司決定,分公司一般是以總公司的名義並根據它的委託來進行業務活動的。另外,分公司沒有自己獨立的財產,分公司的所有資產全部屬於總公司。分公司與總公司在經濟是統一核算,其實際佔有和使用的財產是總公司財產的一部分,列入總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中。
連鎖商業模式分為直營和加盟等多種形式。其中託管連鎖模式是經過驗證的當今連鎖企業最先進的商業模式,具有高穩定性,低風險,快擴張的特點。
三、三者的覆蓋范圍不同
連鎖有直營和加盟等多種形式,分為直營店和加盟店。所以連鎖的覆蓋范圍很廣,並且更具有品牌效益,富有專業性。有競爭力的連鎖品牌由於發展前途較好,加盟要求自然也高。所以,加盟條件越嚴格的品牌往往有較完整的加盟制度以及較強大的財力與實力,反而較有能力保證加盟者獲利。正因為如此,越有信譽的連鎖企業,挑選加盟者時把關就越嚴謹。
分公司的覆蓋范圍次於連鎖。分公司屬於總公司分支機構,在法律上、經濟上沒有獨立性,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僅僅是總公司的附屬機構。分公司是相當於母公司、子公司來劃分的概念。分公司沒有自己的名稱、章程,沒有自己的財產,並以總公司的資產對分公司的債務承擔法律責任。
分店的覆蓋范圍最小,並且進入門檻低。連鎖店是指眾多小規模的、分散的、經營同類商品和服務的同一品牌的零售店。在總部的組織領導下,採取共同的經營方針、一致的營銷行動,實行集中采購和分散銷售的有機結合,通過規范化經營實現規模經濟效益的聯合。
㈧ 總公司與分公司的關系
總公司與分公司的關系:
1、分公司是與總公司或本公司相對應的一個概念。許多大型企業的業務分布於全國各地甚至許多國家,直接從事這些業務的是公司所設置的分支機構或附屬機構,這些分支機構或附屬機構就是所謂的分公司。而公司本身則稱之為總公司或本公司。
2、分公司是總公司下屬的直接從事業務經營活動的分支機構或附屬機構。雖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樣,但它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公司。因為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不具有獨立的法律地位,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3、分公司沒有自己的獨立財產,其實際佔有、使用的財產是總公司財產的一部分,列入總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中。
(8)分公司與加盟擴展閱讀:
總公司的作用:
總公司是指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企業總機構。是所屬派出機構的首腦機關,擁有對分支機構的生產、銷售、財務、人事等方面的控制權。
分公司的主要特徵:
1、分公司是由隸屬公司依法設立的;
2、分公司沒有自己獨立的財產,與隸屬公司在經濟是統一核算,其在經營活動中的負債由隸屬公司負責清償。其實際佔有和使用的財產是總公司財產的一部分,列入總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中。
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設立不須依照公司設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簡單地登記和營業手續後即可成立。
4、分公司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沒有自己的章程,沒有董事會等形式的公司經營決策和業務執行機關;
5、分公司沒有獨立的名稱,其名稱只要在總公司名稱後加上分公司字樣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