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開辦全國加盟連鎖
開辦家政公司,自己做的話,其實並不容易,涉及到服務員管理(如何招聘、面試、培訓)客戶管理(快速推廣、定價、簽約、售後服務等),店員管理。當然還有培訓風險管理和投訴管理:保姆偷東西了,客戶不付工資,人身傷害,服務員客戶或工作人員跳單,都有處理方案的,同時還有怎麼選址、統一裝修等等,都需要培訓的。
我是上海愛君家政的夏總,關於家政加盟,我想陳述一下,不是廣告,僅僅個人意見(如下)
我是這個體系的一員,你加盟也將成為這個體系中的一員。所有經營商是共同使用和打造同一品牌愛君家政 。很多人有一個不好的誤解認為加盟就是使用別人的品牌,這個是一個錯誤的認識。加盟品牌是形成一個團隊,完成一個體系,提升作戰能力,是體系所有人的共同打造和使用統一的品牌。愛君家政給予加盟商 1。品牌授權使用 2。免費培訓 3 後續經營服務指導。其實總結起來就這些,當然執行起來具體的應用就多了。總的說愛君家政品牌給予創業者。一個品牌一個體系一套制度還有一套解決盈利及危機的方法。教會大家一個造血的功能,而不是簡單的輸血。
全國地區商務部備案可以加盟的家政公司也就三家,上海愛君家政等
2. 加盟店是如何進行管理的
關鍵是物流配送,及調貨比例。你先開一家樣板店,成功後照樣復制。
3. 怎麼管理加盟店
首先需要交一筆品牌使用費,並需要你授權,可以用你的商標,使用你的配方,
4. 餐飲連鎖店是怎麼管理的
餐飲業務點管理
在各個業務點的管理層面上,應該側重在:擴大銷售、提高效率、控製成本、杜絕舞弊。
從客人的心理角度出發,他們不會在乎一個餐飲企業是否採用計算機進行管理,吸引他們注意力的,首要的是菜品的口味,其次是就餐的環境。前者取決於餐飲企業如何定位經營的菜品類別,如何甄選優秀的廚師,後者則取決於多種綜合的因素,包括裝修風格、上菜速度、服務環境、銷售策略等等。
1.前台營業:
前台點菜
廚房製作
前台計算
前台預訂系統
2.後台管理
營業情況實時監控與當班稽核:取消手工賬單,完全實現了點菜製作結算的三權分立,既提法哦了服務效率和翻台率,同時也避免了某些營私舞弊的情況發生。對於收銀員和財務人員而言,也免去了每日單單核對的繁重工作。
財務處理:客戶管理、管理應收賬款、應付賬款,進行必要的賬目統計等
報表查詢:進行營業指標等周期性變化分析,營業成本分析、營業毛利潤分析、客流量分析、菜品銷售等多維統計分析。
3.與集團的數據介面
各個分店在整個營業過程中是相對獨立而又是一個整體,集團總部可以實時監控和管理各個分店,菜品信息,菜品銷售數量、菜品銷售金額、菜品退菜數量、贈菜數量、賬單消費金額、賬單開台時間、賬單折扣金額、會員結賬信息等都會實時匯總到總部,以便總部進行多方位的數據分析。
4、統一的會員管理系統
集團統一的會員會員制系統可以為集團帶來一批特殊的客戶。這些客戶收到集團的高度關注,並受到集團統一的服務標准和優惠待遇。同時也提高了集團的收益和企業形象。通過統一的會員系統,可將會員營銷的價值最大化,增強集團影響力。
5、統一的預訂系統:通過對顧客的地理位置定位自動為顧客推送就近位置的門店,該門店的內部預訂系統在短時間內即可收到客戶的預訂單,門店預訂人員還可通過電話接受預訂訂單,接入自動彈屏功能幫助預訂人員提高預訂效率。
5. 誰知道如何管理加盟店
但是,如果說VI的統一使得加盟店極大地受到精神上的鼓舞,那麼對大品牌的規范化運作和管理流程的學習,則是他們迫切的願望。對加盟店的管理不僅僅是統一了VI就可以的,而更多的應該是對總部運作理念的逐步滲透和對內部經營管理操作上的統一。可以肯定,加盟店在加盟前是缺乏一套完整而又規范的經營管理體系,他們更多體現出的是摸著石頭過河的土辦法。一方面很多加盟店在積極-全球品牌網-尋求更為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來使自己得到新的突破,而另一方面,在加盟之後,繼續沿用原有的土辦法,這樣,營業額和銷售量自然上不去。
另外,加盟店在加盟初期,會對總部的營銷策略持有戒心,擔心總部對他們在指導的同時坑害他們,要麼是想套牢他們永遠做下線,這些都是加盟商在加盟初期仍有所保留的原因,同時也是對總部商業道德的體現和考驗。
2、 總部自身原因分析
(1) 總部與加盟店合作的基礎不穩定
現在許多品牌連鎖加盟體系本身就是一種比較脆弱的合作關系。雙方既沒有股份的約束,又沒有共同發展的遠景,完全是一種相互利用的關系。加盟店僅僅希望藉助總部發展壯大,沒有長期合作的意願,而總部又貪圖市場份額,在自身體制尚不完善的前提下盲目發展。因此,這種加盟連鎖是極不穩定的合作關系,也是造成分歧的主要原因。
(2) 總部的營銷策略未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制定
總部沒有經過詳盡的市場調查制定的營銷策略往往只適合用於部分區域,這樣一來就造成加盟商的抵觸情緒,或者營銷方案根本不適合在當地推廣。我國的區域性差異很大,各個地方的消費水平、消費觀念不同,因此總部在制定營銷方案時不應一概而論,要顧全大局。
(3) 企業缺乏控制能力
如果總部給予加盟店太大的權利,同樣會導致總部的營銷策略難以執行,總部要合理控制加盟店的權力,制定健全、完善、合理的管理機制。任何事情做到有章可尋、有制可依。
(4) 總部與加盟店的管理架構和溝通體系有問題
1、統一VI形象僅僅是解決了治標的問題,而總部保持良好的商業信譽,幫助加盟店進行市場培育,在進行經營方法的正確引導和扶持,然後進行經營思想的滲透,最終實現共同雙贏,這才是治本的關鍵所在。
2、總部在進行營銷策劃時,要根據每個加盟店不同的實際狀況制定詳細的營銷方針,並且要多徵求加盟商的意見,在雙方都能接受的前提下形成的營銷方案。
6. 如何管理加盟商,有沒有一套完善的制度
我們拿培訓來說,企業方可以給加盟商哪些培訓,從而確保以後運營的是否順利呢?
因為培訓也是管理員工的一種方式。
1,集中培訓(★★★☆☆)
,理論培訓是必要的,集中培訓有助於學習和交流,但是一對多的授課方式,可能會導致一些人注意力不夠集中,講者也難以關照到每一位聽眾。理論培訓如果不結合實踐,常常會讓加盟商在實際開店中產生認知與實踐「脫節」的問題。
2,實操培訓(★★★★☆)
想快速對不熟悉的行業上手,還是需要考察總部是否提供「實操」等實踐課程。只有通過實踐,才能更深入的了解理論,也有助於加盟商回到自己的店面後,能夠迅速操作。
,肯德基開辦的「肯德基大學」就是很好的例子,學員要從清洗設備、切食材、炸薯條、做漢堡開始,學習精細化的流程每一步操作。實操培訓可以讓沒有創業或行業經驗的加盟商迅速熟悉業務流程,不至於開店後手忙腳亂。
3,帶店培訓(★★★★★)
,除了集中理論培訓、實操培訓外,品牌總部的另一種培訓方式是帶店培訓。帶店培訓是指,總部派駐經驗豐富的指導老師,到加盟商的店面進行「手把手」的駐店指導,讓加盟商「心裡有底」。
4.2.3培訓內容:
按培訓內容分為產品培訓和運營管理培訓兩方面。
企業怎麼管理加盟商
1,產品培訓
針對項目實際經營過程中的流程,方法,實操注意事項等基礎培訓,需要加盟商掌握之後才能做好產品、服務。
2,運營管理培訓
很多扶持較好的品牌企業還會對加盟商進行運營管理方面的培訓,幫助加盟商如何開店、如何管理店鋪、如何做營銷活動、如何獲得穩定的客流等。在開店流程,店鋪經營,營銷技巧等方面沒有經驗的加盟商,總部會提供這些方面的培訓扶持。因為店鋪需要進行運營管理才能夠持續下去,這方面也是我們選擇加盟的一個原因。
理論培訓、實操培訓基本是總部的「標配」,總部會向加盟創業者提供基礎的培訓內容,駐店指導培訓則是「高配」,高效實用但是需要較高的人工成本,因此品牌會體現為「加盟費」相對較高,但是開店成功率也相對較高。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到你!
7. 如何管理加盟店
但是,如果說VI的統一使得加盟店極大地受到精神上的鼓舞,那麼對大品牌的規范化運作和管理流程的學習,則是他們迫切的願望。對加盟店的管理不僅僅是統一了VI就可以的,而更多的應該是對總部運作理念的逐步滲透和對內部經營管理操作上的統一。可以肯定,加盟店在加盟前是缺乏一套完整而又規范的經營管理體系,他們更多體現出的是摸著石頭過河的土辦法。一方面很多加盟店在積極-全球品牌網-尋求更為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來使自己得到新的突破,而另一方面,在加盟之後,繼續沿用原有的土辦法,這樣,營業額和銷售量自然上不去。 另外,加盟店在加盟初期,會對總部的營銷策略持有戒心,擔心總部對他們在指導的同時坑害他們,要麼是想套牢他們永遠做下線,這些都是加盟商在加盟初期仍有所保留的原因,同時也是對總部商業道德的體現和考驗。 2、 總部自身原因分析 (1) 總部與加盟店合作的基礎不穩定 現在許多品牌連鎖加盟體系本身就是一種比較脆弱的合作關系。雙方既沒有股份的約束,又沒有共同發展的遠景,完全是一種相互利用的關系。加盟店僅僅希望藉助總部發展壯大,沒有長期合作的意願,而總部又貪圖市場份額,在自身體制尚不完善的前提下盲目發展。因此,這種加盟連鎖是極不穩定的合作關系,也是造成分歧的主要原因。 (2) 總部的營銷策略未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制定 總部沒有經過詳盡的市場調查制定的營銷策略往往只適合用於部分區域,這樣一來就造成加盟商的抵觸情緒,或者營銷方案根本不適合在當地推廣。我國的區域性差異很大,各個地方的消費水平、消費觀念不同,因此總部在制定營銷方案時不應一概而論,要顧全大局。 (3) 企業缺乏控制能力 如果總部給予加盟店太大的權利,同樣會導致總部的營銷策略難以執行,總部要合理控制加盟店的權力,制定健全、完善、合理的管理機制。任何事情做到有章可尋、有制可依。 (4) 總部與加盟店的管理架構和溝通體系有問題 1、統一VI形象僅僅是解決了治標的問題,而總部保持良好的商業信譽,幫助加盟店進行市場培育,在進行經營方法的正確引導和扶持,然後進行經營思想的滲透,最終實現共同雙贏,這才是治本的關鍵所在。 2、總部在進行營銷策劃時,要根據每個加盟店不同的實際狀況制定詳細的營銷方針,並且要多徵求加盟商的意見,在雙方都能接受的前提下形成的營銷方案。
8. 國家對連鎖加盟行業的管理要求是怎樣的
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商業特許經營活動,促進商業特許經營健康、有序發展,維護市場秩序,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商業特許經營活動,應當遵守本條例。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商業特許經營(以下簡稱特許經營),是指擁有注冊商標、企業標志、專利、專有技術等經營資源的企業(以下稱特許人),以合同形式將其擁有的經營資源許可其他經營者(以下稱被特許人)使用,被特許人按照合同約定在統一的經營模式下開展經營,並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用的經營活動。 企業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作為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 第四條 從事特許經營活動,應當遵循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五條 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依照本條例規定,負責對全國范圍內的特許經營活動實施監督管理。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和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依照本條例規定,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特許經營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第六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對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有權向商務主管部門舉報。商務主管部門接到舉報後應當依法及時處理。 第二章 特許經營活動 第七條 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應當擁有成熟的經營模式,並具備為被特許人持續提供經營指導、技術支持和業務培訓等服務的能力。 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應當擁有至少2個直營店,並且經營時間超過1年。 第八條 特許人應當自首次訂立特許經營合同之日起15日內,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應當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備案;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應當向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特許人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一)營業執照復印件或者企業登記(注冊)證書復印件; (二)特許經營合同樣本; (三)特許經營操作手冊; (四)市場計劃書; (五)表明其符合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書面承諾及相關證明材料; (六)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文件、資料。 特許經營的產品或者服務,依法應當經批准方可經營的,特許人還應當提交有關批准文件。 第九條 商務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特許人提交的符合本條例第八條規定的文件、資料之日起10日內予以備案,並通知特許人。特許人提交的文件、資料不完備的,商務主管部門可以要求其在7日內補充提交文件、資料。 第十條 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將備案的特許人名單在政府網站上公布,並及時更新。 第十一條 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特許人和被特許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特許經營合同。 特許經營合同應當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一)特許人、被特許人的基本情況; (二)特許經營的內容、期限; (三)特許經營費用的種類、金額及其支付方式; (四)經營指導、技術支持以及業務培訓等服務的具體內容和提供方式; (五)產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標准要求和保證措施; (六)產品或者服務的促銷與廣告宣傳; (七)特許經營中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和賠償責任的承擔; (八)特許經營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九)違約責任; (十)爭議的解決方式; (十一)特許人與被特許人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二條 特許人和被特許人應當在特許經營合同中約定,被特許人在特許經營合同訂立後一定期限內,可以單方解除合同。 第十三條 特許經營合同約定的特許經營期限應當不少於3年。但是,被特許人同意的除外。 特許人和被特許人續簽特許經營合同的,不適用前款規定。 第十四條 特許人應當向被特許人提供特許經營操作手冊,並按照約定的內容和方式為被特許人持續提供經營指導、技術支持、業務培訓等服務。 第十五條 特許經營的產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標准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的要求。 第十六條 特許人要求被特許人在訂立特許經營合同前支付費用的,應當以書面形式向被特許人說明該部分費用的用途以及退還的條件、方式。 第十七條 特許人向被特許人收取的推廣、宣傳費用,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推廣、宣傳費用的使用情況應當及時向被特許人披露。 特許人在推廣、宣傳活動中,不得有欺騙、誤導的行為,其發布的廣告中不得含有宣傳被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收益的內容。 第十八條 未經特許人同意,被特許人不得向他人轉讓特許經營權。 被特許人不得向他人泄露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特許人的商業秘密。 第十九條 特許人應當在每年第一季度將其上一年度訂立特許經營合同的情況向商務主管部門報告。 第三章 信息披露 第二十條 特許人應當依照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並實行完備的信息披露制度。 第二十一條 特許人應當在訂立特許經營合同之日前至少30日,以書面形式向被特許人提供本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的信息,並提供特許經營合同文本。 第二十二條 特許人應當向被特許人提供以下信息: (一)特許人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冊資本額、經營范圍以及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基本情況; (二)特許人的注冊商標、企業標志、專利、專有技術和經營模式的基本情況; (三)特許經營費用的種類、金額和支付方式(包括是否收取保證金以及保證金的返還條件和返還方式); (四)向被特許人提供產品、服務、設備的價格和條件; (五)為被特許人持續提供經營指導、技術支持、業務培訓等服務的具體內容、提供方式和實施計劃; (六)對被特許人的經營活動進行指導、監督的具體辦法; (七)特許經營網點投資預算; (八)在中國境內現有的被特許人的數量、分布地域以及經營狀況評估; (九)最近2年的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會計報告摘要和審計報告摘要; (十)最近5年內與特許經營相關的訴訟和仲裁情況; (十一)特許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是否有重大違法經營記錄; (十二)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信息。 第二十三條 特許人向被特許人提供的信息應當真實、准確、完整,不得隱瞞有關信息,或者提供虛假信息。 特許人向被特許人提供的信息發生重大變更的,應當及時通知被特許人。 特許人隱瞞有關信息或者提供虛假信息的,被特許人可以解除特許經營合同。 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四條 特許人不具備本條例第七條第二款規定的條件,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予以公告。 企業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作為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非法經營活動,沒收違法所得,並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五條 特許人未依照本條例第八條的規定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限期備案,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仍不備案的,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予以公告。 第二十六條 特許人違反本條例第十六條、第十九條規定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並予以公告。 第二十七條 特許人違反本條例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予以公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特許人利用廣告實施欺騙、誤導行為的,依照廣告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第二十八條 特許人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三條規定,被特許人向商務主管部門舉報並經查實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予以公告。 第二十九條 以特許經營名義騙取他人財物,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予以處罰。 以特許經營名義從事傳銷行為的,依照《禁止傳銷條例》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第三十條 商務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 第五章 附 則 第三十一條 特許經營活動中涉及商標許可、專利許可的,依照有關商標、專利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第三十二條 有關協會組織在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指導下,依照本條例的規定製定特許經營活動規范,加強行業自律,為特許經營活動當事人提供相關服務。 第三十三條 本條例施行前已經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特許人,應當自本條例施行之日起1年內,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逾期不備案的,依照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的規定處罰。 前款規定的特許人,不適用本條例第七條第二款的規定。 第三十四條 本條例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9. 如何做好連鎖店面的管理
開連鎖店的三部曲
第一步:經營定位
其實,無論是新店還是老店,都有連鎖發展的潛力,最重要的是這家店在某一區域的准確定位,也就是如何能快速贏得大量消費者的喜愛和支持,從而佔有更大的市場份額。
在目前的美發市場中,可分為五種定位:美發休閑、美容美發、專業美發、專業燙染、家族店。客觀地說,這五種定位沒有好壞之分,只是針對不同的時間,不同的空間滿足不同的消費者。只要能在某種市場環境中擁有最多的忠誠消費者,就說明定位準確了。
例如:當前中國美發市場颳起了「燙染風」,全國各地隨處可見不同特色的「專業燙染店」,就連門面的廣告都幾乎一樣:除了強調誘人的價格外,就是一句:「大家都說這里燙發好」。員工也被同化,除了燙染客人以外,一律不高興接待。這不是定位,這是自己點了自己的穴位,其結果呢?就不得而知了。
第二步:創建品牌
開連鎖店必備的「五關」中的第四關:品牌關。一家發廊不是生意好,有錢賺,資格老就可以開連鎖店,如果不能系統化、標准化、簡單化地管理,形成獨特的品牌,就不能成功地連鎖發展。
究竟什麼是品牌?品牌是一個概括詞,是一家店一個企業最特別,最有價值的,是企業所有優勢的統稱。簡單地說:品牌的特點是賣得多,賣得快、賣得貴、賣得久。品牌是在一定的企業文化底蘊基礎上顯現出來的。品牌的竟爭,不是短期數量的竟爭,而是長期品質的竟爭。品牌的英文——BRANO 一詞,來源於古挪威文字BRANOR ,原意為「烙印」。所以創建品牌,就是如何在消費者心中留下烙印。
品牌創建的三個層次
第一層次:名稱標志。其實很多客人對品牌印象的第一要素就是名字、標志,所以名字和標志很重要。
第二個層次:文化內涵,這能讓客人產生聯想,從而提高品牌的附加值。例如一位客人剪了一個500元的發型,如果這個收費是在一家最有名,最高檔的店裡,而且是當地最貴的剪發,那麼,消費者的聯想就不是剪了一個發型,而是提升了自己的價值,也就不會覺得貴了。
第三個層次:感覺,這是品牌創建最重要的部分,是靠這個抓住消費者內心的真實想法。再好的品牌如果不被消費者認同接受,也是毫無價值的。
第三步:復制連鎖,一家店一旦形成品牌,也就意味著它的經營定位準確,管理模式達到系統化,標准化。簡單化,而且被某一類消費群體所接受喜愛,那麼只要把這一品牌復制到不同區域的同一類消費群體中,連鎖也就正式開始了,以此類推連鎖店越多,資金越雄厚,人才資源越壯大,模式越完善,知名度越高,客源越廣,老闆也就越來越開心了。
常言道,說起容易做起難,但只要能腳踏實地,不斷學習創新,不要與人競爭,只要戰勝自己,也就沒什麼做不成功的了。
10. 如何管理加盟商
轉載以下資料供參考
如何管理好加盟商
1個中心
一個中心:我們要圍繞本企業「共生共贏、創新創業」的經營理念去管理與服務我們的廣大加盟商。共生是指企業與加盟商共同生存,失去現存的加盟商事實上是加盟商管理的巨大失敗,加盟商的存活率是共生的考核指標。共贏是指企業與加盟商實現經濟上、精神上的共贏與事業上的共同發展,加盟商的投資回報率是共贏的經濟考核指標。所以說,我們在落實營銷工作、考慮公司利益的同時也要考慮到加盟商的利益,用我們的同理心去理解我們的加盟商。讓我們與加盟商一起跑贏市場!
2個態度
第一,加盟商不是上帝
加盟商是我們事業的戰略合作夥伴,這個態度要明確。很多年來我們一直受「顧客就是上帝」思想的熏陶,導致我們在落實加盟商管理工作的時候唯唯諾諾,不敢向加盟商提出合理要求、不敢得罪加盟商,一些原則性的事情也說不出口,新手更是不敢說。顧客就是上帝是其他公司的口號,在我們企業是不講這一套的。如果這樣,我們的加盟商管理工作會適得其反,頂著不平等地位的壓力去做加盟商管理工作不利於公司與加盟商的共生發展。公司與加盟商之間的關系是平等互利的共榮共贏關系,相互之間不存在什麼上帝,如果要有那也是互為上帝!
第二,加盟商僅是客戶
加盟商是我們企業的利益共同體,品牌所有權歸根結底都是我們企業自己的,它歸屬於市場,加盟商只有階段性的品牌使用權,其不管做多大、多強都只是我們企業共同體的一部分,這種思維不能放棄,如果放棄將煩惱不斷。不管做多大、多強的加盟商我們都不能盲從,盲從會使企業走進死胡同,我們應該滿足大部分加盟商的共性需求,對極個別加盟商的特殊需要,可以據情共贏的去滿足!
3個原則
第一,講合同
根據公司《特許經營加盟合同》管理加盟商是最根本也是對雙方最安全的。公司的加盟商管理考核有一項就是「合同履行率」,合同中的條款是公司與加盟商必須共同遵守履行的,也是我們企業評估加盟商貢獻度、誠信度的依據之一。我們每一個營銷工作者首先要吃透公司的《特許經營加盟合同》,只有這樣才能根據合同管理好、服務好我們的加盟商!
第二,講誠信
人無信不立,誠信是一種素養,也是一種能力,更是一種為人的信仰。誠信是一個人乃至一個企業的立足之本,一個企業如果沒有了誠信,那市場就將無法拓展,企業將很快死亡。同時,我們也要勇於對那些不講誠信的加盟商說不,一個不講誠信的加盟商不僅是企業的負擔,更是我們事業的絆腳石。當然,誠信不是喊出來的,企業的誠信是靠我們每一位員工日積月累不斷用行動去兌現承諾樹立起來的,我們要言必行、行必果、果有效,一百次兌現承諾的豐碑禁不起你一次失信的摧殘。而要做到企業誠信,就必須在我們企業內部做好員工的授權管理、崗位責任管理、嚴刑峻法機制這些企業基礎性管理課題!
第三,講度量
對於加盟商的要求,我們不能過度的給予滿足,要知道人的慾望是永無止盡的。如果你今天給他降點價,明天他就學會了和你砍價;如果你今天給他一點貨品的鋪墊,明天他就有可能找各種理由來拖付或賴帳。今天你如果想要超越合同的范圍而給予加盟商一點點的支持,那也要有條件、有政策、有策略的給,同時還得要有一個度,不能過,過了就是錯,所謂的過錯也就是這個意思。很多教訓告訴我們,那些刁難無理、不講誠信、不守規則的加盟商往往是被企業的遷就及縱容給寵出來的、給教育出來的,這就像我們家長教育孩子一樣,如果孩子走上犯罪的道路,那家長一定是負有責任的。另外,對我們的加盟商要進行定期及不定期的的測量,測量什麼?測量他的貢獻度、增長率、異常性、誠信度及對公司營銷策略的落實情況等等!
4個手段
第一,培訓教育
加盟商是需要企業不斷給予其教育的,從這一點來講,我們要視加盟商為學生,要抱著企業是老師的這個態度去教育他、培訓他。教他什麼?培訓什麼?教他品牌經營之道、培訓店務管理之道、用人之道等等,只要是能促進我們銷售提升及品牌發展的方方面面都是可以的,只是不同時期、不同階段的側重點各不相同而已。當然,有的加盟商自身也有我們的可學之處,在教育培訓的同時不要忘記向優秀加盟商的學習,老師向學生學習並不奇怪!
第二,督查監控
監控加盟商對市場策略的落實情況,是各個片區經理的重點工作之一,這一點不能放鬆,更不能懈怠。監控什麼?按公司的《終端考評表》要求去監控,怎麼監控?這就是我過去所講的巡店、店務管理等內容,在此不予敘講。其實,我們監控加盟商的目的,並不是為了處罰,而是為了企業和加盟商能進一步的共同提升,能夠持續的產生共贏,進而實現我們企業的戰略目標。今天你和他稱兄道弟,推杯換盞,對不達標的地方視而不見或者是見而不動、動而不達,這種行為其實是對你那個所謂的「兄弟」最大的傷害,我們要對那些不符合標准要求的加盟商嚴格以待,不能因為他是客戶、是「兄弟」而客氣,相反你對你「兄弟」錯誤行為的客氣事實上就是你對企業及加盟商的極不負責!
第三,求同存異
上面講對加盟商的管理要講究求同存異,「同」是什麼?同就是我們品牌連鎖的標准,是公司品牌經營的標准化、格式化與精細化,這體現在終端的形象、陳列、服務、色彩、價格、櫥窗等方面。「異」是差別,是公司實施一地一策、一客一策、一店一策的戰術性要求,我們不能用同一種營銷手段去做所有的市場。這個「異」啊用在加盟商管理上還有另一層意思,也就是說我們的加盟商是要被分類的、他們是要被區別對待的、在公司內部某些方面是應該享受不同待遇的, VIP就是應該享有VIP的待遇,普通的就只能享有普通的待遇,他不高興是吧!那也讓他變成VIP再說!
第四,改善搶占
我們的加盟商並不是個個都是按合同辦事、按規則出牌的人,對於那些讓公司敬業且相對職業化的員工紛紛躲避的加盟商;那些無理由地打破游戲規則、不講誠信與商業道德的加盟商;那些常常在合作中找茬、吹毛求疵、濫施淫威,把企業對他的尊重當作是企業的讓步,將企業與客戶之間正常相互尊重的關系破壞得一干二凈,怎麼都無法溝通的加盟商;那些對外傳播企業負面信息及總說企業對他的支持不夠或公司不到位,對企業與之溝通的努力視而不見的加盟商;那些常常設置障礙、封鎖渠道消息,只關心自己的經濟利益,絲毫不考慮企業的發展,拒不根據企業營銷戰略採取必要的市場行動的加盟商;還有哪些銷售上不去或是銷售不平穩的加盟商等等。凡此種種,我們應該加以改善,改善不了的應該毫不猶豫的給予清理,如果你猶豫那就是對市場資源的一種最大浪費,耗著的雙方都是痛苦的,不如來個痛快!
對那些不以我們品牌為主導經營的多品牌加盟商,我們要主動出擊與其它同一屋檐下的品牌搶佔加盟商資源,比如擴大本品牌的庫存量、提高本品牌產品的上架率與貨櫃空間等等。總之,要設法把加盟商的資金放到我們品牌上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