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加盟騙局都有哪幾種如何識破
以刷臉支付加盟為例,只要有交錢、發展線下代理的,都是屬於騙局。
1、交錢就可以成為代理
無需排隊,更智能更便捷。瞄準支付市場痛點,刷臉支付新時代來了! 在刷臉支付各個代理商微信群中,經常會出現這樣的宣傳語。政策紅利、時代風口往往成為刷臉支付騙局中,騙取人們信任的第一步。
注意事項:
1、對此亂象甚至是騙局,此前微信支付和支付寶均發布了聲明。微信支付曾發布公告稱,微信刷臉支付從來沒有代理和加盟,更沒有代理和加盟政策,請各位合作夥伴提高警惕。對冒用微信支付官方、微信支付服務商名義發展代理,收取代理費、加盟費等行為將堅決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2、對於任何像收取高額加盟費、設備無條件免費贈送都是騙局。由於官方刷臉支付補貼政策及設備價格比較透明,即使服務商補貼力度再大,也無法做到每一台設備免費,所以遇到這種天上掉餡餅的事,一定要小心。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小心!刷臉支付加盟騙局來了
2. 鼎御堂騙局揭秘,騙加盟費的!合同只有一年!
揭秘中國詐騙多:並不是騙子多、也不是騙子具有魔法、還不是政府不打擊,而是願意受騙的人太多太多。
3. 加盟都有哪些騙局,如何識別
1、虛假宣傳。不少品牌或加盟授權方會拋出「一日上手經營」、「一月收回成本」、「超低供貨價」等誘人的口號,但這些口號往往只是能令你眩暈一陣的空頭支票。加盟的成功與否,與市場狀況、變化趨勢、店面選址、經營水平及後續服務能力等都有很大關系,投資者必須經過細致入微的調研考察,再決定自己的投資去向。
2、誇大公司名頭。在網路、報紙、雜志等媒體上我們常常會看到這樣的廣告:某某國際連鎖機構(一般以英文名漢化居多或一個公司搞幾個門頭)、來自日本、韓國、法國、美國、香港、台灣等等國家或者地區的知名國際品牌,或者是境外某公司國內分公司等等。面對此類的加盟連鎖公司您一定要小心,仔細求證考察真假,不要被虛假的名頭的欺騙。
3、有些公司一般多採用誘導式、小貓鉤魚的方法引以上鉤,或是明目張膽的肆意叫出高額加盟門檻來賺取加盟費。比如,加盟費二三萬元卻贈送你四五萬元以上商品,或加盟費三四萬元卻只贈送幾千元的商品等等伎倆。當這些情況出現時你就要小心了,公司在招商運營中有一些費用,收取一定的加盟費用是可以理解的,但數額過大的加盟費則是沒有道理的。
4、很多空殼公司在總部辦公樓里都有一個裝修豪華的展示廳,陳設著很多新奇、高檔,價格卻低廉得離譜的商品,讓參觀者大飽眼福。這種現象就是給來咨詢的客戶一個假的表象,來吸引咨詢人的投資慾望,但是你真正加盟後你會發現給你的與展示廳的完全不同。
5、拒絕提供全國各地加盟商地址的公司,你需要小心。建議創業者在最終做出加盟決定前,多看看同一品牌之下,其他早已加盟的多家店的實際經營情況。除了看總店之外,還要自己隨機選擇幾家加盟店了解情況,同時聘請行家幫助一起現場觀察,與店主坦誠溝通。了解加盟店每天的客流量有多少?營業額大概有多少?總部的實際政策是什麼?是不是真的能賺錢?只有了解過實際加盟情況,才能對品牌有更深入的認識,降低被騙的可能。
4. 如何防止誤入連鎖加盟騙局
第一,應該通過商務部商業特許經營信息管理系統查詢。重點了解企業是否已經通過備案,查明以後應要求特許人出示其擁有的經營資源的權利證書。如出示其注冊商標、企業標志、專利、專業技術、經營模式等信息的書面資料,同時通過政府網站核查上述證書、證照的真實性和有效性。因為所謂加盟,就是特許人將品牌授權給加盟店使用,換句話說,特許人必須要先擁有相關經營資源,才能授權給加盟店。因此,被特許人在加盟前,務必要先確認特許人的確擁有經營資源的相關證書,才能放心地加盟。
第二,繳納相關費用後應及時索要發票。一般而言,總部會向加盟者收取四種費用,分別是加盟費、管理費、保證金、貨款等。所謂的加盟費,指的是總部在開店前幫加盟者做整體的開店規劃、教育培訓、品牌許可所收取的費用。管理費是一種持續性的收費,可能按月收取,也可能按季度收取。至於保證金,則是總部為確保加盟者會確實履行合約,並准時支付貨款等所收取的費用,一般在合同期滿後被特許人無違約的情況下,特許人應當返還。被特許人向特許人繳納所有費用,都應當及時向特許人索要發票,一旦雙方產生糾紛,這將是被特許人已經履行合同義務的主要證據。現實中,很多特許人只給被特許人一個個人賬號,而且被特許人打款後只給被特許人一張收據而不給開具正式發票,甚至收據都不給被特許人,一旦雙方產生糾紛,被特許人很難證明自己已經按照合同約定繳納了相關款項。
第三,特許人供貨的質量、價格及方式問題。一般的特許經營合同中,特許人都會要求被特許人一定要從特許人處進貨,不得私下進貨。這是特許人為保證其品牌的統一管理及服務質量所做的要求,本無可厚非,但這點往往是特許人與加盟店紛爭最多的一環。因為加盟店經常認為特許人的供貨價格偏高及供貨不及時,於是紛紛自行向外采購。但是特許人基於連鎖體系品質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須統一向特許人采購,於是爭端便產生了。較為合理的方式是被特許人在簽立特許加盟合同時,即應事先要求特許人供貨的價格不得高於市場行情,或是高出市場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及供貨等物流渠道做出合理要求,以免事後雙方因為供貨價格及物流渠道等方面發生不必要的紛爭。
第四,特許經營授權范圍、授權地區的權利保障問題。特許人為保證其品牌的正常運營,同時也為其加盟商的運營利益,都會對其經營資源的授權范圍、授權區域等做出合理的劃分,從而有效地保護雙方的權利。特許人擁有的經營資源在向加盟商授權時,應按《商標法》、《專利法》等有關規定,對授權的方式、地域在授權書中列明。特許人授權被特許人在一定地域范圍運用授權的經營資源從事該經營活動,又稱為商圈保障,指的是在其加盟店所涉地域范圍內不得開設第二家分店。因此,被特許人對保障商圈的范圍有多大,必須十分清楚。不過常見的情形,是特許人在保障商圈以外不遠處的距離,再開設第二家店時,影響到原有加盟店的生意而引發抗議。其實,特許人若是開在保障商圈以外的地方,加盟店並沒有抗議的權利。但值得一提的是,某些連鎖體系因為加盟店增多或已達飽和狀態時,在商圈的保障下,已很難再開新的加盟店,於是便取巧發展第二品牌。意即使用另一個新的品牌名稱,而營業內容與原來的品牌完全相同,這樣就可以不用受限於原有品牌的商圈保障限制了。因此,被特許人為保障自身權益,在簽約時,最好載明特許人不得在本區域內發展營業內容完全相同的其他品牌。
第五,對於被特許人的經營指導、技術支持、業務培訓等條款應盡可能詳細。在合同中,應明確規定這些事項的內容,在很多特許經營合同中這些條款作為合同的主要內容占據了主要篇幅,同時也是對被特許人利益保護的體現,但通常合同中,會有「本合同未盡事宜,應依特許人的有關規章、管理規定辦理」。如果被特許人遇到這樣的情形,最好要求特許人將規章、管理規定附在合約後面,成為合約的附件。因為規章、管理規定是由特許人制定的,特許人可以將合約中未載明事項,全納入其規章、管理規定之中,隨時修改,被特許人屆時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違反了特許人的規則,當發生糾紛時被特許人就只好任由特許人擺布了。
第六,關於違約事項及罰則條款。由於加盟合約多是由特許人所擬定的格式條款,所以會對特許人較為有利,在違反合約的事項及罰則上,通常會多列出針對被特許人的部分,而對特許人違反合約部分則只少量提及。被特許人在簽訂合同前,應充分了解特許人在相關條款中對其限制要求。對特許人的違約事項及罰則應明確到具體條款中,尤其是規定特許人應提供的服務項目及後續支持等方面,應要求特許人明確記載於協議中。
第七,合約終止之處理。當合約終止時,對加盟者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取回保證金,但總部往往會以各種理由,拒不返還保證金。實踐中,總部經常使用的理由是:進貨量未達到合同約定的數額,或者合同簽訂後,加盟商未履行相關的合同義務,如沒有將開店地址、照片等發往總部處備案。因此,加盟商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應注意保存所有與總部往來函件的發送證據,如快遞單據等,在合同期滿總部拒不返還保證金的情況下,這些都是加盟商不存在違約的有利證據。
第八,在特許合約簽訂之前,應就合同的法律問題咨詢專業人員,在合同簽訂之後雙方務必要各執一份。如特許人自己保留二份合約,並未留一份給被特許人,一旦將來產生糾紛,被特許人很可能會因無證據證明雙方之間存在合同關系,而無法保護自己的合法利益。
5. 加盟騙局,簽訂了陷阱合同,怎麼維權
如果你認為是被陷阱合同詐騙,可向公安機關的經偵大隊報案,究竟是有效合同或是無效合同有公安機關確定,如果是詐騙合同,被騙金額達到立案數額,經偵大隊可將立案偵破。
6. 簡地亞的加盟合同陷阱在哪裡考察過該項目的有誰能告訴我
就是在第五條5.1按甲乙雙方約定的出廠價八五折結算貨款,各位朋友不要上當,產品價格高,要多多了解,簽定了合同,後悔也沒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