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簽訂了加盟合同,但是沒有開店,可以要求退款嗎
《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5月1日起正式施行,連鎖加盟行業有了管理規章。
《條例》規定「兩店一年」准入制度。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應當至少擁有兩個直營店,並且經營時間超過一年,違反者不僅將被沒收違法所得,還將被處以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條例》規定特許人備案制度:特許人應當自首次訂立特許經營合同之日起15日內,依照本條例規定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備案內容包括特許經營合同樣本、特許經營操作手冊、市場計劃書等。未備案者將被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仍不備案的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予以公告。
《條例》規定特許人應當建立並實行完備的信息披露制度。特許人應在訂立合同之日前至少30日,以書面形式向被特許人提供經營合同文本、特許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基本情況和商業信譽記錄以及特許經營費用及收取辦法等。
2. 加盟合同,公司沒有注冊商標也沒有到商務局備案違法嗎
最近有老闆想小編反饋使用未注冊的商標,後來出現了一些問題,今天呢企盈小編就來給大家說說商標還沒注冊就使用會有哪些問題吧,歡迎大家來閱讀。
一、什麼是「未注冊商標」
未注冊商標是指未獲得國家主管機關的注冊,使用人不具有商標專用權的商標。未注冊商標不享有商標的專用權,不能援引《商標法》進行保護。
二、商品必須使用注冊商標嗎
我國《商標法》第六條規定:「國家規定必須使用注冊商標的商品,必須申請商標注冊,未經核准注冊的,不得在市場銷售。」
目前我國法律法規規定必須使用注冊商標的是煙草類商品。最新修訂的《煙草專賣法》第十九條規定:「卷煙、雪茄煙和有包裝的煙絲必須申請商標注冊,未經核准注冊的,不得生產、銷售。禁止生產、銷售假冒他人注冊商標的煙草製品。」最新修訂的《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卷煙、雪茄煙和有包裝的煙絲,應當使用注冊商標。」
三、使用未注冊商標的三個風險
1、不受法律保護
《商標法》第三條規定:「經商標局核准注冊的商標為注冊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商標注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所以說,企業使用未注冊商標的最大風險就是商標無法獲得相關法律的保護。企業對該商標不享有商標專用權,其他企業也能使用該商標。
舉個例子:A企業生產的"大地"牌拖拉機物美價廉,很受消費者歡迎。但A企業沒有注冊"大地"商標,其他廠家就紛紛在自己生產的拖拉機上打上了"大地"字樣出售,從而損害了A企業的利益。
2、容易遭到他人搶注
我國《商標法》規定,商標專用權只能通過商標注冊取得,採用申請在先原則,即誰先申請注冊,誰就擁有該商標的專用權。
如果企業使用的是未注冊的商標,一旦商標被他人成功搶注,企業可能就無法再繼續使用該商標,之前花費在宣傳該商標的人力、物力、財力都將付諸東流。
3、容易侵犯他人的商標專用權
使用未注冊商標,容易侵犯他人的商標專用權。企業使用的未注冊商標若與他人在先注冊的商標相同或近似,則有可能侵犯了該企業的商標專用權,從而引發商標糾紛,甚至會讓雙方對薄公堂。若最終認定企業確實侵犯了他人的商標專用權,還可能會賠償他人的經濟損失。
4、商標無法成為企業的無形資產
無形資產是指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沒有實物形態的可辨認非貨幣性資產。在知識產權領域,無形資產包括專利權和商標權。
我國的《商標法》規定只有成功注冊的商標才受到法律保護,才能形成商標權。如果企業使用的是未注冊的商標,該商標將無法受到法律保護,也就無法形成商標權,也就無法成為企業的無形資產。
現在明白了嗎?使用未注冊商標的風險不小,商標不注冊這些風險你永遠不可能躲過。
四、如何安全快速的注冊商標
1、申請注冊商標前先做好商標查詢
商標近似查詢是指按圖形、文字等商標組成要素分別進行近似檢索,可檢索到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是否已有相同或近似的在先注冊商標或在先申請的商標。
通過商標近似查詢,可以降低商標被駁回的概率,從而縮短商標的注冊時間。
2、組合商標最好分開注冊
組合商標是指用「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和顏色組合」六要素中任何兩種或兩種以上的要素組合而成的商標。
我國對組合商標採取各構成要素單一審查的方式進行審查,構成組合商標的文字、字母、圖形等要素均要保證不與他人已經注冊或正在注冊的商標相同或近似,才能通過審查。
如果未將組合商標分開注冊,一旦某個要素存在近似,則整個商標都會被駁回,牽一發而動全身。而分開注冊,即使其中的某個商標被駁回了,也不影響其它部分的申請。
3. 在特許經營制度中,特許人的知識產權總和即所謂的特許經營權
知識產權與特許經營的關系:
特許經營是指,特許人通過訂立合同,將其擁有的注冊商標、企業標志、專利、專有技術等經營資源許可被特許人使用,被特許人按照合同約定在統一的經營模式下開展經營,並向特許人支付相應費用的經營活動。特許經營的核心是特許經營權,特許經營權是被特許人通過特許人授權,利用特許人知識產權及經營模式等無形財產從事經營活動的權利。知識產權是人們對其智力勞動的成果及商業標記所享有的專有性權利。
兩種權利的界定表明它們有明顯的區別。但特許經營作為特許人利用自己的知識資本與他人貨幣資本相結合來擴大規模,進行低成本擴張,提高品牌影響力的經營模式,註定特許經營必然與知識產權有著天然的聯系。特許經營權實質上是一種包括知識產權在內的整合後的綜合性權利,並以傳統的知識產權如商標、商號、專利、專有技術、服務標記、商業秘密為其核心內容。故而對特許經營權及知識產權關系的探討對保護這兩種權利及發展特許經具有重要意義。
一、特許經營權與知識產權的共同方面
特許經營權與知識產權是兩種獨立存在的權利形式,但都屬於無形財產權的范疇,都是重要的可供企業長期使用,/考試大/收集/具有超額盈利性的無形財產。因此,特許經營權和知識產權都具備無形財產所具有的某些共同屬性。
1.客體的非物質性
特許經營權的客體是被特許人能否取得特許人許可,使用特許人注冊商標、企業標志、專利、專有技術等經營資源並獲得從事相應經營活動的資格。知識產權的客體是知識產權人智力活動的成果。因此,特許經營權與知識產權的客體都具有不佔有空間位置,不具有物質形態的特性。
2.特許經營權與知識產權都具專有性特徵
特許經營中的特許人經過自己長期奮斗努力形成了獨具特色的產品或服務,在此基礎上形成的商標、商號、技術、服務標記等成為吸引消費者消費的一種無形力量,也成為同行競爭者窺視的對象,同行競爭者希望自己投資,同時能夠獲得特許人的商標、商號、技術,服務標記、商業秘密等重要資源的使用權。這種需要促成了特許經營權的產生,也使特許經營授權使用體系得以形成。所以說特許經營的核心是無形資產的輸出,一個特許人往往有為數較多的被特許人,但這種許可被特許人使用的權利只能歸特許人專有。也可以說,特許經營權只有向特許人去申請才可能獲得。知識產權實際上是法律賦予智力活動主體對其智力活動客體在一定時間、范圍內的專有權,以達到鼓勵發明創造,推動社會、經濟、文化進步的目的。
3.特許經營權與知識產權都具有時間限制的特點
特許經營權一般都存在使用的期限問題,特許經營合同中的一個重要條款就是被特許人使用特許經營權的期限。這種對特許經營權的時間限制一般來源於雙方當事人的約定。知識產權的時間限制是法律為了平衡知識產權人個人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而做的巧妙安排。/考試大/收集/從此意義上看,知識產權的時間限制是法定的,但知識產權人行使許可權時對被許可人的時間限制是由當事人約定而形成的。
二、特許經營權與知識產權的差異
雖然特許經營權與知識產權有著某些共同屬性,但作為兩種權利形式,它們的差異還是非常明顯的。
1.權利產生方式不同
特許經營權的產生主要來源於特許人與被特許人之間的合同,是一種基於約定授權而產生的權利。而知識產權是一種法定權利,授權的客體及其范圍,授權的條件與程序均由法律直接規定。
2.專有性程度不同
特許經營權基於特許人與被特許人之間的約定而產生的特點決定了被特許人行使權利時應以雙方當事人的事前約定為界限,受控於特許人,向特許人繳納特許費,需要遵從特許人在經營中的各種標准和模式。尤其是被特許人對特許經營權的處分會受到嚴格地限制。而知識產權是權利人對其智力活動成果依法享有的專有性權利,可依法自由行使法律賦予的各項權能。
3.主體要求不同
獲取特許經營權的直接目的是為了盈利,故決定了特許人與被特許人雙方當事人的資格會受到一定的限制。雙方都應具有從事盈利性活動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如無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不得從事盈利性活動的法官、公務員,不能取得特許經營權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知識產權是因智力活動或顯著標記而取得的權利,/考試大/收集/因此,一般情況下,知識產權主體的范圍比較寬泛,受限很少。無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不得從事盈利性活動的法官、公務員在滿足法定條件的情況下完全可以成為知識產權的權利人。
4.客體的具體指向不同
雖然特許經營權與知識產權同具有客體非物質性的特點,但他們客體的具體指向不同。特許經營權的客體是針對從事特許經營的「資格」。而知識產權的客體是人們在科學、技術、文化等知識形態領域中所創造的精神產品。
5.權利內容不同
特許經營權的內容具有豐富開放的特點,從特許人的角度而言,特許經營權包括知識產權,是授予、理念和制度安排、資金營運方式、管理手段、操作系統、經營人員的服務方式等。而知識產權的內容是法定的、特定的,包括排他權、轉讓權、許可權、請求保護權等。
6.人身屬性存在差異
特許經營權是一項直接指向財產內容基於授權而取得到的權利。與人的精神活動無關,是一項單純的財產性權利,不具有人身屬性的特點。而知識產權的獲得與人的精神活動密切相關,是人格的延伸,知識產權因而是兼具人身屬性和財產屬性為一體的權利。
三、特許經營權與其中所包含知識產權的關系
特許經營產生發展的歷史表明,特許經營權與知識產權有著緊密聯系,與包含其中的知識產權同生同亡,相輔相成。
1.特許經營權與其中的知識產權同生同亡
特許經營權本身包括特許人自身的知識產權,而且以其為核心內容。特許人從一開始授權,簽定特許經營合同,知識產權的許可使用就是其內容中的核心部分,沒有關於知識產權授權的特許經營是不可想像的,也就不成其為特許經營。可以說,特許經營權與其包含的知識產權同生。從被特許人的角度看,/考試大/收集/特許經營權喪失的同時,使用特許人知識產權的權利也隨即喪失,從此來看,特許經營權喪失的同時使用他人相應知識產權的權利也就隨即喪失,特許經營權與知識產權共亡。
2.特許經營權與知識產權相輔相成
特許經營權的實現需要藉助其中的知識產權,通過利用其中的知識產權可以使特許經營權中蘊含的經濟利益得以實現。一方面,可以擴大特許人的市場份額,提升其品牌影響力,提高競爭實力,實現企業低成本地快速擴張。另一方面,被特許人可藉助特許人的知識產權實現自己投資盈利的終極目標,省卻自己創名牌、研發技術,籌措創業的艱辛。
知識產權豐富成就了特許經營權。特許經營合同是所謂的「一攬子」協議,在此協議中,許多條款是關於特許經營權中知識產權的內容,如:關於商業秘密的保密條款;商號的使用;商標等知識產權的使用。沒有這方面的內容,就沒有所謂的特許經營,特許經營權便是空洞無物的。
特許經營權是傳播知識產權的有效途徑;同時特許經營權的實現需要藉助知識產權這只臂膀,兩者相輔相成。
4. 特許加盟合同宣布無效加盟費能要回來了,但店面損失費和員工工資能拿回來嗎
1。有。
2。要判決生效後才好申請強制執行。如果在起訴前發現對方有財產,可以先申請財產保全,確保將來執行。
3。如果對方違約程度如此嚴重,除退費外,還應該賠償你的所有必要的實際損失,你舉證。
5. 為什麼說知識產權是特許經營的核心
特許人與被特許人簽訂特許經營合同開展連鎖加盟店,系為了向公眾推廣某一品牌的商品或服務,其核心的知識產權就是商標。通常而言,該商標已具有一定知名度,被特許人希望憑借該品牌商品或服務的良好聲譽能夠迅速拓展市場獲利,特許人則可通過無形資產直接盈利,並藉此進一步擴大經營規模與品牌效益。如上述案例中,原告A公司擁有「T」商標,「T」連鎖食品店在上海地區已具有一定規模,在普通消費者群體中也享有一定知名度,被告通過與原告A公司簽訂特許經營合同取得「T」品牌的特許經營權,開設「T」加盟店。在特許經營合同中對於商標的使用,雙方通常會約定由特許人許可被特許人在合同期內按約定方式使用商標,合同期滿後,被特許人則應停止使用以商標為核心的特許經營標志和標識。在某些糾紛中,被特許人在特許合同期滿後繼續使用特許標識的,特許人會選擇提起商標侵權訴訟。
此外,除了商標之外,包括《反不正當競爭法》規范的字型大小、商業秘密、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與裝潢,以及著作權、專利權都可能成為特許經營合同中的權利客體,其中以字型大小與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與裝潢更為突出。因為,連鎖經營給予普通消費者最直觀的印象就是都有相同的店名,也就是我們所稱的企業名稱中的字型大小。而且,加盟店的字型大小往往與商標相同或基本相同,如上述案例中的「T」食品店。另一方面,為了保持連鎖店的形象統一,被特許人開設的加盟店的裝潢等一般由特許人統一負責設計、裝修,有的還包括購買統一的用具等。如上述案例中,徐某為開設「T」加盟店向A公司支付的設計費與購買設備費等。因此,加盟店統一的店招與裝飾風格因其有視覺效果上的強化作用,也是特許人受法律保護的知識產權。
6. 請問我沒有專利,但是我有商標,我能申請特許經營備案嗎申請特許經營備案有什麼好處有什麼壞處
備案好處:
1、特許經營備案後,企業的招商加盟資格將在中國商務部特許經營信息管理系統公示,對企業招商能起到很好的宣傳作用。
2、通過特許經營備案的特許經營企業比沒有通過特許經營備案的競爭對手有更好的品牌形象。
3、避免商務部門對未備案特許經營企業高達10萬的罰款,避免與加盟商發生糾紛時產生的不利法律後果(例如退還加盟費、賠償加盟商損失等)。
不進行特許經營備案的風險:
1、被罰款的風險,《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特許人未依照本條例第八條的規定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限期備案,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仍不備案的,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予以公告。
2、若與加盟商發生糾紛時,沒有備案的特許經營企業將處於不利地位,可能會承擔對加盟商的賠償責任。
7. 加盟一定有商務部特許經營備案嗎
加盟一定有商務部特許經營備案。為規范加盟經營行為,國家商務部於2007年出台了《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要求特許經營企業要按照規定進行備案。
根據《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商業特許經營(以下簡稱特許經營),是指擁有注冊商標、企業標志、專利、專有技術等經營資源的企業(以下稱特許人),以合同形式將其擁有的經營資源許可其他經營者(以下稱被特許人)使用,被特許人按照合同約定在統一的經營模式下開展經營,並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用的經營活動。
企業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作為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
因此,加盟一定有商務部特許經營備案。
(7)特許加盟合同沒有知識產權擴展閱讀:
根據《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
第八條 特許人應當自首次訂立特許經營合同之日起15日內,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應當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備案;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應當向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特許人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一)營業執照復印件或者企業登記(注冊)證書復印件;
(二)特許經營合同樣本;
(三)特許經營操作手冊;
(四)市場計劃書;
(五)表明其符合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書面承諾及相關證明材料;
(六)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文件、資料。
特許經營的產品或者服務,依法應當經批准方可經營的,特許人還應當提交有關批准文件。
8. 你好!我加盟了一個店,但他們的牌子並沒有注冊任何的商標,那加盟合同可以算做無效嗎,加盟費可以退還嗎
這個和商標沒有什麼太大的關系,要看你們當時加盟合同雙方協定的內容。如果合同中約定了他們許可你使用商標,但是現在他們根本沒有商標的話,那就算合同欺詐,可以是無效合同,就可以要求退加盟費,但如果沒有明確約定商標的問題,那就不太好說了。
9. 特許經營合同屬於知識產權貿易嗎
特許經營,就是特許人將自己擁有的商標、商號、產品、專利、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等以特許經營合同的形式授予受許人使用,受許人按合同規定,在特許人統一的業務模式下從事經營活動,並向特許人支付相應的費用。
知識產權貿易,有廣義與狹義之分。
狹義的知識產權貿易,是指以知識產權為標的物進行的貿易行為,包括各種知識產權的許可、各種知識產權的轉讓等內容。
廣義的知識產權貿易,是指含有知識產權的產品,特別是附有高新技術的高科技產品,如集成電路、計算機軟體,多媒體產品、視聽產品、音像製品、文學作品等的貿易行為。
根據特許經營和知識產權貿易的概念分析,特許經營屬於知識產權貿易的一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