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特許加盟合同期限只簽2年是否違反了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
怎麼不自己去查下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
教你識別騙子的方法!
1.在選好項目後 在項目後面加騙子兩個字 看投訴的多不多
2.去公司考察的話 要看他們的工廠(沒有的話你應該知道的咯)
3.看他們本地有沒有直營店(有相關規定的最少要有2個。。)沒有的話 ....
4.看他們的生產車間和倉庫(不管多遠都要去 寧願多花車費 也要小心被騙)
5.問他們要各地加盟商電話 多溝通 了解 (如果以什麼保護隱私,怕競爭的理由推遲,那你就要小心咯)多溝通才能發現問題嘛
6.到商標網查看他們的商標 沒注冊的話 也不用我來說了
7.千萬別被他們說的什麼返還各種費用所蒙蔽 羊毛出在羊身上!
8.通常掛著國際牌子,很多是騙子
9.不要急著加盟,多了解 多問才能發現問題
10.簽合同的時候一定要注意,對他們所承諾的要寫在合同上 要明確的規定,即使他們說的再誘人,都沒用,口說無憑嘛。可以嘗試行的問他們 可以改一下合同嗎?加幾條約定上去之類的。(如果他們以什麼這是商務合同之類的話說一點也不能改 那就要小心了 因為商務部有規定 合同是可以經過雙方協商修改的)要注意他們的法律責任! 這樣即使以後出現問題也好討說法。。。。。。。。。。。。。
個人意見哦! 說的不完善還請原諒!
現在騙子太多了賺錢不容易 要小心哦
Ⅱ 合約期一般是多長時間
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在簽字和蓋章以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合同的,對方接受的,合同成立。所以,你們已經履行了合同,且對方都接受的,合同自履行之日生效,如果沒有履行,那麼就是簽字蓋章之日...
Ⅲ 加盟特許經營合同期限為幾年,到期後如何續約
特許經營合同期限通常為3年,如果在經營期限內能達到我們的各項標准要求,不違反合同規定,我們會考慮再續簽合同。續簽合同將不再另收加盟費,不再需要支付其它費用。
Ⅳ 加盟的話特許經營合同的有效期限是多久
一般是3年有效期。加盟費用是根據加盟店選址區域啊、加盟店規模大小啊、加盟店數量等等許多因素決定的,加盟費用不是具體的某個數字而是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最終才能確定的。
Ⅳ 易道演寫作文一般加盟的合同期是多久
易道手腦演寫作文中國教育學會「十一五」科研規劃重點課題【課題編號SH0712020】 , 「手腦潛能開發與高效學習方法的研究與實踐」系列教程之一。它是一種體驗式的新型作文教學通過對大量現存作文教學方法的研究與實踐導入了 「讀、講、辯、演、寫」這一全新的作文教學法設計了表演、口才、情商與作文相結合的課型真正激發小學生作文潛能培養表演天賦。「以演輔寫以寫助演」讓孩子在情境中體驗在體驗中發展兒童的觀察、想像、抽象思維和語言表達等能力每一次課都有作品每一次課都有收獲九十次課九十篇作文一對一的專業輔導不論是形還是義都遠遠超出了其他作文教學方法。 在表演的過程中我們致力於張揚兒童的想像——形象、奇特、甚至離譜尊重兒童的表達——純真、自然、甚至稚嫩寬容兒童的思想——詩意、天真、甚至離奇。 在表演的過程中我們幫助學生克服怕寫作文的心理障礙。 在表演的過程中我們創造學生寓教於樂的學習氛圍。 在表演的過程中我們提供學生多方位的素質教育。 在表演的過程中我們給與學生特別的成功體驗和自信感受。 寫作是充滿激情的文字是震撼人心的。只有那些來源於生活真實而自然的文字才能夠打動人心。所以讓我們的孩子感受生活、釋放激情、快樂演寫吧 二、易道手腦演寫作文五大優勢 一幫助學生克服「怕寫」的心理。 將「表演」融入課堂訓練形式活潑新穎學生喜聞樂見課堂氣氛活躍。每次課中設置不同的情境教學讓學生在表演中體驗和感受演講、辯論、相聲、小品元素的加入讓學生在活動中增強信心、訓練能力。老師在學生的表演和活動中進行引導使學生在學中玩、玩中學輕輕鬆鬆愛上作文課高高興興學會寫作文。 二解決了寫作過程中「沒的寫」的問題。 每節課圍繞一個「人人能體驗個個有的說」的題材將普通的寫話訓練變成一堂堂生
Ⅵ 第一次合同上簽約一般可以簽多長時間不能超過多少時間!
勞動合同對簽約期限基本上沒有限定,可以是幾個月,也可以是幾年,但是連續工作滿十年的員工可以要求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因此對於固定期限的合同,一般都不超過10年。
另外,勞動合同法對勞務派遣合同作出了特別規定,期限不能少於2年。
Ⅶ 一般的加盟合同都應該簽幾年呢
我做的是三年的 做的都快一年了
Ⅷ 一般簽訂的合同年限為多久
法律並無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即可。用人單位可以選擇與勞動者一年簽訂一次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根據條款可知,勞動合同期限最低是三個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五條 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
第六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並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前款規定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