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訂立培訓班合作協議
只能給個其他方面的範文,你修改,參考,需加入你想考慮的事項:
例子:
訂立協議各合作人:
��甲方:姓 名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 名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協議內容:
��第一條 合作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作名稱 、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范圍: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夥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條 出資方式、期限。
��(一)甲方___(姓名)以提供特色班____教室場地、教學教具、招收學員、廣告宣傳等方式出資、組織與乙方共同開辦____特色班。
���� 乙方___(姓名)以提供特色班____師資力量、教學教具、學員考級等方式出資、組織與甲方共同開辦____特色班。
��(二)雙方合夥人的出資,於___年__月__日正式簽訂。
��(三)本合夥出資教學教具及相關設備,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以_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特別提示: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夥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合夥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 入伙、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 新合夥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 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 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夥人對入伙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 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 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 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適用於規模小的合夥企業。)
��(二)合夥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夥債務;
��5.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 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 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夥期限屆滿;
��2. 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系;
��3. 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 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 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略)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㈡ 開一家音樂教育機構加盟培訓學校要准備什麼 前景加盟
前期肯定是確認品牌的真實性,
考察加盟店的原因:
品牌加盟店數量和經營情況,可以反映出此項目的可復制性。
加盟店的經營狀況也可以反映項目的可行性,更重要的是它可以反映出品牌扶持水平,即能否幫助創業者成功開店、經營。
音樂教育加盟怎麼經營
判別標准:
考察總部的加盟店數量及存活時間。
考察加盟店不僅要看加盟商數量,更要看加盟商有多少活下來的,活下來的加盟商都做了多久。加盟商經營的時間長,說明這個加盟店肯定是可以盈利的,有些「快招項目」幾個月內會有上百家加盟創業者加盟,但是絕大部分都存活時間不長。
其他的看清合同條例,以防被坑,不懂得要多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