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汽車掛靠經營合同範本
車輛掛靠經營合同範本
為適應貨運市場發展的需要,秉著互惠互利的原則,乙方自願將全資自購車型:
噸位:
貨車一台掛靠甲方經營,甲方同意乙方要求。現雙方協商一致,特簽定本合同。
一、車輛產權乙方自有貨車以甲方名稱登記上戶,上戶後車牌號:湘E ,車輛上戶登記不是產權登記或產權轉移,車輛產權仍屬乙方。
二、掛靠期限乙方車輛掛靠經營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年月日止。本掛靠合同不是勞務合同,乙方及乙方所聘請、僱傭的人員不屬甲方職工,不能享受甲方職工待遇,與甲方不存在勞動用工關系。
三、 掛靠費用
1、管理費:乙方在掛靠期間每月應向甲方交納掛靠管理費元;全年共計元。作為甲方為乙方代辦各種事項及甲方各項管理的勞務費用。掛靠管理費每年交納一次,並應先交後行。
2、代收代付費:乙方每月應將養路費、運管費、工商費、稅、年(季)檢費元,及時交付甲代為辦理。
四、牌、證押金乙方在掛靠之日,應向甲方交納車輛牌、證押金元(不計息)。
五、 乙方自理費用
1、乙方車輛在掛靠經營期間的養路費、運管費、工商費等各種規費、車輛使用稅、個人所得稅等各種稅、油、胎、料消耗、安全事故費、商務事故費、車輛維修費、車輛保險費、車輛年、季檢費、過橋費、過渡費、過城入境費、停車費、洗車費、違章違紀等各種費用。
2、乙方及乙方因經營需要所聘請、僱傭的駕駛員、相關人員等的工資、獎金、福利費、醫療費(含行車事故中的傷、殘、亡的費用)以及各項保險費用、駕駛執照和從業證的辦證費用。
3、 乙方以及所乙方僱傭的人員在掛靠經營期間發生是行政、民事責任、刑事責任及各種糾紛所產生的費用。
4、本合同未明確規定的其他費用。
六、 安全機務管理
1、乙方必須遵守交通法規和甲方機務、安全制度,積極參加甲方安全活動,加強車輛保護,按規定進行正常年、季檢;如發現乙方車輛不符合安全行駛規定,甲方有權制止車輛運行;如乙方不按規定執行,所造成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2、乙方車輛的保險及其他項目保險,必須由甲方統一到保險公司代為辦理保險手續,其費用全額由乙方承擔。乙方發生行車事故,其責任和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事故費用按保險公司的有關理賠辦法賠償後,不足部分,應由乙方用其車輛拍賣款和個人家庭財產彌補,甲方概不負責。未辦理好車輛保險手續前,乙方車輛不得營運。
3、車輛掛靠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車輛改型、改造、轉讓和拍賣,未經甲方同意,甲方有權收回車輛牌、證。經甲方同意的車輛改型、改造、換廂大修,費用由乙方自理,並且乙方每月應向甲方交納的掛靠管理費用不予減免。
4、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牌、證要遵守甲方的牌證管理規定,甲方移交給乙方使用的所有證件和車輛牌照,乙方要妥善保管,如有遺失或損壞,乙方要承擔所補辦費用及由此造成的損失。
七、 車輛運行
1、 乙方車輛運行必須遵守交通法規,必須遵守甲方車輛運行的各項規定。
2、乙方應遵紀守法,嚴禁人貨混裝,嚴禁裝運國家禁運的一切物品,違者,造成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3、乙方自行聘請的駕駛員,必須到甲方安全管理部門考核後辦理好「准駕證」方可駕車運行,同時乙方應承擔聘請駕駛員所產生的法律責任。
八、 其他
1、在簽訂本合同之日,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個體工商營業執照和本人身份證的復印件。
2、掛靠合同期滿,乙方無違約行為,並且交清掛靠期間的全部費用,則乙方將牌證退還甲方,並將其掛靠的車輛轉戶,轉戶費用乙方自理,甲方則退還牌、證押金,雙方終止本合同。
3、 掛靠合同期滿,如乙方願意繼續掛靠,經甲方同意,乙方與甲方另行簽訂掛靠合同。
4、掛靠期間,乙方應自行承擔乙方及僱用人員的行政、民事、刑事責任。
5、乙方應將各項由甲方代付代辦的費用及時交給甲方,如交款不及時造成的損失概由乙方負責。
6、乙方發生營運糾紛和交通事故,需甲方協助處理的,甲方參加處理人員的各項費用(含工資、差旅費等)由乙方負責。
7、掛靠期間,車輛產權仍屬乙方,產生的效益歸乙方支配和使用,同時產生的一切責任和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8、乙方以任何形式在銀行或個人、借款及其他經濟糾紛,由乙方自行負責。
9、乙方在掛靠營運期間,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規及稅收、物價政策,否則,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負。
九、 違約責任及處理
1、甲方違約責任處理甲方擅自提前終止本合同,視為違約,在乙方交回甲方提供的牌、證後,甲方賠償乙方一個月的掛靠管理費、退還乙方牌、證押金。
2、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視為乙方違約:① 不按時交清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乙方應繳款;② 掛靠期內,私自轉讓車輛、轉讓牌、證;③ 擅自提前終止本合同。乙方違約處理: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收回車輛所有運行所需牌、證,甲方有權追回乙方所欠款項,並按欠款額每日千分之三計算滯納金。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乙方應文明、優質、誠信服務,維護企業利益和信譽,服從運政部門的服務質量信譽考核、檢查、監督和處理。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甲方代理機構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效力;本合同甲方全權委託代理機構與乙方簽訂,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經雙方認真審查,協商一致後再予簽字。甲方代理機構(蓋章)乙方(簽字)甲方代理機構負責人(簽字)年月日
❷ 汽車配件合同範本
汽車配件經營協議書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加強和規范機關公務用車維修費的管理,保證行車安全,節減行政開支,克服分散維修帶來的各種弊端,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降低機關運行成本,甲、乙、丙三方本著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則,按照投標標書內容,經協商就甲方統修的車輛現委託乙方為更換輪胎的供應方,丙方為拆裝方,並達成協議如下:一、協議履行期限協議從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暫定一年。二、甲方承諾1.甲方將統修的公務用車車輛更換的輪胎委託乙方供貨,丙方拆裝。2.公務用車車胎屬於正常行駛磨損必須更換的,由統修單位提出,經定點修理廠家同意,附有關中介鑒定書,再經財政局行事科按投標書中標通知認可的車胎品牌確定後進行更換的,可按照投標標書內容另行計算補貼費用。3.甲方車輛用戶憑單位出具的汽車輪胎更換申請表由駕駛員在丙方更換輪胎。(輪胎更換申請表應註明產地、品牌、規格、型號、價格,並加蓋甲方公章)4.甲方將按照交與乙方的有效汽車輪胎更換申請表,一個季度與乙方結清貨款。5.甲方承諾乙方為其招標確定的單一品牌所需輪胎的唯一供應商,其供應品牌為:________________。6.輪胎供應價為:投標標書中標通知認可的價格,其中輪胎報價中應扣除安裝平衡費用_______元/條交給丙方作為安裝平衡費用三、乙方承諾1.乙方應按照標書要求提供經營輪胎的許可資格證明,對出售給甲方的輪胎應實行質量三包,如發生質量問題由乙方免費及時提供技術服務或更換新輪胎(以廠家質量鑒定書和有關部門簽定書為准)。2.所供應的新輪胎保證為原廠(通過正規渠道進貨的)純正輪胎,杜絕假冒偽劣輪胎裝車(以丙方收貨驗證之前為止)。3.保證輪胎庫存充裕,隨時供應。不及時提供輪胎,視情處理。4.每季度在收到甲方貨款後五日內結清丙方拆裝輪胎費用(拆裝費_________元/條,其中_________元由甲方匯給乙方,由乙方直接支付給丙方)。四、丙方承諾1.甲方委託車輛在辦理汽車輪胎更換申請表審批後,隨到隨換,且更換輪胎必須在丙方修理廠內更換,不允許在服務門市部進行更換,如有違約,一經查實,且連續違規三次,甲方扣減其事前發生的所有安裝費用。2.保證24小時服務,不分上、下班、節假日,隨時有人值班更換;3.建立用戶單車更換輪胎人工和微機兩種檔案,用戶可隨時查閱更換輪胎記錄;並定期向甲方提供統修車輛更新輪胎有關情況;4.憑借甲方出具的更換輪胎申請表到乙方領取新輪胎。5.負責驗收乙方供應的新胎外觀、品牌、胎號和型號,驗收合格收貨後,輪胎出現問題自行負責。五、本協議未盡事宜可按投標標書中內容執行或雙方屆時另行商定。六、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❸ 有關汽車的合作協議書範本!
正文
汽車經銷合作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本協議是經雙方認真磋商同意簽訂,是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______年_________汽車《經銷網點管理辦法》及《市場管理辦法》在自願、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所達成的真實意願。本協議明確規定了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第一條總則
為有效體現市場化運作,保障雙方共同利益,體現協議嚴肅性,明確雙方責任和義務。
1.經銷合作模式
1.1_________汽車經銷商按合作性質可分為區域獨家經銷商和區域經銷商兩類,區域獨家經銷商是指認同甲方關於其代理區域銷售總指標計劃並有能力和自願買斷經營的經銷商,獨家經銷商須向甲方交納一定數額的履約保證金;區域經銷商是指在其代理區域能夠達到一定銷量的經銷商,其年度銷量計劃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不須向公司交納履約保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