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成立一個合作社需要哪些條件
如何您想成立合作社:1:找到至少5名成員,農民成員所佔比例不低於80%;2:召開設立大會,選舉理事會、監事會及理事長、監事長等;起草章程、確定合作社名稱、住所、注冊資本、營業范圍等;3:授權代理人辦理到你們當地的縣工商局辦理合作社設立登記手續,材料合規當場辦理,頒發營業執照;4:到你們縣公安局指定的刻字店(有特種行業經營許可證的)刻制合作社公章;5: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6:稅務局辦理稅務登記證(一般是地稅);7:到銀行辦理開戶許可證(需提交營業執照、代碼證、稅務證復印件,還要攜帶公章和法人章),將對公賬號報稅務局。走完這些程序就能辦下你們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所有手續了。
農民專業合作社是在農村家庭承包經營基礎上,同類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或者同類農業生產經營服務的提供者、利用者,自願聯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經濟組織。為了支持、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規范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組織和行為,保護農民專業合作社及其成員的合法權益,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發展,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五十七號)。
一、農民專業合作社成立的條件
(一)有五名以上符合以下條款的成員;
1.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以及從事與農民專業合作社業務直接有關的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事業單位或者社會團體,能夠利用農民專業合作社提供的服務,承認並遵守農民專業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規定的入社手續的,可以成為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成員。但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單位不得加入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置備成員名冊,並報登記機關。
2.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成員中,農民至少應當占成員總數的百分之八十。成員總數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個企業、事業單位或者社會團體成員;成員總數超過二十人的,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成員不得超過成員總數的百分之五。
(二)有符合合作社法規定的章程;
(三)有符合合作社法規定的組織機構;
(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名稱和章程確定的住所;
(五)有符合章程規定的成員出資。
二、合作社辦理流程
第一步:根據《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農民專業合作社以申請登記的住所由所在地區縣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登記注冊。
第二步:咨詢後領取並填寫《農民專業合作社(分支機構)名稱預先核准申請書》,同時准備相關材料;
第三步:到所在鄉鎮經管站遞交《農民專業合作社(分支機構)名稱預先核准申請書》及相關材料,等待鄉鎮出示合作社證明材料。
第四步:到縣經管局遞交合作社申請材料,辦理相關審批手續。
第五步:到工商局遞交相關材料,領取《准予設立登記通知書》。
⑵ 注冊合作社需要什麼條件
注冊農業合作社應該具備以下條件 :
1、有五名以上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規定的成員;
第十四條 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以及從事與農民專業合作社業務直接有關的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事業單位或者社會團體,能夠利用農民專業合作社提供的服務,承認並遵守農民專業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規定的入社手續的,可以成為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成員。但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單位不得加入農民專業合作社。
第十五條 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成員中,農民至少應當占成員總數的百分之八十。成員總數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個企業、事業單位或者社會團體成員;成員總數超過二十人的,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成員不得超過成員總數的百分之五。
2、有符合本法規定的章程;
3、有符合本法規定的組織機構;
4、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名稱和章程確定的住所;
5、有符合章程規定的成員出資。
⑶ 農村農業合作社怎麼辦理需要什嗎條件
具備下列條件成立(一)有五名以上符合規定的成員,即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以及從事與農民專業合作社業務直接有關的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事業單位或者社會團體,能夠利用農民專業合作社提供的服務,承認並遵守農民專業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規定的入社手續的,可以成為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成員。但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單位不得加入農民專業合作社。
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置備成員名冊,並報登記機關。
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成員中,農民至少應當占成員總數的百分之八十。
成員總數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個企業、事業單位或者社會團體成員;成員總數超過二十人的,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成員不得超過成員總數的百分之五。
(二)有符合本法規定的章程;
(三)有符合本法規定的組織機構;
(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名稱和章程確定的住所;
(五)有符合章程規定的成員出資。
2006年10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規定:
編輯本段設立的程序
1. 發起籌備
2. 制定合作社章程
3. 推薦理事會、監事會候選人名單
4. 召開全體設立人大會
5. 組建工作機制
6. 登記、注冊
編輯本段遵循下列原則
(一)成員以農民為主體;
(二)以服務成員為宗旨,謀求全體成員的共同利益;
(三)入社自願、退社自由;
(四)成員地位平等,實行民主管理;
(五)盈餘主要按照成員與農民專業合作社的交易量(額)比例返還。」
「農民專業合作社依照本法登記,取得法人資格。
農民專業合作社對由成員出資、公積金、國家財政直接補助、他人捐贈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資產所形成的財產,享有佔有、使用和處分的權利,並以上述財產對債務承擔責任。」
「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以其賬戶內記載的出資額和公積金份額為限對農民專業合作社承擔責任。」
「國家保護農民專業合作社及其成員的合法權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農民專業合作社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遵守社會公德、商業道德,誠實守信。」
「國家通過財政支持、稅收優惠和金融、科技、人才的扶持以及產業政策引導等措施,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
國家鼓勵和支持社會各方面力量為農民專業合作社提供服務。」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及有關組織,依照本法規定,依據各自職責,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建設和發展給予指導、扶持和服務。」
⑷ 成立農村合作社要具備什麼條件,有什麼好處
合作社在農副產品的各個儲存、加工、運輸、銷售(包括批零銷售和進出口)以及農用生產資料的定貨、運輸、購買和質量檢查等諸多環節,根據市場經濟利益最大化原則。
為農民最大限度地減少中間環節,節約成本,減少浪費,確保農副產品保值增殖以及農用產品售後服務和產品質量,達到合作社經營利潤最大化的目的,從而從根本上大幅度地增加農民的收入。
成立條件:
1、有五名以上符合規定的成員,即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以及從事與農民專業合作社業務直接有關的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事業單位或者社會團體。
2、成員總數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個企業、事業單位或者社會團體成員;成員總數超過二十人的,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成員不得超過成員總數的百分之五。
3、有符合本法規定的章程。
4、有符合本法規定的組織機構。
5、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名稱和章程確定的住所。
6、有符合章程規定的成員出資。
(4)農村合作社加盟需要什麼條件擴展閱讀:
基本特徵
自願、自治和民治管理是合作社制度最基本的特徵。合作社作為一種獨特的經濟組織形式,其內部制度與公司型企業相比有著本質區別。
股份公司制度的本質特徵是建立在企業利潤基礎上的資本聯合,目的是追求利潤的最大化,「資本量」的多寡直接決定盈餘分配情況。
在合作社內部,起決定作用的不是成員在合作社中「股金」,而是「交易」。合作社的主要功能是為社員提供交易上所需的服務。合作社與社員的交易不以盈利為目的。
合作社的盈餘,除了一小部分留作公共積累外,大部分要根據社員與合作社發生的交易額的多少進行分配。
實行按股分紅與按交易額分紅相結合,以按交易額分紅為主,是合作社分配製度的基本特徵。當然,合作社與其他經濟主體的交易也會也是以營利為目的的。
⑸ 請問辦農村養殖合作社需要滿足什麼樣的條件如何辦理成立
養殖合作社與其他合作社的成立是一樣的,要在當地工商部門登記注冊,相關條件參考合作社法與當地相關規定。
⑹ 成立農村合作社需要什麼條件
成立農村合作社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第一,成立合作社必須有5名或者是5名以上的成員;
第二,合作社成員的身份是農村戶口或者是城市下崗待業的身份;
第三,合作社成員必須是出於自己的意願。
成立農村合作社發起的程序:
第一、籌備發起;
第二、制定合作社章程;
第三、推薦理事會、監事會候選人名單;
第四、召開全體設立人大會;
第五、組建工作機制;
第六、登記、注冊設立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提交一系列文件,申請設立登記。
需要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提供的文件、證件有:
第一是申請書;
第二是全體設立人簽名、蓋章的設立大會紀要;
第三是全體設立人簽名、蓋章的章程;
第四是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明;
第五是出資成員簽名、蓋章的出資清單;
第六是住所使用證明;
第七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文件。
當將以上文件提交之後,登記機關會在申請之日20天以內辦理完畢受理內容,對符合申請標準的申請者頒發營業執照。在申請之後,出現有需要變更的信息,需要申請變更登記。
⑺ 農村合作社怎樣申請辦理,要怎麼樣的條件
根據《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農民專業合作社以申請登記的住所由所在地區縣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登記注冊.
設立農民專業合作社,一般要經過以下步驟.第一步:咨詢後領取並填寫《農民專業合作社(分支機構)名稱預先核准申請書》,同時准備相關材料.第二步.遞交《農民專業合作社(分支機構)名稱預先核准申請書》及相關材料,領取《名稱登記受理通知書》等待名稱核准結果.第三步:領取《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同時領取《農民專業合作社設立登記申請書》等有關表格准備其他登記文件;經營范圍涉及前置審批的,辦理相關審批手續.第四步:遞交申請材料,材料齊全後領取《准予設立登記通知書》.第五步:按《准予設立登記通知書》確定的日期領取營業執照.不申請名稱預先核準的,咨詢後領取《農民專業合作社設立登記申請書》辦理登記手續.
⑻ 辦理農村合作社需要什麼條件
農民專業合作社法
第二章設立和登記
第十條設立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五名以上符合本法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規定的成員;
(二)有符合本法規定的章程;
(三)有符合本法規定的組織機構;
(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名稱和章程確定的住所;
(五)有符合章程規定的成員出資。
第十一條設立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召開由全體設立人參加的設立大會。設立時自願成為該社成員的人為設立人。
設立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通過本社章程,章程應當由全體設立人一致通過;
(二)選舉產生理事長、理事、執行監事或者監事會成員;
(三)審議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農民專業合作社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名稱和住所;
(二)業務范圍;
(三)成員資格及入社、退社和除名;
(四)成員的權利和義務;
(五)組織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任期、議事規則;
(六)成員的出資方式、出資額;
(七)財務管理和盈餘分配、虧損處理;
(八)章程修改程序;
(九)解散事由和清算辦法;
(十)公告事項及發布方式;
(十一)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三條設立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提交下列文件,申請設立登記:
(一)登記申請書;
(二)全體設立人簽名、蓋章的設立大會紀要;
(三)全體設立人簽名、蓋章的章程;
(四)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明;
(五)出資成員簽名、蓋章的出資清單;
(六)住所使用證明;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文件。
登記機關應當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二十日內辦理完畢,向符合登記條件的申請者頒發營業執照。
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定登記事項變更的,應當申請變更登記。
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辦法由國務院規定。辦理登記不得收取費用。
⑼ 辦農業合作社需要什麼條件
成立農村合作社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第一,成立合作社必須有5名或者是5名以上的成員;
第二,合作社成員的身份是農村戶口或者是城市下崗待業的身份;
第三,合作社成員必須是出於自己的意願。
成立農村合作社發起的程序:
第一、籌備發起;
第二、制定合作社章程;
第三、推薦理事會、監事會候選人名單;
第四、召開全體設立人大會;
第五、組建工作機制;
第六、登記、注冊設立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提交一系列文件,申請設立登記。
需要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提供的文件、證件有:
第一是申請書;
第二是全體設立人簽名、蓋章的設立大會紀要;
第三是全體設立人簽名、蓋章的章程;
第四是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明;
第五是出資成員簽名、蓋章的出資清單;
第六是住所使用證明;
第七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文件。
當將以上文件提交之後,登記機關會在申請之日20天以內辦理完畢受理內容,對符合申請標準的申請者頒發營業執照。在申請之後,出現有需要變更的信息,需要申請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