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加盟交的定金,沒有簽合同能退嗎
租房時交了定金如果沒有簽訂定金合同,你可以以無法對租房合同協商一致的理由要求退還定金。但是,也不是絕對地不能要回定金,在下面三種情況下有要回的可能性:1、交付定金的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也即18周歲以下的人(年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但以自己的勞動作為主要生活來源的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看待)。2、出租的房屋屬於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房屋3、出租的房屋屬於經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內容建設的臨時建築。後兩種情況屬於即使簽訂租賃合同也會使得合同無效,出租人最終要返還定金,所以在這三種情況下可以要求返還定金。
㈡ 交了定金,沒有簽合同,定金可以退嗎
交了定金沒簽合同,定金能不能退會出現四種情況:
1、不能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八十九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
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百一十五條當事人約定以交付定金作為訂立主合同擔保的,給付定金的一方拒絕訂立主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絕訂立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第一百一十七條定金交付後,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按照合同的約定以喪失定金為代價而解除主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可以雙倍返還定金為代價而解除主合同。對解除主合同後責任的處理,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
2、能退一部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九十一條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百二十一條當事人約定的定金數額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百分之二十的,超過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能全部退或有責任的第三人追償。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百一十八條當事人交付留置金、擔保金、保證金、訂約金、押金或者訂金等,但沒有約定定金性質的,當事人主張定金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一百二十二條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適用定金罰則。因合同關系以外第三人的過錯,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適用定金罰則。受定金處罰的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償。
4、能雙倍返還定金。
(2)加盟合同沒簽交了定金可以退嗎擴展閱讀:
1、定金罰則具體內容
給付定金方不履行合同義務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接受定金方不履行合同義務的,雙倍返還定金。當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按照未履行部分所佔合同約定內容的比例,適用定金罰則。
2、定金的適用需要符合以下幾個條件:
(1)定金合同是實踐合同,需要定金的實際交付。
定金如未實際交付的,在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債務或者不訂立主合同時,不能適用定金罰則。
(2)主合同必須有效。
這是由定金合同的從屬性所決定的。如果主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的,即便當事人已有交付和收受定金的事實,也不能適用定金罰則。但是,當事人可以約定定金合同的效力獨立於主合同,即主合同無效定金合同卻不一定無效。
(3)當事人不履行債務且無法定免責情形。
3、《擔保解釋》對適用定金罰則的幾種特殊情況作出的規定:
(1)視為不履行被擔保的債務的情況。
因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可以適用定金罰則。但法律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2)不完全履行合同時的定金罰則。
當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當按照未履行部分所佔合同約定內容的比例,適用定金罰則。
(3)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適用定金罰則。
因合同關系以外人的過錯,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適用定金罰則。受定金處罰的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償。
㈢ 沒有合同的加盟定金可以退嗎
如果你證據充分,對方不退的話,可以向法院申請支付令,不用走訴訟程序,又簡單又方便
㈣ 付了加盟定金,沒簽合同,能退"定金"嗎
最普遍的介紹:債權問題
特點是什麼:定金
舉例說明應用場景:合同法
其它含義:無合同,沒有法律約束力
舉例說明應用場景:退定金
㈤ 交了定金沒簽合同可以退嗎
如果對方存在違約或者隱瞞,欺詐等問題的,可以要求退。單方面違約定金可以不退。
交了定金如果沒有簽訂定金合同,你可以以無法對合同協商一致的理由要求退還定金。但是切記,不能承認你不想簽合同了。
(5)加盟合同沒簽交了定金可以退嗎擴展閱讀:
「定金」是指當事人約定由一方向對方給付的,作為債權擔保的一定數額的貨幣,它屬於一種法律上的擔保方式,目的在於促使債務人履行債務,保障債權人的債權得以實現。
簽合同時,對定金必需以書面形式進行約定,同時還應約定定金的數額和交付期限。定金中有一個專用法律概念是「定金罰則」,指「給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債務,無權要求另一方返還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債務,需向另一方雙倍返還債務」。債務人履行債務後,依照約定,定金應抵作價款或者收回。
下面三種情況下有要回定金的可能性:
1、交付定金的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也即18周歲以下的人(年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但以自己的勞動作為主要生活來源的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看待)。
2、出租的房屋屬於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房屋
3、出租的房屋屬於經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內容建設的臨時建築。
後兩種情況屬於即使簽訂租賃合同也會使得合同無效,出租人最終要返還定金,所以在這三種情況下可以要求返還定金。
㈥ 沒簽合同就交定金 定金能退嗎
首先定金是債的一種擔保方式,所擔保的是雙方在約定時間就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事宜繼續協商,以最大誠意促使合同成立。定金是約束雙方在約定時間就買賣合同訂立進行協議,並非迫使一方必須訂立合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4條規定:「出賣人通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擔保的,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於定金的規定處理;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也就是說,能否退定金有以下三種情況:1、如果交了定金雙方就合同內容協商了但不能達成一致而導致合同未能訂立的,不適用定金罰則。2、一方無故不在約定期限進行協商或擅自改變認購書中的內容而導致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適用定金罰則。3、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政策調整致使一方有正當理由的,不適用定金罰則。所以,能否退還定金關鍵是你是否在約定時間與開發商就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訂立事宜進行協商。還要看交定金時認購書的約定。
㈦ 加盟合作定金交了可以退嗎合同沒簽
首先要明確,由於加盟雙方的信息不對稱,加盟者處於弱勢地位,我國法律對於加盟者是有特殊保護的,因此加盟費可以主張退還。
但是加盟費的退還需要一定條件,一般實務中法院會考量以下幾個因素:
1、需要在合理的解除期限通過訴訟主張退還(對於結盟者來說越早越好);
2、有無實際經營或者接受服務多寡;
3、加盟經營方具有過錯。
上述條件中,最重要的還是期限問題,解除加盟的時間點很重要,越早越好,越早能退還的越多,因此遇到此類問題大家應當盡快委託律師起訴處理,具體可以直接搜索咨詢合肥余智明律師。
下面附本人辦理的案件(當事人繳納加盟費14萬,最終在律師代理下退還12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