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合同糾紛案例
首先公司不存在被賣的問題,因為公司還是那個公司,所謂的老闆把公司賣了,只是他出讓了自己全部的股份。你的合同到期後,與新老闆簽的協議,就是約定原合同內容不變的協議,屬於一個新合同,如果合同的有效期還是原來的一年那麼現在就涉及到到期續約的問題,如果已經到期,還是按以前的內容在履行,那麼就說明公司默示的同意按原合同進行,如果公司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等於是要訂立一個新的合同,你不同意,合同就沒有成立。
至於你去打官司的話,要看你和新舊兩老闆簽的協議,到底約定的是一年到期前,還是新老闆承諾一直適用原合同,如果協議約定在新老闆接手後,一年合同到期後也繼續適用原合同內容,那麼現在他提出的新條件就屬於對前面協議的違約,你就能勝訴。如果,協議只針對為期一年合同剩餘部分的履行方式,那麼到期後就自動失效了,你就沒有理由要求按原來合同內容繼續續簽了。
B. 關於第三方的合同撤銷權案例
甲乙共同出資,購買廠房,獲得廠房的所有權,甲乙之間對於廠房屬共有關系。
甲將廠房過戶給第三方,這個第三方屬第三人,甲屬於擅自處分共有財產。乙能不能行使撤銷權,主要看第三人是否是善意。
善意的區分標准:1、是否對甲乙雙方的關系知情;2、是否支付對價(即購買廠房所需款項);3、支付的對價是否合理(合理的標準是以市價為基準上下浮動30%)
如果以上三點都符合,乙不能行使撤銷權。基本的法理是,內部協議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
《民通意見》第八十九條中也明確規定:共同共有人對共有財產享有共同的權利,承擔共同的義務。在共同共有關系存續期間,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的,一般認定無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償取得該項財產的,應當維護第三人合法權益;對其他共有人的損失,由擅自處分共有財產的人賠償。
綜上,乙雖不能行使撤銷權,但可以向甲要求損害賠償。
C. 山東必普加盟費有要回來的嗎
必普電子商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於2013年,是一傢具有互聯網基因、全球化視野的商業項目創新研發與服務支持平台型企業。專注為中小創業者提供一站式服務項目,秉承「 做永遠的創業公司 」的企業宗旨和客戶至上的服務理念,以創新技術、誠信經營、優質服務、特色文化、科學管理作為企業核心競爭力,實現眾多中小創業者的創業夢想。
必普電子商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定位於大眾服務創業項目的創新研發和服務,公司自創立伊始掀起「大眾創業」「草根創業」的新浪潮,形成「 萬眾創新」「人人創新」的新勢態。旗下擁有多個創業版塊, 涉及大眾日常剛需消費的諸多環節。目前,必普集團在大眾餐飲行業一個版塊已完成包括石小沫煎餅果兒、 食趣石代石鍋飯、張吉記砂鍋飯、醉骨大叔、 麻朵姑娘等數十個大型項目的研發與上市,憑借項目的服務與支持,激發眾多創業者的創業精神和創新基因。 必普集團成功塑造了必普項目「小投資、大回報」的品牌形象, 廣受合作者和產品消費者的好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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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欺詐合同的撤銷權一案例
合同法規定,撤銷權的行使期限是一年,是除斥期間,不適用中止/中斷。
如從發現食物不好時並未過一年,則可以撤銷,理由是:存在欺詐或者存在重大誤解。
支付餘款並不意味著放棄撤銷權。
E. 怎樣解除加盟合同,合同是加盟商簽訂的
只要是符合法律規定的特許中國,在中國期限期滿之前都是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如果能夠證明中國總部存在欺詐故意,還可以考慮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合同。 解除合同的法律後果一般是就未履行的部分退還中國費,已經履行的部分中國應該不會退的,除非可以證明總部構成了根本違約,無法實現合同目的才可以全額退還中國費。 撤銷合同的法律結果一般是全額退還中國費,因為被依法撤銷的合同自始無效,當然要退還中國費的。 請求解除合同務必在合同到期前提出,且提出越早退還的數額越大,接近合同期滿請求法院解除的請求一般不會得到支持的;請求依法撤銷合同務必要在合同簽訂後一年內提出,否則就不會得到法律的保護了。 本回答由 湖北言達律師事務所 提供
F. 求一個可撤銷合同的案例
http://vip.chinalawinfo.com/newlaw2002/slc/slc.asp?db=fnl&gid=117485997
這有一個行使撤銷權但未得到支持的。
另有一個合同被撤銷的案例,文字長達1.7萬字,這裝不下,給我一個郵箱。給個追問,系統會通知我。
G. 可撤銷合同的案例分析
1、丙的行為屬於重大誤解的行為。重大誤解行為是可撤銷、可變更的合同行為。依據《合同法》第54條的有關規定,因重大誤解而訂立的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合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規定:行為人因對行為的性質、對方當事人、標的物的品種、質量、規格和數量等的錯誤認識,使行為後果與自己的思想相悖,並造成較大損失的,可以認定為重大誤解。本案中,丁某對購買標的發生了誤解,並且價值巨大,應認定為重大誤解,屬於可撤銷、可變更的合同行為。 2、甲公司不能再行使撤銷權。根據《合同法》第55條的有關規定,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後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放棄撤銷權的,撤銷權消滅。本案中,甲公司在明知車型有錯的情況下,仍按合同約定提貨,並支付貨款,應視為以自己的行為放棄了撤銷權。
H. 無效合同與可變更,可撤銷的合同的案例
因為這個合同並不是自始至終無效的。從一開始簽訂的時候,合同是成立的,只是因為甲公司發的貨物不符,才影響了合同的履行。
I. 撤銷合同案例分析
撤銷合同案例分析,舉例:患者到A醫院看病,掛號交費,患者和A醫院形成醫療服務合同,看病後患者發現A醫院診斷有誤,用葯不符合診療常規,吃葯有不良反應。到B醫院重新就醫,把在B醫院的診療結果給A醫院要求復診,A醫院認為的確誤診了,用葯有誤,願意賠償患者所有損失,賠償損失的過程就是A醫院撤銷醫療服務合同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