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簽訂的合作協議中,沒有簽訂日期和合作期限有沒有法律效應
簽訂的合作協議中,沒有簽訂日期和合作期限一樣具有法律效應。
這種情況雙方以後可以再補充作出約定,如果沒有約定,那麼就以實際履行合同內容的時間為合同開始的時間,至於有效期,只要雙方均沒有異議,那就可以一直按照合同履行義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十二條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1)加盟合同沒有約定期限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三十三條當事人採用信件、數據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簽訂確認書。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
第三十七條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在簽字或者蓋章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
第三十八條國家根據需要下達指令性任務或者國家訂貨任務的,有關法人、其他組織之間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權利和義務訂立合同。
第四十六條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至時生效。附終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滿時失效。
『貳』 加盟合同甲方未寫期限有效嗎
第十二條 合同內容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第十三條 訂立合同方式
當事人訂立合同,採取要約、承諾方式。
『叄』 合同沒有寫有效期是否可以隨時終止
1、合同沒有寫有效期的,如果不能協商達成補充協議的,雙方都可以隨時要求終止合同,但應該給對方必要的准備時間。
2、《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至時生效。附終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滿時失效。
第六十二條(四)規定,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准備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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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條款:
可分為基本條款和普通條款,又稱必要條款和一般條款。當事人對必要條款達成協議的,合同即為成立;反之,合同不能成立。確定合同必要條款的根據有3種:
①根據法律規定。凡是法律對合同的必要條款有明文規定,應根據法律規定。
②根據合同的性質確定。法律對合同的必要條款沒有明文規定的,可以根據合同的性質確定。例如買賣合同的標的物、價款是買賣合同的必要條款。
③根據當事人的意願確定。除法律規定和據合同的性質確定的必要條款以外,當事人一方要求必須規定的條款,也是必要條款。
例如當事人一方對標的物的包裝有特別要求而必須達成協議的條款,就是必要條款。合同條款除必要條款之外,還有其他條款,即一般條款。一般條款在合同中是否加以規定,不會影響合同的成立。將合同條款規定得具體詳明,有利於明確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和合同的履行。
『肆』 請問如果合同中沒有約定期限,合同會失效嗎有效期限是多長
當事人就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的,按照合同法規定先適用第61條,如果不能達成,後適用第62條的順序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http://www.zgbxb.com/contract_gb.htm#i3
第六十一條 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第六十二條 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
(四)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准備時間。
『伍』 合同沒有註明有效期,什麼時候失效
雙方可協商解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九十三條 合同約定解除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條 合同的法定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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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五十二條 合同無效的法定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第五十四條 可撤銷合同
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第一百一十四條 違約金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
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陸』 沒有約定合同有效期怎麼解除
(一)合同生效時間
《合同法》第44條規定,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以外,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另外,根據《合同法》第45條和第46條的規定,附生效條件或生效期限的合同,只有在所附條件成就時或期限屆至時,合同才生效。
因此,除上述規定的情形以外,合同一般是在成立時生效,這是合同產生效力的起點。
(二)合同失效時間
首先,《合同法》第8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可見,合同一旦生效,便約束雙方,契約必須信守。
其次,法律如對合同效力期限有特別規定的,合同的有效期不得超出該限制。《合同法》第214條和第232條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超過的部分無效。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最後,附解除條件或終止期限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或期限屆滿時失效。
因此,如果法律對合同效力期限沒有特別規定,則依合同自由原則,當事人可任意約定期限。但若法律既無特別規定,當事人又未約定期限或約定不明確的,則合同將永久性地約束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二、未約定有效期,合同能否解除?如何解除?
依法成立並生效的合同,其解除方式無非約定解除和法定解除兩種。
(一)約定解除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或約定的解除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行使解除權解除合同。
(二)法定解除
無法協議解除的,具有《合同法》第94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才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94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如《合同法》第232條的規定)。」
因此,除法律有特別規定外,合同未約定有效期限或約定不明確的,其將無限期地(永久性地)約束合同雙方當事人。如果雙方無法協議解除,又不存在法定解除情形的,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公司A在合同中未能明確約定合同期限,將來當它不想再與B繼續合作時,可能面臨無法解除合同的難題。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應對合同期限這一問題給以足夠的重視。想想,一不小心就被合同套住了,是多可怕的事。
『柒』 加盟特許經營合同期限為幾年,到期後如何續約
特許經營合同期限通常為3年,如果在經營期限內能達到我們的各項標准要求,不違反合同規定,我們會考慮再續簽合同。續簽合同將不再另收加盟費,不再需要支付其它費用。
『捌』 合同期限沒約定怎麼辦
首先,關於合同的生效時間。
《合同法》第44條規定,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以外,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另外,根據《合同法》第45條和第46條的規定,附生效條件或生效期限的合同,只有在所附條件成就時或期限屆至時,合同才生效。這是合同產生效力的起點,即一般是在合同成立時。
其次,關於合同失效的時間。
《合同法》第8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合同一旦生效,便約束雙方,契約必須信守。
法律如對合同效力期限有特別規定的,合同的有效期不得超出該限制。如《合同法》第214條和第232條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超過的部分無效。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另外,附解除條件或終止期限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或期限屆滿時失效。
因此,如果法律無特別規定的,則依合同自由原則,當事人可任意約定期限。若未約定期限或約定不明確的,則應視為無限期合同,合同將無限期地約束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二、未約定有效期的合同解除
依法成立並生效的合同,其解除方式無非約定解除和法定解除兩種。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或約定的解除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
無法協議解除的,在具有《合同法》第94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即: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玖』 沒有註明合同時間的合同期限是多久
您好,在沒有註明合同期限的情況下,合同期限就指現實的雙方合作的時間。一方可隨時與另一方溝通,要求其履行義務。當事人如果認為應當有一個固家的期限,那麼在之後的合作期內,還可另行約定。
參考法條:
《合同法》第六十二條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
(一)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履行;沒有國家標准、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准履行。
(二)價款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按照規定履行。
(三)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准備時間。
(五)履行方式不明確的,按照有利於實現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費用的負擔不明確的,由履行義務一方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