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賣方解除合同通知書是否有效
1、賣方書面通知解除房屋買賣合同是無效的,除非對方接到通知書後也同意解除合同,或者說買賣合同中有這樣的條款約定。
2、一般情況下,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後,都是合法有效的,合同雙方當事人都必須履行合同確定的義務。如果賣方不向賣房了,必須與對方協商,在主動要求支付對方違約金的條件下,請求對方同意解除合同。
3、《合同法》第九十三條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
除合同。
4、《合同法》第九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
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5、《合同法》第九十六條當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第九十四條的規定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對方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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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⑵ 合同解除通知函是否具有法律效應
您好,《合同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行使合同解除權時,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對方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合同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四條規定,當事人對合同解除或者債務抵銷雖有異議,但在約定的異議期限屆滿後才提出異議並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當事人沒有約定異議期間,在解除合同或者債務抵銷通知到達之日起三個月以後才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可見,法律在保障一方行使解除權時,同時也賦予了另一方即相對人異議權,即在解除通知到達對方當事人後,如果對方當事人對解除合同的效力有異議的,可以提起確認之訴。為了盡快確定雙方之間不穩定的法律關系,法律又對相對人行使異議權做出了期間限制,對於這一期間有兩種確定方式,一是當事人約定的異議期間,二是司法解釋規定的三個月異議期間。
也就是說,如果雙方沒有約定合同解除異議期間,應當適用法定的三個月異議期間。一方在收到另一方送達的《解除合同通知書》之日起的三個月時間內,直至一方起訴時,對該通知書置之不理,未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效力的,根據法律規定,其異議權消滅,雙方簽訂的合同解除。
⑶ 書面解除經營合同通知書一方不簽字有效嗎
應該書面檢出經營合同通知書的話一放不簽字應該是沒有效的,嗯,解除的話就在雙方簽字。
⑷ 通知合同解除還需要起訴確認解除合同有效嗎
您好,《解除合同通知書》一經送達被告即發生合同解除效力,被告在法定期限內未提起訴訟或仲裁,訴訟中不認可原告享有合同解除權的,人民法院不應支持。
《合同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行使合同解除權時,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對方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合同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四條規定,當事人對合同解除或者債務抵銷雖有異議,但在約定的異議期限屆滿後才提出異議並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當事人沒有約定異議期間,在解除合同或者債務抵銷通知到達之日起三個月以後才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可見,法律在保障一方行使解除權時,同時也賦予了另一方即相對人異議權,即在解除通知到達對方當事人後,如果對方當事人對解除合同的效力有異議的,可以提起確認之訴。為了盡快確定雙方之間不穩定的法律關系,法律又對相對人行使異議權做出了期間限制,對於這一期間有兩種確定方式,一是當事人約定的異議期間,二是司法解釋規定的三個月異議期間。
也就是說,如果原被告雙方沒有約定合同解除異議期間,應當適用法定的三個月異議期間。被告在收到原告送達的《解除合同通知書》之日起的三個月時間內,直至原告起訴時,對該通知書置之不理,未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效力的,根據法律規定,被告的異議權消滅,原、被告雙方簽訂的合同解除。
如能給出詳細信息,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⑸ 對方拒絕簽收解除合同通知書是否產生解除合同的法律效力
這個問題的實質是如何證明「解除合同通知書已送達」的事實。除「原答案」快遞送達外,還可以通過發傳真的方式送達、公證送達。雖然合同法未明確規定「通知」的具體方式,但依據《民訴法》第八十四條的規定,「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節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因此,在解除合同通知書的相對方「下落尚明」的情況下,不建議公告送達。具體需要注意:1、快遞送達;(1)對方接受:保留發票、所要送達回執(三聯單之一,收件人簽字的墨印);(2)對方拒收:要求送件人在回執上寫明「拒收」;信件不要拆開(如果拆開,則無法證明送件的內容,必要時當庭拆件);2、傳真送達,不要用自己單位的傳真,建議到星級旅店發送。索要發票、ok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