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不簽合同違法嗎
明確是違法的.因為勞動法規定:超過試用期最長三個月,就必須雙方簽定勞動合同,購買社會保險等.正規公司的話,不用你說,人事部會主動找你簽的.我看你那個是國內的私人老闆,暴發戶型的那種,對嚒?"說一年以後表現好才簽",這樣的空頭支票,請你不要相信哦.自己學好了本領,炒它魷魚就可以啦.不要以為自己幹得好,老闆就對你有感情哦.是大家互相利用而已;我一個朋友告訴我:老闆對打工仔.就好像是對馬桶一樣滴,完事後是不會對馬桶產生感情滴.因為他到時候一樣可以說你沒有做好.因為"好"根本就沒有標准.一樣會把你炒掉.到時候你可不要太傷心哦.總之,不要相信那些空頭支票就可以啦.最後,祝你打工路上,越走越好,最後自己做老闆(可要做一個對下屬好的老闆哦).
㈡ 委託對方加工食品,必須需要簽協議嗎不簽的話違法不,口頭協議可以嗎
你好:
委託對方加工食品,可以不簽訂協議。
一、委託加工食品合同,依法屬於承攬合同,根據《合同法》第251條規定,承攬合同是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給付報酬的合同。承攬中包括加工工作。
二、而對於承攬合同,屬於不要式合同,即合同主體就合同主要條款達成合意即可成立,合意表現形式並不固定,書面、口頭均可,因此,雙方不簽訂協議並不違法。不需要備案,但需要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
三、強烈建議與加工方簽訂正式的書面委託協議,原因如下:1)食品涉及到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食品生產、加工必須符合《食品安全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若出現食安事故,涉事食品加工一方難辭其咎,委託人也勢必會受到相應牽連。因此簽訂協議,對加工一方資質、原材料、包裝、工藝等進行嚴格約定,可以更好地規避食品加工中食品加工一方容易出現的問題;2)對於合同的權利義務可以更加明晰,對於加工一方出現的違約行為也會有相應的追責依據,尤其是在食品質量不達標或者延期導致不能按時交貨,避免推諉扯皮;3)有委託協議以及加工一方廠家的資質等相應資料,可以更加從容應對監管部門的審查。
碼字不易,如果對您有所幫助,請予以採納謝謝。
㈢ 小店上班不簽合同違法嗎
根據國家相關法規,凡是涉及到僱傭關系的,都應該要簽訂勞動合同(或協議),為了保證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不過這情況對於小店或雇傭人員比較小的,一般國家是不會查的,當出現問題了才會出於程序要求才會考慮……以上是我的理解
㈣ 餐飲業不簽勞保合同屬於違法行為嗎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依法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勞保合同是什麼鬼!
㈤ 餐飲店不簽勞動合同算違法嗎
如果由於單位的原因,工作超過一個月未簽訂勞動合同應當支付雙倍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七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㈥ 燒烤店服務員要不要簽合同
正規的公司都會有簽合同的,但是現在燒烤店一般都是小本經營,私人老闆他們是不會和員工簽合同的,如果簽了合同的話,對他們以後肯定會有影響,所以,這完全取決於你自己鉛,你想做就做,不想做就走,臨時落腳點也可以說是可以把它當做一個過渡時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