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加盟合同是合夥人簽的,他有權私自解除合同嗎
這對區分內部關系,和外部關系兩個層面,具體來說,看最初與品牌方簽署加盟協議的是誰。
如果最初與品牌方簽署加盟協議的,就是你的合夥人,那麼他與品牌方解除協議,對品牌方來說,他就是有權的(法律上叫做合同相對性)。至於你們合夥人之間內部關繫上,對於這個事項怎麼處理,得看到你們之間內部的書面約定,如果你們沒有書面合同的,一般來說叫做「事實合夥」,這種情況下大家都可以隨時要求散夥,他與品牌方簽署解除協議,就一種散夥的標准,你們內部進行結算、清算即可。
2. 解除加盟申請書
如果真想要回這三萬,強烈建議樓主花點小錢,在當地律師事務所聘請律師幫你起草!
當然如果你方便的話,我可以幫你看看你當初的合同範本
3. 我想解除加盟合同並拿回加盟費 下一步應該怎麼做
拿不回來
1.首先 特許經營是特許者將自己擁有的商標、商號、產品、專利或技術、經營模式等以特許經營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許者使用,被特許者按合同規定,在統一的業務模式下從事經營活動,並向特許者支付相應費用的經營方式。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特許經營合同糾紛。糾紛產生的原因是特許加盟合同提前解除後,雙方對合同解除的後果不能達成一致的認識,這在當前的特許經營糾紛中是一個比較突出的問題,具有代表性。以下結合本案的爭議焦點,就其反映的法律問題展開探討,以期為同類糾紛的解決提供參考。
2.其次、特許加盟費是否應退還
加盟費一般是在特許經營合同簽訂後,由加盟方一次性支付。商務部發布的《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將加盟費定義為「被特許人為獲得特許經營權而向特許人支付的一次性費用」,雖然《辦法》屬於行政規章,效力層次不高,但該定義仍可作為本案審理時的一個參考。
3.第三、實踐中,特許雙方往往並不清楚加盟費的性質,只是約定加盟費「一次性支付」,有的把加盟費看作是合同中特許使用費的一部分或預付款,也有的把加盟費理解為合同保證金。因此,在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前解除合同時,特許雙方對加盟費應否返還產生爭議。
4.最後,一般情況下,特許雙方一經簽訂特許經營合同,即要求加盟者交納加盟費,特許人才可能把特許經營權授予加盟者,加盟者也才有可能開展特許經營業務。
4. 簽訂《加盟協議書》當天強行要求簽訂《解除協議書》是否涉嫌合同欺詐
1.如果你已交加盟費,對方強行要求簽訂《解除協議書》的,且未返還加盟費,可能構成詐騙罪和搶劫罪的競合,二者擇一重罪處罰;
2.如果你已交加盟費,對方誘騙你簽訂《解除協議書》的,且未返還加盟費,可能構成詐騙罪;
3.如果你尚未交付加盟費或對方已返還的,則其不構成犯罪,但構成了實質的違約,後一《解除協議書》是違背你真實意思的,屬可撤銷合同,你可依據《加盟協議書》的有關約定,向對方主張違約責任或要求對方繼續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
5. 怎麼寫解除加盟合同的範文
照著它修改一下就可以用~
協議書
甲方:
乙方:
2008年 月 日,甲乙雙方訂立一份《合作協議書》,就船用配電箱等項目的開發生產銷售進行合作,合作期限至20 年 月 日止,現甲乙雙方因故終止該《合作協議書》,經雙方初步賬目結算後充分協商一致,自願訂立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自願解除上述的《合作協議書》;
二:截至本協議書訂立之日止,甲乙雙方確認賬目如下:由甲方支付給乙方合作經營期間的收益,計人民幣 萬元整,工資款等相關帳目均已結清。款項支付辦法:2009年 月18日前,甲方付給乙方 萬元整;2009年11月13日前,甲方付給乙方 萬元整;2010年 月13日前,甲方付給乙方 萬元整。如甲方逾期付款,按未付款項的日萬分之五計付違約金。
三:自本協議書訂立之日起,甲方和乙方的業務互不受對方的干涉,雙方的應收款和應付款等原來合作經營期間的所有事務,概由甲方負責料理,應收款歸甲方所有,應付款由甲方負擔。
四:自本協議書訂立之日起,乙方應把原來合作經營期間的相關技術資料和合同文本等交還給甲方,乙方應遵守誠實信用原則,保守合作經營期間的商業秘密,不得有損於對方之行為。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
五:甲乙雙方承諾:凡涉及到原《合作協議書》的所有事務以此為斷,甲乙雙方均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挑起事端,如任一方挑起事端,由挑起事端方承擔全部則任。
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經各方簽字或捺指印後生效。
甲方:
乙方:
見證方:
2009年 月 日
6. 如何解除加盟合同
公司不履行合同義務屬於違約,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
7. 加盟合同的解約協議書怎樣寫
http://www.fanben.cn/law/2005/6/5008012.htm http://www.newslife.com.cn/Upload/2006927213257682.doc
8. 葯店想解除加盟協議
若加盟合同中約定了解除條件,現在解除條件如果出現的情況下,你就可以行使解除權解除合同。你可以要求對方停止使用你的商號。有不明之處可以來電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