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急等,我接受一家店面的經營權一年,現在合同沒到期,別人就要把店鋪盤掉,我要怎麼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
首先,對你朋友轉租行為給你分析下,你朋友轉租的行為,如果合同沒有特別約定,一般是不允許轉租的,如果房東知道該行為,而不同意的話,房東可以解除和你朋友間的租房合同,因而,你在不明她們之間合同是否有約定轉租行為的情況下,直接和你朋友簽合同,是具有一定風險的。
其次,從你說的,中間續簽合同也是你以你朋友名義和房東簽的,就是說你朋友在轉租給你的時候,他可以轉租的期限已經超過了他和房東的原合同,對於超出的部分,是屬於違法的。
再次,因為期間你已經代你朋友續簽了合同,使得合同使無效的期間(原超出的租期的期間)變為有效。所以,基於你們之間的書面合同,你朋友的該行為明顯屬於違約,屬於明顯的乘人之危(你已經進貨,不同意他的要求,你明顯是要受嚴重損失的),假如簽了,也是可以通過司法途徑變更或撤銷;如果不簽,更是基於書面合同,你有法律依據,對他的要求,已經可以判定為構成預期違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如果造成損失,可以依法要求損害賠償。
2. 我加盟了一奶茶店,生意不好,合同沒有到期,我現在要轉讓,加盟公司那邊怎麼辦
你加盟的是什麼品牌,其實只要你的店面轉讓出去就可以了,和公司那邊也沒有什麼利益關系了
3. 門面合同沒到期,因生意不好,想退押金,可以嗎
門面房沒有到期,可以通過和房東協商的方式來要求退押金。退押金的具體數額由雙方協定,一般以押金金額減去違約金的金額來計算出退款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3)店面轉了加盟合同沒到期怎麼辦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九條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違約金,但是轉租合同對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約束力的除外。次承租人代為支付的租金和違約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應當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應付的租金數額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償。
第七百二十條在租賃期限內因佔有、使用租賃物獲得的收益,歸承租人所有,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4. 咨詢一個問題:商戶店面轉讓合同未到期,在原合同不變的情況招牌可以變更嗎
是轉讓合同還是出租合同?除非合同中有限制,一般租戶在合同期間可以更換招牌。
5. 請法律工作者幫忙回答:轉店之後發現他的加盟合同已過期,這樣能不能立案
以合同詐騙立案的可能性不大。公安機關會以合同糾紛或者經濟糾紛的理由不予立案。
去法院以合同糾紛的理由起訴,是民事案件。
從你所說的「後來在庭上我們雙方都承認了這部分錢的明細」,可見對於合同的標的額,你們都沒有爭議。
現在你們想要追回損失,建議:
1、明知加盟合約已經過期,為了簽約賺取轉讓費加以隱瞞,且欺騙你們加盟是終身的,屬於民通意見第68條認定的欺詐行為。
2、依據合同欺詐的理由,你們可以要求撤銷合同。
3、合同撤銷之後,你們可以要求對方返還財產,並賠償你們的損失。返還的財產就是你們支付的轉讓加盟費用;你們的損失包括利息損失、因履行合同支付的必要費用,如裝修費用等,以及追索債權的產生的必要費用,如律師費等。
6. 轉讓店面沒經營到合同期有賠嘗嗎
這歸根結底說起來,還是一個合同中止的問題。關於是否有賠償金的問題,應從以下方面來考慮:
第一,如果所簽合同中有這方面的約定,應按合同中的約定來執行;第二,如果所簽合同中,沒有這方面的約定,而被拆遷又是雙方不可預見的結果,屬於雙方均無過錯,都沒有違約責任,是沒有賠償問題的。但出租方應將所收的定金,和提前已經收取的租金,原數退還給承租方。
7. 店面轉讓後原來的租房合同沒到期是否繼續有效
根據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九條
租賃物(店面)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轉讓)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8. 加盟店合同沒到期不想做了怎麼辦
仔細閱讀合同中的違約條款,估計你要按照條款進行賠償,或者已經交的加盟費不再退還。違約方是要承擔違約責任的。
最好找合同方好好談談減輕損失,難。
祝你好運。
9. 我的店鋪合同還沒到期房東要收回去怎麼辦
呵呵,樓上的兩位事情不向你們想的那麼簡單啊,你沒看他說他是轉手接過來的么,如果他在接手的時候房主也在也與他簽訂合同了那變可以向房主要回押金並且所要經濟賠償,但是如果他沒有經過房主的話,房主有權利無條件將它趕出房子,而他也只能去法院起訴與他接手的那家申請合同無效退還全款返回合同。
我現在的狀況和他一樣正在打官司呢呵呵,哥們你還是把話說明白點把要不沒法給你好好解答
要是這樣你就可以先與他協商賠償問題,協商無結果後,咨詢律師看看這個官司怎麼打,並起訴,要求退還押金,和損失費,我聽我的律師說過其中一向的損失是按照你每天的盈利額算的,還可以向他要求賠償你的兌店損失費具體情況你還要找個律師咨詢
如果你還想在這繼續經營的話,那麼你就找出一些相關的賠償規定拿來壓他,相信誰也不願意去賠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