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再交加盟費,但需要繳納品牌使用費,保證金這塊等你解除合同才會退給你,如果繼續續約的話保證金暫時不會退。加盟費是一次性繳清的,品牌使用費是每年都交的,有的公司叫管理費,保證金是為了防止惡意做壞品牌設定的。。
❷ 加盟代理店合同到期怎麼辦
加盟大品牌好好做的話可以一直做下去的,就怕是小品牌,沒等你做完兩年人家就消失了。合同上也可以約定「兩年後同等條件下你可以優先續約」這個條款。
❸ 與公司合同到期怎麼辦
合同到期,用人單位必須提供與上一份合同同等待遇的勞動合同給員工簽,如果用人單位不與員工續簽勞動合同,必須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之日起算,即2008年1月1日,不滿半年按半年算,滿半年按一年算,也就是說,現在是2009年下半年,你的單位應該支付你2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方法是正常工作時間內離職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計算時應以員工每月實得得工資為准,包括加班工資、津貼、勤工獎等,不能扣除員工每月已支付的伙食費、社會保險費等。你的公司應該支付你4000元左右的經濟補償金。
2008年12月至2009年1月,因金融危機,你公司要求員工放假,是否有開員工代表大會徵求員工意見,如員工沒有同意放無薪假,那麼單位應支付員工停工期間工資,標準是深圳市關外最低工資標准900元/月*0.8*2個月=1440元。
你可以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第二十八條。
順便一提,不知道你們公司有沒有安排你休帶薪年休假,2008年1月1日《帶薪年休假條例》實施以後,用人單位每年都必須安排員工帶薪年休假,否則要補足未休年休假的3倍工資,你應享受每年5天的帶薪假,2008年未休年假工資應該是900/174*2*5*8=413.6元,2009年應享受年休假天數是276/365*5=3天(小數點不算),年假工資是900/174*2*3*8=248.16元。
❹ 加盟的店合同到期再續簽合同店裡還要重新入股嗎
你好,加盟店到期,你的意思是需不需再交加盟費?若是這樣,一般情況下是需要的.
❺ 加盟合同到期後不續約,一定要與加盟商簽訂解約協議嗎
合同到期不續約,加盟合同就終止了,不必再寫解約協議。
❻ 我加盟商合同到期原合同還有效嗎
合同到期之後,原來的合同就自動終止了,不再有法律效力了。
❼ 我是跟朋友合夥開了加盟的店現在合同到期又續簽合同那我還要重新入錢嗎
你倆合夥人同意續簽合同的,根據你倆與加盟店間的續簽合同約定需要再行交納加盟費的,如果你倆之間對此由誰交納加盟費有書面或者口頭約定的,按約定執行,如果未有約定,可另行協商,如協商不成,而仍同意合夥經營的,通常應按各方的出資比例承擔。如果不同意共同合夥,則按退夥方式處理。
❽ 加盟合同簽定一年到期了不續簽怎樣有加盟費
建議你這樣試試看:加盟費問題
這樣做的好處:合同法
注意事項:不退,法院投訴。
❾ 總部在特許加盟合約到期後怎麼控制加盟商不會變成自己的競爭對手
這個,如果你開始合同中沒協議定,真還是個棘手的事。
你說回購,一個成熟的店面,會是一大筆支出的。
這樣吧,既然是加盟連鎖,你建立起信息體系,掌握加盟店的客戶資料,最好區域內共用,實行會員卡制;
加盟到期,如果不再加盟,那麼撤銷其品牌及一些相關管理資料的使用權外,可以開設新加盟店,你手裡的客戶資料就有用了。你知道怎麼做。做巧妙點即可。
你可以想像,一家老店突然改了形象,旁邊又開一家老品牌形象店,客戶資料又都有,起碼要分他不少客源。
而會員卡制度,老客戶想跑都跑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