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果加盟手工活,沒簽合同,對方收了加盟費,但公司倒閉了,加盟費還能追回來嗎
如果你加盟沒有簽署合同,對方已經收了加盟費,現在公司倒閉了,加盟費很難追回來的,這是因為:
一個公司倒閉後首先償還的是員工工資,在保證員工工資之後然後再是銀行欠款和供應商欠款,這些都解決之後才會是加盟費。
由於你沒有簽署加盟合同,即使有打款記錄,但是因為對方已經倒閉,所以按照上述清算流程,估計你的加盟費很難追回來。
㈡ 我現在一家品牌加盟店上班,沒有簽合同也沒有上保險,老闆沒有自己的注冊公司,我去勞動局應該告誰
可以,你只要有證據跟公司有事實勞動關系,公司要給你支付雙倍工資,並補交保險,只是時間會很長,先仲裁,後到法院一審、二審,真正能到手,要一年以後了,你是否有這個精力來耗這件事?
還有一個問題,你的工作肯定沒有了,公司肯定不會要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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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加盟店違約可是沒有簽合同我要怎麼維權
可以要求簽約,否則可以終止加盟,因為對方也沒有合同在手,那麼加盟的情況就可以重新協商。
㈣ 開了十萬加盟店公司沒有給我簽合同,怎麼起訴
交給加盟公司的十萬元加盟費退還於你是嗎?因為公司未和你簽加盟合同,造成你不能單方面終止合同,若能直接和公司協商解決便罷,協商不成你可以起訴公司存在欺詐手段,建議你找精通加盟合同官司的律師,把你手上有關加盟店的所有材料帶上,請律師幫你忑訴。
㈤ 我加盟的店交了3000元押金,沒有合同,有轉賬記錄,現在他們不退,我可以起訴嗎
可以起訴,但代價很大,第一需要律師費,最起碼要找人咨詢,這些都需要費用,第二,就是自己出庭,不需要律師,但時間成本很大,第三,建議另外解決,訴訟是下策。
㈥ 交了加盟費,發現合同有異議,現在沒有簽訂合同,可以要求退還加盟費嗎
合同簽署前認真看好內容。如果簽署過後各持一份就已經生效,除非有證據表明對方是用欺騙手段可以通過法院要回
㈦ 一個公司的加盟商,沒有給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應該給予賠償嘛可以告他們嘛。告他們需要什麼材料
1、未簽勞動合同需賠雙倍工資,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因此企業在解除勞動關系時應支付雙倍工資。若未支付,職工可申請勞動仲裁。
2、《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並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
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㈧ 開店加盟沒有合同屬於違約嗎
加盟是一種互贏互利的商業夥伴關系。加盟開店是加盟商與連鎖總部之間的一種契約關系。根據契約,連鎖總部向加盟商提供一種獨特的商業經營特許權,並給予人員訓練、組織結構、經營管理、商品采購等方面的指導和幫助,加盟商向連鎖總部支付相應的費用。加盟創業原是一種互贏互利的夥伴關系,在簽約合作時,尤需明辨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以免發生糾紛。
首先 特許經營是特許者將自己擁有的商標、商號、產品、專利或技術、經營模式等以特許經營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許者使用,被特許者按合同規定,在統一的業務模式下從事經營活動,並向特許者支付相應費用的經營方式。
從加盟者的角度來講,交納加盟費,取得特許經營資格而能順利開業,只是特許經營的第一步,加盟者還必須以自有資金對業務進行實質性投資,並在經營過程中與特許人持續合作,才可能實現預期收益,達到加盟的目的。在特許經營中,加盟者支付的費用除加盟費外還應包括特許經營使用費,即「在使用特許經營權過程中按一定的標准或比例向特許人定期支付的費用」,後者才是合同履行中,使用特許人經營資源的對價。
所以在加盟之前必須要對加盟店的行業性質、行業產品、質量等等進行周密地進行考察。而後向加盟商遞交加盟申請書,有很多的的加盟程序。取得加盟資格後才能開店。如果沒有履行上述過程,你的開店是違法的,有關部門會按照規定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