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你好我加盟一個餐飲公司,當時簽合同付錢沒限制時間,由於疫情不能幹了想要回錢,是否有法律責任
既然簽了合同那就得負法律責任,你要是違反合同,不僅不給你錢,還要告你違反合同的損失,就看你覺得值不值得了
⑵ 小規模納稅人,餐飲住宿行業疫情期間享受免稅政策,開普票稅率是0,那開專票怎麼辦,是按3%開嗎
免稅項目是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只能開具普通發票。所以,是沒有辦法開具專用發票的。
⑶ 餐飲類哪個品牌加盟好
我覺得比較好吃的可以考慮下抱走鴨的,最近也在考慮要不要加盟還是很好吃的。
⑷ 我現在經營一家加盟連鎖酒店疫情期間想和加盟總部解約,國家法規現在有啥政策
你應該加盟的oyo吧,解約看看合同的違約條款吧,人家大公司法務不是啥用沒有的
⑸ 疫情之後,加盟行業現狀如何如何才能「逆風而上」
任何的危機之下都蘊藏著新的機遇與挑戰。在這個全民創業的時代,隨著疫情的逐漸好轉,招商加盟行業迸發出了新的發展態勢,巨大的行業潛力亟待挖掘。那麼,2020年,招商加盟行業有哪些值得我們關注的熱點呢?
1、從年初開始,受疫情影響,招商加盟行業Q1季度的關注量下降了至少3成,Q2季度隨著國家疫情防控工作和百姓疫情配合的常態化,招商加盟行業移動端關注量同比上漲14.7%,但是PC端仍舊處於比較低迷的態勢,廣告投放可適當向移動端進行傾斜。
二、如何與加盟星合作?主打會員模式,入駐會員享受六大基礎權益1、 一鍵打通搜索:專屬搜索特型阿拉丁卡、高權重 SEO 結果快速佔領創業者心智。
2、 多終端觸達:一次入駐,PC、移動、APP 多終端全方位觸達創業者。
3、 全生態聚力:搜索專屬特型卡、信息流、視頻流等網路全生態聚力。
4、 權威信譽認證:加盟星項目認證與企業名片,嚴選靠譜項目,強化創業者信任度。
5、 精細化運營手段:優質項目推薦、創業品牌熱度榜單等助力品牌形象躍升。
6、 多角度內容營銷:品牌動態,視頻探店等口碑傳播,降低與創業者溝通成本。
⑹ 中央兩直政策 2020疫情對個體營戶餐飲有什麼政策與補助
自2020年1月1日起實施,截止日期視疫情情況另行公告。
《關於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8號)第五條規定:
對納稅人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以及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徵增值稅。(生活服務,是指為滿足城鄉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類服務活動。包括文化體育服務、教育醫療服務、旅遊娛樂服務、餐飲住宿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其他生活服務。)
六、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實施,截止日期視疫情情況另行公告。
⑺ 生活服務業疫情期間享受免稅政策
疫情防控期間,對納稅人提供生活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徵增值稅。生活服務,包括文化體育服務、教育醫療服務、旅遊娛樂服務、餐飲住宿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其他生活服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一)用於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徵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一條 條例第十條第(一)項所稱購進貨物,不包括既用於增值稅應稅項目(不含免徵增值稅項目)也用於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徵增值稅(以下簡稱免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固定資產。
第二十六條 一般納稅人兼營免稅項目或者非增值稅應稅勞務而無法劃分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的,按下列公式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當月無法劃分的全部進項稅額×當月免稅項目銷售額、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營業額合計÷當月全部銷售額、營業額合計。
(7)疫情餐飲加盟優惠政策擴展閱讀:
涉及內容
——在支持防護救治方面,涉及個人所得稅2項政策,即對取得政府規定標準的疫情防治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免徵個人所得稅;取得單位發放的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的醫葯防護用品等免徵個人所得稅。
——在支持物資供應方面,涉及增值稅、企業所得稅、關稅3個稅種5項政策,即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納稅人提供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運輸收入免徵增值稅。
納稅人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及居民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收入免徵增值稅;對疫情防控重點物資生產企業擴大產能購置設備允許企業所得稅稅前一次性扣除;對衛生健康主管部門組織進口的直接用於防控疫情物資免徵關稅。
——在鼓勵公益捐贈方面,涉及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增值稅、消費稅、關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6稅2費4項政策,即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捐贈應對疫情的現金和物品允許企業所得稅或個人所得稅稅前全額扣除。
直接向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捐贈應對疫情物品允許企業所得稅或個人所得稅稅前全額扣除;無償捐贈應對疫情的貨物免徵增值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擴大捐贈免稅進口范圍。
⑻ 老師,有關於疫情期間減免增值稅政策的文么
財政部 稅務總局
關於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8號
【字體: 大中小】 列印本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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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支持相關企業發展,現就有關稅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為擴大產能新購置的相關設備,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二、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可以按月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
本公告所稱增量留抵稅額,是指與2019年12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稅額。
本公告第一條、第二條所稱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名單,由省級及以上發展改革部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確定。
三、對納稅人運輸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取得的收入,免徵增值稅。
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的具體范圍,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確定。
四、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困難行業企業2020年度發生的虧損,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8年。
困難行業企業,包括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旅遊(指旅行社及相關服務、游覽景區管理兩類)四大類,具體判斷標准按照現行《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執行。困難行業企業2020年度主營業務收入須占收入總額(剔除不征稅收入和投資收益)的50%以上。
五、對納稅人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以及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徵增值稅。
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的具體范圍,按照《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財稅〔2016〕36號印發)執行。
生活服務、快遞收派服務的具體范圍,按照《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財稅〔2016〕36號印發)執行。
六、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實施,截止日期視疫情情況另行公告。
財政部 稅務總局
關於支持疫情防控保供等稅費政策實施期限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28號
【字體: 大中小】 列印本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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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支持疫情防控、企業紓困和復工復產,現將有關稅費政策實施期限公告如下: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8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捐贈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9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0號)、《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免徵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的公告》(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11號)規定的稅費優惠政策,執行至2020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