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加盟特許經營合同期限為幾年,到期後如何續約
特許經營合同期限通常為3年,如果在經營期限內能達到我們的各項標准要求,不違反合同規定,我們會考慮再續簽合同。續簽合同將不再另收加盟費,不再需要支付其它費用。
㈡ 加盟合同糾紛最有效的處理方式
加盟糾紛,也叫特許經營合同糾紛,處理這類糾紛,基本上以合同條款為前提,基於特許經營的法律法規來尋求解除協議或撤銷協議的證據和規定,同時就對方違法違規的情況向有關主管部門反映。
㈢ 我是跟朋友合夥開了加盟的店現在合同到期又續簽合同那我還要重新入錢嗎
你倆合夥人同意續簽合同的,根據你倆與加盟店間的續簽合同約定需要再行交納加盟費的,如果你倆之間對此由誰交納加盟費有書面或者口頭約定的,按約定執行,如果未有約定,可另行協商,如協商不成,而仍同意合夥經營的,通常應按各方的出資比例承擔。如果不同意共同合夥,則按退夥方式處理。
㈣ 我想解除加盟合同並拿回加盟費 下一步應該怎麼做
拿不回來
1.首先 特許經營是特許者將自己擁有的商標、商號、產品、專利或技術、經營模式等以特許經營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許者使用,被特許者按合同規定,在統一的業務模式下從事經營活動,並向特許者支付相應費用的經營方式。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特許經營合同糾紛。糾紛產生的原因是特許加盟合同提前解除後,雙方對合同解除的後果不能達成一致的認識,這在當前的特許經營糾紛中是一個比較突出的問題,具有代表性。以下結合本案的爭議焦點,就其反映的法律問題展開探討,以期為同類糾紛的解決提供參考。
2.其次、特許加盟費是否應退還
加盟費一般是在特許經營合同簽訂後,由加盟方一次性支付。商務部發布的《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將加盟費定義為「被特許人為獲得特許經營權而向特許人支付的一次性費用」,雖然《辦法》屬於行政規章,效力層次不高,但該定義仍可作為本案審理時的一個參考。
3.第三、實踐中,特許雙方往往並不清楚加盟費的性質,只是約定加盟費「一次性支付」,有的把加盟費看作是合同中特許使用費的一部分或預付款,也有的把加盟費理解為合同保證金。因此,在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前解除合同時,特許雙方對加盟費應否返還產生爭議。
4.最後,一般情況下,特許雙方一經簽訂特許經營合同,即要求加盟者交納加盟費,特許人才可能把特許經營權授予加盟者,加盟者也才有可能開展特許經營業務。
㈤ 請問關於加盟合同終止後合同該怎麼處理,該歸誰
或許應該雙方都簽訂合同終止的類似協議或合同,雙方留備,最少你要要份。主要看合作方有沒有信用。
㈥ 加盟合同到期再次簽定是否重交加盟費
不用再交加盟費,但需要繳納品牌使用費,保證金這塊等你解除合同才會退給你,如果繼續續約的話保證金暫時不會退。加盟費是一次性繳清的,品牌使用費是每年都交的,有的公司叫管理費,保證金是為了防止惡意做壞品牌設定的。。
㈦ 加盟代理店合同到期怎麼辦
加盟大品牌好好做的話可以一直做下去的,就怕是小品牌,沒等你做完兩年人家就消失了。合同上也可以約定「兩年後同等條件下你可以優先續約」這個條款。
㈧ 總部在特許加盟合約到期後怎麼控制加盟商不會變成自己的競爭對手
這個,如果你開始合同中沒協議定,真還是個棘手的事。
你說回購,一個成熟的店面,會是一大筆支出的。
這樣吧,既然是加盟連鎖,你建立起信息體系,掌握加盟店的客戶資料,最好區域內共用,實行會員卡制;
加盟到期,如果不再加盟,那麼撤銷其品牌及一些相關管理資料的使用權外,可以開設新加盟店,你手裡的客戶資料就有用了。你知道怎麼做。做巧妙點即可。
你可以想像,一家老店突然改了形象,旁邊又開一家老品牌形象店,客戶資料又都有,起碼要分他不少客源。
而會員卡制度,老客戶想跑都跑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