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加盟店可以轉讓嗎
你好,是可以的,加盟店的話也是可以進行轉讓的。
『貳』 餐飲加盟培訓時需注意那些
如今,隨著各種餐飲洋品牌的陸續進入中國,國內很多自主品牌的餐飲公司也走上了特許加盟的擴張之路,那麼特許加盟合同中應該注意哪些事項呢?筆者總結了自己所參與過的特許加盟的起草、談判直至最終簽字的過程心得,同大家分享和討論。
1、第一條是關於首期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的約定。
首期特許經營權使用費又具體分為標准費、受許人增開餐館的折扣費用、延期費、附屬店面費、老受許人與新受許人另開新店的增加費、轉讓費等。
2、第二條是關於合同存續期間須定期交納的特許權使用費的約定。
定期交納的特許權使用費一般確定為銷售額的某一百分比。
3、第三條是關於特許人授予受許人某些權利的約定。
如使用特許人的管理系統和操作手冊的權利、對特許人管理系統中改良技術和操作方面信息的使用權、對於特許人的品牌作有限地與餐館有關的其他使用。
4、第四條是關於特許人為受許人提供某些支持(如培訓、咨詢、協助與指導等)的約定。
5、第五條約定受許人的各項義務。共15款,各款內容如下:
第1款約定經營場所的租賃事宜。經營場所既可以由特許人向出租人租賃後再轉租給受許人,也可以由受許人直接從出租人處租賃。如採用前一種方式,則受許人對於經營場所的使用僅與特許人發生權利義務關系,而與房主無關,在受許人嚴格履行轉租合同的情況下,如果房主與特許人發生任何因租賃合同而產生的糾紛致使受許人遭受損失,受許人可向特許人要求賠償;而如果採用後一種方式,則受許人對於經營場所的使用僅與房主發生權利義務關系,如果受許人違反租賃合同招致房主的起訴涉及特許人的品牌而使特許人遭受損失,則特許人可向受許人要求相應的賠償。
第2款約定受許人的經營活動應當始終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所有必要的手續並承擔費用;遵守操作手冊要求和建議的規格、標准和步驟,並隨操作手冊的更新和改進而作適時調整和修改,符合特許人的質量控制標准;不得透露或允許他人復制操作手冊的內容。
第3款約定受許人自行承擔經營活動產生的一切稅費,以及按特許人的要求投保一些保險項目。
第4款約定受許人不得在合同關系存續期間直接或間接地從事其他任何相同或相類似的經營活動,以及違反此項規定時應支付的賠償金額。
第5款約定定期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的支付方式。
第6款約定受許人應當按約定時間向特許人報告銷售情況,並按規定的方式在受許人的系統中記錄銷售和經營情況。
第7款約定特許人有權在無需事先通知的情況下,即可到受許人的經營場所檢查受許人的經營狀況並檢查、審核復印受許人的各種記錄。
第8款約定對於受許人低報銷售額的懲罰性措施。
第9款約定廣告費的支付方式。廣告費在特許經營中並非一個簡單的問題。不管是特許人還是受許人都不願意承擔廣告投資可能存在的風險。如果讓特許人獨自承擔廣告費,而受許人眾多,是否每個受許人都能保質保量地提供服務而不影響廣告宣傳還很難說,況且廣告費數額十分巨大,讓特許人獨自承擔勢必存在困難;而如果讓受許人來承擔廣告費,宣傳的是特許人的品牌,付出的是自己的投資,能否起到促銷的效果、獲得回報還很難說,有時甚至還會因特許人自己品牌的價值不高而使得廣告投資成為一種浪費,因此如果讓受許人承擔廣告費,他們也會心存疑慮。
本合同中所採用的一個兩全之計就是由特許人和受許人約定設立一個廣告基金帳戶,受許人從每周的銷售額中提取約定的比例作為廣告費匯至廣告基金帳戶上,至於具體的廣告方式則由特許人根據廣告基金帳戶上的數額與廣告商協商而定。這樣一來,特許人和受許人都不必事先准備大量資金用於廣告宣傳,而且受許人對於廣告費的支付也採取了一種不需要本錢也不承擔風險的方式。如果受許人的經營狀況好,則付出的廣告費相應的就多,反之則少。不過採取這種方式的問題是,如果特許人將廣告基金帳戶上的部分甚至全部資金挪作它用的話,就等於是間接的提高了受許人的定期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無疑又會侵害受許人的利益。為解決這一問題,受許人可以與特許人在合同中約定對於廣告基金帳戶的財務監督管理制度,一旦特許人違反這一制度,受許人有權中止支付廣告基金,特許人還應當向受許人返還廣告基金帳戶上未用於廣告宣傳的資金。
第10款約定受許人不得將特許人的品牌標志與「出售」字樣一起使用。該款約定看上去似乎無關緊要,但事實上並非如此。如果消費者誤認為特許人所擁有的品牌是因為經營狀況不佳而不得已予以出售,必然影響到特許人的商譽,從而給特許人的無形資產造成損失。
第11款約定受許人的所有付款都必須及時。這樣規定是為了避免受許人因欠款而陷入債務糾紛或因欠稅行為受到處罰從而損害特許人的商譽。
第12款是關於受許人應當按照合同及操作手冊中的規定來進行經營管理的約定。
第13款約定受許人應當僅為經營餐館的目的使用特許人的品牌,而不得為其他任何與經營餐館無6、第六條是關於經營場所變更的約定。主要是要求受許人在變更經營場所之前應當徵得特許人的同意。
7、第七條是關於合同期限以及期限屆滿之前合同延期的約定。
8、第八條是關於合同終止的情形及保守商業秘密的約定。共6款,內容分別規定如下:
第1款與第2款都是具體約定特許人有權終止合同的各種情形(例如受許人不辦理經營活動所需的各種手續、低報銷售額、拖欠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等等)。
第3款約定在合同終止或屆滿以後,受許人不得在其餐館中繼續保留特許人的品牌特徵,也不得繼續使用特許人所有的經營管理系統。
第4款約定在合同終止或屆滿以後1年內,或者在受許人轉讓合同權利義務後的1年內,受許人在一定區域內不得以任何形式參與特許人的其他餐館的經營活動。
第5款約定受許人應當保守特許人的商業秘密,並對某些不屬於商業秘密的具體信息進行保密。
關的目的使用特許人品牌。 第6款約定在合同終止或屆滿以後,受許人在合同關系存續期間因經營目的而使用的通訊號碼、聯絡地址、網址、域名等等均應歸特許人所有。
9、第九條是關於受許人轉讓合同權利的約定。
受許人轉讓合同權利,應當徵得特許人的同意。對於擁有高價值品牌的特許人來說,之所以當初願意將特許經營權授予受許人,大都是對受許人的資質經過了審查與考慮的,他們不會僅僅為了獲得一筆短期的特許經營權使用費就輕易地將自己的特許經營權授予他人使用,因為一旦不合格的受許人因經營管理不善而給廣大消費者留下不好的印象,則特許人所遭受的無形資產損失是難以估計的。因此,特許人往往會事先與受許人就合同權利義務的轉讓作出約定,如約定受許人必須將合同權利義務轉讓給符合資質要求並能夠立即代替自己經營管理餐館的人,或者是受許人應當要求受讓人必須參加特許人的培訓並經特許人評價同意後才能受讓合同權利義務。但是,有一種情形值得注意:那就是如果在合同期限以內,作為受許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突發精神病,應當如何處理?實踐中,特許人並不願意將上述情形約定為合同終止的情形,因為連鎖店數量的減少在某種程度上會對特許人的商譽產生不良影響。
從理論上說,如果受許人死亡,其繼承人可以直接繼承其權利義務;如果是突發精神病,則為了保護受許人本人的權益起見,其監護人應當享有承繼合同權利義務的優先權。但是,特許人無疑會擔心受許人的繼承人或監護人能否勝任經營活動,為此,可以由特許人與受許人事先在合同中約定只要受許人的繼承人或監護人表示不放棄承繼合同權利義務,特許人就應當對其提供指導與培訓,所需費用由雙方按比例分攤。 10、第十條是關於解決爭議的詳細約定。
解決爭議的方式有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在特許經營合同中,特許人比較傾向於將協商、調解和仲裁約定為解決爭議的方式,而不願選擇訴訟。因為許多特許人都擁有知名的品牌,在社會上影響較大,其一舉一動很容易被人們宣傳。如果發生訴訟,特別是多個受許人聯合起訴特許人,不管具體的案情如何,必然引起人們關注。如果在法院未判決之前就造成誤傳,就有可能會給一部分公眾或多或少留下不良印象。而在協商、調解和仲裁這三種方式當中,特許人又比較強調通過協商和調解來解決爭議,因為特許人是基於格式文本與受許人協商一致後簽訂特許經營合同的,如果是個別受許人違約倒也罷了,只需特許人單獨與該受許人解決即可,但如果是因特許人違反某一條款而被多個受許人提起仲裁,特許人就極容易陷入困境。不過,特許人如果過於強調協商或調解,有時候又容易使受許人要求過高而保持強硬態度。因此,既然不願意選擇訴訟,那麼仲裁條款在特許經營合同中就是必不可少的條款,只有有效的仲裁條款才能從根本上排除進入訴訟程序的可能性。
仲裁地點的選擇對誰有利不可一概而論。例如,某一特許經營合同中,特許人是外國人,受許人是中國人,如果選擇在特許人所在地仲裁,則在特許人違約時,受許人難究其責,從而處於不利地位;但在受許人違約時,即使特許人在其本國提起仲裁並作出受許人缺席的裁決,就目前的現實情況看來,在執行時也會困難重重,因而又對特許人不利。那麼選擇在受許人所在地進行仲裁呢?其實,這也得視特許人是否常駐受許人所在地而定,不過,只要特許人是知名的連鎖企業集團,大都會在其受許人所在地設立辦事機構。這樣一來,解決起爭議來就方便多了。
12、第十二條是關於合同文字及文本的約定。
13、第十三條是關於適用法律的約定
『叄』 接手轉讓店鋪時需要注意哪方面的風險
接手轉讓店鋪需要注意的問題
1.合同一定要找房東一起簽.
2.租期能長盡量長.
3.一定要在合同內寫明自己擁有轉讓權.
4.合同到期後續租問題,拿到優先續租權很重要,實在不行,也應該要求房東補償.
5.一定要找准房東,房產證是關鍵.轉讓人的身份也要核實清楚,核實他是否現租客(身份證,營業執照,承租合同).
6.轉讓前的費用要查清,水電,物業,是否有欠款等等...
7.很重要的一點,轉讓費高的驚人的,大幾萬甚至十幾萬的,要嚴重小心,預算一先自己開了店之後是否會賺的回來那些轉讓費,計算方式很簡單,把轉讓費攤消到每個月的成本中,其實照我說,除非做那些暴利行業,不然轉讓費超高的那些店,根本就不用去考慮了,合同到期後如果房東不讓續簽,那些轉讓費會把你壓死,並且會死的很難看.
無論是新手創業,還是老店擴大規模,接手別人轉讓的店面都是一種行之有效的途徑。我們怎樣才能合理估算店面價值,規避轉讓風險,讓接手到的店面物有所值呢?應注意以下問題:
首先要考慮房屋產權和使用期限
,在店鋪轉讓的過程中,房屋產權及使用期限的問題是接手者首先要考慮的。
接手一個新店面的時候,最好先對當地城鎮規劃及店鋪所在地段的經營狀況和前景做一個比較全面的了解,然後再做出決定。在接手別人轉讓的店面時,首先要了解房屋的產權。是公房還是私房?前期的租賃合同有沒有到期?有沒有拖欠房租?因為只有房屋的產權問題弄清楚了,才能進行工商營業執照、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等證件的辦理。
同時如果您選擇老房區、舊城改造區的房子或廠區的房子時,一定要慎重。有時候工廠遷址或擴建也可能會收回房子。這些都應該事先找主管部門打聽一下。
另3月16日,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高票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如果大家在接手別人轉讓的店鋪時,對房屋產權、使用年限及手續變更等有疑問,一定要及時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上的規定。
辦理執照有學問
營業執照在店鋪轉讓後一般是怎麼辦理的呢?有哪些注意事項?
接手別人轉讓的店鋪前,一定要先了解原店的營業執照是否隨店轉讓?稅款是否按時交納?管理費交納期限是什麼時候?重新申請及轉讓過戶各需要多少費用?這些都有必要在轉讓之前,先到工商部門詢問清楚。
科學估算原店商品價值
估算貨物價值時,不僅要按批發價格作價,還要考慮到貨物貶值的情況。過期商品不能要,而有些商品如日用品、調味品等,時間長了不好賣,也是要降價處理的。
除此之外,還要考慮固定資產折舊問題。如貨架、櫃台、桌椅等,要按年限、使用情況作折舊處理。
轉讓協議要簽好
一定要事先簽訂轉讓協議,我們還請了第三方作見證人。
接手店面切勿心急
在接手店鋪的操作上有什麼技巧嗎?
:接手店面時切勿心急。要擠一下水分,並選擇恰當時機。同時要考察好周邊的經營環境,特別要研究一下競爭對手。
接手老店有優勢
轉讓店鋪具有新店鋪所沒有的優勢,老店通過一點點積累,已經擁有了一批客源。再加上多年經營樹立的信譽等,這些都是財源。與開新店相比,接手老店的風險要小得多。隨著店面的轉讓,店鋪的地勢、客戶、購買力都一起轉讓了,而接手人並沒有為此多付出資金。
所以轉店的時候,不要只盯著一些有形資產,還要算算投入與收益,眼光應看得長遠一些。
法律人士總結
商鋪轉讓費就是商業活動中有關店面轉手時上家附加給下家的一個由上家額外收取的費用,是下家彌補給上家因轉讓所蒙受損失的補償。而其實際情況是,有些地方、地段及店面無理要錢或漫天要價,有「上家非法做二房東」之嫌。
因此,第一,估算轉讓費時要充分考慮店面轉讓時都有哪些有形價值和無形價值。有形價值可物化為商品、櫃台、貨架等,而無形價值則是指店鋪的地理環境、購買力、客戶群等。
第二,依照法律手續辦理轉讓合同。合同越細致越好,可加一些彈性條款,以保護自己的權益。簽協議的過程中最好有中間人在場,如果轉讓金額很大就需要特別小心,謹慎一點還可以申請公證。
第三,注意查詢房東有沒有店面租賃許可證及轉讓手續。
第四,注意非人為因素。除了拆遷,還要考慮遭遇到台風、雷電、水災、火災等風險後該怎麼處理。這些對房東財產造成危害或損失的情況,都要在合同里有所反映,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要明確轉讓的是權利和義務的全部轉讓,還是部分轉讓。按照法律規定,只要不是1、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的;2、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的;3、按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的。就可以轉讓。轉讓方的配合變更義務。
上次跟大家分析了關於開電玩店投資分析之選址篇,這次再接著跟大家一起來交流一下關於選址時轉讓店鋪注意事項。(電玩店投資分析—選址篇見陽光巴士創業網)
店鋪轉讓或轉租可以節省投資、時間及精力等,但也存在較大的風險,因此一定慎重。店鋪轉讓大致分以下幾個步驟:
一、確定轉讓人的身份,看他是否是店面房屋的產權所有者,如果店鋪經營者就是房屋的所有者,首先要查看店鋪的產權證明、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等其他相關證件是否齊全,並初步咨詢轉讓價格及房屋的租金情況。
二、若有意接手,雙方可洽談房屋租金及店鋪經營設備、裝修等轉讓項目的具體價格。若談定則可預付一定數量的定金,以保證優先接手店鋪的權利,定金收取方出具定金收條,收條要寫清時間、金額、定金的用途等具體內容。
三、雙方鑒定《店鋪轉讓協議》及《房屋租賃合同》,從而約定雙方具體的權利與義務。
四、合同簽署完畢,按合同約定方式結付轉讓費用。
五、轉讓方有義務協助接手方進行過戶變更手續,因此,接手方要及時憑鑒定合同及其他所需證件到工商部門辦理好更名登記手續,以確定經營的合法性。
六、如果店鋪經營者也是承租人,則必須查看其與房屋產權人所鑒定的原始合同,並檢查其是否有轉讓(轉租)權;鑒定合同時要三方同時在場並鑒字證明。(即產權人、經營者、接手者)
七、務必考察店鋪轉讓的原因及之前的債權、債務情況,並在合同中明確註明,以免跌入轉讓合同的陷井。
八、還有重要一點:務必事先調查清楚您所看中的店鋪地段在短期內是否有市政方面的拆遷規劃,從而避免上當受騙。
『肆』 鋪面轉讓怎麼寫
一、店鋪圖片首先店鋪轉讓信息中要放有店鋪的全景照和正面照,將店鋪的展示區與門面凸現出來。其次,無論是店內還是店外,都要放上不同角度的圖片,圖片還需拍攝美觀,這樣也會提高信息的游覽量。
二、店鋪的周邊環境店鋪轉讓信息中別忘了放上店鋪的周圍環境、停車位等圖片,這樣能夠將店鋪周邊商圈的人流情況體現出來,讓求租者對店鋪的內外有個大致的認識。
三、廣告標題店鋪轉讓信息中最重要的部分就是廣告的標題,要寫明店鋪屬於哪個行業,在哪個地段和經營現狀,高質量的標題能夠吸引預覽者點進網頁游覽轉讓信息,增大店鋪轉讓成功的幾率。四、店鋪描述店鋪描述要寫明店鋪詳細的信息,如轉讓原因、周圍的環境、現狀等,寫明店鋪整體真實的情況,並將店鋪的優勢凸現出來,再對店鋪的細節進行描述。
本條內容來源於:建築工業出版社《衛生間、走廊、過廳、樓梯》
『伍』 結合自己說說如何開創自己的餐飲餐飲企業
餐飲開店選址,選對的不選貴的
餐飲開業都想開到繁華的商業中心。難道是位置越好生意就越好嗎?似乎是這樣,我們可以看到很多開在CBD中心的餐飲店,一到飯點門口都停滿了車。還有一點就是,選在黃金地段開店,和人說起都倍有面子,不是嗎?但是開店選擇也得要看定位和資金。
如果你開的店只做普通的大眾餐,沒必要開到市中心,因為高昂的租金就夠你吃一壺了。還有要看看你的資金鏈,根據自身的資本實力進行選址。無論選擇哪個商圈,選址敲定前一定要算清楚一筆賬:
除去房租、人力、采購等前期預估成本,餐館要想盈利,保本點大概是多少,實現盈利是否有壓力。
要知道,相較於傳統的熱門商圈,一些新晉的、有發展空間的商圈也是不錯的選擇,那裡成本更低。
除了面積使用率和基本設施,店鋪的附加值則是另一大重點考量標准。前後院可利用空間有多少?哪些是可以免費利用的場地?如何實現餐飲加盟店店內面積使用率的最大化?各位有志進入餐飲行業創業的創業者,請你們盡可能地「斤斤計較」吧!
鎖定消費群體,算好賬
選定商圈以後,還要綜合考量店鋪在商圈所處的位置,周邊的交通情況。以每天中午、晚上為時間節點,通過對周邊超市、餐館的人流量進行「蹲點」統計,則是得到客流量數據及解析消費群體特徵的最「笨」也是最有效的辦法。
據了解,某全國知名的連鎖餐飲在每開一家店之前都會設定好自己的目標群體,去調查研究當地的客流,同時還會以同類型的餐飲企業作為目標對手研究,最終形成一份詳細有效的分析報告。所以他們開的每一家店的選址都能達到預期。
精打細算,利用好店鋪每一處
選好地址不等於選好的店鋪。店鋪是千挑萬選出來的,除了地址,各位餐飲老闆還得充分計算店鋪的面積利用率、展示面、層高、附加值,了解停車位、水電氣、有線電視、網路等基本設施是否完善。曾經有一個餐飲老闆在開業前沒有了解清楚當地的供水設施,開業之後發現當地居然不定時斷水,他後悔不已。
執照合同,當心被「坑」
選中了鋪位,初步談好了價格,選址就算大功告成了嗎?還有哪些「坑」需要避一避?
現實過程中,餐廳選址經常面臨上一家租戶轉租的情況,此時,一定要核實上一家有沒有工商營業執照。如果有,它是個體戶還是獨資性質?能不能為自己所用?個體戶性質的營業執照的局限在於:轉租下來經營好了,是沒法開分店的。而獨資性質的不存在這個問題。這些是細節咨詢時必須核實清楚的。
此外,合同是跟二房東簽,還是跟房東簽?跟二房東簽,房東是否知情?是延續舊合同,還是重新簽訂合同?延續舊合同的話,租約還有多久?到期後能否續租?押金的退還等等這些疑問一定要解開。
曾經有一家餐飲老闆轉租一家400平方米的店,因為當時上一家業主還沒有到期,所以並沒有重新與房東簽合同,誰知道房東不認,打了好一陣的官司。因此,合同細節沒做好,分分鍾都會帶來後患無窮。
該「摳」就摳,做個鐵公雞
店鋪選定後,最後進入議價環節。議價時不用說也知道,盡可能給自己爭取利益的最大化,簡而言之就是「找茬」。
任何一家店鋪,或多或少都會有缺憾,在跟房東交涉時,要做的就是盡可能將這些缺陷放大。比如,租金高於整條街的平均價、原來的設備用不上、需要重新裝修、停車位不夠、網路拉不了10M等等,不怕你「摳」得細,就怕你不會「摳」。不用擔心別人說你是鐵公雞,畢竟能省下來的都是你以後的資金成本。
『陸』 店面轉讓都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1、首先簽定轉讓協議(合同)。
2、稅務登記證(到國稅、地稅辦理變更手續)
3、營業執照(到工商局辦理變更手續)。
4、營業所需的其它證件(到相關職能部門辦理)。
5、房屋租賃協議(約甲方、房東共同簽訂)。
6、盤完庫以後,你給甲方出具一個收據。然後你付款,付完款以後讓甲方給你一個收據。
7、授予甲方特許經營的一些合同,如與繼承,就約上甲方與供貨商協商,與供方商簽定合同。
(6)餐飲加盟店鋪轉租合同擴展閱讀:
合同簽訂:
門面轉讓合同指甲乙兩方在門面在轉讓時簽訂的門面歸屬權的協議。一般這份合同會劃分好雙方權責問題。門面交接時,甲方應騰空非《轉讓財物交接清單》范圍內一切設施、物品和貨物,保持門面已有裝修、裝飾、設施、設備、門窗、牆面、地面和天花板面的完好和完整,以便使用。
辦理門面交接手續時,由甲、乙、丙三方共同進行現場驗收,按《轉讓財物交接清單》點驗、接收有關財物,交接完畢後,甲、乙、丙三方應共同簽署《轉讓財物交接清單》,在丙方現場監督下,甲方向乙方交付門面鑰匙。門面鑰匙一經交付,轉讓門面即告驗收、交付完畢。
特別注意:轉讓門面不符合約定的交接條件時,乙方有權拒絕交接,甲方應及時整改、修復,直至符合交接條件為止。並將視為甲方逾期交付門面,由甲方承擔逾期交付的違約責任。
『柒』 急求餐飲加盟店轉讓合同樣本
區域加盟意向合同書
2006-02-25 04:06:47 來源:深圳粉霸花飲食管理有限公司
區域加盟意向合同書
區域特許授權字【】第【】編號
甲方:(授權方也稱特許方、盟主方)深圳粉霸花飲食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被授權方也稱被特許方、加盟方)
甲乙雙方基於誠實信用、互利互惠、權責獨立、資源共享的根本原則簽訂此意向合同,為此共同信守以下條款。
第一條甲方同意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意向加盟到甲方創設的「深圳粉霸花連鎖項目」之中。
第二條甲方同意授權乙方在(國家)_________(施直轄市、自治區)(市、縣、自治州)開設「粉霸花」加盟店,從事粉霸花早快餐店的經營活動。
第三條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約定的區域內,並在一年之內最少開設
家粉霸花連鎖店,其中由乙方直接投資開設的直營店不得少於家;並且在三年內在該授權區域內開店總數量不超過家。
乙方在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區域內每開設一家店,都要經過審核並確認後方可籌備開張並營業。
第四條甲方同意乙方在本合同第二條授權的地點開設第一個加盟店後三年內不直接授權任何第三方在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地域內開設第二家「粉霸花連鎖加盟店」。
第五條甲方同意乙方在本合同第二條授權的地點開設加盟店後授權乙方代理該區域內粉霸花品牌的經營權特許業務,並同意其按照甲乙雙方在正式簽訂的區域加盟合同中規定的收費標准提取一定比例的費用作為傭金。
經乙方代理而簽訂的加盟合同必須經甲方審核確認後才正式生效,加盟支持工作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甲方同意在簽署區域加盟合同後向乙方授權或為乙方提供本條所列的第(多選)項所指明的支持和服務:
1—1項目經營授權
甲方授予乙方包括「粉霸花名稱使用權」、「粉霸花商標使用權」、「粉霸花連鎖店裝修裝潢的注冊標識及設計方案使用權」、「粉霸花形象識別系統的系列標識使用權」和「粉霸花連鎖體系專利產品的經營權和使用權」。
1—2 項目代理授權
甲方授予乙方在本意向合同書第二條列明的授權區域內享有代理洽談或簽訂意向的粉霸花早快餐店特許經營權的資格,並按照區域合同的規定享有提取一定比例傭金的權利。
2—1營業技術技能培訓支持
甲方負責培訓乙方指定或委任的廚工和訓練員熟練的掌握粉霸花菜品調配和烹制技術。
2—1營業所需人力資源輸出
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營業所需要的各個崗位的人力資源。
3—1 管理經營單店的咨詢服務
甲方負責提供乙方在管理經營單店的過程中提供任何方面的和經營有關的咨詢服務。
4—1 開業籌備咨詢服務
甲方負責提供全程的開業支持和咨詢服務工作。
第七條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意向在未來的經營過程中獨立出資、獨立核算、獨立享有經營收益、獨立承擔經營風險。
第八條乙方在正式簽署加盟合同時必須按照甲方的加盟規則交付加盟的各項費用。
第九條乙方在簽署本合同後一周內需向甲方指定的帳號交付兩萬元人民幣(¥:20000.00)作為加盟定金,逾期未交付的本意向合同自動作廢。
帳戶名稱:陳惠兵
開戶行:中國工商銀行沙井支行
帳號:9558804000122287184
第十條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未盡事宜另行協商。雙方互負履行協助義務。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本合同在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時生效。
甲方:深圳市粉霸花飲食管理有限公司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
甲方代理人:
乙方(簽名或章):
乙方代表人:(簽)
代表人身份證號:
法人代碼:
乙方代理人:
『捌』 如果轉讓店面營業執照要怎麼弄
店主如需轉讓店面,需要先將自己的店的營業執照去當地工商管理部門辦理證照注銷,注銷後再讓其重新去辦理執照登記。
具體法規如下:
個體工商戶變更經營者的,應當在辦理注銷登記後,由新的經營者重新申請辦理注冊登記。家庭經營的個體工商戶在家庭成員間變更經營者的,依照前款規定辦理變更手續。
個體工商戶不再從事經營活動的,應當到登記機關辦理注銷登記。
個體工商戶登記事項變更的,應當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
(8)餐飲加盟店鋪轉租合同擴展閱讀:
個體工商戶注銷登記應提交以下文件、證件:
1、《個體工商戶注銷登記申請書》;
2、經營者簽署的債權債務清理完畢、稅款、職工工資已結清的說明;
3、《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
個體工商戶提交虛假材料騙取注冊登記,或者偽造、塗改、出租、出借、轉讓營業執照的,由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4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撤銷注冊登記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個體工商戶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的,應當依法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稅務登記。
設立個體工商戶,一般要經過以下步驟:
第一步:個體座商或需要名稱的個體攤商,應先辦理名稱預先登記。
1、咨詢後領取並填寫《名稱(變更)預先核准申請書》,同時准備相關材料;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設立個體工商戶的,應提交身份證件及身份核證文件。
其中,香港居民應當提交:
(1)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2)港澳同胞回鄉證或者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復印件;
(3)由香港律師(中國委託公證人)出具的,並由司法部派駐的「中國法律服務(香港)有限公司」加蓋專用章確認的身份證明書(身份核證文件)。
澳門居民應當提交:
(1)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者澳門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2)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護照復印件或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身份證明局出具的身份證明書。
2、遞交《名稱(變更)預先核准申請書》,等待名稱核准結果。
根據《個體工商戶名稱登記管理辦法》的規定,個體工商戶名稱應由行政區劃、字型大小、行業、組織形式依次組成,例如:
行政區(如:**區)+商號(如:**)+行業性質(如:商務服務)+組織形式(如:中心)。
名稱中的行政區劃是指個體工商戶所在縣(市)和市轄區名稱。行政區劃之後可以綴以個體工商戶經營場所所在地的鄉鎮、街道或者行政村、社區、市場名稱。
經營者姓名可以作為個體工商戶名稱中的字型大小使用。
個體工商戶名稱中的行業應當反映其主要經營活動內容或者經營特點,個體工商戶名稱組織形式可以選用「廠」、「店」、「館」、「部」、「行」、「中心」等字樣,但不得使用「企業」、「公司」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字樣。
成都市注冊的個體工商戶名稱中將不能再有「成都市」這一行政區劃名稱,而只能用所在區(市)縣的行政區劃名稱。
3、領取《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同時領取《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申請書》;
經營范圍涉及前置許可的(具體項目參見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製的《北京市企業登記前置許可項目目錄》),辦理相關審批手續;
第二步:遞交申請材料,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領取《准予設立登記通知書》;
第三步:領取《准予設立登記通知書》後,按照《准予設立登記通知書》確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費並領取營業執照。
『玖』 加盟商擅自轉讓特許經營權怎麼辦
特許人不允許被特許者擅自轉讓加盟店。特許者應在合同期中明確合同轉讓條件,申請加盟者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備在確定是否加入特許經營體系時要充分考慮不易退出特許體系這一點。特許經營合同規定:未經特許總部的書面同意,乙方(被特許者)不得擅自將加盟店轉讓給他人。否則,甲方(特許人)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例:麥當勞特許經營管控受質疑 特許經營人涉嫌私下轉讓股權
近日,長沙麥當勞平和堂五一廣場店遇到一群人堵門。一名自稱李波的男子,在門口張貼了「警示函」。「警示函」中寫道:邁湘餐飲、李清江,根據你與我們(李波、鄭曉靜、鄭波、劉斐四人)2012年9月16日簽訂的《投資合作協議》約定,我方累計投資數千萬元用於麥當勞餐廳的經營,享有35%收益及權益。
據了解,被堵門的這家麥當勞餐廳屬於湖南邁湘餐飲投資有限公司(簡稱「邁湘餐飲」)所有,邁湘餐飲為湖南麥當勞的幕後實際運營商,該公司成立於2012年7月13日,目前負責麥當勞在湖南全省55家門店的經營業務,也正是麥當勞「發展式特許經營」業務在湖南當地的指定運營商。
目前,在邁湘餐飲的工商注冊登記資料上,僅顯示公司注冊資本為1億元,其中股東李清江9500萬,佔95%的股份,梁珍珍500萬,佔5%的股份。但聲討方的李波向《第一財經日報》記者稱自己跟一些朋友也出資了3500萬注冊資金,占湖南麥當勞股權的35%, 並與其他股東簽署有《投資合作協議》,簽訂該協議的共有5人,分別是李清江、鄭曉靜、鄭波、劉斐以及李波。如果李清江跟其他人私下簽訂了股權轉讓或者代持協議,李清江的做法將明顯違反了麥當勞的規定。
中國政法大學商學院副教授、特許經營連鎖專家李維華告訴記者:「不論中國,還是在麥當勞全球的特許經營體系中,加盟者都無權將門店權益以各種形式轉讓給他人,包括完全轉讓和部分股權轉讓的形式。甚至說加盟商死亡之後,加盟商的配偶、子女想要繼承麥當勞加盟門店,也需要得到麥當勞公司的授權同意才可以。」
——特許經營第一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