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開餐飲店還需要辦理衛生許可證嗎
餐飲店現在不辦衛生許可證,到需要辦餐飲服務許可證。無證經營,可直接查處
『貳』 加盟店需要辦衛生許可證嗎
肯定需要辦的。建議咨詢食葯監部門
『叄』 加盟一家餐飲店怎麼辦營業執照和衛生許可證
雖然是加盟的形式,但是還是需要辦理營業執照和衛生許可證的,
辦理流程:
1、辦理加盟店的營業執照的情況有兩種,
一是將加盟店以該總店的分店形式去辦營業執照;
二是辦一個完全屬於自己的營業執照,只是在經營方向方式上保持和總店一樣。
2、另外需要確定辦個體戶營業執照還是企業營業執照,建議辦理體戶營業執照,手續比較簡單,而且費用低,首先去工商部門領取《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拿著《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的原件和復印件以及別的資料,去當地的衛生防疫部門申辦《餐飲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上的負責人需要取得健康證,至少要2個人以上取得健康證,辦這個證需要被實地檢查。
3、辦好《餐飲經營許可證》,去工商部門辦理工商營業執照。本人證件相片、身份證和復印件、快餐店的房產證明文件復印件,快餐店的租賃合同及復印件,《餐飲經營許可證》原件和復印件,材料齊全而且符合你那裡工商局的要求的話,一般一周左右就能拿到,辦個體戶的費用是是23塊,不是本地人的話,可能需要提供計生證明文件等材料。
4、拿到營業執照30天內去地稅、國稅部門申辦《稅務登記證》,需要營業執照、房產證明文件、租賃合同、身份證以及復印件等資料,15元/證。
(3)加盟餐飲要自己辦衛生許可證嗎擴展閱讀:
補辦方法
如何補辦營業執照
1、要是營業執照遺失,第一步要做的先是登報說明。
2、工商局辦理以下程序:
(1)法定代表人簽署、公司加蓋公章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2)公司蓋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
(3)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定),由股東蓋章(單位股東)或簽字(自然人股東)。
(4)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東大會決議(會議記錄),由會議主持人和出席股東大會的董事簽字。
國有獨資公司依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和程序,提交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決定或者董事會決議。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決定加蓋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的公章;董事會決議由董事簽字。
一人有限公司提交股東書面決定,由股東蓋章(法人股東)或簽字(自然人股東)。
是企業集團的子公司,名稱中冠以企業集團名稱或者簡稱的,應當提交加蓋企業集團母公司印章的《企業集團登記證》復印件;是參股公司的,還應當提交企業集團管理機構同意的證明。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公司名稱變更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准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6)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新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7)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肆』 加盟一家餐飲店怎樣才能辦到營業執照和衛生許可證
以加盟店辦理營業執照,有兩種方式:
以該總店的分店形式去辦營業執照;
辦一個完全屬於你自己的營業執照,只是你的店在經營方向方式上保持和總店一樣,大多數情況下,所謂的加盟都是第二種情況。
『伍』 已經辦理了餐飲服務許可證還需要辦理衛生許可證嗎
不需要的。從餐飲服務類監督管理的職能從衛生局劃分到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之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等的規定,提供餐飲服務需辦理餐飲服務許可證,而食品衛生許可證已經不會再頒發了,2012年末時候所有的衛生許可證其實都必須通過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更換成餐飲服務許可證。不過有一點是需要注意的,如果你還打算經營關於預包裝食品的話,還需要進行申請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
『陸』 餐飲公司,必須要辦理衛生許可證嗎
企業有食堂需也是需要辦理衛生許可證的。
根據《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從事餐飲服務的單位和個人(以下簡稱餐飲服務提供者),不適用於食品攤販和為餐飲服務提供者提供食品半成品的單位和個人。
餐飲服務實行許可制度。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並依法承擔餐飲服務的食品安全責任。集體用餐配送單位納入餐飲服務許可管理的范圍。
第七條 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實施餐飲服務許可的監督檢查。
第八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舉報餐飲服務許可實施過程中的違法行為,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及時核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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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
第二十九條國家對食品生產經營實行許可制度。從事食品生產、食品流通、餐飲服務,應當依法取得食品生產許可、食品流通許可、餐飲服務許可。
取得食品生產許可的食品生產者在其生產場所銷售其生產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許可;取得餐飲服務許可的餐飲服務提供者在其餐飲服務場所出售其製作加工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生產和流通的許可;農民個人銷售其自產的食用農產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許可。
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應當符合本法規定的與其生產經營規模、條件相適應的食品安全要求,保證所生產經營的食品衛生、無毒、無害,有關部門應當對其加強監督管理,具體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依照本法制定。
第三十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勵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改進生產條件;鼓勵食品攤販進入集中交易市場、店鋪等固定場所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