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中國百勝餐飲集團加盟電話
投資加盟,選擇廖排骨項目
廖排骨項目,操作簡單,人員少,管理方便,投資風險可靠,回收期快,是連鎖加盟較好的品牌。
廖排骨加盟優勢:
優勢一:29年品牌 美譽流傳
優勢二:專利技術 國家保密
優勢三:政府授匾 全國罕見
優勢四:窖藏老鹵 歷史悠久
優勢五:川鹵美食 投資首選
優勢六:創新管理 可控性強
優勢七:資深連鎖 政府許可
優勢八:全程輔導 駐點支持
《中國名菜》、《成都名菜》、《全國綠色餐飲企業》、《四川著名商標》、《知名品牌》、《國家發明專利技術》、《消費者喜愛商品》
29年品牌、全國300餘家加盟店、中央電視上榜品牌
② 煌上煌加盟電話是多少
江西煌上煌集團有限公司創建於1993年,是農業產業化國家重點龍頭企業,2002年通過ISO9001國際質量體系認證,是江西省唯一一家進入全國肉類食品行業50強的大型現代化企業。
煌上煌集團系列烤鹵產品已形成5大系列(燒烤、鹵制、涼拌、清蒸、炒炸)100多個品種,「皇禽」醬鴨被中國食品協會譽為「全國第一家獨特醬鴨產品」,獲得了「國際博覽會金獎」等20多項省級、國家級、國際級的大獎。「皇禽」商標被評為江西省著名商標、江西名牌、中國馳名商標。[編輯本段]江西煌上煌食品有限公司
近幾年來,集團先後組建了江西煌上煌食品有限公司、江西皇禽食品有限公司、江西天龍房地產有限公司、煌上煌合味原餐飲娛樂有限公司、煌上煌餅業公司等11家子公司和6個獨立的現代化烤鹵加工廠,多元化經營初具規模,公司實力不斷壯大。
目前,集團公司在省內外擁有2500多家專賣店,銷售網路遍布全國大中城市。幾年來,煌上煌集團堅持技術創新、管理創新、營銷創新,並成立了產品研發中心、質量檢測中心、員工培訓中心,產品的技術研發能力和生產能力在中式行業中遙遙領先。
致富思源,富而思進,煌上煌集團積極投入光彩事業之中,防洪救災,抗擊非典,資助失學兒童,興辦希望小學,捐款捐物共800萬元。[編輯本段]發展
在「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煌上煌人堅持科學的發展觀,以銷售為龍頭,以科技為先導,以管理為基礎,以效益為中心,以創一流品牌為宗旨,堅持「做好一個產品,打造一個品牌,構築一個網路,引領一個行業」,全力推進由口味型產品向綠色型產品轉移,由初級加工向高附加值深加工轉移,由省內市場向省外、國外市場轉移,由單一經營向多元經營轉移,由生產經營向資本經營轉移等五大基礎工程。力爭經過六年的奮斗,即到2010年躋身全國肉類食品行業前20名,成為全省食品行業中最大的外向型、科技型、集團化的民營企業,向全國民營企業500強進軍。[編輯本段]廣東煌上煌食有限公司
廣東煌上煌食品有限公司是江西煌上煌集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下屬全資子公司,成立於2001年9月,其前身是江西煌上煌集團深圳分公司、(後改為)廣東煌上煌食品有限公司。目前是集團食品股份公司在外最大的子公司,現有員工300多人。擁有現代化生產加工廠房21000m,獨立承擔生產和銷售「皇禽牌」系列產品以及市場開拓和加盟代理相關事宜,年生產加工能力10000噸,產品成為珠三角乃至廣東家喻戶曉的品牌,深受廣大消費者喜愛。
廣東煌上煌生產開發的以鴨為主的畜禽肉產品,已形成六大類,70多個品種,在繼承和發揚集團公司傳統技術和工藝的基礎上,形成了有自己特色的高效運行機制,擁有雄厚的技術力量和科研開發能力,建立了暢通的營銷渠道。
飲水思源,廣東煌上煌人十分感謝和倍加珍惜廣大消費者對煌上煌烤鹵食品的厚愛,十分珍惜和感謝廣大加盟商多年來與公司同舟共濟,辛勤經營。公司將堅守「嚴格執行標准、恪守行業道德、規范經營行為、嚴格工藝操作,強化流程監控、保證質量安全、提供優質服務」的質量管理理念,用上乘的服務,優質產品回報廣大消費者和各位加盟商。為打造有民族特色的世界品牌,為振興中國的食品工業做出更大的貢獻。
加盟電話:0769-88430678
③ 餐飲店加盟商標如何做
餐飲加盟的商標一般都是你加盟的哪個總部的商標,就比如我現在在做的遇花溪牛肉粉,就是加盟的他們,然後商標,店面設計,店員教學就都是他們來教來設計的!
④ 薛阿婆餐飲加盟電話
薛阿婆
公司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長治路大唐龍庭13號樓803室
電話:0351-7778079、7778068、13753153778、18678962227 郵編:030012 。
郵箱:[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
⑤ 給餐飲加盟店的銅牌有連鎖標志怎麼
應該是有的,提高公信力
⑥ 餐飲加盟店店面裝修設計要如何做
餐飲店面設計要求主要有一下幾點:
1、定位準確:不同的定位決定了不同的設計風格。
2、重視流線設計:如果條件允許,散席與包間最好分設入口,設計中要盡可能考慮這一因素。同時,服務流線避免與客人通道交叉。
3、確定恰當的規模和比例:掌握消費者心理很重要,許多到高級餐廳消費的客人都希望有一個良好的就餐氛圍,不喜歡有許多人聚在一起,使就餐的氣氛受到干擾。
6、注重保護客人的隱私:目前的方式是通過各種形式的玻璃、鏤花屏風將空間進行組合。這樣不僅可能增加裝飾面,而且又能很好地劃分區域,給客從留有相對私秘的空間。
7、包間設計應避免的問題 1、包間的門不要相對,盡3、桌子不要正對包間門,否則,其他客人從過道一眼就可將包間內的情況看得一清二楚。
5、盡可能減少散席及包間區域地面高低的變化:因為不但會降低空間的利用率,還會導致客有摔跤事故的發生,選用不同的材質也可區分不同的空間。
4、可考慮少設或不設酒水服務台:因為大部分客人都不會到酒水服務台點酒或結賬,很大的服務台只會佔用有限的空間,因此在比較隱蔽的位置設置一個很小的結賬台即可。
9、重視通風及排煙,散席與包間都需要有良好的通風及排煙設施。在設計酒店的設備時要特別注意這一問題。廚房負壓不夠是常見的問題之一。另一通風的問題是出風口正對客人或餐桌,影響客人的舒適及菜餚的質量。
⑦ 創大餐飲公司的加盟電話是多少啊
做餐飲加盟我知道一家不錯。在紹興的小吃中魚米之鄉酥魚品牌挺不錯的,我們這里有一家,生意很忙,我也想去紹興加盟這個魚米之鄉酥魚項目。「魚米之鄉酥魚」富含豐富的蛋白質、脂肪、維生素、核酸和鉀、鈉、鎂、鋅、硒、碘等微量元素,加上湯料中的各種滋補調料,故有抗衰老、抗癌等作用;「魚米之鄉酥魚」既是一道下酒菜,又是一樣絕美的休閑小吃,以色澤黃亮、色香味美、骨酥肉嫩、溢香爽口、久吃不膩而著稱,同時可做成咸、甜、鮮、麻、辣等多種口味,能讓喜歡各種口味的人都贊不絕口。可以網路一下魚米之鄉酥魚看下。
⑧ 餐飲加盟方案及其流程
1、加盟的品牌的選擇
選擇加盟餐飲的品牌的時候,要選擇一個品牌知名度較大的,公司實力較好的,這是一個很大的影響因素。其次選擇的品牌還要有自身的特色。像程大個小火鍋的品牌優勢是秘制工藝、秘制蜜汁、特色底料、食材精選等。
2、加盟資金的准備
一般公司的加盟費是固定的,在選擇品牌應根據自身資金情況出發。
3、店鋪的選址
一般選址是在各級城市的城市級、區域級商業綜合體,地標性大型商業中心,大型倉儲超市,賣場配套餐飲,地標性餐飲匯聚地。加盟商選取地址後,總部派遣專業團隊實地查看,給出專業性意見,經總部確認後,方可簽定租房合同。區域不限。
4、店面裝修
由總部指定設計公司統一設計出圖,由總部指定施工單位按裝修圖紙要求進行裝修,經公司各部門驗收通過後方可開業。
5、人員培訓
廚師、服務員、收銀及管理人員(店經理和廚師長)須到總部接受培訓,經總部和加盟商認可後方可上崗。其他相關人員及二次培訓人員的培訓,由加盟商和總部另行協商。總部僅對培訓人員的技術進行負責。
6、設備要求
廚房及廳面設備、桌椅、監控系統、收銀系統可自行采購也可由公司供應,費用由加盟商承擔,原材料當地采購,但須與總部確認,雙方另行協商。
7、 經營管理
加盟商負責人員招募,總部負責培訓。按總部直營店模式經營經總部書面同意方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適當調整(總部根據數據進行市場分析,提供合理化建議供加盟商參考)。
8、營銷方式
根據盟店周邊實際情況及當地風土人情,可由總部制定合理性營銷宣傳方案。
⑨ 怎樣加盟餐飲連鎖店
加盟連鎖創業並不是人們想像中那麼容易,實踐表明,要成功地加盟連鎖經營,你得特別注意以下事項。 一:選對加盟行業 近年來,新冒出的熱門連鎖業品牌不在少數,但有不少品牌沒「火」多久就消失了。可以這樣說,加盟連鎖的品牌幾乎每年都要重新洗牌,這無疑加大了加盟連鎖創業者選擇的難度。因此,選擇加盟行業時,一定要經得起市場的考驗:連鎖經營體系至少已經有5年以上。 二:加盟要求越高成功機會越大 加盟連鎖經營,對想創業的人而言,省去了找不到創業項目的煩惱,的確是一條成功的快捷方式。據一項調查顯示,日本零售業有80%的獨立開店者第一年就關門大吉,能撐到第五年者只有8%;而連鎖店第一年就結束營業者僅有20%,有77%的連鎖店能存活到第五年,這個調查就證明「加盟一定比自行創業劃算。」但這些數據並不是說,加盟後就一定百分之百能成功。 據調查,找具有一定開店經驗,且連鎖店數達一定規模或發展至少五年以上的總部,有競爭力的連鎖品牌,比較有經營保障。有些新興加盟體系,本身在市場上發展的時間就不夠長,還沒有經過市場的經驗,顧客的消費習慣尚未養成,容易造成暫時生意興隆的假象。當選擇弱勢連鎖品牌時,雖然你可以少繳加盟金,但相對之下,所能享有的總部資源和幫助也較少;許多事情都要靠加盟店自己打理,競爭力自然也就較弱。 有競爭力的連鎖品牌由於發展前途較好,加盟要求自然也高。但要明白,加盟條件越嚴格的品牌往往有較完整的加盟制度以及較強大的財力與實力,反而較有能力保證加盟者獲利。正因為如此,越有信譽的連鎖企業,挑選加盟者時把關就越嚴謹。 三:最好能與連鎖總部「面對面」 現在連鎖企業很多,加上前幾年加盟店利潤可觀,使得有些新興的連鎖企業和加盟者都比較浮躁。一些創業者創業心切,只聽連鎖企業的一些宣傳資料就草率地簽約加盟,等到有糾紛才發現連鎖總部比自己的店面還小,甚至是一個空殼,根本沒有解決門店問題的能力和經驗。因此,親自走一趟總部及其加盟店搜集第一手現場資料,非常必要。 另外:加盟簽約十大注意事項 近年來,隨著創業風潮日趨盛行,加入連鎖加盟店的人愈來愈多,加盟糾紛也隨之增多。這些糾紛的產生泰半肇因於加盟合約,加盟總部在加盟前,未向加盟者詳細說明合約內容,而加盟者往往也未加深入了解就簽下合約,在雙方各自模糊處理之下,會產生糾紛也就不足為奇了。 其實,加盟者在簽立加盟合約之前,就應深入了解合約內容,以確保自身權益。切莫以為加盟合約都是總部制式的範本不可修改。其實合約應該是透過彼此雙方協議之後做成的。換句話說,加盟者不僅該睜大眼睛看清楚內容,更有權利要求修改內容。本文僅提供以下十點注意事項,供加盟者做為簽約時的參考。 第一、應要求加盟總部出示服務標章注冊證。因為所謂加盟,就是總部將品牌授權給加盟店使用,換句話說,總部必須要先擁有這個品牌,才能授權給加盟店。也就是說,總部必須先取得中央標准局,所頒發的服務標章注冊證才行。前一陣子即發生某中式餐飲連鎖體系的糾紛案,新舊二個體系鬧進公平交易委員會,後來敗訴的一方被迫更改品牌名稱,連帶使已經加盟該體系的加盟店也被迫改名,真是何其無辜啊!所以加盟者在加盟前,務必要先確認總部的確擁有此一品牌,才能放心地加盟。 第二、權利金的支付方式。一般而言,總部會向加盟者收取三種費用,分別是加盟金、權利金及保證金。所謂的加盟金,指的是總部在開店前幫加盟者做整體的開店規劃,及教育訓練所收取的費用。而權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用總部的商標,以及享用商譽所需支付的費用,這是一種持續性的收費,只要加盟店持續使用總部的商標,就必須定期付費。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至於保證金,則是總部為確保加盟者會確實履行合約,並准時支付貨款等所收取的費用。其中,由於權利金是持續性的收費,某些加盟總部會在簽約時,要求加盟者一次開出合約期限內全額權利金的支票,例如合約期限為五年,權利金採取年繳方式,某些總部便要求加盟者將五年的權利金,一次開齊五張支票繳交總部。後來曾有這樣的案例發生,某一體系的加盟者開店二年,因為生意不佳而關門大吉,但是卻早在簽約時,已開齊五年權利金的支票繳交給總部了。按理說,後面三年既然已經收店不再使用總部的商標、商譽,就不需再支付權利金,然而總部卻仍將已收取的支票軋進銀行取款,害得這位加盟者,不僅賠了二年生意,還得另外支付這些已開出的支票金額!所以,加盟者若遇總部要求一次開齊合約期限內,全部權利金的支票面額時,務必記得在合約上加註一點,當加盟店收店不再開店時,總部必須退回未到期的權利金,以保障自身的權益。 第三、總部供貨的價格問題。一般的加盟合約中,總部都會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總部進貨,不得私下進貨。這點往往是總部與加盟店紛爭最多的一環。因為加盟店經常認為總部的供貨價格偏高,於是紛紛自行向外采購。但是總部基於連鎖體系品質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須統一向總部采購,於是爭端便產生了。較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簽立合約時,即應事先要求總部供貨的價格不得高於市場行情,或是高出市場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後雙方為了價格問題爭執不休。 第四、商圈保障問題。通常加盟總部為確保加盟店的營運利益,都會設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個商圈之內不再開設第二家分店。因此,加盟者對保障商圈的范圍有多大,必須十分清楚。不過常見的情形,是總部在保障商圈以外不遠處的距離,再開設第二家店時,影響到原有加盟店的生意而引發抗議。其實,總部若是開在保障商圈以外的地方,加盟店並沒有抗議的權利。但值得一提的是,某些連鎖體系因為加盟店增多或已達飽和狀態時,在商圈的保障下,已很難再開新的加盟店,於是便取巧發展第二品牌。意即使用另一個新的品牌名稱,而營業內容與原來的品牌完全相同,這樣就可以不用受限於原有品牌的商圈保障限制了。例如曾有某個房屋仲介連鎖體系就是如此,最後當然就會招致加盟店的群起抗爭。因此,加盟者為保障自身權益,在簽約時,最好載明總部不得再發展營業內容完全相同的第二品牌。 第五、競業禁止的條款。所謂競業禁止,就是總部為保護經營技術及智慧財產,不因開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合約存續期間,或結束後一定時間內,不得從事與原加盟店相同行業的規定。此一規范旨在保護總部的智慧財產權,並無可厚非,公平交易委員會亦認為此舉不致違法。但是競業禁止的年限究竟應該多久才合理?如果太長,恐會影響加盟者往後的工作權益。對此,曾有某連鎖體系的競業禁止條款規定為三年,被加盟店告進公平交易委員會,公平會認為競業禁止條款乃屬合理,惟認為三年是否過長?後來該總部也很識相地把三年改為一年。所以加盟者在簽約時必須考慮清楚,以免影響日後生計。 第六、管理規章的問題。一般的加盟合約內容少則十幾二十條,多則七、八十條上百條,不過通常都會有這樣一條規定,「本合約未盡事宜,悉依總部管理規章辦理。」如果加盟者遇到這樣的情形,最好要求總部將管理規章附在合約後面,成為合約的附件。因為管理規章是由總部制定的,總部可以將合約中未載明事項,全納入其管理規章之中,隨時修改、為所欲為,屆時加盟者就只好任由總部擺布了。 第七、關於違約罰則。由於加盟合約是由總部所擬定,所以會對總部較為有利,在違反合約的罰則上,通常只會列出針對加盟者的部份,而對總部違反合約部份則隻字未提。加盟者對此應可提出相對要求,明定總部違約時的罰則條文,尤其是規定總部應提供的服務項目及後勤支援方面,應要求總部確實達成。 第八、關於糾紛之處理。一般的加盟合約上都會明列管轄之法院,而且通常是以總部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為的是萬一將來有需要時,總部人員來往附近法院比較方便。值得一提的是,曾有某加盟總部在合約中規定,加盟者欲向法院提出訴訟前,需先經過總部的調解委員會調解。遇此狀況時,應先了解調解委員會的組成成員為那些人?如果全是總部的人員,那麼調解的結果當然會偏坦總部,而不利於加盟者。礙於合約,加盟者又無法忽略調解委員會,而直接向法院訴訟。因此筆者建議加盟者在遇到類似的條款時,應要求刪除。 第九、合約終止之處理。當合約終止時,對加盟者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取回保證金。此時,總部會檢視加盟者是否有違反合約或是積欠貨款,同時,總部可能會要求加盟者自行將招牌拆下,如果一切順利且無積欠貨款,總部即退還保證金。但若是發生爭議時,是否要拆卸招牌往往成為雙方角力的重點。某些總部甚至會自行僱工拆卸招牌,加盟者遇此情況,需視招牌原先是由何者出資而定。若由加盟者出資的話,那麼招牌「物」的所有權就應歸加盟者所有,總部雖然擁有商標所有權,但不能擅自拆除。若真想拆,就必須透過法院強制執行,如果總部自行拆除,即觸犯了毀損罪。 第十、這是最後一點應注意事項,就是在合約簽立之後,雙方務必要各執一份。曾經有某超商連鎖體系與加盟者簽約之後,總部留二份合約,並未留一份給加盟者,後來被一狀告到公平交易委員會才改正。所以加盟者一定要切記自己保留一份,才能清楚了解合約內容,確保自身權益。 當然最重要的,還是要把合約內容看清楚再簽,逐一了解內容,若有任何不明了或不明確的地方,都應該向總部人員詢問清楚。因為唯有在簽約前,仔仔細細了解合約,才能減少日後的紛爭產生。
麻煩採納,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