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關於加盟的法律法規
你好,你所經營的商品有可能侵犯了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要看具體是什麼商品)
根據我國商標法的規定,
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
(一)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
(二)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三)偽造、擅自製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製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
(四)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五)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第五十三條 有本法第五十二條所列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之一,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和專門用於製造侵權商品、偽造注冊商標標識的工具,並可處以罰款。當事人對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處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侵權人期滿不起訴又不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進行處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可以就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最好的結果是你們協商點錢,不就是點加盟費么。付了加盟費你也放心大膽的做了。
最壞的結果他們到法院去告你,你還得付因此而得到的獲利,或者到工商局去舉報你,工商局也可以對你進行罰款。
㈡ 關於開餐廳的法律規定
A1 前提條件
A1.1 嚴格遵守國家有關環保、節能、衛生、防疫、食品、消防、規劃等法律法規,各項證照齊全合格。
A1.2 飯店最高管理者必須任命專人(綠色代表)負責本企業的創建綠色飯店任務,飯店有綠色工作計劃,明確環境目標和行動措施,健全有關公共安全、食品安全、節能降耗、環保的規章制度,並且不斷更新和發展,飯店管理者定期檢查目標的實現情況及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
A1.3 飯店有關於公共安全、食品安全、環境保護的培訓計劃,全員參與,提高員工安全和環保意識;分管創建綠色飯店工作的負責人必須參加有關安全、環境問題的培訓和教育。
A1.4 客人活動區域以告示、宣傳牌等形式鼓勵並引導顧客進行綠色消費,使顧客關心綠色行動。飯店被授予「綠色飯店」後,必須把牌匾置於醒目處。
A1.5 有建立綠色飯店的相關文件檔案。
A2 節約用水
A2.1 積極引入新型節水設備,採取多種節水措施,加強水資源的回收利用。
A2.2 飯店用水總量每月至少登記一次,廁所水廂每次沖水量、水龍頭每分鍾水的流量、浴池水龍頭的水流量、小便池的用水量、洗碗機的用水量等有明確的標准並執行。
A2.3 飯店的水消耗主要來源客房、廚房清潔和餐具清洗。各主要部門要有用水的定額標准和責任制。
A2.4 飯店用水消耗每月至少監測一次,建立水計量系統,並對用水狀況進行記錄、分析。
A2.5 嚴格禁止水龍頭漏水。
A3 能源管理
A3.1 飯店要有能源管理體系報告,每年至少做一次電平衡監測,各主要部門有電、煤(油)能耗定額和責任制。
A3.2 通風、製冷和供暖設備應強化日常維護及清潔管理,並配有監控系統,對冷櫃、窗戶的密封情況每年都要檢查,並寫出檢查報告。
A3.3 健全飯店的能源使用計量系統。
A3.4 積極採用節能新技術,有條件的企業應使用可再利用的能源(太陽能供熱裝置、地熱等)系統。
A4 環境保護
A4.1 飯店污水排污、鍋爐煙塵排放、廢熱氣排放、廚房大氣污染物排放、噪音控制達到國家有關標准。
A4.2 洗浴與洗滌用品不能含磷,使用和用量正確,對於環境的影響降到最低。
A4.3 冰箱、空調、冷水機組等積極採用環保型設備用品。
A4.4 室內綠化與環境相協調,無裝飾裝修污染,空氣質量符合國家標准。
A4.5 室外可綠化地的綠化覆蓋率達到100%。
A5 垃圾管理
A5.1 飯店要通過垃圾分類、回收利用和減少垃圾數量等方式進行控制和管理。
A5.2 飯店建立垃圾分類收集設備以便回收利用,員工能將垃圾按照細化的標准分類。
A5.3 對顧客做好分類處理垃圾的宣傳。
A5.4 對廢電池等危險廢棄物有專用存放點。
A6 綠色客房
A6.1 有無煙客房樓層(無煙小樓)。
A6.2 房間的牙刷、梳子、小香皂、拖鞋等一次性客用品和毛巾、枕套、床單、浴衣等客用棉織品,按顧客意願更換,減少洗滌次數。
A6.3 改變(使用可降解的材料)、簡化或取消客房內生活、衛浴用品用的包裝。
A6.4 放置對人體有益的綠色植物。
A6.5 供應潔凈的飲用水。
A6.6 客房採光充足,有良好的新風系統,封閉狀態下室內無異味、無噪音,各項污染物及有害氣體檢測均符合國家標准.
A7 綠色餐飲
A7.1 餐廳有無煙區,設有無煙標志。
A7.2 餐廳內有良好的通風系統,無油煙味。
A7.3 保證出售檢疫合格的肉食品,嚴格蔬菜、果品等原材料的進貨渠道,確保食品安全。在大廳顯著位置設置外購原料告示牌,標明主要原料的品名、供應商、電話、質檢狀態、進貨時間、保質期、原產地等內容。
A7.4 積極採用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和無害蔬菜。
A7.5 不出售國家禁止銷售的野生保護動物。
A7.6 制訂綠色服務規范,倡導綠色消費,提供剩餘食品打包服務、存酒等服務。
A7.7 不使用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一次性木製筷子,積極減少使用一次性毛巾。
A7.8 餐廳內有男女分用衛生間,潔凈無異味,衛生間面積及廁位與餐廳面積成恰當比例,衛生間各項用品齊全並符合環保要求。
A8 綠色管理
A8.1 飯店應建立有效的環境管理體系。
A8.2 飯店應建立積極有效的公共安全和食品安全的預防、管理體系。
A8.3 飯店應建立采購人員和供應商監控體系,盡量選用綠色食品和環保產品。
A8.4 飯店積極採用綠色設計。
A8.5 飯店的綠色行動受到社會的積極贊同,顧客對飯店的綜合滿意率達到80%以上。
㈢ 餐飲加盟與技術合作的區別,有沒有相關法律法規
加盟連鎖是特許經營的一種形式,加盟特許經營是將企業所擁有的商品、商號、商標、專業和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等以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許者(加盟商),按照合同規定,在特許者統一的業務模式下,從事經營活動,並向特許經營支付相應的費用。
連鎖加盟是當今世界上最為流行的創業途徑之一,他適應了現代化生產和消費變化的客觀要求,通過低成本擴張實現規模化經營、標准化服務而實現科學化管理.
㈣ 加盟店相關法律法規有哪些
1 目前加盟市場魚龍混雜,加盟之前要考察清楚加盟商是否有加盟資質,和所加盟的行業前景,
2 相關法律行政法規有合同法,和國務院頒布的特許經營管理條例
㈤ 關於加盟店的法律問題
一,你們當初的加盟協議上具體條款如何規定的?比如,協議有沒有確定直營店應該怎麼幫助加盟店搞好加盟培訓/加盟設備?一切看你們的協議.
如果協議上有這些內容,他們自然算違約了.
二.他們讓加盟店自己摸索開拓市場的行為不違法.你們既然選擇這樣的直營店,就要對他們經營不成熟的風險有充分認識.事前的了解很重要.
如果你確實認為現在他們的做法有違公平,可以和他們協議改變合同內容.如果對方說你單方面中止合同違約,你可以訴諸訴訟解決(建議聘請律師)
中止對自己不利的合同不是壞事,建議你盡早行動以免損失更大!
以下來自網路:
所謂的加盟,就是該企業組織,將該服務標章授權給加盟主,讓加盟主可以用加盟總部的形象、品牌、聲譽等,在商業的消費市場上,招攬消費者前往消費。而且加盟主在創業之前,加盟總部也會先將本身的know-how、技術…等經驗,教授給加盟主並且協助創業與經營,雙方都必須簽訂加盟合約,以達到事業之獲利為共同的合作目標;而加盟總部則可因不同的加盟性質而向加盟主收取加盟金、保證金以及權利金等。
直營店和加盟店是目前當今消費終端的兩種主要構成模式,直營店是由廠家直接開設的,而加盟店則是廠家招募的利益共同體。他們之間的關系就象同父異母的兩個兄弟,處得好的可能會非常融洽,但絕大多數店之間似乎總免不了有些磕磕碰碰,成為冤家。為什麼會這樣呢?
直營和加盟的矛盾是如何產生的?
目前,很多企業是採用加盟和直營模式並存的,特別是在同一個區域,這兩種模式並存的矛盾就會很明顯地暴露出來了。我們先看看矛盾是如何產生的:
1、價格沖突。
價格是產生矛盾的最敏感的因素,最直接的矛盾往往是從價格開始的。因為競爭的存在,為了爭取顧客,直營店或加盟店的一方常常會把降價當作競爭的重要手段。
2、貨品沖突。
在貨品陳列方面,直營店往往擁有較多的資源優勢,能夠最大限度的陳列公司的所有產品。此方面所產生的銷售力要強於加盟店。特別一些緊俏貨品的支配方面,自營店往往擁有更多的主動。
3、形象、服務和理念等的沖突。
直營店能直接詮釋公司的理念,展現公司的品牌形象和服務規范,而加盟店在些這方面的表現力度相對要有所欠缺。導致品牌在兩類終端無法和諧統一。
4、人為的矛盾。
一些直營店的管理人員和加盟商很容易因為各自利益的問題而站在對立面上,生成一些其它的矛盾。
說到底,矛盾是產生在利益沖突的基礎上的,作為企業或者分公司的市場管理者們,關鍵是看我們如何來協調他們的關系,如何來維系二者之間的均衡。既要保證自營店的利益和發展,又要兼顧加盟商的情緒和利益,維系加盟商的忠誠度。
如何來解決直營、加盟店並存的矛盾?
1、制定合理的銷售半徑。
距離能產生美,也能減少不少矛盾。讓直營店和加盟店保持一定的銷售距離,可以避免最直接的近距離利益和客源沖突。也就是說,在一定方圓范圍內,最好不要讓直銷店和加盟店同時出現。
不同行業的店與店之間的合理銷售半徑是不一樣的,必須參考當地地經濟水平、主體消費人群、消費習慣等因素來制定合理的銷售半徑距離。
比如在一個城市的同一條主流商業街,如果你的產品市場容量很大,你希望開設兩家以上的店,那你就最好這兩家店都由公司來統一自營,或者都交給同一個加盟商來開設。如果已經存在小范圍內自營店和加盟店並存的情況下,雙方最好協商由其中一方退出。
廣東某知名餐飲連鎖企業在廣州市場是這樣操作的:以行政區域為單位,在東山區由公司直接開設自營店,而其它幾個區則每個區設立一名加盟商,加盟商只能在自己的區域內開設分店。有效保持各自的距離,以免相互爭奪客流。
2、嚴格進行價格規范
前面說過,價格是最容易產生利益沖突的因素。這需要企業有嚴格的價格保障體系,才能避免直營店與加盟店的直接價格沖突。
自營店一定要對價格實行自律,同時公司也要對加盟店的價格實行控制,並嚴格防止變相降價的行為。雙方可以約定最低零售銷售價格(或折扣),誰也不得隨意突破價格底線。
價格保護最重要的是加強價格管理的力度,比如對加盟店可以收取一定的經營保證金,以便對加盟店的價格進行約束和規范,對加盟商擅自違反價格政策的行為要進行堅決處理,以使其能自覺遵守價格約定,從而維護品牌的整個價格體系不受沖擊。
某洗衣連鎖店進入每個省會城市都會預先開設一家直營店,然後再進行加盟商的招募,所以幾乎在每個省會城市都有直營店和加盟店並存。但它們各店的服務價格卻一直控製得很好。因為總部在和加盟商的合同上都明確約定了洗滌所有服裝種類的最低價格,並對貴賓折扣卡的發放都進行了嚴格的限制。而且總部的人經常會以顧客的身份去各加盟店進行明查暗訪,一旦發現有違反價格政策的加盟店,就會處以1000~3000元的罰款,所以,很多城市即使開設了七八個加盟店也能和平共處、相安無事。
3、統一終端形象建設。
直營店和加盟店要保持競爭力的一致,形象上的統一很重要。但一些加盟商往往因為理念及自身實力等的原因,導致加盟店在形象上無法和公司自營店統一,裝修檔次上也不如公司的自營店。這就需要企業在挑選加盟商時候要慎重,而且在經營理念方面能經常給予引導,經常組織督導和培訓人員進行跟蹤管理,加強終端形象、服務的統一。
4、保持促銷活動的統一步調。
自營店和加盟店,其中的一方做促銷,往往很容易對另一方的銷售構成沖擊。比如在商場或自營店促銷期間企業應該通知加盟店同步進行一些促銷活動,或者視促銷規模給予加盟店一定的促銷補貼。自營店在操作特價活動的時候也應該視情況給加盟商提供一些有效的特價商品等。而企業也可以要求加盟店在有促銷活動推出時候,應該報公司批准備案,而不得擅自操作促銷活動。
99年筆者曾經供職於康師傅,當時康師傅的業務人員分成兩大塊:直營業代和經銷業代。分別負責直營賣場和經銷商的管理。商超類賣場一般由直營業代負責,記得曾經在東莞家樂福做促銷活動時候,一天就賣空了滿滿兩個大貨架的貨,需要緊急配貨,而廣州的分公司又來不及調貨過來。所以業代只好找東莞當地的經銷商商量借貨,經銷商就很願意配合,馬上從倉庫調了很多貨物送到賣場。因為公司在促銷活動同期,已經給了經銷商相應的補償(公司自營店促銷期間,經銷商可以享受買十贈一的優惠),讓他的利益並沒有因公司促銷而受到損害。
5、科學地進行貨品品類管理
在貨品品類、貨品陳列方面,加盟店往往會處於劣勢。因此,企業應針對加盟商制定比較合理的退換貨政策,鼓勵加盟店大膽增加貨品種類和陳列數量,增強其競爭力。並能有效指導加盟店優化組合貨品的結構,加快貨品流通率。
也有部分廠家採用加盟店和直營店銷售不同規格、型號的產品的方法,這樣則可以避免最直接的銷售沖突。
在當今的市場環境下,直營和加盟店這兩種方式都有其合理性和局限性,在很多行業這兩種終端模式也將在一定范圍內長期共存,企業如何加強管理和協調它們之間的關系,應是市場工作的重中之重。
㈥ 自己開一個餐飲連鎖加盟店。需要哪些手續哪些法律
市場調研: 必須在決定投資前進行詳細的市場調查,具體了解目標消費群、競爭對手(包括財務狀況、經營現狀、員工人數等)、所在商圈狀況,以及與餐飲行業相關的法律手續、租賃合同、供應商關系等。 選址條件: 所在商圈必須具備辦公中心、商業中心、居住中心三個條件,必須是交通便利、視野寬闊、50米內有停車位置的標准門面。 餐飲特色:,必須有五個以上價格在60元以上的主打菜。
擬定人員: 2名廚師,2名助理廚師,4個店面服務員(含領班和收銀),月工資總額控制在1萬元以內。 開業准備: 選址和簽約、工商稅務消防等政府事務、人員招聘和培訓、崗位制度的制定、菜點設計和價格設計、裝修配套和店內裝飾、供應商接觸、首批物料備貨、網路推廣等等。
開業策劃: 試營業一周時間擇日正式開業,開業慶典連續兩周時間,活動期間均可享受活動宣傳的優惠;媒體推廣策劃、戶外現場策劃、店內布置、促銷活動設計等。
投資預算: 房租和押金周轉資金8萬元,固定資產投資20萬元(裝修15萬元,電器和廚房設備3萬元,傢具裝飾等2萬元),物料周轉資金2萬元,合計30萬元。 經營成本: 房租2萬元/月,水電0.2萬元/月,人工1萬元/月,促銷推廣平均0.3萬元/月(節慶日集中使用,每次5000元左右,全年做5次,其餘1.1萬元平時使用),稅金0.1萬元/月,其他開支0.4萬元/月,合計每月成本支出4萬元,每年成本支出48萬元。
固定資產折舊: 固定資產20萬元,預算2年折舊完畢,即平均每月折舊0.834萬元,折舊資金可用於周轉,但必須預算2年後重新裝修。 盈利預算: 預計月營業額12萬元,預計65%毛利(內部必須控制75%以上毛利,留足10%空間用於折扣銷售)即7.8萬元,固定資產折舊0.834萬元/月,成本支出4萬元/月,凈利潤為2.966萬元。年凈利潤為35.592萬元。
生存分析: 單店盈虧平衡點為每月營業額7.44萬元,即平均每天營業額0.248萬元,年營業額89.28萬元。第一年的年營業額如果低於89.28萬元,則不具備生存條件,必須盡快整體商業轉賣;第一年的年營業額高於89.28萬元,則具備了生存條件,可以設法改善;第一年的年營業額達到144萬元則可以邁開步子考慮進一步發展。
利潤分配: 年凈利潤35.592萬元的60%用於提升品牌、繼續投資開店,即21.3552萬元;年凈利潤的40%用於股東分紅,即14.2368萬元。
擴張計劃: 如果第一年的年營業額達到144萬元且凈利潤中用於繼續投資的資金大於20萬元。
㈦ 與餐飲業有關的法律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
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修訂。
根據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五部法律的決定》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是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的中國國家法律文件。
2、《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2009年07月20日發布。
國務院關於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2016),2016年02月06日發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2016修訂),2016年02月06日發布。
3、《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
已於2010年2月8日經衛生部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以發布,自2010年5月1日施行。此管理辦法共由六章組成,每章若干條例,達到監督管理餐飲服務行業的目的。
4、《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
《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是據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網站消息,根據《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制定的。
5、《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
內容涉及餐飲服務場所、食品處理、清潔操作、餐用具保潔以及外賣配送等餐飲服務各個環節的標准和基本規范。
6、《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
為規范餐飲服務食品采購索證索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認真總結《餐飲業食品索證管理規定》實施情況的基礎上,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制定了《餐飲服務食品采購索證索票管理規定》。
7、《食(飲)具消毒衛生標准》
本標准規定了食(飲)具消毒的感官指標、理化指標、細菌指標、采樣方法及衛生管理規范。
本標准適用於賓館、飯店、餐廳、食堂等飲食企業的食(飲)具,也適用於個體攤點的食(飲)具。
8、《生活飲用水衛生標准》
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是從保護人群身體健康和保證人類生活質量出發,對飲用水中與人群健康的各種因素(物理、化學和生物),以法律形式作的量值規定,以及為實現量值所作的有關行為規范的規定,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以一定形式發布的法定衛生標准。
9、《食品安全法》
本規范規定了餐飲業選址及環境、加工經營場所、餐飲具與工具設備、衛生管理、原輔料、加工操作等方面的基本衛生要求和管理准則。
本標准適用於餐飲服務提供者,包括餐館、快餐店、小吃店、飲品店、食堂等。
㈧ 加盟的法律條例
1、首先,經營需要取得國家許可,即需要辦理營業執照,無照經營是要受到處罰的;2、國家對特許經營有專門的法律規范,而且內容很多,不是一句兩句可以說清楚的,加盟合同以及具體方式設計等都需要很多材料和內容,建議你就專門來做,具體面談吧。